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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斥候已汇报过情况,但她想亲自看看。于是乔拉·莫尔蒙爵士随她骑过白桦树林,上到一道砂岩斜坡。“太近了。”他在山顶警告她。

丹妮拉缰勒马,望向原野上横亘于道路的渊凯军团。白胡子教过她如何准确估算人数。“五千。”观察片刻之后,她道。

“我也这么认为。”乔拉边说边指,“两翼是佣兵,装备长枪和弓箭,并配有剑斧用于近战。左翼次子团,右翼暴鸦团,各约五百人,看到那些旗帜了吗?”

渊凯的鹰身女妖爪里抓的是鞭子和铁项圈,而非一段锁链。但佣兵有自己的旗帜,在他们所效力的城市徽记下飞扬:右面是嵌在两道交叉闪电间的四只乌鸦,左面是一把断剑。“渊凯人自守中路,”丹妮说,从远观之,他们的军官跟阿斯塔波人没有区别,高耸明亮的头盔,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带的是奴兵?”

“大部分是,但不能跟无垢者相提并论。渊凯以训练床上奴隶闻名,对战技并不在行。”

“你怎么说?我们能不能击败这支军队?”

“轻而易举。”乔拉爵士回答。

“但也需要流血。”攻取阿斯塔波那天,大量鲜血渗入那座红砖之城的砖块里,尽管其中很少是属于她和她子民的。

“我们或能在这里赢得一场战斗,但付出的代价也许会让我们无力攻取城市。”

“风险总是存在,卡丽熙。阿斯塔波外表骄傲内里脆弱,渊凯却预先得到了警告。”

丹妮思考片刻。对方的奴隶军团比自己的部队人数少很多,但佣兵都有马,她曾跟多斯拉克人驰骋疆场,完全清楚马上战士对步卒的影响。无垢者可以抵挡冲击,但我的自由民会被屠杀。“奴隶贩子们乐于谈判,”她说,“传话过去,就说今晚我接见他们,同时也邀请佣兵队长们造访——但不要一起来,暴鸦团安排在正午,次子团晚两个小时。”

“如您所愿,”乔拉爵士道,“但若他们不肯——”

“会来的。他们会好奇地看看龙,并听听我的说法,聪明人会把这当作衡量我实力的机会。”她圈转银色母马。“我在帐篷里等。”

丹妮回到营地时天灰蒙蒙的,刮起了大风。围绕营地的壕沟已开挖了一半,林子里都是无垢者,正从白桦树上砍下枝权,削成尖桩。这批战士太监不会在未经设防的营地里休息,至少灰虫子如此坚持。此刻他监督着工程进展,丹妮稍作停留与其交谈,“渊凯人准备开战了。”

“很好,陛下,小人们渴望着流血。”

她令无垢者自己选出军官,于是灰虫子以压倒性优势被推举出来。丹妮指定乔拉爵士为他的上司,教他如何指挥,被放逐的骑士报告说迄今为止,这年轻的太监尚令人满意,反应迅速,不知疲倦,并对一切细节孜孜不倦。

“贤主大人们集结起一支奴隶大军来会我们。”

“渊凯的奴隶学的是欢场中七大气息与十六方体位,陛下,无垢者学的则是三种长矛的使用之道。小人灰虫子希望能展示给您看。”

攻取阿斯塔波之后,丹妮首先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废除无垢者每天被赋予一个新名的惯例。生为自由民的人多半用回诞生时的名字——至少那些仍记得自己名字的人是如此。其他人则用英雄和神祗的名字称呼自己,有时则是武器、宝石,甚至花,丹妮听来十分奇特。灰虫子仍叫灰虫子,她问他为何不改,他说:“因为它很幸运。小人出生时的名字受了诅咒,所以被迫成为奴隶。但灰虫子是小人被‘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解放那天所抽到的名字。”

“战斗开始后,灰虫子不仅要展示英勇,也要展示智慧,”丹妮告诉他,“放过那些逃跑或扔下武器的奴隶。我们杀得越少,以后加入我们的就越多。”

“小人会记得。”

“我相信你。正午时分记得到我帐篷来,与佣兵队长们谈判时,我要你跟我的其他指挥官在一起。”丹妮踢踢银马,继续前进。

在无垢者们建立的营地之内,帐篷整齐地排列成行,正中乃是她那顶高高的金色大帐。另一片营地位于旁边,大小是这里的五倍,混乱无序,没有壕沟,没有帐篷,没有岗哨,马匹也没有排成队列。马或骡子的主人就睡在牲口下面,以防被盗。山羊、绵羊和饥饿的狗肆意游荡,混杂在妇孺老幼中间。丹妮将阿斯塔波留给一个由前奴隶组成的议会管理,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认定其智慧与公正,即便如此,仍有数万人乐意跟她去渊凯,不想留在阿斯塔波。我把城市交给他们,他们却害怕起来,不敢接受。

