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有话要说:点击屏幕中间,可以看到当前章节及切换阅读主题!

第十二章

一星期变成三星期,一个月变成五个月。在科拉巴街头跟我的游客客户做生意时,我偶尔会遇见狄迪耶或维克兰,或是利奥波德酒吧的其他人。有时也会见到卡拉,但从没跟她讲话。我不想在我穷困且住在贫民窟时与她四目相对。贫穷与自尊是歃血为盟的拜把兄弟,但最终总是有一方会杀死另一方。

在第五个月时,我完全没见到阿布杜拉,但陆续有陌生、偶尔有怪异的传信人来贫民窟告诉我他的消息。有一天早上,我独自坐在屋里的桌前写东西,贫民窟的狗突然狂吠,让我从书写中惊醒。我从未听过那种狂吠,里面含有愤怒和惊骇。我放下笔,但未开门,甚至未离开椅子。狗在夜里经常很凶狠,但大白天里这么狂吠,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那声音让人好奇,又让人惊恐。我察觉到狗群愈来愈近,慢慢接近我的小屋,紧张得心怦怦直跳。

一道道金色晨光穿过芦苇席上的孔隙,射进屋内。尘埃飞扬的光线,随着巷子里急速奔驰而过的人影,断续闪灭。除了狂吠声,又多了喊叫声与尖叫声。我环顾四周,小屋里唯一称得上武器的东西,只有一根粗竹棍。纷乱的吠叫声和人声似乎聚集在我的屋外,我拿起竹棍,锁定我的房门。

我拉开权充大门的薄胶合板,手中的棍子立即落地。眼前半米外,一只巨大的棕熊高高站在我面前,吓人、结实又毛茸茸的身躯塞住门口。它靠后腿轻松站立,巨掌举到我肩膀的高度。

大熊让贫民窟的狗发狂,它们不敢进入熊的攻击范围,转而龇牙咧嘴地互相攻击。熊不理会狗和兴奋的人群,朝大门弯下腰,盯着我的眼睛。那大而有灵性的眼睛,呈透明的浅黄褐色。熊咆哮着,那声音轰隆低沉,奇异地叫人心情平静,比我心里喃喃念着的祷词更打动人心,完全没有威胁性。我倾听那声音,恐惧悄然消失。隔着半米,我感觉到那吼声的声波阵阵打在我胸口。它弯下身来,靠得更近,最后它的脸离我的脸只有几厘米。它嘴边的白沫化为液体,顺着它湿湿的黑下巴滴下。这熊没有要伤害我的意思。不知为何,我就是知道它不会伤害我,它的眼睛在诉说着别的东西。在心脏怦怦直跳、身体静止不动的当儿,我与熊四目对望。仅仅几秒,我就被它那未被理智冲淡而充满感情的哀伤打动,强烈而纯粹,让我不禁想这样一直对视下去。

狗群相互扑咬,在仇恨与害怕的极度痛苦中哀鸣、狂吠。它们恨不得咬下熊的肉,它们愤怒,但更感到害怕。孩子尖叫,众人狼狈避开发狂的疯狗。熊缓慢而笨拙地转身,突然猛冲出去,朝狗群甩下巨掌。狗群四散,一些年轻男子趁机用石头和棍子把它们赶得更远。

熊左右摇晃着身子,用它那忧伤的大眼扫视人群。这下我总算能把它看个清楚。我注意到它戴了皮项圈,上头凸着一根根短钉,系着两条长链。循着拖地的链子,会看到两名男子手持链头。我这时才看到这两个人,他们是驯熊师,身穿背心、头巾和长裤,全身上下都是令人目瞪口呆的蓝色,就连胸部和脸也都涂成蓝色,熊的铁链和项圈也是。熊转身再度站在我面前。冷不防地,拿着铁链的其中一人叫了我的名字。

“林先生?我想你是林先生吧?”他问。

熊歪着头,好似是它在发问。

“没错!”人群里有些人大声说,“没错!这就是林先生!这就是林巴巴!”

我仍然站在自己小屋的门里,惊讶得说不出话,也动不了。人群大笑、欢呼,一些胆子较大的小孩小心翼翼地往前移,几乎近到猛然伸出手指就可碰到熊的位置。他们的母亲厉声尖叫、大笑,把他们抓回自己的怀里。

“我们是你的朋友,”其中一个蓝面人用印地语说,他的牙齿在蓝色的衬托下,白得发亮,“我们替人传信息给你。”

另一名男子从背心口袋拿出一张皱巴巴的黄色信封,高高举起给我看。

“信息?”我勉强集中心思问道。

“没错,给你的重要信息,先生,”前一个男子说,“但首先你得做一件事。你得履行一个承诺,我们才能给你这封信。很郑重的承诺,你会很喜欢的承诺。”

他们用印地语讲,我不熟悉vachan这个表示“承诺”的词。我走出小屋,小心翼翼地绕过大熊。人比我预期的多,他们挤在一块,就在大熊巨掌刚好挥不到的地方。几个人重复讲着印地语vachan。几种不同语言的谈话声,加上喊叫声、狗吠声、丢石头的赶狗声,为这场小骚动制造了音效。

石头小路上沙土漫天飞扬,我们虽置身现代城市的中央,这个满是简陋竹屋和张口结舌的群众的地方,却像是位于遗世独立山谷里的村子。我终于看清楚那两位驯熊师,觉得他们简直是怪物。涂上蓝漆的手臂与胸膛下,布满结实的肌肉,长裤上装饰了银铃、银盘和红、黄色的丝质流苏。两人都是长发,头发编成雷鬼乐手那种长发绺,每一条都有两根手指那么粗,发梢则装饰着银线圈。

有只手搭上我的手臂,我吓得差点跳起来。是普拉巴克,他一贯的笑脸异常开心,黑色的眼睛里满是喜悦。

“我们真是有福气,能有你跟我们一起住,林。你总是带给我们那么多新鲜刺激的事!”

“这可不是我带来的,普拉布。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他们想干什么?”

“他们有信要给你,林。但把信交给你之前,得履行一个vachan,承诺。有个……你知道的……catches(有个条件)。”

“Catches?”

“对啊,当然。这是英文吧?Catches,那意思就像是因为和善对人而招来的小小报复。”普拉巴克开心地咧嘴而笑,抓住机会跟我解释英文。他习惯(或者是偶尔)在最让人火大的时候跟我讲这个。

“普拉布,我知道catch是什么意思,但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谁叫他们带信来?”

普拉巴克用印地语连珠炮似的哇啦哇啦讲个不停,很高兴自己成为这次交谈的焦点。驯熊师颇为详尽地回答他,说得跟他一样快。他们说的话有许多我听不懂,但群众里近得听得到的人猛然放声大笑。熊四肢着地,嗅我的脚。

“他们说什么?”

“林,他们不愿说是谁发的信。”普拉巴克说,勉强按捺住大笑,“这是个天大的秘密,他们不能说。他们接到指示,把信带给你,不做任何解释,还带了个难题给你,类似要你履行承诺。”

“什么难题?”

“哦,你得抱住那熊。”

“我得干吗?”

“抱住那熊。你得给它一个大大的拥抱,就像这样。”

他伸出手,紧紧抱住我,头紧贴我胸口。群众猛拍手叫好,两名驯熊师尖叫,声音尖得刺耳,就连熊都受气氛感染而站立,砰砰跺脚跳起吉格舞。我一脸迷惑,面有难色,引得众人再笑,笑得更大声。

“门儿都没有。”我摇头说。

“是真的啦!”普拉巴克大笑。

“别开玩笑!不行。”

“Takleef nahin!”一名驯熊师大喊,“没事!很安全,卡诺很友善,它是全印度最友善的熊。卡诺喜欢人。”

他更靠近熊,用印地语大声下令。卡诺站得直挺挺时,这名驯熊师往前一跨抱住它。熊双掌围住他前后摇,几秒钟后,它放掉驯熊师,驯熊师转身,接受群众的喝彩,满脸堆笑,像表演明星那样一鞠躬。

“不行啦。”我再次说。

“噢,别这样嘛,林,抱抱那只熊。”普拉巴克恳求,而且笑得更大声。

“我什么熊都不抱,普拉布。”

“别这样嘛,林。你不想知道那个信息吗?”

“不想。”

“说不定很重要。”

“我不在乎。”

“你说不定会喜欢那只抱人的熊,林?”

“才不会。”

“难说。”

“不会。”

“唉,那你希不希望我再给你几个大拥抱,当作练习?”

