7-8
七
若是有希望,温斯顿写道,希望在无产者身上。
若是有希望,这希望必是在无产者身上。这般密密匝匝的百姓素来受人贱视,而他们在大洋国竟要占到百分之八十五。惟有在他们身上,才聚得起推翻党的力量。党根本没法从内部推翻。要说它还有什么敌人,他们也根本没法聚在一起,连互相认认清楚也做不到。纵然那神话般的兄弟会真的存在(就算它可能罢),也没办法设想,能有两三个以上的会员聚集起来干些什么。造反--只意味着目光一转,声音一变,往好里说,才意味着偶然的轻声呢喃。然而无产者,只消叫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就根本用不着什么地下活动。他们只消站起来,抖抖身子--一如马儿抖掉身上的苍蝇。要是他们肯做,明天一早便能够把党打倒。迟早他们总会这样做,不是么?但是--!
他还记得有一次,他在一条挨挨挤挤的街上走。就在这时,前面街上几百个女人一齐怒吼起来:"嗷!嗷--!"这声音低沉嘹亮,叫人不寒而栗,带着气愤,又带着绝望,轰轰然,嗡嗡然,如同钟声在回荡。他的心突然狂跳起来。这就开始啦!暴动开始啦!无产者终于砸碎了锁链!可他赶到现场,只看见两三百号女人,团团挤在街头市场的货摊周围,满脸悲惨兮兮,仿佛沉船上一群难逃厄运的乘客。这当儿,那普遍的绝望情绪,骤然分散成无数条嗓子的吵嚷。原来,有个货摊卖起了铁皮平底锅。那些锅子,一例是些个怕摸怕碰的残次品,然而任是哪一种炊具,永远都绝难搞到手。不料,那锅子竟然卖光了--于是那般得了手的,给旁人碰着撞着拥挤着,一心想带着锅子快溜走;然而别的几十个人,依然围着货摊吵吵嚷嚷,骂售货员走后门,生生把锅子留到什么鬼地方去啦。这时,又有人怒声吵了起来--那是两个女人,满脸通红,披头散发,抓着同一只锅子,都想从对方的手里抢下来。她们抢啊抢的,锅子的把手就掉啦。温斯顿满心厌恶地看她们吵架。可是,就是刚才那一瞬,她们的吼声表现出几乎怕人的威力,而她们才不过几百个人!为什么那些要紧的事情,她们却从来不会这样吼?
他写道:
惟有觉醒之后,他们才会造反;惟有造反之后,他们才会觉悟。
他心里想,这简直像从党的什么课本当中抄来的东西。当然啦,按党的说法,它在把无产者从枷锁当中解放出来。革命前,无产者受到资本家残酷的压迫,他们挨饿挨揍,女人也不得不在煤矿里面做苦工(其实,女人如今难道不在煤矿做苦工?),孩子六岁就给卖到工厂去。然而与此同时,按照双重思想原则,党也教导我们,无产者生来便是劣等人,必得靠几条简单的规矩,让他们处在被统治的地位,就如同动物一个样。事实上,谁去管无产者们做什么。多了解他们的情形,根本就没有必要。他们干活,繁殖,而且一直如此,其它的活动便毫不重要。对他们听之任之,犹如阿根廷平原上散放的牛群,他们便回复到自然的生存状态去,回复到古已有之的生存方式去。他们生下来,在贫民窟里长大成人,在十二岁上出门做工;他们的美丽,他们的性欲,短暂得犹如瞬息即逝的花蕾。他们二十岁结婚,三十岁已经步入中年,到六十岁,多半便一命呜呼。操劳卖命,养家糊口,寻衅斗殴,看看电影,踢踢足球,灌灌啤酒,闹闹赌博,他们心里盘算的只有这么多。控制他们,简直易如反掌。在他们中间,总派上几个思想警察的特务,散布些流言蜚语,挑出些可疑的危险分子消灭掉。至于党的意识形态,就根本用不着灌输给他们。无产者不该有什么强烈的政治情感。党单单要求他们有简单的爱国主义思想,一旦需要他们加班加点,勒紧腰带,便好利用一下。有时候,他们也会有点不满,然而这样的不满到头来一无所获;因为他们不懂得普遍观念,他们的不满情绪只能针对琐屑具体的小事,较大的坏处他们老是见不到。无产者家里多半电幕也没有,民警也懒得理他们。伦敦成了个犯罪大本营,小偷大盗,娼妓毒贩,明榨暗骗,全把伦敦当成天造地设的乐园;然而这些罪行,单单充斥在无产者中间,根本就没什么要紧。所有的道德问题,一任他们依照旧时的规矩;性关系上党所倡导的禁欲主义,对他们一概不适用。乱交挨不着惩罚,离婚办得成手续。要是无产者需要个宗教,或者有了这样的意愿,也不妨任他们信去。对无产者,简直不值得怀疑。诚如党的标语教导的那样:"无产者和动物才自由。"
温斯顿把手伸下去,小心翼翼地搔他的脚脖子。这地方又开始刺痒啦。有一个问题永远绕不开,便是没办法知道,革命前的生活究竟什么样。他从抽屈里拿出本小孩子的历史书,那还是他从帕森斯太太手里借来的。他开始把书上的一段抄在日记上:
在大革命前的旧社会,伦敦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美丽的城市。那时,它又黑又脏,让人忍受不了。大家忍饥挨饿,有千千万万的穷人连鞋子也买不起,甚至找个象样的地方睡觉也没有。孩子们还不到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一天要干十二小时的活;手脚一慢,恶狠狠的主人就会用鞭子抽打他们。他们整天吃的是变了味的面包屑,喝的是白开水。大家都那么穷,但也有一些有钱人,住在几幢又高大、又华丽的楼房里,光是伺候的仆人就有三十来个。这些有钱人就叫资本家,他们都长得很胖,很凶,很难看,就像边上这幅图画画得那样。你们看,他穿一件长长的、黑颜色的大衣,那叫大礼服,头上戴一顶古怪的帽子,亮晶晶的,样子像大烟囱,那叫高礼帽。这是资本家才有的打扮,别人都不许穿。世界上一切的东西,都被他们占有,其他人都是他们的奴隶,什么土地、房屋、工厂、金钱,都是他们的。碰到有谁不听话,他们就把他关到牢里,要不,就叫他没有活干,把他饿死。老百姓和资本家说话,必须是很害怕的样子,向他鞠躬,还要摘下帽子,称呼他"老爷"。这些资本家有一个头头,叫国王……
下面列举的一长串,他早就知道。那书上准会提到,主教穿的是细布袖套,法官穿的是貂皮长袍。有手枷,有脚镣,有踏车,有鞭挞,市长大人开盛宴,亲吻教皇脚丫子。还有件事情,唤作jus primae noctis(初夜权)的,小孩子的课本八成不会说。这条法律的意思是,每个资本家都有权,跟他厂里做工的随便什么女人睡一觉。