破破烂烂的自由民队伍的规模令她的军团相形见拙,而他们更是没有益助的负担。一百人中才一个有驴、骆驼或牛,多数人带着从奴隶商人的军械库里夺取的兵器,这没错,但十人中只有一个够强壮,足以参战,且所有人都未经训练。他们吃光途经土地上的一切,好比会穿鞋的蝗虫。另一方面,丹妮无法接受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的催促,抛弃他们,我给了他们自由,总不能禁止他们自由地加入吧?她凝视着烟雾从无数炊火上升起,强咽下一声叹息。也许自己同时拥有世界上最好和最糟的步兵。

白胡子阿斯坦站在帐篷门外,壮汉贝沃斯则盘腿坐于附近草地,吃着一碗无花果。行军途中,保护她的责任便落在他俩肩上。乔戈、阿戈和拉卡洛早已被她封为寇,不只是血盟卫,此刻更需要他们指挥多斯拉克人,而非单单关注她的个人安全。

她的卡拉萨虽小,大约才三十来个骑马战士,且大多是没绑辫子的男孩和驼背老人,但却是仅有的骑兵,十分重要。正如乔拉爵士所说,也许无垢者是世界上最好的步兵,可她还需要斥候和哨卫。

“渊凯人要打仗,”丹妮在大帐篷里告诉白胡子。伊丽和姬琪铺了地毯,弥桑黛则点起一支熏香,为满是灰尘的空气增添香味。卓耿和雷哥彼此缠绕着在一堆垫子上睡了,韦赛利昂则栖息在她的空澡盆边缘。“弥桑黛,渊凯人操什么语言,也是瓦雷利亚语吗?”

“是的,陛下,”女孩说,“虽跟阿斯塔波口音不同,却也相差不远,听懂没问题。奴隶商人们自称为‘贤主大人’。”

“贤主?”丹妮盘腿坐到垫子上,韦赛利昂展开白金相间的翅膀,飞到她身旁,“让我们看看他们有多贤明。”她边说边挠龙那多鳞片的脑袋,摸着龙角后面。

乔拉·莫尔蒙爵士一小时之后返回,带来暴鸦团的三名团长。三人皆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趁伊丽和姬琪倒酒时,丹妮仔细观察。普兰达·纳·纪森是粗壮的吉斯人,一张宽脸,黑发已渐变灰;光头萨洛有道弯弯曲曲的疤痕,横跨在那魁尔斯人特有的白皙脸颊上;达里奥·纳·哈里斯即使以泰洛西人的标准来看,也称得上服饰华丽。他唇边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跟眼睛和垂至颈项的卷发颜色一致。尖尖的小胡子则涂为金色。他的衣服是深浅不一的黄:奶油色泡沫状密尔蕾丝从领口和袖口里冒出,紧身上衣缝满蒲公英形的黄铜勋章,直套到大腿的高筒皮靴装点金色纹饰,而柔软的黄色小山羊皮手套插在镀金环构成的腰带里。只有手指甲上涂的是蓝色釉彩。

代表佣兵团发言的是普兰达·纳·纪森。“快把你的乌合之众带去别处,”他道,“你用诡计夺取阿斯塔波,但渊凯不一样。”

“五百风暴乌鸦对抗一万无垢者,”丹妮说,“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但我以为,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风暴乌鸦并非独力支撑。”普兰达道。

“风暴乌鸦根本不会支撑。看到雷电的第一个征兆,他们就会逃亡——跟你现在该作的一样。我听说佣兵素有不忠的恶名,倘若次子团转换立场,你们的坚持有什么好处呢?”

“那是不可能的事,”普兰达不为所动,“即使真的发生,也没关系。次子团本不算什么,我们将与坚定的渊凯部队并肩作战。”

“你们将与拿长矛的床上奴隶并肩作战。”她转动脑袋,辫子里的一对铃铛轻声作响。“一旦开战,便休想恳求仁慈;而若现在加入,不仅能保有渊凯人支付的金钱,还可额外分享一份战利品,日后助我复国,更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想想看,为贤主大人们而战,报酬将是死亡。你认为我的无垢者在城墙下屠宰你们的时候,渊凯人会打开城门吗?

“女人,你只会驴叫,毫无意义!”

“女人?”她咯咯笑道,“这算侮辱吗?若我真把你当男人看待,就会当即回敬一记耳光。”丹妮对上他的视线。“我乃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龙之母,卓戈卡奥的卡丽熙,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

“你只是一个马王的婊子。”普兰达·纳·纪森说,“等我们胜利后,我要让你跟我的坐骑交配。”

壮汉贝沃斯拔出亚拉克弯刀,“小女王,让壮汉贝沃斯把他那恶心的舌头割掉。”

“不,贝沃斯,我保证过这些人的安全。”她微笑,“告诉我——暴鸦团的成员是奴隶还是自由人?”