“不,还是免了。”

“那么,就抱抱那只熊,林。”

“恕难从命。”

“噢,拜……托啦。”普拉巴克哄道。

“不要。”

“哎呀,林,拜托抱抱那只熊嘛。”普拉巴克鼓励道,寻找群众支持。我屋子附近几条巷子挤了几百人。小孩爬上较坚固的几间小屋顶,居高临下地观看,让人捏把冷汗。

“抱抱!抱抱!抱抱!”他们哀求,大叫。

我环顾四周,看着一张张脸,大笑的脸,知道已别无选择。我跨出两步,大大张开双手,慢慢将自己贴上卡诺的粗毛。毛底下,它的身体出奇地柔软,几乎是肥嘟嘟的。但粗壮的前肢全是肌肉,它在我肩膀的高度抱住我,力气之大不是人类所能拥有的,此时我了解到什么叫作全然无助。

可怕的念头闪过我的脑海,卡诺能一把折断我的背脊,就像我折断铅笔那么容易。我耳朵紧贴着卡诺的胸膛,它的声音在它的胸膛里隆隆作响。我鼻孔里满是类似湿青苔的气味,还有股新皮鞋和小孩毛毯的味道。除此之外,还有股刺鼻的阿摩尼亚味,像是正被锯子锯开的骨头。群众喧闹渐渐平息。卡诺很温暖,它左右摇摆身子。我抓在手里的毛很柔软,如同狗颈背上的毛。我紧抓住毛,跟着它摇摆。在它强而有力的拥抱下,我觉得自己仿佛从某个无法形容的平和与应许的崇高之地飘浮起来,或者说落下来。

有人摇我的肩膀。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跪下来。卡诺已放开我,走到短巷的尽头,在它的驯熊师、大批群众及疯狗的陪伴下,迈着重重的步伐缓缓走开。

“林巴巴,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一定是……晕了还是怎样。”

“卡诺抱得你很舒服,是不是?喏,你的信。”

我走回小屋,坐在用条板箱制成的小桌前。皱巴巴的信封里,是成套的黄色信纸,纸上的字是英文,我想那大概是作家街上某个专业写信员所打的。寄信者是阿布杜拉。

亲爱的兄弟:

Salaam aleikum(祝你平安)。你跟我说你们会给人熊抱,我想那是你们国家的习俗。尽管我觉得那很奇怪,尽管我不懂,但我想你在这里一定会很寂寞,因为孟买没有熊。为此,我找来一只熊给你抱,请享用。希望它和你国家的抱抱熊差不多。我很忙,也很健康,感谢上帝。事情忙完了,我很快就回孟买,印沙阿拉。愿上帝保佑你和你的兄弟。

阿布杜拉·塔赫里

普拉巴克站在我左肩旁,把信的内容慢慢念出来。

“啊哈,是阿布杜拉。照理说,我不该告诉你他尽干些伤天害理的事,但其实他就是这样的人,即使在我没告诉你他就是这样的人的时候。”

“看别人的信很不礼貌,普拉布。”

“不礼貌,没错。不礼貌这个词的定义,就是即使别人说不要做,我们仍想要做,对不对?”

“那些带熊来的家伙是何方神圣?”我问他,“住哪里?”

“他们靠那只跳舞熊赚钱,来自北方邦,印度的发源地,但他们四处流浪。现在他们住在纳迦尔海军区的贫民窟,要我带你去吗?”

“不用。”我低声说,把信重看一遍,“不用,现在不用,以后再说。”

普拉巴克走到敞开的屋门前,停在那里,若有所思地盯着我,小圆头歪向一边。我把信放进口袋,抬头看他。我想他有话要说,因为他额头上有些许着力专注的迹象,但后来似乎改了主意。他耸耸肩,微笑。

“今天会有病人来吗?”

“我想待会儿会有一些。”

“那我们会在午餐会见,是不是?”

“当然。”

“你……你要不要我帮你做什么?”

“不,谢了。”

“你要不要我邻居的太太替你洗衬衫?”

“洗我的衬衫?”

“对,它有熊的味道,你身上有熊的味道,林巴巴。”

“没关系,”我大笑,“我还有点喜欢这味道。”

“好吧,那我走了。我要去开我堂兄襄图的出租车了。”

“好。”

“那好,我走了。”

他走出去,我再度孤身一人,贫民窟的声音充塞于我周遭:小贩叫卖声、小孩玩耍声、女人大笑声、从收音机传出极尽失真的情歌,还有几百只动物的声音。再过几天就会下大雨,许多流动散工和表演艺人,比如那两位驯熊师,已在全市各地的贫民窟觅得栖身之所。我们的贫民窟就来了三群弄蛇人、一队耍猴人、许多饲养鹦鹉等鸣禽的人落脚。通常将马儿拴在海军营区附近空旷地的人,将他们的坐骑牵到我们的临时马厩。山羊、绵羊、猪、鸡、小公牛、水牛各有好几只,甚至还有一只骆驼和一只大象!贫民窟简直成了超大型的挪亚方舟,在洪水即将到来时,为各种动物提供避难所。

贫民窟的居民欢迎动物,没有人质疑它们的居留权,但它们的到来的确带来了新麻烦。它们居留的第一晚,大家都在睡觉时,耍猴人的猴子跑掉一只。这只调皮鬼在几间小屋的顶上窜来窜去,然后头一低,溜进某群弄蛇人住的小屋。弄蛇人把眼镜蛇放在有盖的柳条篮里,篮子以竹质的伸缩门闩锁住,每个盖子上面各压一块石头。那只猴子拿掉其中一块石头,打开有三条眼镜蛇的一个柳条篮。猴子爬上安全的屋顶高处尖叫,吵醒弄蛇人,弄蛇人大叫示警。

“Saap alla!Saap alla!Saap!”有蛇!蛇!

贫民窟顿时一片混乱,睡眼惺忪的居民拿着煤油灯、提着火把跑来跑去,朝每个暗处照,还拿出棍子和竿子互打脚和胫部,有些较脆弱的小屋则被杂沓的人群撞倒。最后,卡西姆·阿里出面恢复了秩序,将弄蛇人组成两支搜索队。经过彻底的搜索,他们终于找到了眼镜蛇,将它们放回篮子。

这些经人调教过的猴子懂得十八般武艺,包括一流的偷窃本领。一如孟买境内大部分的贫民窟,我们这里治安良好,完全没有偷窃的事。家家户户门不上锁,没有密室藏东西,猴子到了这里正可横行无阻、大显身手。每天都有一脸不好意思的耍猴人,不得不在屋前摆张桌子,把自家猴子所偷的东西全摆出来供失主认领。猴子显然偏爱小女孩的玻璃手镯、铜质手环与脚环。即使耍猴人已替它们买了花哨的小东西系在它们毛茸茸的手臂和腿上,它们仍按捺不住偷这类饰品的冲动。

卡西姆·阿里最后决定,让所有猴子在待在贫民窟期间一律系上铃铛,结果这些猴子精得很,硬是有办法脱掉铃铛或让铃铛不出声。有一天,快天黑的时候,我看到两只猴子大摇大摆走在我屋外不见一人的小巷里,双眼圆睁,带着猿猴的内疚和调皮。其中一只猴子已拿掉脖子上的铃铛,它靠双腿直立行走,与另一只猴子一前一后,同时用双手固定住同伴身上的铃铛,让它不致发出声音。尽管心灵手巧,但铃铛声的确使它们通常悄无声息的蹦跳变得较易被人察觉,从而减少它们偷窃的次数,让它们的主人在贫民窟比较抬得起头。

许多原本住在我们贫民窟附近街头的游民,连同那些流动散工,迁入我们相对较安全的小屋。他们是所谓的人行道住民,栖身在任何可觅得的无人土地上,栖身在足以搭起他们脆弱的处所,同时还有空间让人行走的任何人行道上。在孟买数百万游民中,他们的居住环境最恶劣,房子最简陋。雨季来临时,他们的处境向来岌岌可危,有时根本保不住家园,因此许多人来到贫民窟避难。

他们来自印度各地,有阿萨姆人和泰米尔人,有卡纳塔克人和古吉拉特人,有来自特里凡得琅、比卡内尔和戈纳勒格的人。雨季期间,原已过度拥挤的贫民窟又多挤进五千人。扣除兽栏、商店、仓库区、街道、小巷、茅厕占去的空间,我们每个人只拥有约两平方米的生活空间。

超乎寻常的拥挤,带来紧张和新难题,但大体上新来者都能得到宽容的对待。我没听到有人说不该帮他们或不欢迎他们。事实上,真正严重的难题来自贫民窟之外。这多出来的五千人,还有随着雨季逼近而挤进其他贫民窟的数万人,原以街头为家,原本都在所在地区的店铺采买日常必需品。每个人买的东西都不多,主要是鸡蛋、牛奶、茶、面包、香烟、蔬菜、煤油、童装等,但整体加起来,却是当地店铺重要的财源、生意的大宗。但这些新来者迁入贫民窟后,往往转而在贫民窟内的数十家小店消费。在老购物区的合法商店买得到的东西,在这些非法的小店里几乎样样不缺。食物、衣服、油、豆子、煤油、酒、大麻,乃至电器用品,都有贩卖。这贫民窟大体上自给自足,而贫民窟商界的财经、税务顾问强尼·雪茄估计,贫民窟居民在这里的消费金额,应该是外头的二十倍之多。

