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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西山

恬娜挣扎着从噩梦中醒来,她梦见自己走了很久很久,途经许多地方,身上肌肉全部掉光,两条手臂的双白骨在黑暗中隐隐发亮。她张开眼睛,金色光芒映入双眼,洋苏草辛味扑鼻。一阵甜蜜涌上心田,愉悦缓缓充塞全身,甚至满溢出来。她坐直,从黑袍袖子伸出双臂动一动,欢喜不迭地环顾四周。

是黄昏了。太阳已自西侧的邻近高山沉落,但余晖照耀天地。这片天,朗阔无云但有冬日萧条;这片地,广大荒凉但有金色山谷开展。风静歇,气候冷,万物寂然。附近洋苏草丛的灰叶枯干兀立,沙漠干草矮小的茎梗拂刺她的手。暮色的静谧光辉浩然遍照山峦和天空,映红每根树枝、干叶、枯茎。

她望向左边,看见男人躺在沙漠地上,紧裹斗篷,一只手臂垫在头下方,沉睡着。睡眠中,他的面容颇为严峻,几乎蹙眉,但左手轻松搁在沙地上。他左手旁有株小蓟,梗上还顶着一球灰白色的蓬松绒毛及防卫用小刺。这个男人和这株沙漠小蓟;这株小蓟与这个安睡的男人……

他拥有的力量近似大地太古力,或者说与之同等强大。他曾与龙对谈,还用咒字阻扼了地震。而这个男人正躺在尘沙上安睡,手边生长着一株小蓟。真奇怪,存在这世界的生命这么伟大、这么不可思议,远远超乎她过去所想象。此际,苍穹的霞光轻触他那尘埃仆仆的发丝,并将依偎在二芳的小蓟染成金色。

夕阳余晖徐徐消褪,寒意则似乎一点一点增强。恬娜起身收集枯干的洋苏草,捡拾落地细树枝,扯断长得像极橡树手脚的结节硬枝桠。他们大约中午走到这里,由于疲惫不堪而没再前行。当时天气仍暖和,两棵发育不良的矮杜松与他们刚爬下来的西面山脊,足够替他们遮荫。他们喝了点瓶中水后躺下,没一会就睡着了。

她把收集来的树枝搁在矮树下,顺着岩石角度撞开沙上成一小坑,用钢片敲击打火石升火。洋苏叶和细枝等易燃物立刻点着,干树枝进放红色焰花,飘出宜人松香味。升火后,火堆周围好像显得特别黑,浩瀚天空再次露出星点。

火焰劈啪声扰醒旁边的沉睡者。他坐起来,先用两手抹抹肮脏的脸,一会儿才僵硬地站起来走近火堆。

“不晓得这——”他说话的语气睡意仍浓。

“我知道,但我们不能在这里过夜而没有火,天气太冷了。”隔一会儿她又说:“除非你有什么魔法可以替我们两人保暖,或是能把火堆隐藏起来……”

他在火堆旁落坐,双臂环膝,两脚几乎伸入火中。“哇,”他说:“实际的火比魔法好多了。我已经在我们周围施了个小幻术,要是有人经过这里,只会看到些木棒和石块。妳觉得怎么样,她们会来追赶我们吗?”

“我也怕她们来追赶,但我认为她们不会来。除了柯琇以外,没有人知道你来陵墓区。对了,还有马南,但这两人都死了。宝座殿倒塌时,柯琇一定在里面,正在活板门外等着。至于其余人,她们一定以为我在殿内或墓穴里,在地震中被压死了。”她这时也两臂抱膝,身子不由得颤抖:“我希望其余建筑没有倒塌,当时从山丘这边很难看清楚,尘埃太多了。其余神庙和房舍,比如女孩子就寝的大屋,应该没有倒塌才对。”

“我想是没倒。当时是墓穴把自己吞噬了。我们转头走时,我看到一座神庙的金色屋顶,仍然屹立没倒,而山下有人影在奔跑。”