“我们是自由人组成的兄弟会。”萨洛宣称。

“很好,”丹妮站起身,“那就回去把我的话告诉你的弟兄们。也许更多人愿意拥有金钱和荣耀,而不是死亡。我明天要你们的答复。”

暴鸦团的队长们同时起立。“我们的答复是不,”普兰达·纳·纪森说,然后带着同伴们走出营帐……但达里奥·纳·哈里斯离开时回头瞥了一眼,并点头礼貌地道别。

两小时后,次子团团长独自抵达。他是个高大的布拉佛斯人,淡绿色眼睛,茂密的红金胡子几乎垂到腰际。他叫梅罗,自称外号“泰坦私生子”。

梅罗进帐后二话不说,首先将给他的酒一饮而尽,用手背抹抹嘴巴,朝丹妮淫笑。“我记得在家乡的妓院里干过你同胞姐姐,或者那就是你?”

“我想不是,否则我会记得一个如此雄伟的人,毫无疑问。”

“是的,就是这样,女人都不会忘记‘泰坦私生子’。”布拉佛斯人朝姬琪伸出酒杯。“脱衣服,坐我大腿上,怎么样?你取悦了我,我也许就把次子团带过来。”

“你把次子团带过来,我也许不会阉你。”

大个子男人哈哈大笑,“小妹妹,从前有个女人想用牙齿阉我,她现在一颗牙都没了,而我的‘宝剑’还是跟以前一样又粗又长。要不取出来给你检查检查?”

“不用了,等我的太监们把它割下来之后,想怎么检查都可以。”丹妮啜一口酒。“确实,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请你给我解释一下,如何用五百人对抗一万名无垢者。以我无知的眼睛看来,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啊。”

“次子团面对过更悬殊的情况,并赢得胜利。”

“次子团面对过更悬殊的情况,结果是逃跑。你以为我连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都不知道吗?”

“那是多年以前的事啦,是‘泰坦私生子’当上团长之前的事。”

“这么说来,他们的勇气源自于你喽?”丹妮转向乔拉爵士,“开战后先杀这个人。”

被放逐的骑士微微一笑,“乐于从命,陛下。”

“当然,”她对梅罗续道,“你可以再逃跑,我们不会阻止。你可以带着渊凯人给的钱离开。”

“愚蠢的女孩,若你真正了解‘泰坦私生子’,就会明白他决不会夹着尾巴逃跑。”

“那就留下,为我效劳。”

“没错,你挺漂亮,值得拥戴,”布拉佛斯人说,“若我是自由的,会很乐意让你亲吻我的‘宝剑’。可惜我拿了渊凯的钱,并发下神圣的誓言。”

“钱有什么?钱可以还,”她说。“我会付你同样多的费用,甚至更多。别忘了,除了渊凯,我还有许多城市要征服,半个世界之外,还有整整一个王国等着我。忠诚地为我效劳,次子团就无需再寻求雇主了。”

布拉佛斯人扯扯浓密的红胡子,“同样多的费用,甚至更多,也许再加一个吻,呃?或者不止亲吻?对一个像我这么雄伟的人?

“也许吧。”

“嗯,我会喜欢上你舌头的滋味。”

她可以察觉乔拉爵士的愤怒。我的大熊不喜欢这些亲吻的话题。“今晚好好考虑我的话,明天给我答复?”

“行,”泰坦私生子咧嘴笑道,“我可以带一壶这种好酒回去给我的队长们吗?”

“你可以拿一桶。这是从阿斯塔波善主大人们的酒窖里取的,我装了好几马车。”

“那就给我一车,象征您的善意。”

“你胃口真大。”

“我什么都大,手下还有众多兄弟要养。泰坦私生子可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卡丽熙。”

“一车就一车,记得为我祝酒。”

“同意!”他低吼道,“同意!同意!我们会为你祝酒三遍,并在太阳升起时给你一个答复。”

梅罗离开后,白胡子阿斯坦说,“那家伙恶名远扬,甚至传到了维斯特洛。不要被他的态度误导,陛下,他可以今晚为您祝酒三遍,明天又来打您的歪主意。”

“老头子这回说得对,”乔拉爵士道,“次子团历史悠久,也不乏英豪之辈,但在梅罗治下,堕落得差不多跟勇士团一样糟。不管对敌人,还是对雇主,那家伙都一样危险——这就是为什么您会在这里见到他,没一个自由贸易城邦愿意再雇佣他的兵团。”

“我不要他的名誉,只要他的五百骑兵。暴鸦团怎样,有希望吗?”