这里边有多少谎言,谁说得出来?如今的一般生活比革命之前好,这一点兴许是真的。惟有一个证据截然相反,那便是骨子里无声的抗议,本能地感觉到生存的状态恶劣难忍,而在别一个时代全然不应该如此。这让他觉得,敢情当今时世真正典型的问题,倒不在它太嫌残酷无情,毫不安全。这时代枯燥乏味,暗无天日,疲塌懈怠,这才是它的问题所在。看看身边罢,谁都看得到,这生活根本不像电幕上聒噪的谎话,也绝对不像党企图实现的理想。即便对党员而言,生活的许多方面,依照是倾向中性,不论政治。那是拼死拼活做完沉闷的工作,是地铁里抢个座儿,是补一双破袜子,讨一份糖精片,省一个烟屁股。可党树立的理想呢,却庞大,骇人,晶莹发光。那是钢筋水泥的世界,机器怪物的世界,可怕武器的世界;那是勇士的战场,信徒的圣殿,团结前进,统一思想,统一口号,永远工作、战斗、胜利和迫害。三亿人民,有的便是这同一张脸孔。而现实呢?城市肮脏凋零,人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却依然东奔西走,苟延残喘。他们住的一例是上个世纪千疮百孔的房屋,身边一例是烂白菜跟脏茅坑的臭味。温斯顿仿佛就看到了伦敦城,这庞然大物一片倾圮破败,成百万的垃圾箱塞满了全城;在这城市的惨景上面,再叠印了帕森斯太太的一张照片--满脸皱纹,头发疏落,徒然挣扎着要鼓捣好那堵塞的水管。
他又把手伸下去,搔搔脚脖子。电幕没日没夜在耳边聒噪,拿统计数字告诉你,今天人民吃的多啦,穿的多啦,住的宽敞啦,玩的高兴啦--跟五十年前的人比,他们活得也长,干得也少,个子也高,身体也壮,智力也强,生活也棒,知识也多。这样的宣传,你没法子证明,也没法子反驳。打个比方,党说如今百分之四十二的成年无产者有文化;而革命前,识字的成年无产者只有百分之十五。党还说,如今婴儿死亡率只有千分之一百六十,而革命前却有千分之三百--或者诸如此类。这挺像两个未知数组成了个简单方程。没准儿历史书上的每句话都纯属瞎编乱造,即便人们笃信不移的事情也不例外。谁知道啦,兴许从来没有什么劳什子法律叫做jus primae noctis,从来没有什么人叫做资本家,也从来没有什么服饰叫做高礼帽。
所有的一切,全在迷雾当中褪去了身形。过去给人擦拭个干净,擦拭的行为又忘了个干净,于是,谎言就变成了真理。平生之中,他只有一次,掌握了伪造行为确凿具体的证据--而且是在事情之后,这一点真是重要非凡。这证据在他的手指之间,停留了三十秒钟之久。那该是一九七三年--总之,那会儿他正跟凯瑟琳闹分居。然而,真正有关的日期,却还要早上七八年。
其实,这事是开始在六十年代中期,便是那时的大清洗,一古脑儿消灭了革命的元老。到一九七○年,除去老大哥,他们已尽数消灭,一个不剩。他们给揭露出来,变成了叛徒反革命。戈德斯坦成功脱逃,藏身在什么鬼地方;至于旁人,有几个消失了踪影,大多数则参加了公审,坦白了罪行,而后处决了事。最后活下来的人里有那么三位,叫做琼斯、艾伦森和卢瑟福。他们遭到逮捕,大约还是一九六五年的事情。像通常一样,他们先消失了一两年,无声无息,生死未卜;而后,又突然给带了出来,按照惯常的方式坦白认罪。他们交代,跟敌人交换过情报(那会儿的敌人也是欧亚国),贪污过公款,暗杀过好几个忠诚党员。他们交代,早在革命以前,便阴谋反对老大哥的领导,他们的破坏活动害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交代了这些,他们便得到宽大处理,恢复了党籍,委派了职位--那工作表面上重要得很,其实纯属挂名而已。他们在《泰晤士报》上发表了冗长的检讨,解剖犯罪的根源,保证革心洗面,重新做人。
他们给放出来以后,温斯顿还真在栗树咖啡馆里见过他们三个人。他还记得,那会儿他用眼角偷着看他们,真个又是着迷,又是害怕。他们的年纪比他大得多,算得上古代社会的遗老遗族,当年党的英雄岁月,他们几乎是最后剩下的显要。在他们身上,还依稀驻留着地下斗争和内战时期的魅力。他对他们彼时活动的事件和日期早不甚分明,然而只觉得,他听到他们的名字,比老大哥还要早哩。可他们是歹徒,是敌人,是不能挨不可碰的危险分子,命定在一两年内给人消灭干净。只要落在思想警察的手里,没有人逃得了这样的下场。他们不过是几具死尸,等着给送回到坟墓里面去。
谁也不坐在他们的附近。挨在这伙人身边,可绝对算不上明智。他们默然呆坐,面前是一杯杜松子酒,那酒一股子丁香味儿,是这咖啡馆的特色酒。这三个人,数卢瑟福的样子给温斯顿印象最深。此公曾是个有名的漫画家,在革命前和革命中,他那尖锐的漫画就鼓舞过人民的激情。甚至现在,他的漫画还会偶而登到《泰晤士报》上。这些新创作的漫画,单单模仿自己早期的风格,死板板,软塌塌,怪兮兮。漫画的主题,永远是旧调重弹:什么贫民区啦,挨饿的孩子啦,街头的巷战啦,戴高礼帽的资本家啦--这般资本家,他们在街垒里边还要戴着高礼帽!好一番徒劳无益的挣扎,无休无止,一心要退回到从前去。这卢瑟福,身材高高大大,花白的头发油腻肮脏,皱纹满脸,松松垮垮,厚厚的嘴唇像黑人一样嘟得挺高。当初他定然是身强体壮,如今这大块头却是歪斜颓唐,臃肿虚胖,像就要向四面八方散了架子。他仿佛会在你的跟前土崩瓦解,像一座倾颓坍塌的大山。
十五点这个时候顶寂寥。如今温斯顿早已记不得,他怎么会在这时到咖啡馆里去。咖啡馆几乎空空荡荡,电幕轻声呢喃着一首温柔的乐曲。那三人坐在角落,几乎一动也不动,话更是一句没说过。服务员用不着招呼,便送上来满杯的杜松子酒。旁边桌上摆了个棋盘,棋子放得齐齐整整,然而没有人下棋。过了没有半分钟,电幕猛可里变了样。播放的频率换了别个,音乐也跟着换了调。那闯将进来的新旋律真个难道难描,它粗哑特殊,戏谑干嚎,温斯顿私下里便叫它黄色小调儿。而后,电幕上有人唱了起来:
这栗树荫荫影迷离,
你卖了我,我也卖了你!
他们躺那里,我们躺这里,
这栗树荫荫影迷离!