“他们会怎么议论,他们会怎么想……可怜的潘姒!现在她可能变成神王庙的高等女祭司了。过去一向是她想逃跑,不是我。经过这番折腾,她大概真的会逃跑了。”恬娜微笑着。她内心有股喜悦,无法被任何想法和恐惧抹杀,那就像她刚才在金色夕阳余晖中醒来时所感受到的愉悦,是一种心安的欢欣。她打开袋子,拿出两小块扁面包。她将一块横过火堆递给格得,自己张口咬另一块。面包硬而酸,但非常好吃。

两人沉默咀嚼一阵子。

“我们距离海边有多远?”

“我来时花了两天两夜时间。现在回程会比较久。”

“我很强壮呀。”她说。

“没错,而且英勇。但妳的同伴累了,”他微笑道:“而且我们没有太多面包。”

“我们找得到水吗?”

“明天,在山里可以找到。”

“你有办法为我们找食物吗?”她有点暧昧且畏怯地问。

“打猎花时间,也需要武器。”

“我意思是说,用——你知道喽,用法术。”

“我可以召唤兔子。”他说着,取一根歪扭的杜松树枝拨火。“现在我们四周有很多兔子,它们全趁晚上跑出洞穴活动。我可以藉由名字唤来一只兔子,兔子会听话过来,但妳会把那样召唤来的兔子抓去剥皮煮了吃吗?快饿死时或许会。但我想,那样做就破坏了信任。”

“没错。但我本来是想,或许你能——”

“召唤一顿晚餐?”他说:“啊,我能办到,要是妳喜欢,还可以盛在金盘子里。但那是幻象,吃了幻象,结果是更饿。它的止饥滋养效果跟吃自己的『话语』没两样。”她看见他的白牙齿在火光中闪现片刻。

“你的魔法很特别,只在碰到大事时有用。”她说这话时,略微怀抱同等的尊贵感,这可是女祭司与法师的对谈。

他添了些树枝到火堆中,火焰燃旺起来,劈啪之余还散发杜松香气和火星。

“你真的能召唤兔子吗?”恬娜突然问。

“妳要我召唤吗?”

她点头。

他转身离开火堆,向着星光点点的无边黑暗轻声说:“凯波……欧·凯波……”

沉寂。无声。没有动静。但一转眼,摇曳的火光边缘,在很靠近地面的位置出现了一只宛如黑玉的晶亮眼睛。然后是毛茸茸的弓背,接着是一只耳朵,一只竖直且警敏的长耳朵。

格得再度开口说话。只见那只耳朵轻弹一下,暗影中突然出现另一只耳朵;接着,这只小动物转身,恬娜看见它完全现形。但只一下子,这只跃动的柔软小东西便若无其事转身忙它的晚间要事去了。

“啊!”她总算解放屏住的气息,说:“好棒呀!”不久便问:“我能试试吗?”

“哦——”

“天机不可泄漏?”她脱口而出,尊贵感再现。

“兔子的名字是秘密,至少不该毫无理由轻率使用。但妳晓得,召唤力量并不是秘密,而是天赋,或说是奥秘。”

“噢,”她说:“你具有那种力量,我晓得!”她声音所含的激忿没能被伪装的讥嘲所隐藏。他看看她,没回应什么。

由于奋力抵御累世无名者,他这时确实还十分疲惫。在那些撼天动地的隧道中,他的力气用尽,尽管最后得胜,已没什么精神感觉欢喜。所以他很快又蜷缩起来,尽可能靠近火堆睡觉。

