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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二

在海德堡坠入情网

美狄亚以为她是为了爱而付出生命,

可是她的所谓爱,

也只不过是爱神为了利用她

而射出一支箭的结果罢了,

她哪里有任何一点滴的自由意志可言?

在机场外边,我把车停下来;停得有点猛,我们骤然往前倾倒,我说,“对不起。”

他跳下车来,回身拖出行李,干干地说,“你不必下车。”

他转身向大厅走去。肩上的旅行袋使他有点倾斜,我也注意到,他的腿,还是稍微内弯,O型腿。他的左手提着一个我为他买的小提箱,里头装着素贞的骨灰。

我发动车,“唬”一声冲上公路。这是个没有速限的国家,也因此是个高风险的国度。左邻右舍的人——北边的丹麦、挪威、瑞典人,西边的法国人,南边的瑞士、意大利人,慢吞吞地将车开到边境,一进入德国,就开始放纵狂奔。结果往往是车子开始冒烟、解体,这些车子不能适应突然的解禁;要不然,就是车毁人亡。

时速两百公里,我在快车道上亡命似的奔驰,眼前稍慢的车一辆一辆往右线闪开,躲避我瞬间的逼近。心情不好的我,脸色铁青,两眼发直,手指紧紧抓住方向盘。指针爬到两百三十公里时,我狠狠凝视前方的两眼好像也已逼近死亡的冲动,和恐惧,我的额头发烧。

四点半。现在,帕维尔在他的房里开始等我。他也许点上一支烟,把腿搁在茶几上,面对着门,等候我敲门的声音。他不知道我不会出现。今天不会,明天也不会。

让他去等。

进入海德堡市区,不得不慢下来,车子沿着河缓缓地滑行。内卡河流着茵绿的水,白色的天鹅闲闲地在水面垂柳间飘浮。有人在河边脱光了衣服晒着太阳。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呢,在这样一个美好的下午。

素贞的头,已经洗干净了——日耳曼人是个一丝不苟的爱干净的族群。她的头摆在一张看起来像手术床的大桌上,白色的床单覆盖着下巴以下,我看不出他们是否已经把头缝到膀子上,或者在被单下,头和膀子之间仍是空的,我也不好开口问;我是来认尸的。

长到四十岁,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人,不,其实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十几年前在台南医院的急诊室里。父亲被街上的野狗咬了一口,我带他到医院检查,怕有狂犬病。

急诊室里挤满了人。一个妇人高举着自己的手,那只手上的拇指被什么利器切了,血淋淋地折倒下来,只剩下一点皮还连着她的手掌。

然后有个担架被抬进来,“哐”一声摔在地上;担架上躺着的是个两眼空洞、嘴巴张得大大没有牙齿的老头。

有这种脸孔的老头,你一看就知道是个独居的老兵。

穿着白褂的年轻医生蹲下来,从口袋里取出小灯,撑开老头眼皮晃了一下。

“死了!”

他说。站起来,走开。

老人两眼睁着,白蜡蜡的,好像没有眼珠,好奇的我走近瞧瞧,那两只眼睛像某个大门敞开的人家,只是里头没有人。

可是,我怎么不记得死人的皮肤是这样的?素贞的头颅,像蜡做的,很假,而且皮肤有点透明,似乎里面是空的,那只是一个圆形的蜡壳。

检察官问陈子铭要不要看他太太最后一眼——不是认尸,因为我已经作为报案人认过了——是问他要不要作为纪念地看他太太最后一眼。陈子铭摇摇头,检察官点点头。

子铭下飞机的那个晚上,在他的旅馆房间里,我就告诉他了。素贞的身体,在塑胶袋里找到;素贞的头,被丢在歌剧院后面大草坪,由一丛巨大的玫瑰遮着。

他闭着眼睛听我叙述。

我是不是该省了这些细节呢?也许吧!可是,诚实是我的人生座右铭,讨好而虚假地和老叶共同生活了八年,在我搬出的那一天,我发誓今生再也不忍受任何假的事情——假的爱情、假的誓言、假的善意、假的幸福。

现在,我也不给子铭假的慈悲。既然他的妻子是这样死的,为什么他不该知道呢?如果素贞能够忍受人家用钢锯锯她的头,作为丈夫的陈子铭至少该忍受“知道”他的妻子被人锯了脖子吧?他的痛苦能跟素贞比吗?

“蚂蚁爬满了她的眼洞。”我再加一句,不眨眼地盯着他。

他紧闭的眼睛流下了泪水。泪水流过他唇边的胡髭,滴在他白色的衬衫领。这么雪白的衬衫,而且显然烫过。素贞不在的这些日子,谁帮他烫衣服?他的母亲?子铭的妈是那种会在母亲节被选为模范母亲的妈妈。丈夫在海上失踪之后(在我们那个渔村里,经常有人出了海就不再回来,有一次我们还在沙滩上捡到一条被鱼咬烂了的泡得发白的人腿),她就在市场里摆面摊,干面、意面、肉丝面。子铭小的时候,她用一张小花被将他裹起来,紧紧绑在背上,空出来的两只手就可以下面洗碗。

