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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春日泽·云梦山·仲昆-1

作者:拉拉

春日泽·云梦山·黄鹂鸟

(原载于《科幻世界》2003年5月号)

拉拉

信步走上云梦山的时候,天还没有亮,雾气蒸腾,白云从山颠缓缓流下,回头望去,仪仗军士们已经看不到了。

我故意留他们在山下。我不想让他们看见。这山上,有不愿意任何人看到的东西……有我和偃师共同保守的秘密……只不过,我活着,闭嘴,他死了,永远也张不开眼睛。

一想到偃师的眼睛,我就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那是一双多么激动的眼睛!在我们生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似乎连水面也被他的眼光所照亮……

那一天,也好似今天这样,云蒸雾绕,在我的记忆里,每一次和偃师见面,似乎都是这样。我穿着短裤,拿着矛,站在云梦泽中间。按照父亲的要求,我已经抓了一上午的鱼了,连小虾都没有抓到一个,正是懊恼万分的时候。

这个时候,“哗咧”一声,岸边的芦苇丛中钻出一个小孩,穿着平民的衣服,肩上扛着根长长的奇怪的杆子。他看了我一眼,那双清澈的几乎是淡蓝色的睦子中流动的光华,吓了我一跳。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明亮的眼睛。

“喂!”我转过脸,不看他的眼睛,不高兴的说,“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我只穿着短裤,但是屁股上面还是绣着贵族的旗号,这小孩也看出来了,笑眯眯的说,“我来钓鱼啊,大人。”

这个小子看起来并不比我小多几岁,可是叫我大人,我听起来还是比较舒坦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浮出了笑。

“钓鱼?你用什么钓?”

他轻轻的扬了扬手中的杆子,从那杆子上顺溜溜地滑下一长串的浮飘坠子钩子,由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丝悬着,在空气中悠一悠的荡着。

我“哇”的一声叫了出来,“这是周王用的钓杆啊!”

“你见过周王的钓杆?”小孩奇怪的问。

“上次郊祀的时候,看见的周王八宝之一。”我不无得意的说。

“你真厉害,还能参加周王的郊祀大典。”小孩羡慕的说。

其实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才对。我只是随着父亲远远的看了一眼,而这个小孩自己就有一根。我们俩相互钦佩,就一道坐在芦苇丛下。

“你是哪儿人哪?我是从王城来的,我叫做姜无宇。”我神气活现的说。

“我就住在这山上,我叫偃师。”

“哈哈哈哈,对了,偃师……你几岁啊?”

“13,你呢?”

“我14了,明年就要娶妻生子。”我越发得意起来,转念一想,又把架子放下来。

“你这根杆是打哪儿来的?”

“我自己做的。”

我吞了口口水。“你给我钓一条鱼吧。”

“为什么?你是贵族家,还用自己钓鱼吃?”

“我父亲要我钓的。我们家是兵家,如果不会抓鱼鸟,就不能学习狩猎,不能学狩猎,就不能学战阵,也就不能跟父亲上阵打仗,”我长长的叹了口气,“这个夏天过去,父亲就要带哥哥们去砍西狄人的脑袋了……”

“你喜欢砍人脑袋?”

“我喜欢砍人脑袋。”

“那好,”偃师转了转眼珠,“将来如果你斩下了西狄的头颅,送给我一颗,我就帮你钓鱼。”

“小小年纪,你要西狄人的脑袋干什么?”我看他两眼。

“我只是想看看天下人的脑袋有什么不一样。”偃师淡淡的说。

这样,我就欠下了人情。可是吹的牛皮中到现在为止只有娶妻生子成了真。父亲在西狄打了大胜仗,擎天保驾之功,王赐婚于我大哥,我家的门第一夜之间从贵族成了王族。天下赖我父而太平,再也不用去出兵打仗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偃师成为好朋友。他住在云梦山上,我一有空就上他那里去。

算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从那次以后就没有来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再一次的信步走上云梦山。上山的时候我思绪满腹,但路是已经熟悉到不用眼睛也能走完的程度,当我从沉思中猛的惊醒过来,那小屋已在眼前了。

偃师非常之聪明。我常常觉得他的聪明似乎是超越了我们这个时代,超越了大周的伟大疆域。他小小的一个人住在山上,却把自己周围的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他的小屋里堆满了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半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好玩的有会自己转圈的陀螺,会从架子上翻下来翻上去的木猴,有会“吱吱”叫的木帼帼,也有有用的,如只有王室工匠才造得出的钓杆、木轮,可以自动抽丝的卷丝木架,而且随着年龄的日增月长,他屋子里的古怪东西是越来越多,17岁的时候他把流水引入了小屋底下,推动着一个叫做大水车的东西,这样,更多的东西如人兽一般活了起来,按动一个机关,就会有一个端着热茶的傀儡从墙壁后面转出来……这些东西随便放一两件到尘世中去,都会是稀世之宝,可是偃师从来没这样想过,我也没有。我只是闲暇时就到他的小屋中坐去,小时候玩陀螺,长大了喝茶。

有一次我问偃师,为什么想要做这么多的东西?