各地的店家和小生意人都痛恨生意兴隆的贫民窟小店瓜分他们的生意。即将来临的大雨把人行道住民都给逼到贫民窟里,这让那些店家和小生意人由痛恨升级为怒不可遏,于是和当地地主、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其他害怕、反对贫民窟扩张的人联手,从科拉巴以外几个地区招来两帮流氓,出钱要他们破坏贫民窟店家的补给线。从大市场采购蔬菜、鱼或干货装在手推车上,准备运回贫民窟店家的人遭到骚扰,除了货品损坏,有时甚至遭到人身攻击。

我就替几名遭这些恶棍攻击的小孩和年轻男子治过伤。恶棍扬言要泼硫酸。贫民窟居民得不到警方协助(因为他们已经打点过警察,让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只好团结起来共御外敌。卡西姆·阿里将小孩组成数个小队,巡逻贫民窟周边,留意敌人的动静,并把年轻壮汉组成几队,护送到市场采购的人。

我们的年轻男子和那些受雇的恶棍已爆发过几场冲突。我们每个人都知道,雨季一旦来临,冲突会更多,敌人下手会更狠。紧张情势升高,但店家之间的战争可没让贫民窟的居民意志消沉。贫民窟里的店铺反倒人气大增,店家成为平民英雄:有感于居民的情义相挺,他们回报以大甩卖、降价、嘉年华似的购物气氛。贫民窟是个有机体,为对抗外来威胁,它以勇气、团结、孤注一掷的大爱(我们通常称为生存本能)等抗体相应。贫民窟如果守不住,其中的居民就一无所有,也无处可容身。

有次我们的补给线遭攻击,几名年轻男子受伤,其中一位是贫民窟旁建筑工地的工人。他是十九岁的纳雷什。朋友和邻居跟着卡诺与驯熊师离去,而我陷入短暂、寂静的孤独时,就是他的说话声和他在我未掩屋门上的自信叩门声,替我驱散了那份孤独。纳雷什未等我应门,就进屋跟我打招呼。

“哈罗,林巴巴,”他用英语跟我打招呼,“每个人都在说你抱了熊。”

“哈罗,纳雷什。手臂怎么样?要不要我看看?”

“如果你还有时间的话,当然好。”他答,改用他的母语马拉地语,“现在刚好是休息空当,我大约在二十分钟内就得回去。如果你忙,我可以改天再来。”

“不忙,现在可以。来,坐下,我看看。”

纳雷什的上臂被人用理发师的折叠式剃刀划了一道,伤口不深,我先前已替他绑上绷带,照理说应该已经愈合。但他工作环境潮湿不干净,加重了感染的风险。两天前我替他上的绷带脏了,被汗水浸透。我拆下绷带,把脏掉的敷料放进塑料袋,之后要丢进公共火堆烧掉。

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但仍是一片猩红带着些许淡黄色的炎肿。哈德拜的麻风病人先前给了我一罐十升装的手术消毒液。我用它洗了双手,然后清理伤口,大体上用擦的方式洗净,直到毫无白色感染痕迹为止。那想必很痛,但纳雷什忍住,脸上毫无疼痛的表情。干了之后,我把抗生素药粉撒进伤口,盖上干净的纱布,缠上绷带。

“纳雷什,普拉巴克跟我说,前几天晚上你差点被警察逮到。”我一边处理伤口,一边用我的蹩脚马拉地语结结巴巴地说。

“普拉巴克就是有这讨厌的习惯,喜欢到处宣传事情。”纳雷什皱起眉头。

“还用你说。”我立即回答,两人大笑。

一如大部分的马哈拉施特拉人,纳雷什很高兴我有心学他的语言,他也和大部分的马哈拉施特拉人一样讲得慢而标准,好让我听懂。在我眼中,马拉地语和英语完全不同:其他语言,例如,德语或意大利语,和英语有类似之处,有共享的字,但在马拉地语中完全找不到。但马拉地语学来容易,因为马哈拉施特拉人知道我想学后非常兴奋,非常热心地教我。

“你如果继续跟阿席夫那帮人去偷东西,”我说,口气较严肃,“你总有一天会被逮到。”

“我知道,但我希望不会,我希望佛陀站在我这边,我是为了妹妹才这样做。我祈求平安无事,因为我不是为自己而偷,而是为我的妹妹。她再过不久就要嫁人了,但是答应要付的嫁妆钱仍然不够。那是我的责任,我是长子。”

纳雷什勇敢、聪明、工作勤奋、对小孩子很有爱心。他的小屋比我的大不了多少,却还住了他的父母和六个弟妹。他睡在外面的地上,好腾出空间让弟妹睡在里面。我去过他的屋子几次,我知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东西,全放在一只塑料购物袋里。里面有一套供换洗的粗布衣、正式场合和去庙里时所穿的一条好质料长裤、一件衬衫、一本佛经、几张照片、一些盥洗用品。除此之外,他孑然一身。他工作所赚的钱或用偷来的小东西换来的钱,全交给母亲,需要时才跟母亲要点小零用钱。他不喝酒、不抽烟、不赌博。人穷,眼前又看不出光明的未来,所以他没有女朋友,也很难讨到老婆。他的日常消遣之一,就是跟同事去最便宜的戏院看电影,一星期一次。但他是个开朗、乐观的年轻人。有时,我深夜回家,走在贫民窟里,看他缩着身子,睡在屋外的小路上,瘦削的年轻脸庞上带着沉睡的疲倦笑容,一派安详。

“那你呢,纳雷什?”我问,用安全别针固定绷带,“什么时候讨老婆?”

他站起身,弯曲手臂以放松紧缠的绷带。

“普娜姆嫁人后,还有两个妹妹要嫁人,”他解释说,面带微笑,摇摇头,“得先替她们找到婆家。在我们孟买,穷男人得先替姐妹找到丈夫,自己再讨老婆。很奇怪,是不是?Amchi Mumbai, Mumbai amchi!(这是我们的孟买,孟买是我们的!)”

他走出门,未向我致谢,到小屋让我治病的人通常都这样。我知道不久后的某天,他会邀我到他家吃饭,或送我水果和特殊的焚香做回报。这里的人以行动而非语言表达感谢,而我已接受这习惯。纳雷什缠着干净的绷带走出小屋,几个看见他的人走上前来要我治疗。我一一治了他们的病痛,包括鼠咬、发烧、感染起疹、癣,也跟他们每个人聊天,了解最新的八卦。八卦消息就像无所不在的尘暴,沸沸扬扬,不断扫过小巷和水沟。

最后一位病人是个老妇人,由侄女陪同前来。她说胸口左侧痛,但印度人男女授受不亲的规定,使得检查病情变得很复杂。我请那女孩叫人来帮忙,她找了两个年轻友人到我小屋。两名友人在老妇与我之间高举一张厚布,让我完全看不到她。那女孩站在她婶婶旁边,视线可越过厚布,看到坐在另一边的我。然后,我摸自己的胸部各处,那年轻侄女照我所摸的位置,摸她婶婶的胸部。

“这里会痛吗?”我问,摸着自己乳头上方的位置。

帘子后面,那侄女摸她婶婶的胸部,询问同样的问题。

“不会。”

“这里呢?”

“不会,不是那里。”

“这里呢?”

“对,那里会痛。”她答。

“这里,或这里呢?”

“不会,那里不会。这里有一点。”

就这么比手画脚,透过她侄女那双看不见的手,我终于判定这老妇胸部有两个发疼的肿块。我还得知她深呼吸、举重物时胸部会痛。我写了封短笺给哈米德医生,详述我的二手观察结果和结论。我要那女孩立刻带她婶婶去给哈米德医生看,把我的短笺拿给哈米德。话刚说完,就听到身后有人说话。

“你知道吗,你这穷日子看起来过得挺惬意的。人即使真的穷困潦倒,也有可能散发出叫人难以抗拒的魅力。”

我惊讶地转身,见到卡拉双手环抱胸前,倚在门边。嘴角露出要笑不笑的挖苦表情。她一身绿,宽松丝质绿长裤和长袖绿上衣,加上更绿的披巾。黑发自然放下,太阳下闪着铜色光泽。双眼也闪耀着绿色,是梦幻潟湖里温暖、清浅的水。她实在是太美了,美得像横跨天际的夏日红霞。

“来多久了?”我问,大笑。

“够久了,久到可以看你如何用这古怪的信仰疗法治病。你现在都是用隔空感应替人治病?”