“没有,”乔拉爵士坦率地说,“按血统论,那普兰达是吉斯人,很可能在阿斯塔波有亲戚。”

“可惜。不过,也许无需打仗,我们先听听渊凯人怎么说吧。”

太阳快下山时,渊凯使节团抵达了:五十个随从骑壮实华美的黑马,还有一人坐在高大的白骆驼上。他们头盔的高度是脑袋的两倍,这样才不至于压坏下面梳理上油后奇形怪状、扭曲高耸的头发。他们的布裙和外衣都染成深黄,披风上缝有无数铜盘。

那坐白骆驼的人自称格拉兹旦·莫·厄拉兹,精瘦结实,笑的时候会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像阿斯塔波的克拉兹尼一样。他的头发向上梳起,形成独角兽的角,从前额突出,托卡长袍上的流苏是金色的密尔蕾丝。“古老而荣耀的渊凯,诸城之女王,”待丹妮将他迎至帐内后,他说,“我们的城墙牢固坚强,我们的贵族自豪勇猛,我们的百姓无所畏惧,我们的血统袭自古吉斯——瓦雷利亚人还是呀呀学语的小儿时,古吉斯帝国已经统治世界了。肯坐下来商谈,说明您很明智,卡丽熙,征服这里是不可能完成的妄想。”

“是吗?我的无垢者正打算享受战斗的乐趣呢。”她望向灰虫子,灰虫子点点头。格拉兹旦夸张地耸耸肩,“若您要的是鲜血,那就让它流淌。听说您解放了阿斯塔波的太监,其实自由对无垢者而言如同帽子之于鱼。”他朝灰虫子微笑,但太监像石雕般毫无反应。“活下来的,我们将再次奴役,并用来从那帮乌合之众手里夺回阿斯塔波。我们也可以让您当奴隶,不要怀疑,在里斯和泰洛西的青楼,人们会为跟最后的坦格利安上床而慷慨解囊。”

“你知道我是谁,很好。”丹妮温和地说。

“对于蛮荒愚昧的西方有所了解,是我引以为豪的一件事。”格拉兹旦展开双手,以示安抚。“我们何必恶言相向?没错,您在阿斯塔波干下野蛮的行径,但我们渊凯人宽大仁慈,对此并不耿耿在意。陛下,您跟我们既无争执,又为何要将力量浪费在我们坚固的城墙上呢?为了夺回您父亲远在维斯特洛的王座,您难道不需要每个人手吗?渊凯祝愿您的努力取得成功,为兹证明,我们带来了礼物。”说罢他击掌示意,两名随从抬上来一个镶青铜和黄金的沉重雪松木箱,置于她脚边。“五万金马克,”格拉兹旦平静地说,“给您,象征渊凯贤主大人们的友谊。慷慨赠予的金钱肯定比流血抢夺来的便宜,不是吗?听我说,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带上这箱子离开吧。”丹妮用穿拖鞋的小脚推开箱盖。正如使节所述,里面装满金币。她抓了一大把,任由它们从指间滑落翻滚,明亮闪耀,其中大多数是新铸的,一面刻有阶梯形金字塔,另一面是吉斯的鹰身女妖。“非常漂亮,不知我夺下你的城市之后,会找到多少这样的箱子?”

对方咯咯傻笑,“一个也没有,因为您永远做不到。”

“我也给你一件礼物。”她“砰”地一声关上箱子。“三天时间。第三天早上,送出你们所有的奴隶。记住,是所有人。给男女老少每人一件武器,外加他们能随身携带的食物、衣服、钱币和其他物品。允许他们自由地从主人财产中挑选,作为多年服务的报酬。等所有奴隶离开后,你们要打开城门,准我的无垢者进入,搜查你们的城市,以确保没人继续受到奴役。只要你们乖乖照办,渊凯便不会遭受焚烧劫掠,你们自己也将毫发无损。贤主大人们可以作出贤明的决定,得到想要的和平,你怎么说?”

“我说,你疯了。”

“是吗?”丹妮耸耸肩,“Dracarys!”

龙顿时回应。雷哥嘶嘶尖叫,吐出烟雾,韦赛利昂拍打翅膀,而卓耿喷出旋转的红黑火焰。焰苗触及格拉兹旦托卡长袍的下摆,顷刻之间丝绸便燃烧起来,使节绊倒箱子,金币流泻到地毯上,他一边大声咒骂,一边拍打手臂,直到白胡子将一桶水浇来,熄灭了火焰。“你发誓保证我的安全!”渊凯使节哀号。

“渊凯人就这么在乎一件烧焦的托卡长袍?我可以给你买件新的……只要你们肯在三天后送出奴隶,否则休怪卓耿给你一个更热情的吻!”她皱皱鼻子。“你尿裤子了,拿着金币走吧,务必确保贤主大人们听到我的口讯。”

格拉兹旦·莫·厄拉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她。“你会为你的傲慢自大后悔的,婊子,你以为这些小蜥蜴可以保你平安吗?我保证,他们敢接近渊凯城一里格之内,就会教满天箭矢射下来。告诉你,屠龙没那么难!”