他习惯性的淡淡一笑,用那种永远都不咸不淡的口气说,“我只是想看看,这种东西做出来有什么意义。”

“你不打算让全天下人都见识见识你的本事吗?”我从傀儡手中接过茶,追问道。

“这个时代的人不会喜欢我的作品。”

我沉默了。不是因为说不过他,而只是一种习惯性的沉默。偃师的脾气我清楚,他总是用他那冷冷的眼睛,把这世界看得扁扁的,这是一种孤芳自赏式的清高,和饿死在首阳山上的那两兄弟脾气近似。那两兄弟一边受朝廷褒奖,一边私底下受人嘲笑。遇到偃师这样说话,我就闭嘴,免得把自己扯进尴尬里去。

“如果让大王看到你的作品,他一定会把你召进宫去。”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又说。

“我知道。”偃师淡淡的说,“可是我从来也没想过要做王臣。”

这话里隐隐的含着看不大起当官人的意思,这也就影射到了我。我勉强的沉默了。

偃师和我其实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是奇怪的是,在很长的时间里,我能勉强容忍他的孤高,他也能勉强容忍我的世俗。我们待在一起的目的,似乎只是想身边有一个影子,能够打发掉漫长的寂寞。

在家里,在人多的地方,我总觉得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有两个哥哥,两个盖世的英雄。他们和我的父亲一样,在神一般的光芒照耀下,在大周的天空中闪闪发光,而我成了典型的灯下黑。现在,大哥又出征了,如果再次胜利归来。我们家又将荣耀一时,而我,则会在巨烛的灯下被烤得不成人形,与其那样,还不如与偃师一道在山峦里无聊的打发时间来得好。

我于是再也不说话,转头望向窗外。在这个薄云缭绕的早晨,天上的云彩沟堑纵横的排列着,阳光如同金色的长蛇,在沟堑之间蜿蜒爬行。窗外稀疏萧娑的树林变成了剪影,默默的站立在青光耀眼的天幕之下。

这是我永生难忘的景色。

我刚一踏进大门,迎面就走来了二哥和周公二人,我忙不迭地行下礼去。二哥脸上笑了笑,周公老头子更是笑容满面的把我扶起来。

“哟,看看,看看,这是老三吧?都这么大了……真是双喜临门,可巧的你就来了。”

我一脸假笑的看着二哥。二哥冷冷地看了我许久,这才慢慢地说,“你几天没回来,不知道朝廷里和家里的大事。咱们的大哥又大胜了,王已经下令凯旋回都,还朝后还要赐予征岚宝剑……”他又看了我许久,仰头看天,道,“咱们一门也算是盛贵无边了,大哥和我都娶了公主,放着你也不好。王宫里的旨意,可能要把王最小的流梳公主下嫁给你——你要争气!”

我连连点头,恨不能向二哥表达清楚我的感谢之意。

二哥和周公联炔出门,又回过头来,“上次你拿来的那个什么可折叠的军帐,大哥这次出兵用了,说还好用……你还有没有这些枝章末节的小东西,再拿些来看看。”

“那是我朋友做的,”我吓了一跳,“他、他并不想这些东西流传开来我我……”

二哥哼了一声,眼光扫过来,我象被割倒的草一样弯下腰去,等我抬起头来,早已走得不见人影了。

“人其实是到不了最向往的天空的。”偃师怔怔的望着高高的天空,说。

“就象王一样。”我站在他的身边,虚着眼睛看。我的视力不太好,而且天太高,也太亮,十分不适合我阴暗的眸子。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近它而已。”

“这也是我想要做到的。”我在心底,对自己说。

山后面终于传来了奴隶们气喘吁吁的号子声,我们俩同时回过身来,只见在山坡顶端的密林之中,大木鸢已经露出了它巨大的翅膀。

“好!看我的手势!”我在马上立起来,指挥身旁的小夷奴拼命的挥舞着家族旗号,“看我的手势就放!”

“等一等!要看风向!”偃师也自马上立起,“风向现在不太对……等一下!”

“叫他们等一下……混蛋!怎么拉不稳?”我使劲往小夷奴头上踢了一脚,“滚过去,叫他们给稳住!”

小夷奴连滚带爬的还没冲出去十丈远,又一股罡风卷起,大木鸢在一众菜色的奴隶们头上高高扬起,终于“嘣”的一声,绳索断裂的声音整个山谷都听得见,大木鸢猛的一下拔地而起,接着头往下一沉,在那些搅乱我视线的奴隶们满天飞舞的胳膊腿脚中一闪而过,终于彻底地离开了山顶,在看不见的气流的推托之下,起起伏伏的沿着山谷向下飞去。

我们张大了嘴,过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之中清醒过来。

“哈哈!飞起来了!真的飞起来了!阿偃!”我狂喜的喊起来,“居然飞起来了!