那三人依然动也不动。温斯顿又瞥一眼卢瑟福疲塌塌的脸,竟看见他的眼睛满盈着泪水。温斯顿这才发现,艾伦森和卢瑟福的鼻子都给打得歪歪瘪瘪,他的心不禁一阵战栗--然而他也说不上,他的心究竟为什么发颤。
没过多久,这三人重又被逮捕。看上去他们刚给释放,立刻开始新一轮的阴谋活动。他们再次受到审判,这次是坦白了一系列新犯下的罪行,连同旧有的罪行,来个数罪并罚。于是他们给处决掉,这下场记在党史里,给后代做个儆示。可约摸过了五年,在一九七三年,有一次气动管把一卷文件送到温斯顿的桌上。他展开纸卷,发现一块纸片,显然给忘掉了夹在这里边。打开纸片,他登时看出它的重要意义。那是十年前一份《泰晤士报》的半页剪报,刚好剪的是上半版,连日期也留在了上面。剪报上有张照片,照的是纽约的一次党代表会议。照片的中央,顶顶突出的位置,便是琼斯、艾伦森和卢瑟福那伙人;起码这三人绝对不会错,照片下面的说明里还有他们的名字。
问题是在两次公审之中,他们三人都一口供称,那一天他们是在欧亚国的领土上。他们从加拿大的一个秘密机场起飞,抵达西伯利亚的什么指定地点,跟欧亚国总参谋部的人员接了头。他们便把重要的军事机密出卖给人家。这日期温斯顿记得牢之又牢,因为那一天正是夏至;而这样的事情,准记在无数旁的地方。可能的结论只有一个:他们的坦白准是些谎言。
当然啦,这才算不得什么发现。便是那时,温斯顿也从来不曾想过,清洗中消灭的人们,真的犯下了他们被控的罪行。然而这却是个活生生的证据;过去早给人消灭,它却算得上过去的一个碎片,犹如一块骨骼的化石,竟然在明明错误的地层冒了出来,便使得地质学的理论土崩瓦解。要是有什么途径,把这张照片公布于世,让大家了解它的意义所在,这沉重的一击足以让党化为齑粉。
那会儿他本是在工作。一看到这张照片照的是什么,意味着什么,他立即拿一张纸盖住了它。可幸他打开纸卷时,从电幕那边看,照片是颠倒的。
他把拍纸簿放在膝头,将椅子推后,尽量离开电幕远一点。控制住脸上的表情一片漠然,这本不是难事;只消花点子力气,连呼吸也能够控制住。然而心跳,那却没办法控制得了;可电幕却相当灵敏,能够感知得到。他等了约摸足有十分钟,心里担惊受怕--别出了什么情况暴露他,比如他的桌上突然刮过一阵风,害他的掩饰行为前功尽弃。而后,他也不打开桌上的纸片,索性把那张照片连同其它的废纸,一古脑儿丢进记忆洞。再过上一分钟,想必这照片便化成了灰烬。
这事情早过了十年--十一年啦。没准儿如今,他会把那张照片留下来。怪得很,这照片正如它记载的事实一样,早已仅仅剩下记忆中的存在;然而它毕竟曾经捏在他的指间呀,他还是觉得非同一般。难道一纸消失了的证据曾经存在过,这便会使得党的统治不再固若金汤?
然而今天,纵然这张照片能从灰烬里复活,它也早就算不上证据。他发现照片那会儿,大洋国已经不跟欧亚国开战,可这仨死鬼是向欧亚国的特务机构出卖了祖国。打那时以来,大洋国的敌手变来变去--足有两三次哩,他也记不得到底有几次。很有可能,他们的坦白一再改变,起初的日期事件早已经毫无意义。过去不光给篡改了事,它就这样子改来改去。有一件事情最让他觉得噩梦般骇人,便是他从来闹不清楚,为什么要这般大张旗鼓地搞欺骗。篡改过去,眼前的好处自是一目了然,然而终极的动机却显得神神秘秘。他又提笔写道:
我懂得方法,可我不懂得原因。
他想,恐怕他很有点精神失常啦。这一点他已经想过无数次;没准儿,单个人的少数派,便是精神失常哩。从前,相信地球绕着太阳转,便意味着成一个疯子;而今,相信过去无法给篡改,也意味着成一个疯子。或许惟有他独自坚持这信仰;若真是他独自一人,那他便精神失常。然而感到自己精神失常,才不最最让他胆战心惊--骇人的是他也可能走了条错路。
他捡起那本儿童历史书,看着开卷第一页上的老大哥像。那双眼睛叫人昏昏欲睡,紧紧盯着温斯顿看。那仿佛有种巨大的力量压在你身上--这玩意儿直刺穿你的脑袋瓜,捶打你的脑,吓破你的胆,逼你放弃心中的信念,诱你否认眼见的证据。到头来,党不妨宣布二加二等于五,你便好乖乖地一信了之。这一点躲不开避不掉,他们迟早总会这样宣布,他们所处的地位铁定要求他们这样做。他们的哲学,自然要求否认经验有什么效力;而且,这哲学甚至否定了客观现实的存在。一切异端当中顶大的异端--那便是常识。他们会因你心怀异见杀掉你,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有可能正确。说到底,二加二等于四,这如何能够知道?有一种地心引力在作用,这如何能够证明?过去无法给人改变,这如何能够弄清?要是过去跟客观世界,仅仅存在于常识当中,要是意识可以给人控制--那又如何?
然而,不是的!他猛可里满心充满了勇气。奥勃良的面孔出现在他的脑际,这绝非由于什么显明的联想。他晓得,他比以前更加确切地晓得,奥勃良站在他的一边。他写这日记,便是为了奥勃良--便是写给奥勃良:它犹如一封信,长得无休无止,没人读得到它;然而它毕竟写给一个特定的人,这便叫它也变得生动多彩。
党教导你,不得相信你耳闻目睹的证据。这是他们最终的命令,这是他们最根本的命令!他要面对的是何其巨大的力量,那般党内秀才会何其轻易驳倒他!那些论证简直精妙绝伦,他懂也不懂,更何谈反驳。想到这些,他的心头禁不住一沉。然而--他毕竟正确。他们错误,惟有他才正确。显明,素朴,真实,这一切一定要捍卫。自明便是真理,这一点一定要坚持。物质的世界毕竟存在,世界的规律绝不能改变。石头毕竟坚硬,水毕竟潮湿,悬空的物体毕竟落向地心。他觉出自己乃是说给奥勃良,也觉出自己阐明了一个重要的公理,便写道:
自由就是宣称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承认了这一点,其它的一切便会迎刃而解。
八
一条胡同的深处,什么地方飘出股烘咖啡的味儿,直溢到当街来--还是真正的咖啡哩,不是胜利牌咖啡。温斯顿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兴许有两秒钟光景,他回到了遗忘大半的孩提时代。而后,一扇门砰然一响,突然间斩断了这股香味,仿佛它也不是气味,倒是声音一般。
他在人行道上走了好几公里,静脉曲张的地方又开始刺痒。三个星期以来,他已有两次没有参加街道活动中心的晚间活动;这样的做法煞是冒失,因为参加活动的次数,一准给人仔细记录下来。从原则上讲,党员的生活不存在余暇;除去上床睡觉,也绝不能够单人独处。依照这样的原则,仿佛你要么工作、吃饭或睡觉,要么必得参加什么集体活动;只消显得喜欢离群索居,甚至独自个儿散散步,便永远有那么点危险。新话里竟然还有个词儿专说这一点,那词便叫做独活--这意味着个人主义,性情怪僻。然而今晚,他从部里走出来,四月天的芬芳直让他心醉神迷。今年以来,他还没见过哪一天,有这样温暖,有这样湛蓝。于是突然间,他再忍不下到活动中心,过一个漫长嘈杂的夜晚,玩什么无聊难缠的游戏,听什么报告,靠灌大酒撑持什么紧绷绷的同志关系。一阵冲动,他便离开公共汽车站,信步走进迷宫也似的伦敦城。他先是朝南,朝东,再朝南,终于不辨路径,迷失在陌生的街道中。
他曾经在日记里写道:"若是有希望,希望在无产者身上。"他经常想起这句话,它正道出了一个神秘的真理,一个显明的悖论。现在他来到一处晦暗朦胧的贫民区,以前的圣潘克拉斯火车站东北。他在一条鹅卵石铺就的街上走,两边一例是小小的两层楼房,破烂的楼门正朝着人行道,--怪得很,这破门总是叫人想起耗子洞。鹅卵石中间,汪着片片脏水。人,到处是密匝匝的人,多得叫人目瞪口呆,在黑洞洞的楼门口挤出挤进,在楼房两侧的胡同里挤来挤去。姑娘漂亮得像朵花儿,嘴唇抹了个鲜鲜红;小伙子馋猫似地追姑娘;婆娘的身体胖乎乎,拐呀拐地蹒跚着走(她们的今天,就是姑娘们的明天!);老头子弯腰伛背,拖着八字腿慢吞吞地挪。小孩子破衣烂衫打赤脚,在脏水坑里边疯玩,妈妈怒骂一声,便四散开去。这街上的窗玻璃,大概每四五块便有一块给砸破,又拿木板堵起来。没什么人注意温斯顿,只有几个人瞧他一眼,那眼光戒备又好奇。两个女人长得高高大大,赤红的胳膊交叉在胸前,掩住身上的围裙,站在一家门口聊大天。温斯顿走过来,正听到她们说着:
"我就跟她说,是呀,我说这挺好的,可你要是我,准一个样!说话是省事啦,我说可你哪儿有我的窝心事儿!"