“印度女人很固执,就是不让陌生人摸她的乳房。”病人和她的亲人鱼贯走过卡拉身旁、走出小屋时,我回答。

“没有人是完美的,就像狄迪耶常说的。”她拉长声调说,脸上露出毫无笑意的得意之笑,“对了,他很想念你,要我替他问候你。其实,他们全都想念你。从你开始这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后,我们就很少在利奥波德见到你。”

我很高兴狄迪耶和其他人没忘记我,但我没有正视她的眼睛。孤身一人时,我觉得在贫民窟里很安全,忙得很满足。每次看到贫民窟以外的朋友,内心的某个角落就会因羞愧而黯淡下来。哈德拜曾跟我说,恐惧和内疚是时时缠扰有钱人的黑天使。我不确定是否真是如此,不确定他是否只是希望如此。但生活经验告诉我,绝望和屈辱时时缠扰穷人。

“进来吧,真是让我不敢相信,坐……坐这里,我刚刚……稍微打扫过。”

她走过来,坐在木凳上。我拿起装有废弃纱布和绷带的塑料袋,把剩下的垃圾扫进袋子。我再度用酒精洗过双手,把药装进小架子。

她扫视小屋四处,用挑剔的眼神检视每样东西。我跟着她的视线转,觉得我的小屋真是破旧脏乱得可以。我一人住在这小屋里,觉得它相对于无处不拥挤的周遭,实在是宽敞得奢侈。如今,有她在身边,我却觉得它寒碜而狭促。

裸露的泥土地板龟裂而高低不平,每面墙上都有我拳头般大的洞,使我的生活时时暴露在外面热闹小巷的争吵和活动中。孩童透过墙洞窥看卡拉和我,说明了我如何没有隐私可言。屋顶的芦苇席下陷,某些地方甚至已经塌掉。我的厨房只有一只煤油炉、两个杯子、两个金属盘、一把小刀、一把叉子、一个汤匙和一些香料罐,这些用具全塞在一个摆在角落的纸箱里。我习惯一次只买一餐吃的东西,所以屋里没有食物。水装在马特卡陶罐里。那是贫民窟的水,我不能拿给她喝,因为我知道卡拉不能喝这种水。我仅有的家具是一张小桌子、一张椅子、一只木凳、一面用来处理药物的卡纸板。我还记得收到这几件家具时我有多高兴。在贫民窟里,它们很稀有。跟着她的视线,我看到木头上的裂缝、霉菌斑,还有用铁丝和细绳尽力修补的痕迹。

我回头望向她所在的地方,她在木凳上点起烟,从一边嘴角吐出烟。一股非理性的厌恶涌上心头,我几乎生起气来,因为她让我看见这屋子不体面的真相。

“这里……这里不怎么好,我……”

“没关系,”她说,看出了我的心思,“我在果阿的时候,在这样的小屋住过一年。那时我过得很快乐,每一天我都欢欢喜喜地回到那里。我有时在想,人的快乐和所住屋子的大小正好成反比。”

她说这话时,左边眉毛高高扬起,要激我回应她的眼神,直视她的眼睛。因为这动作,我和她之间的阻隔冰消瓦解。我不再厌恶。我知道,不知为什么就是确定,是我自己心里在希望我的小屋更大些、更明亮些,或更豪华些,她根本没这念头。她不是在评头论足。她纯粹是四处看,看每样东西,甚至看我的感受。

邻居的十二岁儿子萨提什背着他两岁大的小堂妹进我的屋子,他站在卡拉身旁盯着看,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她也盯着萨提什,盯得同样专注。我突然觉得他们两个人,印度男孩和欧洲女人,在那一刻,何其相似。两人都有饱满的嘴唇、富于表情的嘴巴、乌黑的头发。卡拉的眼睛是海绿色的,那男孩的是深古铜色的,但两双眼睛都带着严肃的表情,散发兴致昂扬、诙谐的味道。

“Chai bono(去泡杯茶),萨提什。”我对他说。

他匆匆对我一笑,快步走出门。就我所知,卡拉是他在这贫民窟里见到的第一个外国女士。他很兴奋能为她端茶送水。我知道接下来几个星期,他会一再跟其他小孩谈起这件事。

“那么,说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怎么有办法进来这里。”只剩我们俩时,我问她。

“进来?”她皱起眉头,“拜访你不犯法吧?”

“不犯法,”我笑,“但也不常有。我在这里很少有访客。”

“其实很容易。我走出街道,请人带我去找你,就这样。”

“然后他们带你来这里?”

“不完全是这样。他们很保护你,你知道吗,他们先带我去找你朋友普拉巴克,他再带我来你这里。”

“普拉巴克?”

“是,林,你找我?”普拉巴克说着,从门外他藏身偷听的柱子后面一蹦跳进门。

“我以为你要去开出租车。”我悄悄说道,露出我知道最能逗他开心的严肃表情。

“我堂兄襄图的出租车,”他说,咧嘴而笑,“是有人在开,但开的人是我另一个堂兄普拉卡什。现在是午餐休息时间,两个小时。那时我在强尼·雪茄的屋里,突然有人带着卡拉小姐去那里。她想见你,我就来了。很好,不是吗?”

“是很好,普拉布。”我叹了口气。

萨提什回来,捧着盘子,盘上有三杯热甜茶。他递上茶,撕开内有四块饼干的小袋子,以仪式般郑重其事的神情将饼干递给我们。我以为他会自己吃掉第四块,结果他把那饼干放在手掌心,用他脏兮兮的拇指指甲划出平分线,折成两半。他比了一下大小,拿起稍稍大一点的那一半递给卡拉,另一半给他的小堂妹。小家伙坐在门口,小口咬着饼干,非常开心。

我坐在直靠背椅上,萨提什上前蹲在我脚边的地板上,肩膀靠着我的膝盖。我深知,这罕见的亲昵动作对萨提什来说是一大突破。在这同时,我却不敢寄望卡拉注意到这点,并对此印象深刻。我们喝完茶,萨提什收拾空杯子,一句话都没说,走出屋门。在门口,他牵着小堂妹要离去时,给了卡拉一个久久的迷人微笑。

“他是个好孩子。”她说。

“没错,我隔壁邻居的儿子。你今天鼓舞了他,他平常很害羞的。对了,什么风把你吹来我这破房子?”

“噢,我只是碰巧来这个地区。”她平淡地说,眼睛望着我墙上的洞,十几张小脸正透过那些洞盯着我们。我听到其他小孩在讲话,问萨提什有关卡拉的事。她是谁,林巴巴的老婆?

“路过啊?该不会是想念我,有点想念我?”

“嘿,别得寸进尺。”她讥笑道。

“本性难移。遗传问题,我的列祖列宗几乎都是爱得寸进尺的人,别放在心上。”

“我把每件事都放在心上,身为人,就是要这样。我想请你吃午饭,如果你已经看完病人的话。”

“哎呀,我午餐有约,其实——”

“噢,没关系,那就——”

“不是,不是,很欢迎你一起来,如果你想的话。那是谁都可以参加的,我们今天有个庆祝午餐,就在这里。如果你……能接受我们的款待,我会很高兴。我想你会喜欢。告诉她,她会喜欢,普拉布。”

“我们会有个非常棒的午餐!”普拉巴克说,“我挨着空肚子,就等着大吃一顿。东西很好吃,你会吃得很痛快,别人会以为你怀孕大肚子。”

“好,”她说得很慢,然后看着我,“你的普拉巴克,真能说服别人。”

“你该见见他父亲。”我摇摇头回答,认命地耸耸肩。

普拉巴克骄傲地鼓起胸膛,开心地左右摆头。

“那我们要去哪里?”

“天空之村。”我告诉她。

“我想我应该没听过那地方。”她皱起眉头说。

普拉巴克和我大笑,她额头上狐疑的皱纹变得更深。

“你不可能听过,但我想你会喜欢那地方。现在,你跟普拉巴克先去。我要清洗一下,换件衬衫,只要一两分钟,可以吗?”