这么重的东西也能飞起来!”

“只要能借风势,再重的东西都能飞起来。”偃师眼望着远远飘去的木鸢,轻轻的说。

我在心中千百遍的咀嚼着这句话,直到偃师忽然失声叫道,“糟了!”

大木鸢没有绳子的牵引,飘飘荡荡的越飞越远,眼看就要越过另一边的山头,落到春日泽那边去了。我“哦哟”一声,甩开马鞭的时候,偃师已经箭一般的直冲了出去,我举着马鞭想了半晌,才想起是什么让我犹豫的了。

“阿偃!不行啊,过了山头就不是咱们家的了,春日泽是王的封田!”

山谷里空空的,只有我的小夷奴傻呆呆的站在面前。我突然气不打一处来,没头没脑的赏了他一顿鞭子。

下一眼看见偃师,准确的说是看见大木鸢的时候,春日泽的晨雾正在渐渐淡去,但是阳光好象无论如何也射不进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现在由另一个东西照亮,那就是流梳公主。

流梳公主的鸾驾是一具巨大的红色马车,远远望去仿佛是漂浮在湖面上的小房子。

其实是马车正停在春日泽清幽的湖边上,湖水微微荡漾,红房子和青衣的仕女的倒影被撕扯得千奇百怪。

大木鸢就静静的漂浮在马车旁边的水草中,可是我没有看见偃师。不可能,他明明比我先到。我手一挥,数十个奴隶呼啦啦的跪在泥水中。我踩着其中一个的头跳下马,快步走近鸾驾,在一众仕女惊疑的眼光下,单腿跪地,朗声说道:“臣,征夷大将军臣姜黎三子,明堂宫左领军卫姜无宇,请见公主。”

车内有个清越的声音轻轻的“啊”了一声,我虽跪在地下,却也看得见周围的仕女们先是震惊,而后一个个掩嘴而笑。刹那间我也是面红过耳。

但这并不是来自羞涩的脸红。我的心中只有羞愤。关于流梳公主可能下嫁我家成为征夷大将军三儿媳的说法,在国内早已是不胫而走,可是却又迟迟没有下文。我知道,这是二哥在故意的羞辱我,玩弄我,故意在半空中悬着一个似乎伸手可及的桃子,外人看不见,我其实是跳起八丈高也挨不着桃子的边儿。二哥也许会在玩够之后把桃子丢给我,那要视乎我成为王婿之后会不会危及他右执政大臣的位置。

我把头埋得更低,想要说,却又咽了回去。我几乎要放弃要回木鸢的想法了。这个时候,门一响,偃师从里面躬身却步退了出来。

大木鸢最终也没有拿回来,因为偃师把它送给流梳公主了。这个小子,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和从未谋面的公主之间的牵扯,证明就是,在我两已不多的话题中,突然又多出个流梳公主来。偃师从来就不是一个结巴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们还没走到分手的地方,我就已经清楚的知道了公主的长发、扎头发的紫绳、白菊花的衣服、以及在昏暗的马车中闪闪发光的小手。我一面脸笑心不笑的听着,一面该怎么向父亲和哥哥们解释今天发生的一切。如果让二哥知道我竟然觐见了公主,不知道拿什么好果子给我吃,一想到这里我的头就打了三分。

然而那天晚上,父亲和哥哥们与周公喝酒,很晚才回来。我忐忑不安的过了一个晚上,又过了十几个晚上。

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宫里宫外没有人知道流梳公主的奇遇。二哥皮笑肉不笑的在我面前提到“从天而降的木鸢”,眼神中完全是一股嘲弄的眼光,他大概以为我会想到别的什么上去,而我,恰好也在希望他能想到别的什么上去。公主的名节与我无关,只要能得脱大难就行。这一次见二哥,他和我都比以往要得意。

于是见偃师的日子向后挪了数十天,等我再一次上得云梦山的时候,盛夏已经快要过去,山麓中已有片片秋叶。我还没进门就已经被吓了一跳,我派来负责照顾偃师的奴隶带给我一个震动的消息,在这数十天里,偃师已经去了好几趟春日泽。

换一句话说,在我与二哥歪打正着的这段日子里,我最好的朋友和竟来可能成为我夫人的公主已经偷偷的幽会了几次。呸,幽会,真是浪费这个词儿。偃师那个长不大的小子,知道什么叫做幽会!我心中一时间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忒不是滋味。