"嗯,"另一个道,"可真是。就是这码事儿!"
这刺耳的声音登时停了下来。他经过的时候,两个女人带着敌意,默默审视着他。可严格点讲,这还算不上什么敌意,不过是种警惕,是种一时的木讷,犹如什么陌生的动物从身边经过。党员的蓝工作服,在这样的街上可是个稀罕物儿。没话讲,谁看见你到这种地方来,那你可真真蠢笨之极,除非能有什么任务在身。碰上巡警,他们准得拦住你:"请出示证件,同志。你在这儿做什么?你几点下班?你平常走这条路回家?"--这样的问题,总是免不了的。才没有什么规矩,不许你另走一条路回家;可要是思想警察听说这件事,你准在他们那里挂上一号。
突然间,整条街道变得一片混乱。警报器的尖叫响彻四面八方,人们跟兔子一样直往门里窜。就在温斯顿眼前,一个少妇从一道门里霍地蹿将出来,把个泥坑里玩儿的孩子一把抓住,拿围裙一兜,便蹿了回去,只消一刹那的工夫。在这同时,一个汉子,身上的黑衣服活像铁丝网,冲出一条胡同,朝温斯顿直跑过来,还激动地指着天上。
"轮船来啦!"他叫道。"当心,首长!脑瓜顶儿有炸弹!快趴下!"
不晓得为什么,无产者给火箭弹起了个外号,叫做"轮船"。温斯顿当即趴到地上--若是无产者这样警告你,他们多半是正确无误。他们仿佛有一种直觉,火箭飞来时有本事提前好几秒钟觉出来--虽说照理那火箭飞得比声音还快。温斯顿刚用胳膊抱住头,便听得轰然一响,像要把人行道炸飞了起来,什么碎东西阵雨般倾到他的后背上。他站起一看,原来是身边窗户震碎的玻璃泼了他一身。
他往前走下去。两百米开外,有些房子给炸弹炸成了废墟。一团黑烟直冲云霄,靠地面的地方腾起大片的尘土,人群早把那片瓦砾团团围住。在他前面的人行道上,也摊了一小堆灰尘,他瞧见尘土当中,有一条鲜红的东西。他走近前去,竟然是一只人手,齐手腕炸掉了下来。那只手惟有手腕那里血渍一片,其它地方全然是惨白惨白,有如石膏做成的模型。
他把那东西踢进阳沟,避开人群,拐进右边的一条胡同。不出三四分钟,他便离开被炸的地方,街上也依然挨挨挤挤,一切如旧,仿佛一直平安无事。这会儿快到二十点,无产者常来的小酒店(他们管它叫"公店")早已是顾客盈门。弹簧门一片脏兮兮,不断给人开来关去,门里边传出的那股味儿,臊乎乎,湿漉漉,还有种啤酒香。有间房子房门凸出,三个人紧紧挤在拐角,中间一个拿了张折叠的报纸,身边的两位越过他的肩膀盯着瞧。温斯顿还没走近前,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可那模样,还是看得出他们多专注。不用说,他们正挤着看什么要紧的消息。他离他们还有几步远,三个人突地分开身子,其中的两个大吵起来。不消一会儿,他们准得动拳头。
"你他妈不能听我说?跟你说,末号儿七的十四个月没赢过!"
"赢过!"
"没有!整整两年的号码,我全记纸上啦!全记住啦,跟钟表那么准!我跟你说,末号儿从来就不是七……"
"咋没有,七就是赢过!那屌号码我都能说给你。四、○、七,末号儿不是七?就是二月的事儿,二月第二个星期的事儿。"
"滚你妈的二月!我全记下来啦,白纸黑字。我跟你说,从来没有什么号码……"
"肏,闭嘴罢!"第三个人道。
他们是在说彩票呀。温斯顿走出二十米,又回头去看,见他们还在争来吵去,一脸的兴奋热烈,这彩票每星期能开一次奖,奖金不少,这样的活动顶受无产者关注。大洋国的无产者成千上万,恐怕在他们眼里,这彩票称不上他们后半生的惟一目的,起码算得上最重要的目的。彩票,那是他们的快活,那是他们的放荡,止息他们的疼痛,刺激他们的脑筋。那般人可以目不识丁,可一碰到彩票,就算也算得精,记也记得灵。有一大帮子人,他们谋生的手段,便单靠兜售押宝秘诀,预测中奖号码,推销幸运护符。彩票的活动温斯顿未曾参加过,这全由富裕部来管。然而他倒知道(党内的人全知道),奖金基本是付诸阙如。其实付的全是末等奖,高额奖金的得主不过是些个子虚乌有。大洋国的各个部分之间毫无真正的交流,这样的安排轻而易举。
然而若是有希望,那希望在无产者的身上。这一点必得坚持不放。把它付诸言辞,听起来便显得蛮有道理;看看人行道上走过你身边的人群,这就变成了信念。他转进去的街道是个下坡,他觉得曾经来过这附近,不远的地方还应该有条大道。前边什么地方,有人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街道转了个弯儿,便到了尽头,那里几级台阶,通到一条低洼的胡同,几个摊贩卖着蔫巴巴的菜。就在这时,温斯顿想起了这个地方--这小巷通一条大街,再转个弯儿,走上四五分钟,便是那家旧货铺,他买过那本空白日记簿的。附近还有家小文具店,他曾经买了笔杆和墨水。
他在台阶上面站了一会儿。胡同对面,有一家脏兮兮的小酒店,窗户挂满灰尘,看上去活像结了霜。一个很老很老的老头儿,弓着腰,动作却挺灵活,白胡子朝身前挺挺的,仿佛对虾的长须。他推开弹簧门,走进了酒店。温斯顿站在那里只顾看,他想:这老头儿少说也有八十岁,革命那会儿便已经中年。像他那样的人早成了凤毛麟角;而今资本主义世界已经被消灭,他们便是跟那失落的世界最后的联系。在党内,已经很少有人,在革命之前便形成了思想。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几乎扫净了老一代的人;而硕果仅存的一小批,早给吓破了胆,在思想上彻底缴枪投了降。若有谁活下来,又能照实告诉你世纪初的情形,就非是个无产者不可。突然间,温斯顿想起他从历史书上抄到日记里的那段话,立时觉出一种疯狂的冲动。他得进那家酒店,跟老头儿攀谈,问他些问题。他得对老头说:"给我说说你小时候的日子。那会儿过得怎么样?跟现在比比,是更好,还是更糟?"