“可以。”她说。

我们四目相对。出于某种原因,她未立即起身离去,有所期待地看着我。我不懂那表情,她上前凑近,迅速吻我嘴唇时,我仍在思索那表情。那是友善的一吻,冲动的、大方的、随意的一吻,但我打心底认为不止如此。她和普拉巴克走出去,我单脚站立,转身,兴奋地跳起小舞,高兴地低声叫好。我抬起头,看见小孩透过墙上的孔洞窥视,对我咯咯笑。我向他们做了个鬼脸,他们笑得更大声,突然学我转身,跳起滑稽的小舞。两分钟后,我迈着大步跑在贫民窟的小巷,好赶上普拉巴克和卡拉。我边跑边把干净的衬衫塞进长裤,抖去头发上的水。

孟买许多贫民窟的诞生,都是为了满足建筑工地的需求。就我们的贫民窟来说,那建筑工地就是在科拉巴后湾沿岸上,兴建两栋三十五层高的世界贸易中心大楼。建造世贸中心的技工、工匠和粗活工人,就安置在工地旁狭小的贫民窟里。在那个年代,规划、建造大楼的营造公司,必须提供这样的地方安置相关工作人员。许多技工是流动散工,哪里需要他们就去哪里,但他们的老家却位于数百公里外的其他邦。孟买本地的工人,除了因工作而得到雇主提供住所者外,大部分都没有家。事实上,许多男人甘冒风险从事艰苦而危险的工作,纯粹只为觅得工地旁的一处栖身之所。

建筑公司乐于遵守法令规定,提供土地和小屋安置工人,因为这对公司也大有好处。工人贫民窟培养出如亲人般的关系,使工人团结,有家人般的凝聚力,因而忠于公司,而这大大有利于雇主。工人就住在工地旁,上下班完全不必浪费时间在交通上。工人的妻子、小孩,及其他受抚养者,则提供现成的额外劳力。他们是现成的人力库,天天待命,一接到通知就可以上工。而这数千人的劳动力集中住在一起,影响起来容易得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较容易控制。

世贸中心大楼刚规划时就腾出一大块地区,将其划分为三百多个小屋大小的小块土地。工人签约受雇,就可领到一小块土地,还有用来购买竹竿、芦苇席、麻绳、废木料的钱。然后每个工人在亲友的协助下,自行建造栖身之所。这些脆弱的小屋漫无节制地往外扩张,就像是即将诞生的高楼的根系,浅而嫩的根系。工人开凿大井,以提供整个聚居区的用水,用推土机铲平土地,开出简陋的小巷与走道。最后,围着整个聚居区架设高大的有刺铁丝网,以防外人擅自入内居住。合法的贫民窟于是诞生。

看中这些定期领工资的工人不得不花的日常开销,还有这里丰沛的淡水供应,非法占住者很快跟着过来,在铁丝围篱外定居。第一批到来者是创业者,紧贴着围篱开起小店,卖茶水和小型日用杂货。合法聚居区的工人弯下腰,从铁丝网缝钻出去消费。蔬菜站、裁缝店、小餐馆接着出现。赌窟和贩卖白酒或大麻胶的其他秘密场所,不久后也跟着出现。每个店家都贴着聚居区的围篱,最后围篱沿线完全被占满。非法贫民窟开始往外扩张,朝通往大海的周边空地绵延。游民加入这人数日增的非法贫民窟,挑选小块空地搭建陋屋。铁丝网被人们用手扳出新的洞,非法占住者利用这些洞,进入合法贫民窟取水,建筑工人则利用这些洞,到非法贫民窟采买物品或探访新朋友。

非法占住者的贫民窟扩张迅速,但欠缺规划,随需求恣意发展,比起工人贫民窟较整齐干净的巷道,显得凌乱许多。过了一段时间,非法占住者的人数是工人聚居区的八倍之多,整个地区住了超过两万五千人,合法、非法贫民窟的界线模糊,淹没在人海之中。

孟买市政局谴责非法贫民窟,建造公司人员反对工人与非法占住者往来,但他们彼此却没有内外之分,视为一体。他们的白天、夜晚及欲望都交缠在盘根错节的贫民窟生活里。在工人和非法占住者的眼中,建造公司的围篱和世上所有围篱一样,恣意独断而无关紧要。工人不准带直系亲属以外的人进入合法贫民窟,有些工人因此邀亲戚非法占住铁丝网外靠近他们的地方。围篱两边的小孩成为好朋友,两边的人恋爱或经媒妁成婚稀松平常。铁丝网的一边有庆祝活动,两边的居民一起热烈参与。水灾、火灾、传染病也不受带刺铁丝网的阻隔,因此贫民窟某个角落发生紧急事故,贫民窟居民即全体动员,合作无间。

卡拉、普拉巴克和我弯腰跨过围篱的开口,进入合法贫民窟。一群小孩身穿刚洗过的T恤和连身裙,跟在我们旁边结队而行。他们全跟我及普拉巴克很熟。我给许多小朋友治过病,给他们清洗割伤、擦伤、鼠咬伤,包上绷带。许多工人在工地受了小伤,担心会因此被炒鱿鱼,也都来我的免费诊所,而不去找公司的急救员。

“你认识这里每个人,”在我们第五次被一群邻居拦住时,卡拉说道,“你是要竞选这地方的行政首长,还是什么的?”

“哪有,我受不了政治人物。政治人物是那种即使没有河,仍跟你保证会建桥的人。”

“说得没错。”她低声说,双眼在开怀大笑。

“我很想说那是我说的,”我咧嘴而笑,“但其实是名叫阿米塔的演员说的。”

“阿米特巴·巴强?”她问,“大B?”

“没错——你喜欢宝莱坞电影?”

“当然喜欢,为什么不?”

“我不知道,”我摇头回答,“我只是以为……你不会喜欢。”

我们没再说话,随之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而后她再次开口道:“但你真的认识这里很多人,而且他们很喜欢你。”

我皱眉,打心底惊讶这看法。我从未想过贫民窟的居民会喜欢我。我知道有些人把我当朋友,像是普拉巴克、强尼·雪茄,乃至卡西姆·阿里·胡赛因。我还知道有些人似乎发自内心地尊敬我,但我从未将那些友谊或尊敬当作是喜欢。

“今天是特别的日子,”我面带微笑地说,想转移话题,“这里的人为争取设立小学,努力了好多年。这里大概有八百名学龄儿童,但方圆数公里内的小学全都满额了,没办法收这些孩子。居民找好了老师,找到了设校的好地点,但有关当局却很恶劣,仍然不同意设立小学。”

“因为这里是贫民窟……”

“没错,他们担心设校会让这地方取得合法地位。从理论上来说,贫民窟不存在,因为贫民窟不合法,不被承认。”

“我们是幽灵,”普拉巴克开心地说,“这些是幽灵屋,我们在这些屋里过着幽灵般的生活。”

“现在我们有了一所幽灵学校凑合着用,”我替他总结道,“市政局最后妥协,让他们在这附近设立一所临时学校,不久还会设立另一所。但大楼盖好后,他们得把它们拆掉。”

“什么时候?”

“嗯,他们盖这两栋大楼已有五年,大概还有三年的工程,或许更久。大楼盖好后,情况会变得怎样,没有人有把握。至少在理论上,这贫民窟会被拆掉。”

“然后这儿会消失一空?”卡拉问,转头扫视这大片林立的小屋。

“全部消失一空。”普拉巴克叹口气说。

“但今天是个大日子,争取设校努力了很久,有时还很暴力。如今居民如愿以偿,将有自己的学校,因此今晚要大肆庆祝。另外,在这里工作的某位男子,在老婆连生了五个女儿之后,终于有了一个儿子,因此他在庆祝活动前办了特别午餐会,邀请每个人。”

“天空之村!”普拉巴克大笑。

“那地方到底在哪里?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就在这里,”我答,手往上指,“就在上面。”

我们已来到合法贫民窟的边缘,身形庞大的双子星摩天大楼矗立在我们眼前。混凝土已灌筑到四分之三高度,但未完成的大楼上没有窗户、门与任何设备。大楼没有闪光、反光或镶边装饰来减轻灰扑扑的厚重,它们吞进光线,扑灭光线,成为储存影子的筒仓。数百个日后将安上窗子的穴状洞,让人可以一窥内部,男女孩童像蚂蚁一样,在每个楼层来回上下走动,忙着干活。地面上是令人振奋、展露万丈雄心的打击乐——发电机紧张愤怒的运转声、锤子发出金属撞击的无情尖叫声,以及钻头和磨床不停的哀鸣声。

一身纱丽的女人,头上顶着装有沙砾的盘子,形成蜿蜒的人龙,从人造的小石子丘开始,曲折穿过所有工地,最后抵达张着大口不断转动的水泥搅拌机。从我这个西方人的观点来看,这些一身红、蓝、绿、黄柔软丝衣,身形柔弱的女性,出现在闹哄哄干粗活的建筑工地,实在很不搭调。但看了几个月之后,我心里明白,她们是这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人。她们靠纤细的臂膀搬运大量的石头、钢筋及水泥,一次搬运整整一个圆盘。最上面几层楼还未灌筑混凝土,但柱子、横梁、环状桁架的骨架都已安好,而即使在三十五层楼上,女人和男人也一样并肩工作。她们大多是来自淳朴乡下的乡巴佬,但她们所见到的孟买大城景致却无人能及,因为她们正在建造孟买最高的建筑。

“全印度最高的建筑。”普拉巴克说,带着建筑业主那种自傲的豪气。他住在非法贫民窟,跟这大楼工程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说起这大楼,却自负得好像是他设计的一样。

“哦,总之,这是孟买最高的大楼,”我纠正他,“在那上面可以看得很远。我们会在第二十三层用午餐。”

“那……上面?”卡拉说,看起来似乎很害怕。

“没问题,卡拉小姐。我们不是走上去,我们要坐头等舱,要搭那个很棒的电梯。”

普拉巴克指着附在大楼外面黄色钢骨构架里的货运电梯。她看着那平台载着人和设备,由粗缆绳拉着,突然抖动,然后哐啷哐啷往上升。

“噢,那就好,”卡拉说,“这下我倒是很想去坐坐看。”

“我也很想去坐,卡拉小姐!”普拉巴克满脸堆笑地附和,扯着她的袖子,把她拉往电梯,“快,我们搭下一趟。这大楼很美,对不对?”