不过,这种感觉在我进屋里的那一会儿工夫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就一阵儿没来,屋子里已被许多我连见也没见过的东西塞得满满当当,我要从门厅走到里屋甚至还要爬过一大堆的木头架子,当我爬得正起劲的时候,架子上一只会叫的木鹦鹉“哇”的一声,吓了我一大跳。

偃师就站在里屋中间,笑吟吟的看着我狼狈的从架子上爬下。才一个多月没见,这小子好象忽然长大了一圈,脸色也红润起来。

我心里“呸”了一声,不过也不是如何的讨厌,说老实话我还是很高兴看到他的。

“喂!你这小子,”我装着很不乐意的嚷嚷,“你要搬家呀,弄得这屋里……嘿哟你个坏东西!”我把一个跳出来的小木傀儡一巴掌打到一边去。

“我在做东西。”偃师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忽然很想做东西,可惜一直都不知道做什么才是最好的。”

我知道你为什么忽然很想做东西。我心里想着。小夷奴告诉我,这几次见面,偃师都送给流梳公主许多希奇古怪的玩意儿,因此公主想要见到偃师的心情也是可想而知的。

“思春了吧。”我不经意的脱口而出,又赶紧捂住嘴。

还好偃师根本就没听见我说什么,兴致勃勃的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给我看这一阵来他的各种发明。

“你看,这是小木鸢,这是爬绳木猴……这是脚踩的抽丝架子……这是可以放出音乐的首饰盒。”

他拨弄了一下那盒子,盒子里就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听起来象是铜锤敲在云片石上的声音,不过,管他呢,小女孩子就喜欢这种没听头的声音,还管这叫音乐。我一一的看,其实眼光根本就没有留意,支吾着答应着,直到我的眼光在一片红色的刺激下猛的亮起来。

那是放在偃师床上枕头边的一张红色的丝帕。一方红色的丝帕。那红色,突然之间如同火一样在我的眼中燃烧起来。

这是一张女人的丝帕!在这国中,除了王室的近亲,还有谁能拥有如此华丽的丝帕?不知是什么感觉所为,我的嘴唇哆嗦了一下。

公主!

流梳公主!

看见自己未来夫人的手帕,体体面面的放在好朋友的床上,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不知道……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我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之前,跳进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印象竟然是我那狗头狗脑的二哥!

我由于控制不住心里翻江倒海的思绪而长长的吐着气,走开两步好冷静下来。公主。流梳公主。王的幼女。我的二哥忙着把公主变成我的枷锁,而且还要在那之前忙着看场我自己伸脖子跳绳套的的好戏,这个混帐!

“你看,这个这个,跳舞的娃娃,”偃师招呼我说,“这个好看吧?”

我走过去,木着脸,一伸手就把那个正蹦蹦跳跳的小木头娃娃扫到地上。偃师抬起头来,也被我眼中流露出的光芒吓了一大跳。

“你干什么?”

“你以为这些逗孩子玩的玩意儿能够骗到公主的欢心?”我冷冷毫不掩饰的说道,“别傻了。”

偃师象是陡然间被人抽了一鞭子,脸先是一白,接着慢慢的红起来。

“听着,我们是朋友,就恕我口气不恭了,”我的口气纯粹找茬儿,没有请人原谅的意思,“公主也不小了,今年16岁,已经待嫁。”我把这两个字吐得特别重,“你想想看,围着公主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你、你……我、我……”就这一下子,偃师就失去了往日高高在上的平淡冷漠的语气,口气慌张得我直想大声笑,“我没有……”

“你骗得了别人,还想骗过我?”我大声说,竭尽所能要摧毁偃师的气势,“你这些天来做了什么事情我会不知道?你会不告诉我?你看你的样子,又得意又害臊,呸!

害什么臊!我全都城的姑娘都追遍了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害臊哩!”

这也是我的风格。我就是理直气壮一俗人。不过今天,俗人的气势远远盖过了清高人的羞怯。我大声的说着,我忽然发现其实在我的计划开始实施以前,就已经得到了意外的满足感。

我花了几个时辰把偃师摆平了。我几乎大胜。我让他相信,要想得到流梳公主甜甜一笑简单,想要得到会心一笑难。除非他做出更动人的,甚至是最动人的奇珍异宝来。

这事对偃师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做什么好呢?”偃师紧皱着眉想,“我不知道什么是最动人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我正在气势上压着他,所以不能表现出没主见。我在地下转来转去,不小心踩得什么东西“咭”的一叫。

“人。”我把脚挪开,冷静的看着脚下睬扁的跳舞娃娃说。

“人?”