他匆匆走下台阶,穿过窄巷,唯恐动作一慢,便生出害怕的心思。没话讲,这样的做法纯属发疯。一般说来,还没有什么具体规定,不准跟无产者说说话,不准常去他们的酒店;然而这样的事情简直不同凡响,没法不给人注意。若是碰见巡警,不妨跟他们辩解,说自己觉得头晕要昏倒,不过恐怕他们不会信。他推开房门,扑面就是股酸啤酒味儿,臭哄哄的像乳酪。他一走进去,嗡嗡营营的声音便低了下来,他只觉得在身后,人人都在盯着他的工作服。房间另一头,正玩着一场投镖赛,也给打断了那么几十秒钟。他随着进来的那老头儿站在了柜台前,跟服务员正吵着什么。服务员岁数不大,长得高高壮壮,鹰钩鼻,粗胳膊。一伙人围在他们身边,端着酒杯看热闹。
"我够客气啦,咹?"老头儿挺直腰杆,一副好斗的架势。"你敢说这他妈的店里,找不着个一品脱的杯子?"
"什么叫他妈的一品脱?"服务员拿手指尖抵着柜台,往前探出身子。
"你们听听!还服务员哩,生不知道一品脱!跟你说,一品脱就是半夸特,四夸特就是一加仑。快教你念ABC啦。"
"没听说过,"服务员干脆地说。"一公升,半公升--我们就这么卖。喏,杯子在那儿,你眼前那架子上。"
"我要一品脱,"老头儿挺执拗。"倒一品脱,多省事儿。我年轻那会儿,可没他妈的公升。"
"你年轻那会儿?我们全住树梢哩,"服务员朝旁的顾客瞥了一眼。
他们哄堂大笑,温斯顿闯进来闹出的不安仿佛也早烟消云散。老头儿胡子拉茬的脸涨得通红。他转过身,自顾自地叨叨咕咕,一头撞在温斯顿身上。温斯顿轻轻扶住了他。
"能请你喝一杯么?"他说。
"你真够绅士,"老头儿又挺直了腰杆。他仿佛看也不看温斯顿的工作服。"一品脱!"他凶巴巴地向那服务员说。"一品脱咕噜!"
服务员取了两个厚玻璃杯,在柜台下面的桶里涮了涮,打上半公升黑乎乎的啤酒。无产者店里,只喝得到啤酒,杜松子酒照说不准他们喝--其实他们要搞到手,才容易得很哩。投镖赛重新热闹起来,柜台前的那伙人又聊起他们的彩票。有那么一会儿,没人记得有个温斯顿还在这儿。窗下有一张松木桌,他跟老头儿在那儿聊,就不用怕给谁偷听到。这样做固然是万分危险;然而还说什么?这屋里竟然没有电幕!刚一进屋,这一点他就弄清啦。
"他就是能给我一品脱,"老头儿放下酒杯坐下来,嘟囔道。"半个公升不够喝,喝不足性。一个公升又忒多,勾我撒尿。钱哩又贵!"
"从年轻那会儿起,你准见好多事情都变啦,"温斯顿试试探探地说。
老头儿那浅蓝色的眼睛,从投镖板瞅到柜台,又从柜台瞅到男便所,仿佛就等着酒店变它个样子。
"那会儿啤酒才好哩!"他终于说道。"还便宜呢!那会儿我还年轻,我们管淡啤酒就叫咕噜。一品脱才四便士!那是在战前,当然啦。"
"哪次战前呀?"温斯顿问。
"管它哪次,"老头儿含含糊糊地说。他拿起酒杯,又挺起了腰杆。"祝你健康!"
他瘦瘦的脖子上,喉节一阵上下乱动,快得惊人,啤酒便给解决了。温斯顿到柜台去,又带回两个半公升来。老头儿仿佛忘了他烦透了喝一公升啦。
"你比我大好多,"温斯顿道。"我还没生下来,你就长大啦。你该记得从前,革命前,是个什么样子。我们年轻人,对那会儿真是一点儿不知道。我们光从书上读到过,谁知道书上讲的对不对。我想听听你说。历史书说,革命前生活跟现在一点儿不一样。那会儿人人吃苦受穷,简直怕人--糟糕得想都想不出来。我们伦敦城,好多人一辈子就没吃到过饱饭。一半的人穿不起鞋。他们一天干十二小时活儿,他们九岁就失了学,他们一个屋子要住十个人。可是同时,还有那么几千个人,叫做资本家,却是有钱有势。所有好东西都得归他们。他们住着好房子,三十个仆人伺候着,坐的是汽车跟四驾马车。他们喝的是香槟酒,戴的是高礼帽……"
那老头儿突然活跃起来。
"高礼帽!"他说道。"好玩,你说高礼帽啦。昨儿我还想它哩,也不知为了啥。我只是想,有多少年没见过高礼帽啦。全过时啦!我最后那次戴高礼帽,还是给嫂子办葬礼。那可是--嘿,我也说不清哪年啦。准有五十年啦!不用说,我可是租来戴的,你知道。"
"倒不是高礼帽多要紧,"温斯顿耐着性子说。"问题是那帮资本家当家作主,连靠他们活着的律师牧师什么的也是。什么都得为他们好才行。像你这样,一般人,工人,就只是他们的奴隶。他们想怎么对你,就怎么对你。他们拿你当牲口,把你运到加拿大。要是高兴,他们就跟你闺女睡觉。他们叫人拿什么九尾鞭揍你们。每个资本家,全带一帮子走狗……"
老头儿一下又活跃了起来。
"走狗!"他说。"这词儿有日子没听过啦。走狗!这叫我想起从前来,可不是?想当年,可有年头啦,有时候我赶在礼拜天下午,就去海德公园儿听人家讲话。救世军啦,天主徒啦,犹太人啦,印度人啦,全都有哩!有个家伙,我也记不住他名儿,讲得可真有劲儿!一点儿面子也不给!他就说,走狗!资产阶级的走狗!统治阶段的奴才!他还叫他们寄生虫哩!还有鬣狗--他就管他们叫鬣狗!他叫的是工党,当然啦,你知道。"
温斯顿觉出来,他们的话题简直满拧。
"我想知道的是这样,"他说。"你觉得如今你的自由,是不是比那会儿多?旁人待你是不是更像人?从前,那些有钱人,上等人……"
"上议院,"老头儿依依地说。
"就上议院好啦,要是你愿意说。我想问问,是不是那些人,拿你低人一等,光是因为他们有钱,你没钱?比方说,要是碰见他们,你得叫声先生,还得摘帽子?"