“比杀奴隶贩子难。三天,格拉兹旦,告诉他们,只有三天时间。第三天结束时,不管是否为我打开城门,我都会兵临渊凯。”

渊凯使团离开营地时夜幕已完全降临。今晚可能是个阴沉的夜,无星无月,寒冷潮湿的风自西方吹来。好一个黑夜,丹妮心想,四周到处燃烧着火堆,犹如小小的橙色星辰,遍布山丘和原野。“乔拉爵士,”她说,“召唤血盟卫。”丹妮坐到一堆垫子上等待,她的龙围绕在旁边。当他们集合起来之后,她说,“离午夜后一小时应该还早。”

“是,卡丽熙,”拉卡洛说,“到时候干什么?” ‘

“进攻。”

乔拉·莫尔蒙爵士皱起眉头,“您告诉过那些佣兵——”

“——明天要答复,至于今晚,我没作任何保证。暴鸦团将争论我的提议,次子团则会喝我送给梅罗的美酒,直到人事不省,而渊凯人相信他们有三天时间,我们就在黑暗掩护下发动袭击。”

“但他们有斥候。”

“黑暗中,只会看到数百堆燃烧的营火,”丹妮说,“此外什么也发现不了。”

“卡丽熙,”乔戈说,“由我来对付这些斥候。他们不是骑兵,只是骑马的奴隶贩子。”

“就这么办,”她赞同,“我想我们应该三面攻击。灰虫子,你的无垢者从左右两边出动,而我的寇们带领骑兵呈锲形队列强行突破中路。奴兵在骑马的多斯拉克人面前绝对抵挡不住。”她微笑,“当然,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你们怎么想,大人们?”

“我认为您确是雷加·坦格利安的妹妹。”乔拉爵士的微笑中挂着几许无可奈何。

“没错,”白胡子阿斯坦说,“您也确是一位女王。”

他们花一个小时确定所有细节。最关键也最危险的时刻开始了,丹妮心想,指挥官们正带着命令离开,她只能祈祷黑夜足以隐藏准备行动,不让敌人发现。接近午夜时分,乔拉爵土推开壮汉贝沃斯闯入,吓了她一跳。“无垢者抓到一名试图潜入营地的佣兵。”

“间谍?”这让她惊怕。抓到一个,还有多少溜走了呢?

“他宣称带礼物来献给您。是中午接见过的那蓝发黄衣小丑。”

达里奥·纳·哈里斯。“原来他……带进来,我要听听他怎么说。”

被放逐的骑土将他带进来时,她不禁自问为何此两人竟如此迥异:泰洛西人肤色白皙,乔拉爵士却黑黝黝的;泰洛西人身体柔软,骑士则结实强壮;泰洛西人有顺滑的卷发,另一个却是光头;泰洛西人皮肤光洁,莫尔蒙却体毛丛生。她的熊骑士衣着朴素,而这家伙打扮得连孔雀都相形见绌——尽管此次造访时,已在明黄色华服外罩了一件厚厚的黑斗篷。他肩头挎着一个沉重的帆布包裹。

“卡丽熙,”泰洛西人大喊,“我带来了礼物和好消息。暴鸦团是您的了!”他微笑时,一粒金牙在口中闪耀,“达里奥·纳·哈里斯也是您的了!”

丹妮半信半疑。若泰洛西人是间谍,这番声明就是为保住脑袋,而想出的孤注一掷的对策。“普兰达·纳·纪森和萨洛怎么说?”

“不用管他们。”达里奥倒转包裹,光头萨洛和普兰达·纳·纪森的脑袋掉出来,滚到地毯上。“献给真龙女王的礼物。”

韦赛利昂嗅嗅从普兰达脖子上渗出来的血,然后吐出一团火焰,正喷在死人脸上,毫无血色的脸颊焦黑起泡,烤肉的味道让卓耿和雷哥蠢蠢欲动。

“你干的?”丹妮不自在地问。

“当然啦。”即使她的龙让达里奥·纳·哈里斯不安,他也隐藏得很好,似乎只把他们当成三只逗弄老鼠的小猫。

“为什么?”