“对。一个会跳舞的人。跳舞娃娃有什么稀罕?如果你能做出一个真人大小的跳舞娃娃来……”

偃师的眼睛直了。

“那将是空前未有的杰作,阿偃。从来没有人,可能将来也不会有人做得出来。没有女孩子能抵挡住如此可怕可畏可爱的东西。”

偃师从床上站了起来。

“听着,这是你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我口气轻松的拍拍他肩膀,其实自己心里也在为想出如此可怕的主意而颤抖,“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好了。”

我连蹦带跳的一进大门,浑身上下就是一哆嗦,赶紧夹手夹脚低下头来,可是已经太晚了。

大哥和二哥两人脸青面黑的站在门厅中,大哥的一百多重甲兵环列四周,二哥手下的一百多官吏则聚拢在二哥身后。看样子两个人又吵架了。我最怕他们两个人吵架。一个是手握重兵的中军大将,一个是位高权重的右执政大臣,他们两个吵起来,整个大周都要摇动,所以他们一般很有理智,一旦相持不下,就拿小弟弟来出气。

他们可只有我一个弟弟。

“到哪里去了?”大哥问。他问的时候,我都听得见周围甲兵身上的盔甲和刀剑碰撞的声音。

“我……”我吓木了。

“跟你说了,让你每天到朝上跟我好好学习!”二哥不甘示弱的插进来,“一天到晚的往外面跑!你以为在外面跑野了,人家就尊重你敬畏你?”我不用看,也知道他眼睛瞧着大哥在跟“我”说。

“我……我……”寒气直逼上来,我已经全身麻木不知疼痒。哥哥们对我来说那种死神般的感觉,在我的肌肤上慢慢的爬着,舔起一个一个的寒栗。

“算了,你爱往外跑,也没什么,”大哥马上接过去,“我的部下禽滑励,你知道吧?如今是我的奉剑都尉,”他把“奉剑”两个字吐得特别重,周围的人不由自主的把深深埋下的头又向下压一压,“我就把你托付给他,跟他历练历练。将来,说不定咱们家还有第二个有出息的呢!”

我的双腿狂抖着。大哥当着众人面这样说,那是不可以更改的了。下来二哥不知道怎么整治我呢。

二哥大概也没料到大哥会一口就抢了先机,沉默了一下说道:“听着了?……也不能光是贪玩好耍,荒废了政事!家里将来要辅佐王室成就千古不易之霸业,要多出几个真正有知识能耐的!……你前几次拿来的那些东西,有的纯粹玩物丧志!……有几样还可以,或者就能进奉给大王。你要仔细搜罗些象样的,须知大王在稀世芳物上面,也是很用心的!”

我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我其实是拣到大便宜了。两个哥哥忙着斗心机,一个不留神把话说岔了,就这样岔来岔去变成争着抢我了!

“是、是……弟弟、听、听着了……”我恨不能趴到地下去,压低了嗓子说。两个哥哥站在上方,都抢着“恩”一声表明我是在跟他说话。

几百双脚从我身边“哗啦哗啦”的走过,我低着头站在那里,觉得那声音和扇人耳光的声音也差不到哪里去。

禽滑励是个高大的人,事实上整个大周也找不出比他更高大的人来。和他在一起走,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几岁的时候走在两个成年哥哥身边的感觉。那可不是什么好感觉,所以我骑在马上,让他走路。

他就走。他慢慢的走着,我的马走路追不上,跑又太快了,只有一路小跑,颠得我差点没当场就吐一马脖子。所以进来小屋坐下的时候,心里还翻江倒海的晕。

偃师没有留意我的不适。他根本就不会再留意任何东西。这一个月来,他的小屋里不再摆放无聊的东西,全部被丝线、木棍、青铜所占据。我向全国各地派出的快马几乎充斥每一条驰道,不断的向全国最好的丝匠、青铜匠、木匠发出惊人的订单。我甚至还把召公大人送我的生日礼物,来自西狄的犀牛筋也拿了出来。偃师不停的画,不停的修改着设计,京城大道上就不停的出现跑死的马和奴隶。我不管这些。我也不叫偃师管。

我有决心,要实行我的计划。

但设计也是非常困难的。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曾经做出一只兽、一只鸟,甚至一条鱼,更何况是人!我在冷静下来之后才被自己一时冲动的念头吓坏了,可是偃师冷静下来之后——他就开始全力以赴的实施这个计划,仿佛这只是另一项他已经轻车熟路的发明罢了。这是表面上的,我知道。偃师不是那种把困难挂在嘴边的人,所以要看这事如何复杂烦难,只需要要把偃师挂起来称称就知道。他在一个月内就瘦了至少10斤,但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就画出了一个戴着青铜面具的人型,这个人形是一个威武的男性身躯,他的皮肤由最好的丝布,密密层层的织成,中间镶进长长的铜线,又坚固又耐磨。他的肉身是由轻薄的羽毛填充而成,因为偃师要他跳舞,不能把他设计得太重。

可是接下来的肌肉,实在是个大问题,偃师不眠不休的考虑了很久。什么东西能够将力量传导到全身的每一处,并且坚强、稳定而精确呢?在我们的这个时代,连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但没有肌肉,这个想当然的最好的人偶就连一个半尺高的跳舞娃娃都不如。

我忽然有些气馁。这是不是太过份了?我是不是被报复冲昏了头脑,竟然想出如此不合情理的办法?