老头儿仿佛沉思起来。他喝了一大口啤酒,才答道:
"是啊,他们愿意看你朝他们摘帽子。这是尊敬么。我倒不喜欢,可我也常这么做。该说,谁也得做呀。"
"我得说句历史书的话--那伙人,还有他们的仆人,常把你们从人行道推进阳沟么?"
"有个家伙倒推了我一次,"老头儿说。"我还记得起来哩,就跟昨天的事儿似的。那晚有划艇赛,我么,在沙夫茨伯里街上,就撞了个小伙子。碰上划艇赛,他们晚上全闹得吓死人!他倒是个绅士,穿衬衫,戴礼帽,还有黑大衣什么的。他在人行道上,走得歪歪扭扭的,我一下撞着了他。他就说,走路怎么不看着点儿?他就说。我说,你当这他妈人行道给你开的?他说,你再要横,打你个满脸花!我说,你醉啦。有你半分钟,送你见老警!我说。爱信不信,他举手推我胸口,差点儿送我公共汽车轱辘下边!那会儿我年轻,就想还他一拳,可是……"
温斯顿只觉得无可奈何。老头儿的记忆,全是些细节琐事堆成的垃圾。问他一天,也问不出个正事儿来。党的历史依然有可能正确;甚至,这历史很可能全然正确。他最后试了一次。
"可能我没说清楚,"他说。"我再跟你说说。你活得很久了,一半儿日子在革命前过的。比方一九二五年,你已经挺大啦。按你记得的,还能不能说得出,一九二五年的日子,比当今好还是不好?要是你能选,你会在那会儿过,还是在现在过?"
老头儿直盯着投镖板,沉思起来。他放慢速度,喝光了杯里的啤酒。仿佛这啤酒让他觉得通泰舒服,等他再开口,那神情一派隐忍达观。
"我知道你想我说什么,"他说,"你想我说,我想要返老还童。大多数的人,你去问罢,准保想返老还童。年轻人嘛,身体也好,劲头儿也大。到我这把年纪,就全不成啦。腿脚净是毛病,膀胱也有毛病哩。一个晚上,起夜总得起个六七次。另一面说啦,当老头儿也有不少好处。从前的愁事儿,不用再犯愁啦。不搞娘儿们,这才是大事哩!我有三十年没碰个娘儿们,你爱信不信!而且,我也不想啦。"
温斯顿挺起身,靠在窗台上。再问下去,也没什么用啦。他打算再去买点啤酒,那老头儿却突然站起身,拖着脚急忙便走--他是到房间对面臭哄哄的茅房去,可见那多喝的半公升,早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温斯顿坐了一两分钟,盯着自己的空酒杯,不注意他的双腿,又重新送他回到了街上。他心里想,过上二十年,这简单而又重要的问题,"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好?",就再得不到答案啦。诚然即便如今,其实这也无法回答,因为古代世界屈指可数的幸存者,他们早已做不到在两个时代做比较。他们还记得一百万件无用的琐事:跟同事拌嘴啦,寻找气管子啦,妹妹尸体的表情啦,七十年前一早刮风扬起的尘土啦。然而所有要紧的事情,他们却视而不见。他们非常像蚂蚁,看得见小东西,却看不见大的。脑子记不住,记录篡改过--一旦如此,党要宣布改善了人民生活,你便只能够接受了事,因为能够检验真伪的标准并不存在,而且永远不会存在。
就在这时,他的思绪突然间停顿了下来。他驻足抬头看,原来走到了一条窄窄的街巷,一片公寓当中,点缀着几家黑魆魆的小店。就在他的头顶,挂了三个褪色的铁球,依稀看得出曾经镀成了金色。这地方他好像认得--没错!就是那家旧货店,他买过那本日记簿的地方。
温斯顿心里一阵恐惧。当初买那本子,已经够冒失啦,他也曾发誓再不来这边。然而他刚刚听任思绪信马由缰,他的腿竟然把他带回了这里。他还巴望靠写日记,便阻止得了自己诸如此类自杀般的冲动哩。与此同时,他发现那家店铺,虽然快到二十一点,却还没打烊。他想还是进去罢,这总比在人行道上瞎转悠更少惹人疑,于是走进了店门。要是谁问,他或许可以回答,他想来买几片刀片。
店主刚点起了一盏煤油吊灯。吊灯的味儿不算干净,可却有那么点和气可亲。店主有六十岁,体弱背驼,长长的鼻子带着种慈祥,目光温和,戴副厚厚的眼镜。他的头发几乎全白,眉毛却依然很浓很黑。那眼镜,那轻柔琐屑的动作,再加上他那件破旧的黑绒夹克,分明给了他种文质彬彬的感觉,一如他是个什么文学家,什么音乐家。他说话的声音轻柔得很,好像哑了嗓子,而他的口音,也不像多数无产者那样难听。
"你还在人行道上,我就认出你啦,"他立时说道。"你买了那年轻太太的纪念簿。那本子的纸张,可真叫漂亮。奶油直纹纸--就是这样的名字。这样的纸,早不生产啦--嗯,我敢说足有五十年啦,"他从眼镜上面盯着温斯顿瞧,"我能卖你点什么?还是只想随便瞧瞧?"
"我路过这儿,"温斯顿含糊地说。"我只想看看。还不想买什么。"
"好罢,"店主说。"我想也没什么能够满足你,"他软软的手做个道歉的动作。"你也知道;瞧,这店都空啦。咱们俩说说,买卖旧货--就要完啦。谁也不需要,货也没有啦。家具,瓷器,玻璃容器--一天天都在坏下去。当然啦,金属的东西,多半也给回了炉。我多少年都没见过黄铜烛台啦。"
其实,这小店塞得满满吞吞,然而大多实在没什么价值。小店固然空间有限,因为四壁周遭堆满了蓬头垢面的画框,橱窗里又满是些杂七杂八的垃圾废物--一盘一盘的螺丝螺母,烂凿子,破旋刀,黑乎乎的钟表显然早就停了摆。只有墙角一张小桌子,上面零零星星还有点稀罕物儿--漆器鼻烟盒、玛瑙胸针之类,仿佛还找得到点有趣的东西。温斯顿信步走过去,便注意到一个浑圆光滑的东西,在灯光下轻柔地闪着微光,他便把它拣了起来。
这是块挺重的玻璃,一面弯曲,另一面平滑,形状像个半球。玻璃的颜色跟质地全都极其柔和,一如雨水一般。玻璃球的中央,给那弧形的表面放大了一些,里面是一个粉红色的怪东西,卷卷曲曲,像玫瑰,又像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简直给迷住了。
"这?是珊瑚,"老头儿说。"该是从印度洋上搞来的东西。他们常把珊瑚镶到玻璃里边。少说也有一百年啦。瞧,准还要久些哩。"
"真漂亮,"温斯顿说道。
"真漂亮,"店主感激地赞叹道。"不过如今,肯说这话的人太少啦,"他咳了一声,"你要是想买,算你四块钱好啦。我还记得--从前这样的东西值八镑,八镑--唉,我也算不出个价,总归不少钱罢。这全是货真价实的古董呀--如今还有几个人识货?"