“因为您太美啦。”他那双有力的大手、冷酷的蓝眼睛和大鹰钩鼻让她隐隐约约联想起某种凶狠威武的猛禽。“事实上,普兰达说了很多,有用的却没一句。”外表看来,他服饰虽豪华,却历经磨损,靴子上有片片盐渍,指甲涂的釉彩斑驳掉落,蕾丝被汗水污染,而且她看出他斗篷下摆有磨痕。“萨洛只会抠鼻子,好像他的鼻涕是黄金。”他站在那里,双腕交叉,手掌搭在剑柄上:左边一把弯曲的多斯拉克亚拉克弯刀,右边一柄密尔细剑,它们的柄是一对相配的黄金女人像,赤身裸体,神态放荡。

“好漂亮的一对剑,这是你的拿手武器?”丹妮问他。

“倘若死人可以说话,普兰达和萨洛会亲口告诉您我的能量。没有爱过一个女人,没有杀死一名对手,没有吃上一顿精美的大餐,我便不算是活过一天……而我活过的天数若群星一样数不胜数。杀戮在我手中变成华丽的艺术,世上许许多多的杂耍艺人和火舞者向诸神哭泣,但求有我一半的敏捷和四分之一的优雅。我乐意向您背诵死于我刀下之人的名单,但不等我说完,您的龙就会长得如城堡般巨大,渊凯的墙垒则会崩裂成黄色尘土,冬季来了又去,去而复返。”

丹妮哈哈大笑,她喜欢这个达里奥·纳·哈里斯的夸夸其谈。“那么,请拔出你的剑,宣誓为我效劳。”

眨眼工夫,达里奥的亚拉克弯刀已然出鞘,其降顺礼节同样夸张,他猛扑而下,脸贴她的脚趾。“我的宝剑是您的。我的生命是您的。我的爱情是您的。我的血液、我的身躯和我的歌谣,统统都是您的。无论生死,我都愿遵从您的命令,美丽的女王。”

“好好活下去,”丹妮说,“今晚为我而战。,’

“这不明智,女王陛下。”乔拉爵士冰冷严苛地瞪着达里奥,“战斗胜利之前,该把这家伙紧紧看守住。”

她考虑了一会儿,摇摇头。“若他可以带给我们暴鸦团,定能让敌军大吃一惊。”

“若他背叛您,吃惊的就是我们!”

丹妮再次低头看那佣兵。他给她一个微笑——是那种让她涨红了脸,扭过头去的微笑。“他不会的。”

“你怎知道?”

她指指那团焦黑的血肉,她的龙正一口接一口地吞食。“我认为这是证据,足以证明他的诚意。达里奥·纳·哈里斯,让你的风暴乌鸦们作好准备,我军发动进攻之后,立刻掩袭渊凯人后方。你能安全返回吗?”

“若被逮住,我就说是去探察情报的,并且没发现什么。”泰洛西人站起身来,鞠了一躬,然后迅速离开。

乔拉·莫尔蒙爵士没走。“陛下,”他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个错误。我们对此人一无所知——”

“我们知道他是个厉害的战士。”

“厉害的空谈家。”

“他给我们带来了暴鸦团。”噢,他的蓝眼睛……

“五百名忠诚堪嗅的佣兵。”

“如今是非常时期,不能苛求绝对忠诚,”丹妮提醒他。况且我还要经历两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爱。

“丹妮莉丝,我年纪是你的三倍,”乔拉爵士续道,“见识过虚伪的人心,值得信赖的人少之又少,反正达里奥·纳·哈里斯绝不会是其中之一。你瞧,他连胡子都染了假色。”

这话惹恼了她。“而你的胡子是真的,想说这个吗?只有你才是我唯一应该信赖的人?”

他僵硬起来。“我没这么说。”

“你每天都在说。婔雅·菩厉是个骗子,扎罗是个阴谋家,贝沃斯自吹自擂,阿斯坦包藏祸心……你当我还是黄花闺女,听不出你话里有话?”

“陛下——”

她从他面前闯过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比韦赛里斯更好的兄长。你是我的首席女王铁卫,我军队的总司令,我最有价值的顾问,我的左右手。我尊敬你,珍惜你——但对你没有向往,乔拉·莫尔蒙,我厌倦了你试图将世上所有男人从我身边赶开的举动,好让我必须并且只能依靠你一人。这没用,不会让我更爱你,”

她刚开口时,莫尔蒙涨红了脸,但等丹妮说完,他的面色再度转为苍白。被放逐的骑士像石头般一动不动地站着。“我无条件服从女王陛下的命令。”他简短而冷淡地说。

他俩之间的这种状况让丹妮很不自在。“是的,”她说,“女王陛下‘命令’你立刻前去指挥无垢者,爵士先生,你有场仗需要赢。”

等他走后,丹妮坐倒在枕垫上,靠着她的龙。她不想如此激烈地对待乔拉爵土,但他无止境的猜疑最终唤醒了睡龙之怒。

他会原谅我的,她告诉自己,我是他的君主。丹妮发现自己在反思他关于达里奥的看法,突然间感到非常孤独。弥丽·马兹·笃尔保证,她不会再次怀上孩子。坦格利安家族将在我这里终结。这让她感到悲哀。“你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三条龙,“我的三个勇猛的好小子。阿斯坦说龙活得比人长久,因此我死后,你们还将继续活下去。”