秋天已经降临,流梳公主再也没有出现过,我至今连一面也没见过她。而我身边的这个人,已经为了见到她而努力了两个月了。流梳公主到底长成什么样子呢?我坐在门厅里,长一口短一口的出着气,一面想。

突然,脖子上感觉凉凉的,我本能的想动,但马上那凉意就渗进了肌肤里。我立刻全身僵直。斜眼看下去,奇怪,并没有任何东西在我的脖子上。

我定了定神,缓缓的转换身体位置,最后终于发现,那股凉意竟然是从木墙外面透进来的。我跳下椅子,哗的拉开门,禽滑励那张巨大的木脸镇静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的手,手上拿着剑。

是这把剑的寒气,穿出剑鞘,透过连冬天云梦山上的冰雪都透不过的厚厚楠木墙,刺到了我的脖子上。我看着这把剑,感觉就象有小刀在刮全身的骨头似的。

“征……征岚剑?”

禽滑励咧开那张巨大的嘴,笑了笑。

“好厉害……好厉害……”我强压住心头剧烈的震撼,细细的看那剑,虽然还包在蛇皮软鞘之中,但还是隐隐能看见光华流动。好可怕的剑气,不愧为大周王室八宝之一。

“拔出来,我看一看。”

禽滑厉报以一个简单而坚定不移的微笑。

我伸去拿,他轻轻的后退,那硕大的身躯不知怎么的一转,我就扑了个空。大冷的天,我的额头一下子见汗了。我这才想起,禽滑厉是国内除了我大哥之外第二的高手,有人传说他力大无比,能够一手掀翻三辆战车,也有传说他在袭破徐城当夜,手杀三十多人,勇冠三军。

传说都是假的,知道真相的人就那么几个。这个人是国内第二的高手,但绝不是依靠蛮力。他的剑术得自我大哥师傅的真传,按照大哥的说法,应该还在他之上。只可惜他出身低贱,无论怎样受我大哥重视,始终也无法爬上高位。

另有一个传说当然也是假的。那天晚上他没有杀三十人。

他一个人从北城杀到南城,人们拼凑得起来的尸骸一共超过三百具。

要想让禽滑厉拔出征岚宝剑,只能用命去换看上那么一眼,这种听起来可笑的笑话,并没有帮助我在这初冬料峭的寒风中笑出来。我咳嗽两声,打算换一个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从身后屋里传来了“轰”的一响,风声大作。我没来得及转身,禽滑厉“哇”的一叫,径直掠过我的身旁,跟着就是“托、托托”几声。

接下来的事情,我还以为是被征岚剑的剑气伤了眼睛。用一根竹蒿和天下第二高手打斗的,竟然是一个半人高的竹箱子!

那箱子做得奇怪,中间方方正正,下面四条木腿跳来跳去,带动箱子以一个奇怪的姿势灵活的闪避着,而箱子上方则是两支用棉布紧紧裹住的粗壮的手臂,支着一根竹蒿,你来我往,一招一式直往禽滑厉身上招呼!

我开始使劲捏自己的大腿,到了要拧出血的程度还是一点也没感觉到疼。

不过,禽滑厉毕竟是禽滑厉,面对着鬼魅般飘忽的对手,我敢说他甚至还没有开始认真的打,他只是轻松的挥舞着没出鞘的剑,逗着玩似的把那小箱子拨来拨去。我看准时机,慢慢的靠近他的身后。

禽滑厉完全没在乎我走到他的身后。这个人浑身长着眼睛似的。他知道我对他手里的剑不怀好意,但却不在乎我。好在我对这种轻蔑的感觉早已习惯,甚至甘之如饴了。

就在这当儿,那箱子呼的往左一跳,竹蒿横扫。我知道,它肯定马上就要往回跳,因为这两下子已经被用过三遍了,这种小儿科般的玩意儿禽滑厉已经不耐烦,所以他这一次并未跟进,而是简单一剑直劈前方。那傻乎乎的箱子果然又往回跳,就象是自己跳去禽滑厉的剑下一般,哗的一声,一劈两段。

这世上总有些有心人,他们关注别人,而不是事情,因为关注人才可以找到人的破绽。那一刻我死死的盯住禽滑厉,无论箱子里跳出来的是什么,根本连我的眼角都进不了。

事实上,从箱子里跳出来的,只是一只兔子。

“禽滑厉——!”我高声喊道,用尽全身力气将高举起的剑重重的劈向他的后背。

一只兔子!