恬娜继续坐着为火堆添柴,然后定睛细瞧闪烁发光的冬季群星,由一边地平线望到另一边地平线。后来,壮丽星空和四周沉寂让她渐感昏沉,她打起了盹。

他们都醒来时,火熄了。她之前遥望的群星已移至西侧山头,东边则升起新的星群。他们是被寒意冻醒的,那沙漠夜晚的干冷使吹来的山风利如冰刀。浮云自西南天际渐渐飘来。

收集来的柴枝差不多烧完了。“我们走吧,”格得说:“快天亮了。”他牙齿打颤得厉害,她几乎听不懂他说什么。两人出发,开始爬越西边的漫长缓坡。星光下,树丛和岩石看起来仍乌压压,但倒和白天一样好走。起初感觉冷,一走路就暖和了;他们不再缩着身子发抖,开始轻松前行。日出时,他们已走到西部山脉的第一座山峦,那是截至目前隔绝恬娜一生的巨墙。

他们在山中一处树林暂歇,树上的金黄叶子随风颤动,但仍依附着树枝。他告诉她那是山杨树。她认得的树很少,只有溪河边的杜松和有气无力的白杨,以及所在地果园的四十棵苹果树。一只小鸟在这些山杨树丛间轻声“嘀、嘀”叫着。树下有条小溪,河道窄但水流强,哗啦啦有力地流过岩石和低瀑,因流速快而没结冻。恬娜对它几乎感到害怕。她已习惯沙漠,那儿的事物一概静寂徐缓,溪河慢行,乌云滞留,兀鹰盘旋。

他们分食一片面包和最后一小块奶酪当早餐,稍事休息后继续上路。

向晚时分,他们已经爬了很长一段上坡路。当日天气多云沉郁,风大严寒。晚上,他们在另一处河谷露宿。这里木柴充足,他们用圆木头升起旺火,相当足够取暖。

恬娜很快乐。她发现一个松鼠藏匿坚果的处所,因为空树干倒下来而暴露无遗,里面约有两磅完好的胡桃,还有一种表壳光滑的坚果,格得不晓得卡耳格语叫什么,但他称它们为“油比尔”。她找来一块平石和一块槌石,把坚果一颗颗敲开,每敲出第二颗,就把果肉递给男人。

“真希望我们能留在这里,”她说着,俯瞰山峦间多风的昏暗河谷:“我喜欢这地方。”

“这是个好地方。”他同意。

“外人永远不会来这里。”

“不会常来……我也是在山里出生的,”他说:“在弓忒山。我们如果由北路去黑弗诺,就会经过它。冬天时,那座山看起来很美,漫山遍野白皑皑,宛若巨大海浪突出在海面上。我出生的村子也在溪边,和这条溪很像。妳在哪里出生的,恬娜?”

“峨团岛北边的恩塔特吧,我不记得那地方了。”

“他们那么小就把妳带走?”

“五岁。我还记得屋里的炉火,以及……没有了。”

他摸摸下巴,虽然长出一点胡子,总算还干净;稍早,两人不顾天寒在山溪里洗了澡。这时他摸着下巴,露出若有所思的严肃表情。她看着他,在山间昏暗中藉由火光看他,却永远说不出心里真正想说的话。

“到了黑弗诺,妳打算做什么?”他出声,对着火堆询问,而不是对她。“妳真的重生了,胜过我个人曾体验的重生。”

她点头并淡然一笑。她是感觉宛如新生。

“妳至少该学点语言。”

“你们的语言?”

“对。”

“我很想呀。”

“唔,那好。这是『卡巴』。”他说着,抛了颗小石子到她黑袍的衣兜里。

“『卡巴』。那是龙语吗?”

“不是,不是。妳又不施法术,这是和别人交谈用的!”

“龙语的小石子叫什么呢?”

“『拓』,”他说:“但我不准备让妳当我的术士徒弟。我要教你的是群岛区,就是内环岛屿一般人讲的话。我来这里以前也先学了你们的语言。”

“但你讲得好怪。”

“是啊。来,『奥肯米·卡巴』。”他说,并伸手出来,要她把小石子给他。

“我一定得去黑弗诺吗?”她问。

“不然妳要去哪里,恬娜?”