温斯顿马上付了四块钱,那渴慕的东西便藏进他的口袋。真正吸引他的,倒还不是那东西美丽无比,而是它的氛围,分明与当今时世绝不相同。那柔和的玻璃宛如雨水一样,他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更叫他感兴趣的,是那东西显然毫无用处--诚然他猜,它倒满可以当块镇纸用。放在口袋里,这东西沉甸甸的,不过幸好,还不至于显得鼓鼓囊囊。只消是旧货,看上去再有那么点漂亮,往往会招来莫名其妙的怀疑。老头儿收了他四块钱,显然更加愉快--温斯顿觉出,给他两三块钱,这东西他也会卖。
"楼上还有间屋子,你或许乐意看一看,"他说。"屋里也没多少东西。就剩几件啦。要上楼,我就点个灯。"
他又点了盏灯,便弓着背慢吞吞在前面引路。爬上磨得光溜溜的楼梯,穿过窄窄的走廊,便来到一个房间。这房间不临街,窗外是个鹅卵石铺路的小院,还看得见树林一般密匝匝的烟囱。温斯顿发现,房里摆着家具,好像还要住人一样。地上铺了块地毯,墙上挂了一两幅画,壁炉旁边还摆了张扶手椅,椅面深陷,邋邋遢遢。炉架上是一座老式玻璃钟,还是十二小时制的,正嘀嘀嗒嗒走个不停。窗户下面,有一张硕大无朋的床,差不多占了房间一小半,床垫还铺在上面呢。
"老伴儿死前,我们一直住这儿,"老头儿的声音有点歉意。"我一点点把家具全卖啦。就剩这张床,红木的,挺漂亮,当然啦,得先把臭虫弄干净。不过我敢说,你准觉得它太累赘。"
他把吊灯举高,便照亮了整个房间。灯光暗暗的,暖暖的;怪得很,房间给照得说不出的诱人。温斯顿不由得掠过一丝念头:兴许,一个星期出上几块钱,很容易就会把这房间租下来哩。当然,这得要他敢冒这险才成。这样的念头纯属异想天开,必得马上丢个干净;然而这样的房间,却唤醒了他的思乡病,唤醒了他古老的回忆。仿佛他全然知道,坐在这样的房里会有怎样的感觉--熊熊的炉火旁边,坐在扶手椅里,双腿放在围栏上,水壶吊在炉架上;孑然一身,安然无虞,没有眼睛盯着你,没有声音逼着你,除去水壶的低吟,和座钟友善的呢喃,你的身边万籁俱寂。
"这里没电幕!"他不禁喃喃说道。
"哦,"老头儿说。"我从来没安过那东西。太贵啦。反正,我也没觉得有这份必要。那边角落里,还有张折叠桌,挺好的。当然啦,要用折板,就得换个新折叶啦。"
房间的另一个角落,还有个小书柜,温斯顿早饶有兴致地走了过去。除去破烂,柜子里什么也没有。无产者区,就跟大洋国旁的地方一样,搜书焚书早搞了个完全彻底。在大洋国,只消一九六○年以前印行的书,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老头儿还举着吊灯,照亮了一幅檀木框的画--它就挂在壁炉的另一边,正对着那张大床。
"要是你对这些旧图片感兴趣的话……"他开始轻轻地说。
温斯顿走过来,端详这幅画。它是幅蚀刻钢板画,画面是一幢椭圆形的建筑,有长方形的窗户,前面还有座小尖塔。建筑周围是一圈栏杆,后面仿佛有一座塑像。温斯顿盯着画面看了一会儿,似乎有些面熟,可那塑像,他却再记不起来了。
"画框镶在了墙上,"老头说,"不过我敢说,我可以帮你卸下来的。"
"这房子我知道呀,"温斯顿终于说道。"早倒啦。就在正义宫外面当街那边呀。"
"是呀。就在法院外边。给炸掉啦--唉,都多少年啦。从前它是个教堂呢。就叫圣克莱门特丹麦人,"他抱歉地微笑,仿佛意识到自己的话有点滑稽。"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
"你说什么?"温斯顿问。
"哦……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我小时候唱的歌儿。我都记不住啦,不过还知道最后一句,一根蜡烛照你睡,一把砍刀砍你头!是个舞蹈。大伙儿伸着胳膊让你钻过去,唱到一把砍刀砍你头,就放下手来抓住你。歌里唱的,全是些教堂名儿。伦敦城所有的教堂全给唱了出来--所有主要的,当然啦。"
温斯顿的思绪朦朦胧胧,闹不清这教堂属于何年何月。伦敦的那些建筑,要定个年代总是难乎其难。随便什么高大雄伟的房子,只要外表还算光鲜,就自动自觉地归功给革命以后;要是看上去时间太早,索性就判给那暗无天日的什么中世纪。资本主义那几百年,据说就没造出过有价值的东西。建筑上固然学不到历史,正如书本跟历史毫不相干一个样。塑像,铭文,纪念碑,街道名--所有的一切,只要能借以搞清过去,就全给有计划地改变得面目全非。
"我还不知道它从前是个教堂,"他说。
"剩下的还不少哩,其实,"老头儿说道。"可全给派了别的用场。那歌儿怎么唱来着?哈!我想起来啦!
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
圣马丁的钟声说,你欠我仨铜板……
嗐,我就记着这么多啦。一个铜板,是个小小的铜币,样子挺像一分钱呢。"
"圣马丁在哪儿?"温斯顿问。
"圣马丁?它还在呀。就在胜利广场,画廊的旁边。那房子的门廊三角形,前边是柱子,台阶高得很哩。"
这地方温斯顿挺熟悉。这是座博物馆,展出着各色各样的宣传品--火箭跟浮堡的模型啦,表现敌人暴行的蜡像啦,如此等等。
"那会儿它是叫原野上的圣马丁,"老头儿加了一句,"可我早想不起,那边有什么原野啦。"
温斯顿没买那幅画。有这么个东西,比那玻璃镇纸还要不妥当;而且,要不是从画框上面取下来,又怎能把它带回家?然而,他还是多耽了一会儿,跟那老头儿说话。他发现,光看门口的招牌,准保以为老头儿名叫威克斯--可实际上,他的名字却是查林顿。这查林顿先生六十三岁,早死了老伴儿,在这店里已经住了三十年。他老想改掉橱窗上的名字,却老是不曾做起来。他们谈着天,温斯顿的脑里把那忘了一半儿的歌谣转了又转。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圣马丁的钟声说,你欠我仨铜板!真怪,这样一念叨,就仿佛真真听到了钟声,那早失落掉的伦敦钟声--那声音固然不绝如缕,然而伪装了面孔,忘到了脑后。他仿佛听到那钟声的轰鸣,从一个鬼魂般的尖塔传到另一个。可从他记事以来,他还从来没真正听过教堂的钟声。
他离开查林顿先生的小店独自下楼,省得老头看见他出门前,要偷偷把大街瞄上几眼。他已经打定主意,隔上一段时间,比方一个月罢,他还要冒险到这小店来一趟。比起不参加街道中心的活动,这未见得危险多少。顶傻顶蠢的倒是,他买了那日记簿倒也罢了,然而还不知道店主是不是可靠,竟要再到小店来!然而……!