还有什么,比在战场上看到和你对战的对手是一只兔子来得更滑稽的?一个绝顶的高手可以面对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但我不相信有人看到兔子跳出来会不笑出来的。

禽滑厉没有笑,但这种震撼远远超过泰山崩于面前。我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刻。

当我剑几乎快要挨到那扇宽阔厚重的背的时候,一道白光打消了我的欲望,却也成全了我的愿望。

征岚宝剑拔出来了。这是我很久以后才看清楚的事情。那把剑只出鞘了很短的一刹那,我身上穿的青铜甲和我断成七八截的断剑就一起飞得满地都是。

我站在当地,剑气的余韵让我足有一刻钟喘不过气来。禽滑厉发疯般的用他的巨掌在我身上乱摸,看看有什么划伤。其实没有。我很幸运,他很准确,这一剑贴着我肌肤过去,但那寒气已透过了我全身。很多年过去,物是人非,只有我的寒疾逐年沉重。征岚宝剑的一划,划过了我一生的岁月。

“这就是肌肉?”

“这就是肌肉。”

我裹在厚厚的貂毛大衣里,喝着滚烫的姜汤,一面惊讶的看着那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偃师把它偎在怀里,爱惜的摸着它的软毛。

“你用兔子来做肌肉?”

“兔子是动力。”偃师解释说,“这还只是原型。我用你送我的犀牛筋做抽动的机腱,再做了和大水车相似的齿轮滚盘,也用犀牛筋绷紧。绷紧的犀牛筋会舒张,放出动力。”

他给我看箱子里已被砍坏了的滚轮,那个滚轮象个圆圆的笼子,有几根犀牛筋穿过它,又连接在齿轮盘上。他拍拍小兔,“这个家伙,就是动力和大脑。它不停的跑动,可以不断的上紧释放开来的牛筋,不停的补充肌肉的张力,而它的运动又可以通过这些丝线,传递到肌肉的齿轮上。”

那些齿轮就可以控制犀牛筋的松紧扭曲,就这样,一只藏在箱子里的兔子,就在初雪下来的那个早上,向大周第二的武士挑战了。

我吐出姜汤,开始“哈哈哈”的大笑起来。偃师丢开兔子,任那小家伙在屋里乱窜乱蹦,捂着肚子大笑。禽滑厉站在屋外纷纷扬扬的初雪中,一开始没头没脑的看着我们,终于也开始放怀大笑起来。

这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大笑,我从来不知道竟会有如此的开心愉悦。如果我知道我这一生中再也不会如此的开怀,我会不会珍惜的把那段感情节省下来,留待以后沉闷中消遣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和最好的朋友,最忠实的部下,开心的大笑着……其实,这也够了。

我不喜欢开心得太久。

接下来的两个月,道路之上再次充斥着南下北上的采购大军。最好的齿轮,最好的布匹,甚至直接装载着最好工匠的马车不断的汇聚到都城旁的这个小小山麓。偃师快速的进展着。每一次去看,青铜人都往上长一截,它的大腿、小腿、手臂,放得满地都是,不停的被装上拆下。每一次拆下再装上,都离成功的运动进展了一大截。偃师的想法,是要这个舞者跳出最华丽最踊跃的舞蹈,我也是这么想的。而青铜人的身体内只放得下小的东西,如兔子,老鼠一类的东西。

为了老鼠跳舞的事,不知费了我多少心力,最后终于放弃了。老鼠是不能跳舞的,就象有的人永远也当不了将军一样。

那一天是多少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我和禽滑厉待在小屋外的竹林里,我不停的跳来跳去取暖,禽滑厉一动不动的坐着,几乎被雪掩埋。于是我想出个主意,让禽滑厉来劈柴玩。当然,经过那次事后,禽滑厉再也不敢在陪同我出来的时候带征岚剑了,不过他对我任性的态度也多少有了了解,所以通常情况下是不敢违背我的意愿,哪怕只是开个玩笑。

我们从小屋旁搬了许多的粗大木桩,摆在雪地里。禽滑厉偏袒右肩,在漫天的飞雪中犹如一尊巨神,高举着斧头,“哗”的一下劈下,被劈成两半的木头通常要飞出去五六丈远。

我拿了根长长的竹蒿,站在禽滑厉身后,高喊一声:“禽滑厉!”然后砍下去。禽滑厉大喝一声,如一座山般转过身来,卷起遮天蔽日的雪尘,然后“刷”的一声把我的竹蒿切成两半。

我倒在雪地上,胡乱的扒拉着脸上的雪,一面和禽滑厉一道笑得直抖。我们乐此不疲的重复着诸如此类的游戏。

小屋的门一下被推开,一道黄色的轻烟嗖地窜进了竹林,偃师大呼大叫的追出来。

那是一只名叫做“桐音”的黄鹂鸟,是我去年送给偃师的礼物,不知道为什么会跑掉。

我丢下禽滑厉,连滚带爬的追出去。一时之间,整座山谷中都是我的奴隶们在乱窜乱找。

那鸟的声音清越出谷,就在一处山崖下面“啾啾”的叫着。我和偃师凝神屏气,轻手轻脚的走近,眼看着那丛被大雪掩盖的冬青下一动一动的,我们俩不约而同的扑了上去,“啾”的一声就把这小东西捏在手心里了。

然后压在竹顶的大雪重重的落下,把我们俩打得动弹不得。这就是心脏?”