她犹疑未语。

“黑弗诺是个美丽的城,”他说:“况且,妳要把那个和平象征,那臂环,那失落的宝物带去给他们。黑弗诺的人民会像对待公主般欢迎妳。他们会因为妳带给他们这项贵重礼物而尊崇妳,款待妳,让妳确实感到宾至如归。那座城的居民高贵慷慨,他们会因为妳的白皮肤而称呼妳『雪白女士』,加上妳又这么年轻、这么美丽,他们会加倍爱护妳。妳会有上百件像上次我藉幻术表演给妳看的丝质衣裳,但必定是真实的衣裳。妳会受人赞美、感激、爱护。过去的妳只懂得孤独、嫉妒与黑暗。”

“那时有马南,”她防卫地说着,嘴有点颤抖:“他爱我,一直照顾我。他尽他所知保护我,我却因此害他跌入巨坑,致他于死。我不想去黑弗诺,我不要去那里,我想留在这里。”

“这里——峨团岛?”

“山区这里,我们现在所在的这里。”

“恬娜,”他以郑重低沉的声音说:“既然这样,就待在这里吧。但我连把刀也没有。这里要是下雪,肯定下得凶。不过,只要我们找得到食物——”

“不行。我知道我们不能留在这里,我只是闹闹傻气罢了。”恬娜说完,站起来为火堆添柴,裙兜的坚果壳散了一地。她身上那件衣服和黑斗篷早已污损,看起来异常单薄,但她站得挺直。“现在我原本知道的一切全没用了,”她说:“又还没学到任何东西。我得试着学些东西才行。”

格得瑟缩着把头转开,宛如身陷苦痛。

次日,他们翻越黄褐色山脊的最高点。行走山间隘道时,厉风兼劲雪,吹扫得既刺人又遮蔽视线。一直走到下了山脊,又走了很久到另一边,脱离山巅雪云蔽天的地带,恬娜才终于见到巨大山墙外的大地。一望无际尽是翠绿,松树、草地、耕地、休耕地,放眼皆绿。甚至在这灌木尽秃、森林满是灰枝的萧条冬季里,它仍是绿地,粗朴温厚。他们由高处岩坡俯瞰,格得默默手指西天,太阳躲在浓浓奶油黄晕与一卷卷云层背后,渐渐下沉。红日虽掩,但地平线依旧灿烂,与陵墓墓穴水晶墙的闪耀光辉不相上下,仿佛世界的这个边缘正展现一种欢快光芒。

“那是什么?”女孩问,他答:“海洋。”

不久后,她见到另一件事,虽然没那么奇妙,但仍够奇妙。他们来到一条道路。黄昏已至,他们便循路走进一座村庄,一座沿路分布了十来户人家的小村庄。她一发觉他们正进入人群中,马上慌张地转头看同伴,却发现同伴不见了,身旁的人穿着格得的衣服、模拟格得的步态,穿格得的草鞋大步行走,却是另一个人。这个人白皮肤,没有胡须。他朝她送来一瞥,那双眼睛是蓝色的,还对她眨眼。

“我这个样子能骗过他们吗?”他说:“妳的衣服好看吗?”

她低头一看。她穿着村妇的褐裙和外衣,肩上围了条红色羊毛大披巾。

“啊,”她说完,猛地止步。“噢,原来你是——你是格得!”她说出他名字时,霎时非常清楚地看见她熟悉的黑褐色皮肤、有伤疤的脸,以及那对黑色眼睛。可是,实际站在身旁的是牛奶肤色的陌生人。

“在别人面前别叫我的真名字。我也不叫妳的名字。我们现在是兄妹,从铁拿克拔来的。待会儿如果见到长相和善的人,我打算拜托他招待一顿粗餐。”他拉了她的手,一同进村。

两人次日离村时,腹中饱满,在干草棚睡了一夜好觉。

“法师常乞讨吗?”恬娜问时,两人已走在绿野田道,两旁青草地有山丰和小花牛在吃草。

“妳为什么问呢?”

“看你好像很习惯乞讨的样子。老实说,你可真擅于乞讨呢。”

“嗯,没错。用那种方式来看的话,我这辈子都在乞讨。不消说,巫师没有多少家当。事实上,漫游时,他只有一根巫杖和一身衣物。多数人乐于施予食物和歇息处给法师,而法师会尽力回报。”

“怎么回报?”