他又想,是的,他还要再来。他还要买些美不胜收的奢侈品的残渣余孽。他要那幅圣克莱门特丹麦人,从画框上面卸下来,塞在工作服下带回家。他要从查林顿先生的记忆当中,把那歌谣的余下几句挖出来。甚至那疯狂的想头,要租下楼上房间的想头,他也蓦地又想了起来。或许总有五秒钟,他得意到放松了警惕,也不朝窗外先瞟一眼,便一头闯到了人行道上。他甚至编个曲调,哼了起来--
圣克莱门特钟声说,橘子和柠檬,
圣马丁的钟声说,你欠我……
他的心陡然一冷,险乎惊了个屎尿横流。有个人身穿蓝工作服,沿着人行道走下来,离他还不到十米远。便是那黑发姑娘,小说总局那个姑娘。灯光暗淡,然而也不难认出她的模样。她径直看着他的脸,而后便迅疾走开,仿佛根本没有见到他。
一时间,温斯顿给吓得动也动不了。然后他转向右边,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前走,有那么一会儿,连走错了方向也没注意。无论如何,有个疑问,已经不成问题--那姑娘铁定是在监视他。她准是跟着他到这里,因为跟他同一个晚上,走到同一条偏僻的胡同--这条胡同离任何党员居住区,全有好几公里远!--却纯粹出于偶然,这样的巧合根本就不可能。她真是思想警察的特务也罢,单是好管闲事的业余特务也罢,这一点原本就无所谓。她在监视他,这便足够啦。或许她也见他进了那家小酒店。
连走路也得费点子力气。那块玻璃,放在他口袋里的,走一步便撞一下他的腿,他几乎要把它掏出来扔掉。最要命的,是他的肚子一阵疼。有那么几分钟,他觉得不马上找个厕所,简直憋不住啦。然而这样的地方,根本就没什么公厕。而后,那一阵痉挛平息了,剩下的惟有隐隐的痛楚。
这条街竟然是条死胡同。温斯顿停下脚步站了几秒钟,迷迷糊糊不知该做什么。而后,他掉转身来,开始往回走。就在转身的当儿,他想起那姑娘离开他才不过三分钟,他跑上几步,还满可以追上她。他不妨跟着她,到个僻静的所在,拿块石头砸烂她的脑袋瓜。他口袋里那块玻璃挺沉,干这勾当倒也很合适。然而,他立时放弃了这念头,单是想想这样做,也早就叫他没法忍下去。他不能跑,他也不能揍谁一下子。更何况,她是年轻力壮,准会自卫的。他又想,快快赶到街道活动中心,耽到关门为止,好算个他晚间在场的佐证。然而,这同样根本行不通。他的全身,只觉得死一般的困乏无力。快回家罢,坐下来安静一会儿--他满心想的就只有这句话。
等他回到公寓,时间早过了二十二点。到二十二点三十分,电灯就要拉闸啦。他到厨房里,生灌了足有一茶杯的胜利牌杜松子酒。而后,他到壁龛里的桌前坐下来,从抽屉里取出了日记本。然而,他沉了一会儿,没有打开来。电幕上一个女人,粗喉咙大嗓门嚎着什么爱国歌曲。他坐在那里,盯着日记本的云石纸封面,徒然想把这声音从他的意识当中赶出去。
他们会在夜间来抓你。总是在夜里的。该在给他们抓住之前便自杀。毫无疑问,有些人便这样做了。许多失踪的人,其实就是杀死了自己。然而这样的世界,完全搞不到枪支,或者随便什么迅速有效的毒药,自杀也需要天大的勇气。惊人的是,那些痛苦和恐惧,却无法督促你的肉体下决心;而人的肉体,又如此毫不长进--一旦需要它特别做点事,它一准木呆呆地束手无策。要是他动作足够快,满可以杀那黑发姑娘来灭口;然而那极端的危险,反叫他失却了行动的能力。敢情面对危险,要对付的根本不是外在的敌人,倒永远是你自己的身体。如今,灌了杜松子酒,肚子却依然隐隐发疼,害得他没法有条有理想个问题。就是那般俨然的英雄场合、悲壮时刻,其实还不是一个样。战场也罢,刑房也罢,沉船也罢,谁也记不得自己的奋斗所为何来,因为你的肉体膨胀开来,添满了宇宙。你可以不至于吓得木呆呆、疼得嗷嗷叫,生命却依然只算场一瞬间到另一瞬间的斗争,斗争的对象,不过是饥饿、寒冷和失眠,不过是腹痛或牙痛。仅此而已。
他把日记本打开来。写点什么罢,这毕竟十分要紧。电幕上那女人开始唱一支新歌曲,声音活像玻璃碴儿,生生刺进他的大脑里。他试着去想奥勃良,这日记便是为他写--便是给他写的呀。然而头一件,他想的却是,一旦思想警察逮住他,接下来会出些什么事。马上杀掉你--这倒没什么关系。送掉性命,纯属意料之中。然而送命以前,照例要熬过坦白交代这一关--爬着尖声叫讨饶,打断骨头揍掉牙,满头满脑血淋淋。这一切,任谁都是三缄其口,然而早已是铁定的常识。若是结局没什么不同,何必要忍受严刑拷打?没有人逃得了提审,也没人扛住不坦白。只要死心投靠了思想罪,早晚必得掉脑袋。既然这样的恐怖早已是无所改变,往后干吗还得经受这一关?
他还在试着回想奥勃良的模样,这回才算勉强想起了一点。"我们会在个没有黑暗的地方再见面,"奥勃良这样对他讲过。他知道这话的意思--起码他觉得自己知道。没有黑暗的地方--便是想象的未来,没有办法见到,然而凭借着先知先觉,却能够分享这未来。这真是件神秘莫测的事情。然而电幕那声音在他的耳边直聒噪,害得他没法循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他把支香烟放在嘴里,一半的烟丝登时掉到舌头上--那东西苦得很,吐也吐不净。他的脑际浮现出老大哥的脸孔,盖住了奥勃良的形象。像几天前那样,他从口袋里掏出枚硬币盯着瞧。那脸孔朝上盯着他,孔武有力,神色平静,叫人心里安宁。然而,那一口黑胡髭呀,它背后藏的是怎样的笑容?于是,那几句口号,又在他的耳畔想起,一如闷雷般的丧钟声:
战争就是和平
自由就是奴役
无知就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