“我不知道,它们看起来像是为了纪念已死之物的建筑,”我们跟在他后面时,她低声对我说,“很不受欢迎的东西……像是……人的心灵。”

操作电货梯的工人大声向我们说明安全须知,声音粗哑、神情高傲。我们和几名男女爬进摇摇晃晃的平台,还有一部装了工具的手推车和数桶铆钉也上了电梯。电梯操作员用金属哨子用力吹了两声,哨声尖厉,然后扳动控制杆,启动控制电梯上升的强大发电机。马达隆隆作响,平台抖动,我们赶紧握住柱子上的紧急握把,电梯吱嘎吱嘎缓缓上升。电梯不是包厢式,只有一道及腰的黄色管子围着镂空的三面。仅仅数秒时间,我们就上升到离地面几十米的高度。

“怎么样?”我大声说。

“吓死了!”她大声回答我,黑色眼睛闪闪发亮,“好刺激!”

“怕高?”

“等我上去了才怕!希望你在这个鬼餐厅里有订位!话说回来,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吃午餐?你不觉得他们应该先把这大楼盖好?”

“他们现在在最上面几层楼工作。这电梯时时都在运东西,但通常不给工人用,专供运送手推车、建筑材料和杂物之用。工人每天要爬三十段楼梯,要爬很久,而且有些地方很难上去。有一些在最上面几层工作的人,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上面,他们住在上面,包括吃饭、工作和睡觉。他们在上面建了厨房和其他设施,还养了家禽家畜,鸡可以生蛋,山羊可以产奶。他们把需要的每样东西都带上去。那有点像是爬圣母峰时,登山客所使用的基地营。”

“天空之村!”她大声回我。

“你懂了。”

电梯停在第二十三层,我们摇摇晃晃走出电梯,踏上混凝土地板,地板上冒出一簇簇的钢筋和铁丝,像金属草丛。楼面空间大而深,由等距的柱子分割成数区,上面是平坦的混凝土天花板,天花板上爬着纵横交错的缆线。每一个平面都是清一色的灰色,使得位于这楼层另一头的人群、动物身影特别鲜明。工人用柳条和竹子围住一根柱子的四周,用以圈养禽畜,往里面撒上禾秆、粗麻布料,当作禽畜的睡铺。围栏里,山羊、鸡、猫、狗在剩菜残羹和垃圾堆中觅食。睡在这楼上的工人所用的毯子和床垫被卷起,堆放在另一根柱子旁边。还有一根柱子的旁边被划定为孩童游戏区,游戏用具、玩具和小垫子散落一地,供小孩使用。

走近那群人,我们看见他们正在干净的芦苇席上摆上丰盛的菜肴,硕大的香蕉叶充当盘子。一组妇女把饭菜分到一个个盘子上,有番红花饭、马铃薯炒菠菜、加了马铃薯与豌豆的咖喱碎羊肉、蔬菜馅油炸面团和其他食物。一排煤油炉摆在附近,炉里还在炒其他菜。我们在水桶里洗了手,加入其他人,在强尼·雪茄、普拉巴克的朋友基修尔之间席地而坐。食物用大量的辣椒和咖喱调味,比城里餐馆所吃到的任何菜都更辣、更美味。女人依照习俗,在离我们约五米处自开一席。我们这一群二十个男人中,只有卡拉一个女人。

“你觉得怎样?”第一道菜拿走,换上第二道菜时,强尼问卡拉。

“太棒了,”她答,“东西好吃,吃东西的地方也棒。”

“啊!新科老爸来了!”强尼大喊,“来这里,狄利普,见见卡拉小姐,来跟我们一起用餐的林的朋友。”

狄利普低头,双手合掌致意,然后腼腆地笑着走开,去照看两个煮着水以便泡茶的炉子。他在工地当吊运工,工地经理特别放他一天假,筹办款待亲友的大餐。他的小屋位于合法贫民窟,但靠近铁丝网,离我们的贫民窟很近。

女人的宴席区就在茶水炉后面,那宴席区旁有两个男子,正在清除墙上的东西。有人在那上面写了字,虽经他们擦拭,但字迹仍清楚可见,写的是SAPNA。

“那是什么?”我问强尼·雪茄,“我最近到处都能看到。”

“不好的东西,林巴巴。”他啐了一口唾沫,迷信地在自己身上画十字,“那是个小偷的名字,一个恶棍。他是个坏蛋,在全市各地干坏事。他强行闯入民宅偷东西,甚至杀人。”

“你说杀人?”卡拉问。她紧抿着嘴,下巴轮廓生硬而严肃。

“没错!”强尼语气坚定地说,“最初只是字,出现在海报或写在墙上。现在是杀人,冷血无情地杀人。就在昨天晚上,有两个人在自己家里被杀掉。”

“那个人真是荒唐,叫萨普娜,居然用女孩子的名字。”吉滕德拉嗤笑道。

说得很有道理。萨普娜的意思是梦,是女性的名字,而且是很常见的女孩名。

“也没那么荒唐。”普拉巴克不赞同,双眼炯炯有神,但表情很严肃,“那个人说他是小偷中的老大,说要开战,来帮助穷人,说要杀死有钱人。这是荒唐没错,但那是许多人在脑海深处会同意的那种荒唐。”

“他是谁?”

“林,没人知道他是谁。”基修尔说。他从游客那里学来的美国腔英语,说得缓慢而含糊,元音拉得老长。“不少人在谈他,但是跟我聊过的人没人见过他。据说他是有钱人的儿子。有人说他来自德里,被剥夺了继承权,但也有人说他是恶魔。有人认为那根本不是指人,而是某种组织之类的。现在这附近到处贴着海报,上头号召要贫民区的小偷和穷人起来干荒唐事。就像强尼说的,现在已经有两个人被杀了。全孟买各地的墙上和街上开始出现萨普娜这名字。警察四处在查,我想他们被吓到了。”

“有钱人也被吓到,”普拉巴克补充说,“有钱人,那些倒霉的家伙,被人杀死在家里。这个叫萨普娜的家伙,用英文字母而不用印地文写他的名字,这是个受过教育的家伙。而这里这名字是谁写上去的?这里一直有人,一直有人在工作或睡觉,但没有人看到谁写上他的名字。受过教育的鬼!有钱人也被吓到了!没那么荒唐,这个叫萨普娜的家伙。”

“Madachudh(王八蛋)!Pagal(疯子)!”强尼又啐了口唾沫,“他是个麻烦,这个叫萨普娜的人,你知道,那会是我们的麻烦,因为麻烦是像我们这样的穷人获准拥有的唯一财产。”

“我想我们是不是谈谈别的,各位?”我插嘴道,望着卡拉。她脸色苍白,眼睛睁得很大,似乎非常害怕。“你没事吧?”