卓耿将脖子绕回来,咬嗫她的手。他的牙齿非常锋利,但嬉戏时,从没弄破她的皮肤。丹妮笑着把他推得滚来滚去,直到他咆哮起来,尾巴像鞭子一样甩动。尾巴比以前长了,她注意到,明天还将变得更长。他们现在长得很快,长成后,我就等于有了翅膀,她可以骑在龙上,统领军队进入战场,就像在阿斯塔波时那样威风,但迄今为止他们还太小,无法承载人的体重。

午夜过后,沉寂笼罩着营地。丹妮跟女仆们一起留在大帐,而白胡子阿斯坦和壮汉贝沃斯担任警戒。等待最难熬。属于她的战斗正在进行,她却不能参与其中,反而坐在帐篷里无所事事,这让丹妮再次感觉自己是个半大孩子。

时间像乌龟一样缓缓爬行,即使姬琪为她揉肩,舒展绷紧僵硬的筋骨,她仍无法安寝。弥桑黛提出给她唱一首“和平之民”的催眠曲,但丹妮摇摇头。“把阿斯坦找来,”她说。

老人到来时,她在自己的赫拉卡毛皮中蜷成一团,毛皮陈腐的气味令她想起卓戈。“当人们为我而战、为我而死时我睡不着,白胡子,”她说,“可以的话,再告诉我一些关于我哥雷加的事。我很喜欢你在船上讲他如何下决心成为战士的故事。”

“陛下您太客气了。”

“韦赛里斯说我们的哥哥曾赢得许多比武的胜利。”

阿斯坦恭谦地低下白发苍苍的脑袋,“我没资格质疑陛下的话……”

“难道不是吗?”丹妮尖刻地反问,“告诉我真相。这是命令。”

“雷加王子的英勇无可置疑,却很少参加比武竞技。他不若劳勃或詹姆·兰尼斯特这般喜欢金铁之声,只在必要时才动刀剑,并把那当成世界所赋予的任务。他武艺出众,因为做每样事都出众,那是他的天性,但未能从打斗中获得喜乐。人们说他钟爱竖琴远甚于长枪。”

“他一定赢得过某些比武的胜利。”丹妮失望地道。

“王太子陛下年轻时,曾有一回堂皇地出现在风息堡的比武会上,依次击败了史蒂芬·拜拉席恩大人,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多恩的红毒蛇和后来被证明是御林中臭名昭著的土匪头目西蒙·托因的神秘骑士。那天,他在与亚瑟·戴恩的比赛中折断了十二支长枪。”

“那他是不是冠军?”

“不是,陛下。这一荣誉归于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土,他在决赛中将雷加王子掀下马来。”

丹妮不想听雷加是如何被掀下马的。“我哥究竟赢过哪些比武的胜利?”

“陛下。”老人犹豫地道,“他赢得了最最盛大的一次竞赛。”

“那是哪一次?”丹妮催问。

“河安大人于神眼湖畔的赫伦堡举办的比武大会,就在错误的春天那一年。那次盛会举世瞩目。除马上长枪比武,还有按古老风俗举行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与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傀儡戏演出,外加许多宴会和娱乐。河安大人家财万贯,更兼出手大方,他宣布的丰厚奖金吸引了数百名挑战者。连您尊贵的父亲也亲临赫伦堡,而他之前已有多年未曾离开红堡。七大王国里最伟大的领主和最优秀的战士们齐聚一堂,驰骋沙场,却被龙石岛亲王抢尽了风头。”

“可那次比武中,他给莱安娜·史塔克戴上了爱与美的皇后的桂冠!”丹妮道,“妻子伊莉亚公主也在场,我哥却将桂冠给了史塔克家的女孩,稍后还将她从未婚夫那儿拐走。他怎能那样做?多恩女子对他不好么?”

“我这样的人无法评述您兄长心中所思,陛下。伊莉亚公主是位贤淑高贵的女士,然而身体一向脆弱。”

丹妮紧了紧肩头的狮皮。“韦赛里斯曾说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出生太晚哕。”她记得自己激烈地否认,甚至于告诉韦赛里斯,应该是他的错才对,因为他生下来不是女孩。为这侮辱,他狠揍了她一顿。“他说,如果我生得早些,雷加便可娶我,而不是伊莉亚,结果便完全不同。若雷加能从妻子那儿得到快乐,就无需追求史塔克家的女孩了。”

“也许吧,陛下,”白胡子稍稍停顿片刻,“其实我不知雷加王子生来是否具有快乐的天性。”

“你把他描绘得好凄惨。”丹妮抗议。

“不是凄惨,不是,但……雷加王子有一种忧郁,一种……”老人再度踌躇。

“说,”她催促,“一种……?”

“……一种毁灭的感觉。他生于悲哀之中,女王陛下,一生都有阴影笼罩。”

关于雷加的出生,韦赛里斯只提过一次,也许那故事让他太过伤感。“盛夏厅的阴影始终纠缠着他,对吗?”