“这就是心脏。”

我把小黄鹂捧在手心里,转来转去的看,忽然说:“要找个好的训鸟人很容易,可是桐音已经太大了呀!”

“你的脑筋转得很快。”偃师说,“不错,我就是想要训练这么一只黄鹂,让它学会听着音乐起舞,然后调整机关人身体里的构造,让机关人能随着它起舞。一只黄鹂跳出的舞蹈,节奏一定是最好最优美的。”

我张大了嘴,先是傻傻的,然后是会心的笑起来。那个时候,我真的很爱笑。

当天下午,冒着张不开眼的大风雪,数十骑快马就出发前往全国各地了。

所有的事情都有个结果。偃师是一个喜欢过程的人,我只在乎结果。

所以,在那将近半年的过程中,偃师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我则被漫长难耐的等待折磨得够戗。还好,在这不长的时间里我总算有了几个为数不多的朋友,哪怕是暂时的也好。他们陪伴我度过长冬。

春天来临了。

位于山阳面的春日泽最先被春天踏中,山这边的云梦谷雪还未化尽,那边就几乎是一夜之间,青幽幽的春草覆盖了黑沉沉的沼泽。露出草盖的那些湖泊,也日渐清澈明亮,春天来到,再见流梳公主的日子,不远了。

说起来,我还从未见过流梳公主,那个不知不觉间成了我的未婚妻,又不知不觉间成了我向人报复的工具的女人。偃师似乎跟我提起过她,不过……我没有印象了。

二月中,黄鹂“桐音”已经会和着黄钟大吕跳舞唱歌,一直到四十一日,那个由机关构成,十一只小松鼠推动,由一只黄鹂指挥的青铜人“仲昆”也会跟着那悠扬浑厚的颂歌,在竹海中翩翩起舞了。

旷世的作品,就在冬季完全过去之后,完成了。

五月初五,小草已不再是青嫩嫩的,而是绿油油的长得满山遍野。从云梦泽翻过山脊到春日泽,到处都是一片繁华夏季的景象。流梳公主的音信,也再一次越过那条山脊传了过来。曲指已有半年多没有见到公主,偃师虽然还是淡淡的,可我知道,他的心里一定是火热的。我曾经为我所做的感到愧疚,可是想想结果,又觉得这样做最好。偃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能成全一个是一个吧。

那一天,是北方的使者前来朝见王的日子。天上流云仿佛也是从北方匆匆赶来的,高高的,白白的,带着夏季罕有的凉气。

我们等在春日泽上一次见到公主的地方。可是,一直到太阳落山,公主的鸾驾才缓缓的出现在视野里。

我已经下定决心,不再见公主一面。所以我只是带着我的大小奴隶们跪在当地,口中称臣之后就伏下身子。偃师带着仲昆站在水边。那机关人穿着华丽的衣服,如同一尊雕塑般一动不动的站立着。暮色下,水倒影着他的身躯,让我好多次都几乎要把他当成是一个真人。

他们很久没见,这一次相见非同小可,所以谈了很长的时间。我坐在奴隶们搭起的帐篷里,吃着滚牛肉,心里还很得意。哼,自己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相谈甚欢,我也很得意,这叫什么世道。

不知道是什么时刻了,我已有酒,就不再喝。为了不打搅到公主,我不准小夷奴们放肆,所以一不喝酒,帐篷就安安静静。月亮大概也已经上来了吧!我坐着,外面潺潺的流水声都几乎成了一种恼人的噪音。我只有继续喝酒。月亮还没上来吗?外面却隐隐的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我越来越烦闷,提起酒壶,已经空空的了。

我顺手把酒壶摔在小心翼翼靠上来的小夷奴脸上。不扔还好,这一扔让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跳起来,烦躁的在帐篷里转了两圈——天知道怎么回事,几乎没有经过大脑的,我一抬脚,走出了帐篷。

第一眼,我的胸口就如同重重一击。在广阔的春日泽草原的上方,不太高的地方,一轮硕大无朋的圆月,仿佛君临整个天地一般悬垂着。那月亮的光华!我被酒刺激得红肿的眼睛几乎无法逼视,不禁惨叫了一声,低下头来。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自己猥琐的影子,在月光地下扭曲着,颤动着。月光!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如此摄人心魄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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