“没事,”她立即回答,“或许那电梯比我想的还要恐怖。”

“抱歉吓到你了,卡拉小姐。”普拉巴克道歉,皱起忧心的眉头,脸色黯淡,“从现在起,只谈开心的事,不要再谈杀人、谋杀、一屋子血之类的事。”

“才说不要提,你自己又说,普拉布。”我咬牙低声说,瞪着他。

几名年轻妇人前来清走用过的香蕉叶,摆上几小碟鲜奶冻甜点。她们盯着卡拉瞧,大剌剌入迷地瞧。

“她腿太细,”其中一人用印地语说,“隔着裤子可以看到。”

“还有脚太大。”另一个人说。

“但头发很软,漂亮的印度黑。”第三个人说。

“眼睛是曼陀罗色。”第一个人嗤之以鼻地说。

“几位大姐,小心点,”我大笑,用印地语说,“我朋友的印地语说得一流。你们说的,她全听得懂。”

这些妇人听了,震惊而怀疑,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个不停。其中一人弯下腰盯着卡拉的脸,大声问她会不会讲印地语。

“我的腿或许太细,脚或许太大,”卡拉用流利的印地语答,“但我的听力没有问题。”

这些妇人高兴地尖叫,围着她开心大笑。她们恳请她到女人那边,然后拥着她到女人宴席区。我盯着她瞧了一会儿,见到她在妇女、年轻女孩堆里微笑,甚至出声大笑,大为惊讶。她是我认识的女人中最漂亮的。那是黎明沙漠的美。那种美丽动人充塞我的眼睛,惊艳得让我说不出话、屏住气息。

看着她在那里,在天空之村,看着她大笑,我赫然想起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刻意避开她。同样令我惊讶的是,那些女孩跟她说话时,不时与她有肢体接触。她们伸手抚摩她的头发或握住她的手,显得那么自然。我原本一直认为她冷漠,近乎冷酷。不到一分钟,那些妇女与她熟稔的程度,竟超越与她相识已一年多的我。我想起在我的小屋里,她对我那情不自禁的匆匆一吻,想起她头发的肉桂香和茉莉花香,想起她凑上我嘴巴的双唇,就像受了夏日阳光照拂的饱满甜葡萄。

茶送上来,我拿起杯子,站在可俯瞰贫民窟的大窗口附近。下方远处破旧的大片贫民窟,从工地往外延伸到海边。狭窄的巷子被小屋参差不齐的屋檐遮住,只有局部可见,看过去更像是隧道,而非街道。炊烟袅袅升起,在缓缓的海风里时断时续地飘送,消散在烂泥海滩边零零落落的小渔船上空。

往贫民窟另一边的内陆方向望去,有许多高层公寓大楼,那是有钱中产阶级的昂贵住所。从所在的高处俯瞰,我看到有些大楼顶层辟建了漂亮的花园,种了棕榈树和爬藤植物。有些大楼顶层,有钱人家的仆人则替自己搭造了迷你贫民窟。每栋建筑外墙都长了霉,就连最新的建筑也不例外。衰败和腐化爬上最宏伟大楼的门面,我渐渐觉得那是种美:结束的污痕布满孟买每个亮丽的开始。

“你说得没错,景色很棒。”卡拉走到我身旁轻声说。

“在大家都睡着的夜里,有时我会来这里。”我说,声音一样轻,“这是我想独处时最喜欢来的地方之一。”

我们沉默了片刻,看乌鸦在贫民窟上空盘旋、骤降。

“你想独处时最喜欢去哪里?”

“我不喜欢独处。”她平淡地说,然后转头,及时看到我的表情,“怎么了?”

“我想我很吃惊。我只是,哦,我以为你是很能独处的人。我不是说那不好,我只是以为你……有点冷漠,什么都不在乎。”

“你猜错了,”她微笑,“什么都在乎才比较合乎实情。”

“哇,一天两次!”

“什么?”

“就是一天内我看到两次灿烂的笑。先前你跟那些女孩一起笑,我想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真的笑。”

“哟,我当然会笑。”

“别会错意。我喜欢你平常的样子,不笑有时也很迷人。任何时候,都请给我率直的皱眉,不要给我虚假的微笑,你让我觉得你那样是理所当然的。你不笑时看起来,我不知道怎么说,有点像是满足,或者应该说是率直。不知为什么,你让我觉得你那样是理所当然的。或者说我曾经那么觉得,直到看到你今天笑,我才改变看法。”

“我当然会笑。”她又说了一遍,眉头皱起,紧抿的嘴唇强压住笑意。

我们再度沉默,凝视着对方,而非外面的景致。她的眼睛是缀着金点的岩礁绿,眼里发出的熠熠光芒通常意味着受苦或聪颖,或两者兼而有之。清净的风吹动她及肩的头发,非常黑的头发,和她的眉毛、长睫毛一样的黑褐色。嘴唇是细致、未擦口红的粉红,张开的嘴唇露出舌尖和平整的皓齿。她倚着无窗的窗框,双手环抱胸前。海风阵阵,吹动她宽松的短上衣,让她的身形忽隐忽现。

“你和那些女孩在笑什么?”

她扬起眉毛,露出欲笑不笑、带着嘲讽的表情。

“你现在是在跟我没事闲聊、礼貌寒暄?”

“或许是吧,”我大笑,“我觉得你让我紧张不安。失礼了。”

“别放在心上。我把那当作是赞美,对我们两人的赞美。如果你真的想知道,我们大部分在讲你。”

“我?”

“对,她们讲你抱熊的事。”

“噢,那件事,我想那很好笑。”

“有个女人模仿了抱熊前一刻你脸上的表情,大家看了笑成一团。但对她们而言,真正有意思的是,弄清楚你为什么肯这么做。每个人轮流猜。拉德哈,她说她是你邻居,是吗?”

“是,她是萨提什的妈。”

“好,拉德哈说你抱熊是因为你觉得它可怜,结果引来大笑。”

“可想而知。”我冷淡含糊地说,“那你怎么说?”

“我说你那么做,大概是因为你这个人对什么都有兴趣,什么都想知道。”

“你这么说很有意思。很久以前,我有个女朋友跟我说,她迷上我,是因为我对什么都有兴趣,而她也出于同样的原因而离开我。”

我没告诉卡拉,那个女朋友说我什么都有兴趣,却什么都只是蜻蜓点水,不愿投入。此番评价仍让我耿耿于怀、让我难过,但一针见血。

“你……你有没有兴趣帮我做件事?”卡拉问,语气突然变得严肃而矜持。

这就是了,我心想。这就是她来看我的原因,她有所求而来。那只自尊受伤的歹毒猫,在我眼睛后面弓起身子。她没有想念我,她是对我有所求。但她的确来了,她来找我,不是找别人。从这点来看,还勉强让人觉得宽慰。凝视她那双严肃的绿眼睛,我意识到她很少找人帮忙。我还感觉到自己心里平衡多了,甚至可能过了头。

“当然可以,”我说,心里提醒自己不要犹豫太久,“你要我帮什么?”

她欲言又止,压下明显的不情愿之意,突然说出一大堆话。

“有个女孩,我的朋友,名叫莉萨,她碰上大麻烦。她在提供外籍应召女郎的地方工作,总而言之,她搞砸了,现在她欠了很多钱,老板娘不放她走。我想把她弄出来。”

“我钱不多,但我想……”

“不是钱的问题,我有钱。但经营那地方的那个女人已经喜欢上莉萨,即使我们拿钱出来,她也不愿放她走。我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现在是个人恩怨的问题,钱只是借口。她心里真正想的是毁掉莉萨,一点一点毁掉,直到什么都不剩。她恨她,因为莉萨漂亮、机灵,而且有种。她不愿放她走。”

“你要我们把她救走?”

“并不是。”

“我认识一些人,”我说,想起阿布杜拉·塔赫里和他的黑帮朋友,“他们很能打。可以找他们帮忙。”

“不用,我这里也有朋友。要他们把她救走,轻而易举,但恶棍还是会找到她,把她带走。他们整人很有一套。他们用硫酸,莉萨不会是第一个因为失去周夫人欢心而被泼硫酸毁容的女孩。我们不能冒这个险。不管怎么做,都必须让她心甘情愿地饶了莉萨,永远不再骚扰她。”

我心里不安,觉得事情没有卡拉说的那么单纯。

“你说周夫人?”

“是啊,你听说过她?”

“听说过一点,”我点头,“我不知道人家说的有多可信。据说她做了一些很无法无天、肮脏的事。”

“无法无天的事……我不知道……但肮脏的事全都是真的,相信我。”

我没有觉得舒服些。

“她,你那位朋友,为什么不干脆逃掉?为什么不搭飞机,回去她的……你说她来自哪里?”

“她是美国人。唉,我如果能让她回美国,问题就全解决了。但她不肯回去,她不肯离开孟买,她怎么也不肯离开。主要是她有毒瘾,但不只这个原因,还有她过去的事,她无法回去面对的事。所以她不肯走。我劝过她,说不动,她……就是不肯。也不能怪她,我也有自己的问题,我希望不要想起的过去。”

“那你有计划了,我是说救那女孩出来的计划?”

“有。我希望你假扮成美国大使馆的人,领事之类的人,我已经安排好,你不必做多少事。说话的事大部分由我负责,我们会跟他们讲,莉萨的父亲是跟政府有关系的美国大人物,而你接到指示要把她接走,好好看着她。我会把一切都搞定,再让你上场。”

“卡拉,我还是不太清楚,你觉得那样可行吗?”