“是的。然而盛夏厅也是王子最爱的地方,他会时而带着竖琴回到那里,不要御林铁卫的骑士跟随。他喜欢于星月之下睡在荒废的大厅,每次回来,都会写一首新歌。当你听他弹奏那把银弦古竖琴,感叹黎明、眼泪和逝去的君王时,不禁会觉得他是在歌唱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

“那篡夺者呢?他也会唱伤感的歌吗?”

阿斯坦咯咯笑道,“劳勃?劳勃喜欢那些让他快乐发笑的歌,越低俗越好,而且只在喝醉时才唱,诸如‘一桶麦酒’、‘四十四只酒桶’或‘狗熊与美少女’之类。劳勃很——”

她的龙一齐抬头咆哮。

“有人!”丹妮一下跳将起来,紧抓着狮皮。她听见壮汉贝沃斯在外面吼了些什么,接着是其他人的嗓音,还有许多马匹的嘶鸣。“伊丽,去看看谁……”

帐门突然掀开,乔拉·莫尔蒙爵土走进来,满身尘土,血迹斑斑,但除此之外并无大碍。被放逐的骑士单膝跪倒在丹妮面前,“陛下,我为您带来了胜利的消息。正如您所料,暴鸦团倒戈,奴兵渍散,次子团则喝得酩酊大醉,无法作战。我们杀了两百敌兵,大多是渊凯贵族,他们的奴隶扔下长矛逃逸,佣兵则纷纷投降。总计抓到数千名俘虏。”

“损失呢?”

“十来个吧……可能还不到。”

她这才允许自己微笑。“起来,我英雄出色的大熊。抓住格拉兹旦了吗?抓住泰坦私生子了吗?”

“格拉兹旦回渊凯传达您的条件去了。”乔拉爵士起身,“而梅罗发觉暴鸦团倒戈后就逃了。我已派人去追,擒他应该没问题。”

“很好,”丹妮说,“不管佣兵还是奴隶,欢迎加入我方。若次子团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加入,就保持其编制完整。”

第二天,他们走完通往渊凯的最后三里格路。这座城市由黄砖筑成,而非红色,但其余景象跟阿斯塔波并无二致:同样剥落碎裂的城墙,阶梯形的金字塔,巨型鹰身女妖像坐落在城门上。城墙和塔楼上挤满十字弓兵和掷石手。乔拉爵土和灰虫子布置好军队,伊丽和姬琪则撑起大帐,丹妮坐下来等待。

第三天早上,城门开了,一列奴隶缓缓走出。丹妮骑上银马前去迎候。他们经过时,弥桑黛告诉他们,应该把自由归功于“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龙之母。

“弥莎!”一个棕色皮肤的男人朝她呼喊。他肩上举着个孩子,一个小女孩,她也用尖细的嗓音高呼着同一个词。“弥莎!弥莎!”

丹妮看看弥桑黛。“他们喊什么?”

“这是吉斯卡利语,古老而纯正。意思是‘母亲’。”

丹妮胸中一荡。我永远不会再怀上孩子,她记起巫魔女的话。于是她颤抖地高举双手。也许她微笑了。她一定是微笑了。因为那男人也露齿而笑,再次呼喊,其他人也跟着应和。“弥莎!”他们叫道,“弥莎!弥莎!”他们全体向她微笑,向她伸手,向她跪拜。有人喊“梅拉”,有人喊“伊勒亚”,或“魁瑟”,或“塔托”,但不管何种语言,都是同样的意思。母亲。他们叫我母亲。

诵喝声渐渐增强,渐渐蔓延,渐渐膨胀。响亮的合声惊吓了她的坐骑,那匹母马往后退去,摇晃着脑袋,甩动着银灰色的尾巴叫,响亮的合声震撼了渊凯的黄色城墙,每一刻都有更多奴隶从城门里鱼贯而出,走过来跟着一起欢呼。此时此刻,他们都朝她奔跑,推推搡搡,磕磕绊绊,想要触碰她的手,抚摸银马的鬃毛,亲吻她的腿脚。她可怜的血盟卫无法把他们全部挡住,连壮汉贝沃斯也沮丧地嘀嘀咕咕发牢骚。

乔拉爵士催她快走,但丹妮记起不朽之殿里的景象。“他们不会伤害我,”她告诉他,“他们是我的孩子,乔拉。”她纵声大笑,后跟夹马,朝人群骑了过去,头发里铃铛叮当作响,象征甜美的胜利。她先是疾走,然后小跑,接着如风一般飞驰,任由辫子在身后飘荡。获得自由的奴隶们在她面前分开。“母亲!”百人、千人,万人一起高呼。“母亲!”他们齐齐颂唱,随她奔过,手指扫过她的腿,“母亲,母亲,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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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III:冰雨的风暴第四十二章_丹妮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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