“唔,比如刚才那位村妇,我替她的羊治病。”

“那些羊怎么了?”

“它们都罹患乳房传染病。我小时候常放羊。”

“你有对她说你治好了那些羊吗?”

“没有。怎么对她说?为什么要讲呢?”

中断片刻后,她说:“我看你的魔法不是只对大事有用而已。”

“对陌生人好礼款待是很了不起的事。当然,道谢已足够,但我为那些山羊难过。”他说。

下午,两人经过一座大镇。镇上房舍以泥砖建造,村子四角加设堞口和瞭望塔,并建有卡耳格式城墙,但大门仅一扇,门下有几个牲畜贩子正赶着一大群羊经过。百余间房舍的红砖屋顶,突出于上黄色石墙上方。镇门边站了两名守卫,头上戴着缀有红色羽饰的头盔,那种头盔表示服效神王。恬娜见过戴这种头盔的人来陵墓所在地,大约一年一次,押送奴隶或护送金钱到神王庙奉献。他们经过围墙外时,恬娜这么告诉格得,格得回道:“我也见过。我小时候,他们侵袭弓忒岛,涌进我们村子掠夺,但只赶走。不过,随后在阿耳河河口岸边打了一仗,很多人被杀死,据说有数百人之多。唔,现在臂环已复原,遗失之符已重现,卡耳格帝国与内环岛屿王国之间或许不会再有这种侵袭和杀戮了。”

“这种事如果继续发生就太不智了,”恬娜说:“神王有那么多奴隶,不晓得他打算用来做什么。”

她同伴显然深思这问题一会儿。“妳是指,如果卡耳格打败群岛王国以后吗?”

她点头。

“我认为这种事不可能发生。”

“可是你看看这帝国多么强大。就拿刚才那座大城来说,它有城墙,有守卫。要是他们出兵攻打,你们的岛屿怎么抵御?”

“那座城还不算大,”他谨慎和缓地说:“我第一次离开家乡的山村时,也认为这样的城很大,但全地海有很多很多城,与那些城一比,这只是个小镇。地海的岛屿也是很多很多。妳慢慢会看到的,恬娜。”

她没说什么,只绷着脸,沿路拖步。

“每逢船只渐渐靠近岛屿时,从未看过的陆地在海上慢慢升起,那种景象实在令人赞叹。农田、森林、城镇、宫殿、港口,以及贩卖世界各地货品的市场,喔,真是应有尽有。”

她点头。她晓得他正在努力激励她,但她的欣喜全留在山上那处溪流潺潺的昏暗河谷。现在她内心反倒有股渐渐增强的恐惧。前途未卜,除了沙漠和陵墓,世事她一概不知。知道沙漠和陵墓有什么用?她晓得地底隧道的转弯,但隧这崩毁了;她知道怎么在祭坛前跳舞,但祭坛坍塌了。她一点也不懂森林、城镇,甚至人心。

她突然说:“你会与我一同住在黑弗诺吗?”

她没有看他。他依旧是幻术的乔装打扮,一个白皮肤的卡耳格乡下人,她不喜欢看他这种样子。不过,他的声音没变,跟在大迷宫的黑暗中讲话时完全一样。

他很慢才回答。“恬娜,我的生活是遵循传召,被派去哪就去哪。到目前为止,我还不曾滞留某座岛屿很久。妳了解吗?我得完成我必须做的事,而那些事都得独自完成。如果妳需要我,我会陪妳留在黑弗诺。之后假如妳又需要我时,可以召唤我,我会来的。只要妳召唤,就算躺在坟里,我也会来,恬娜!但是我没办法陪妳久留黑弗诺。”

她一语不发。过一会儿他又说:“到了黑弗诺,妳很快就不需要我了。妳会过得很快乐。”

她点头,默默接受。

他们并肩走向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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