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包手工线扎小烟卷,用打火机点燃其中两根。她一只手拿着那两根小烟,另一只手拿打火机点燃,接着递一根给我,用力吸了自己的烟一口,然后回答我的问题。

“我想可以,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我跟莉萨谈过,她说可行。如果周夫人拿到钱,如果她相信你是大使馆的人,如果她相信继续骚扰莉萨会惹来使馆或政府的麻烦,我想她会饶了莉萨。我知道,这有许多如果,这件事真的得大大仰仗你。”

“也得看她,那个……夫人。你觉得她会相信——相信我?”

“我们得演得天衣无缝。她是狡诈多过聪明,但她也不笨。”

“你想我做得来?”

“你的美国腔说得怎样?”她问,有点不好意思地大笑起来。

“我演过戏,”我低声说,“在另一段人生里。”

“太好了!”她说,伸手碰我的前臂。她细长而冰冷的手指,碰上我温热的皮肤。

“我不知道,”我皱起眉头,“如果搞砸的话,那责任不小。如果那女孩有什么意外,或你有什么……”

“她是我朋友,点子是我想的,责任我负。”

“我觉得好多了,就是努力扮好那角色,然后努力让自己脱身。至于大使馆的事,有许多地方可能会出差错。”

“如果我认为那办法不可行,如果我没把握你做得到,我就不会来找你。”

她陷入沉默,等待。我让她等,但我已有答案。她或许会认为我在考虑,在想该不该答应。事实上我只在想,我为什么愿意做。为了她?我问自己,我投入了,或只是感兴趣?我为什么抱熊?

我微笑。

“什么时候?”

她也对我微笑。

“一两天后。我得先去处理一些事,安排妥当。”

她丢掉抽完的小烟卷,朝我走近一步。就在此时,人群里传出惊恐的喊叫与尖叫声,他们跑到我们身旁。事后回想,若没有这意外,她大概已吻了我。话说回来,在拥挤的人群中,普拉巴克的头从我手臂底下、卡拉旁边钻出。

“市政局!”他大叫,“来了!孟买市政局,看那边!”

“那是什么?怎么回事?”卡拉问,声音几乎淹没在喊叫与尖叫声中。

“市政委员会要来拆掉一些房子,”我回头说,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他们每隔一个月左右就来一次,借此控制贫民窟的规模,使它不致扩张到边界外。那里,贫民窟与街道交会处就是边界。”

我们往下看,看到大街附近有五六辆警方的深蓝色大卡车,驶进一块类似无主的开阔地,周边围着一排新月形的贫民窟建筑。大卡车盖着防水油布,我们看不到油布里面,但知道里面有警察,每辆卡车上至少有二十人。一辆无遮棚平板卡车,载着市政委员会的工人和装备,穿过已停好的警方车辆,在小屋附近停下。几名官员步下警方卡车,将人员部署成两排。

市政委员会的工人多半是来自其他贫民窟的居民。他们从卡车上跳下,开始拆除的工作。每个人身上配备有一条绳子,一端有抓钩。将抓钩甩上屋顶,牢牢钩住,然后拉扯绳子,脆弱的小屋立即瓦解。居民只来得及收拾最基本的东西:婴儿、钱和证件。其他东西全被埋在屋子的残骸里:煤油炉和炒菜锅、袋子和床垫、衣服和儿童玩具。人群惊慌四散,警方拦住其中一些人,押着一些年轻男子到等待的卡车旁。

我们身边的人看着这一幕,渐渐无声。从这制高点,我们看得见遥远下方的拆除作业,但听不到现场的声音,就连最吵的声音都听不见。不知怎的,那在无声中进行的有条不紊的拆除,震慑住我们每个人。直到那时,我才注意到风。在诡异的宁静中,风凄凄呼啸。我知道,在这栋三十五层楼建筑里的每一个人,都和我们一样,见证着这无声的一幕。

合法贫民窟建筑工人的房子安然无恙,但在工地干活的人全停下手边的工作,同情地望着。这些工人知道,大楼建成后,他们的房子就会沦为废墟。他们知道,自己已见过许多次的拆除作业最后也会降临在他们身上:贫民窟将被清空、烧掉,改辟成停放豪华大轿车的停车场。

我观察着周遭的面孔,充满同情与恐惧的面孔。在某些人眼里,我看到郁积的羞愧,羞愧于市政当局的公权力,迫使我们无数人生出“谢天谢地……谢天谢地……不是我……”这样的想法。

“林巴巴,运气好,你的房子没事!你们的和我的也是!”我们看着警察和市政委员会工人爬上卡车驶离时,普拉巴克这么说道。他们在非法贫民窟的东北角清出长百米、宽十米的一块地。

约六十户,至少两百人的家沦为废墟,整个拆除作业不到二十分钟。

“他们会去哪里?”卡拉轻声问。

“大部分人明天这时候之前就会再回来。市政委员会下个月会再来拆房子,或许拆掉贫民窟另一个角落一模一样的另一群小屋,然后再重建。但终究损失不小,所有家当都被捣毁,他们得买新竹子、新席子、新材料来盖新屋子。还有人被抓走,可能有几个月见不到那些人。”

“是让人一无所有的疯狂乱砸,还是他们承受打击的能耐,”她说,“我不知道哪个比较让我心惊。”

大部分人已离开窗边,但卡拉和我仍像刚刚置身你推我挤的人群中时一样,紧靠在一起。我揽着她的肩,地面上,离我们二十三层楼的下方,人们开始在屋子残骸里翻找可用的东西。帆布和塑料棚已架起,供老人、婴儿及幼儿栖身。她转头面对我,我吻了她。

她那如满弓般紧绷的双唇,在我们碰触的瞬间让步,融化在我唇上。她的唇充满感伤的柔情,有一两秒,我飘了起来,飘浮在它无法形容的善解人意之中。我原本认为卡拉是个老于都市世故的人,坚忍且几近冷酷,但那一吻是毫无掩饰、十足纯粹的脆弱。那一吻的款款柔情让我震惊,我马上抽离。

“对不起,我不是……”我结结巴巴。

“没事,”她笑,身子离开我,双手放在我胸膛上,“但宴席上某个女孩可能会因此吃醋。”

“谁?”

“你是说你在这里没有女朋友?”

“没有,当然没有。”我皱起眉头。

“我真不该再听狄迪耶胡扯,”她叹口气,“都是他说的,他认为你在这里一定有女朋友,认为那是让你愿意待在贫民窟的唯一原因。他说外国人愿意待在贫民窟,只有这个原因。”

“我没有女朋友,卡拉,这里没有,任何地方都没有。我爱上你了。”

“没有,你没有!”她厉声说,我好似被人甩了一耳光。

“我情不自禁。好久了,如今我……”

“别再说了!”她再度打断我,“你没有!你没有!天哪,我多讨厌爱!”

“卡拉,你不能讨厌爱。”我轻声笑着说,想安抚她的激动。

“或许是,但爱绝对可能让人厌烦。爱人实在是太傲慢的事,而且周边有太多爱,世上有太多爱。有时我觉得所谓的天堂就是没有谁爱谁,因而每个人都快乐的地方。”

风把她的头发打到脸上,她用双手拨回去,手指张开,挡在额头上,让头发不再乱飘。她盯着脚下。

“不就是为了那个毫无意义的鬼性爱,毫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性爱?”她厉声说,紧抿嘴唇。

这不是个质问,但我还是回答。

“我不排除有这可能,没鱼虾也好,恕我直言。”

“听好,我不想恋爱。”她义正词严地说,语气较为缓和。她抬起头正视我的眼睛。“我不要谁爱上我。浪漫的男女情爱对我向来没有好处。”

“我觉得这样对谁都不好,卡拉。”

“我就是这么认为。”

“但爱上了,人就没选择。我认为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选择的事。而且……我不想让你受到压力。我只是爱上你,只是这样而已。我已经爱上你一阵子了,我终究得说出来。但这不表示你得对此,或具体来说,对我,做出什么。”

“我还是……我不晓得,我只是……天哪!但我很高兴我喜欢你。我很喜欢你。林,如果只是喜欢,我会死心塌地喜欢你。”

她的眼神很坦率,但我知道,她有一些事没有告诉我。她的眼神很勇敢,但她的内心在害怕。我不再追问,向她微笑。她大笑,我也大笑。

“没别的了?”

“当然,”我没说实话,“当然。”

但一如数十米下方贫民窟的居民,我已开始在破碎的心房里翻找有用的东西,在废墟上重建家园。

项塔兰1》_第十二章_转载于网络 - 文学作品阅读

首页

项塔兰1第十二章

书籍
返回细体
20
返回经典模式参考起点小说手势
  • 传统模式
  • 经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