是上了小学之后吧。有人说陈子铭的腿是弯的。我们偷偷在他背后研究过,而后合声说:“对,背着长大的小孩都有O型腿。”

上了小学的子铭是个剃了光头、眼睛灵活却不说话的小男生。他每天穿着油渍渍的卡其制服帮妈妈招呼客人;客人少的时候,他就趴在摇摇晃晃的桌子上写功课,功课当然也得自己做,因为他妈只认得0到9的数字,什么人欠了几碗面钱未付、对面老张送来几瓶啤酒什么的,她用粉笔记在一张小小的黑板上。

她和卖蚵仔面线的驼背婶去标会时,就在一张小纸条里包上几支火柴棒;火柴棒的支数就代表她开出的价钱,一支代表一百块还是一千块?我忘了。

素贞是牧师的女儿,白净净的脸蛋,穿着干净的衣服。教室外面有一个打水的帮浦,下课铃一响,我们争先恐后从窗子跳出去,一群孩子抢着帮浦用力打水,另一群就将头放在水喉下面把头发淋个湿透,然后设法把头上的水溅到别人身上去。素贞就站在一边看,带着有兴味的微笑,露出嘴里的牙齿矫正器——那个年代,乡下的孩子有许多连牙刷都没有,她却戴着牙齿矫正器。安静而彬彬有礼的素贞,让同学们喜欢、老师们宠爱,我,却嫉妒着她天使的性格。我有仇必报,恩怨分明。有个傲慢的里长的女儿把我养的蚕打翻在地上,故意地;我一句话不说,冲到她桌前,把她的作业本子扯个稀烂。

素贞却是一头雪白的羔羊,她的纯洁只能激起人们的爱怜。

每个星期天,素贞一家人上教堂,当然,教堂——好像叫圣公会——就在她家隔壁。或者该倒过来说,她家就在圣公会的院子里。大概是三年级的时候,素贞开始为圣诗班伴奏。风琴的声音从教堂中传出,载着风的翅膀,飞到我们光复一村的村子里来。我们一窝人就钻出低矮的房子,坐在向风的墙头,听那美丽又带点哀伤的乐声。

然后素贞和牧师娘来到市场。我们打着赤脚,或者拽着不是太大就是太小的拖鞋,素贞却总是穿着黑色漆光的皮鞋,而且永远有白色的短袜。她们进入市场时,我们都要为她们的鞋子担心。地上有积水,是雨水、宰剁鸡鸭剖鱼的血水,还有腐烂菜叶的混合,呈酱油色。

她们母女俩撑着伞,提着菜篮,小心地躲避地上的坑坑洞洞。

“你每顿饭前都祈祷吗?”我问。

她点头,“还有睡前。”她的辫子上扎着红丝带。

“那么多次?”我惊异地再问。

她微笑。

偶尔,牧师一家三口到市场去吃消夜。是特别体恤女儿的同班同学?还是子铭妈的面实在好吃?他们总是坐在子铭他们的面摊上。右边是筒仔米糕四神汤,左边是蚵仔面线蚵仔煎。我和爸妈,当然还有永远流着鼻涕的弟弟和妹妹,多半坐在饺子大王老张的摊子上,就和子铭他们对面。生了一脸麻子的老张是广东人,爸爸的牌友。因为他老输钱,所以爸爸经常命令我们来到张伯伯的饺子摊,把他偿不起的钱一粒一粒吃回来。尽量吃!爸爸得意洋洋地说,再加几个卤蛋。

牧师一家人文雅地吃着面,不时用自己随身带来的餐纸拭嘴角。其他的客人,譬如开野鸡车的黑鼻仔、在海边守岗哨的老兵(他们的名字多半是老张老王老什么的,胳膊上刺着“杀朱拔毛”),他们都卷起裤管,一只腿高高跷在板凳上,拿起大碗酒往脸上倒。

子铭很忙。他才九岁吧?我们二年级。他用一块稀烂的丝瓜布用力地擦桌子。人瘦小,好像整个人得趴上去擦,竹制的桌子在他身体下吱吱作响。然后他分筷子,那个时候还没有用了就丢的竹筷。他用两手从一个大水盆里捞出一把筷子,使劲地甩,把水甩掉。当然筷子还是湿漉漉的,但没人介意。只有牧师娘,掏出皮包里的卫生纸,细心地将一家人的六支筷子一支一支擦干。

子铭端面时,走得极慢,两眼盯着碗前的水泥地板,就怕摔跤。汤碗冒着腾腾热气,极大的碗,显得他的手特别的小。他的手指似乎对烫也没有感觉。他战战兢兢地把面碗搁在桌沿,牧师就微笑着摸摸他头。

我不记得子铭有过任何表情。他并不和我们打招呼,虽然我们早上还坐在同一个教室里。他只是低垂着眼睛,听清楚面的名字,回身告诉母亲。脑后扎了一个髻的母亲则永远站在不断往上泉涌白花花的水汽里,时不时往围裙上抹抹油腻的手。

吃消夜的人往往半夜还来。子铭和母亲等着最后一个客人走了,才开始收拾桌椅。第二天早上八点就要上课,他到底什么时候睡觉呢?我不知道,也没想问过。他反正不和我们玩。下课铃响,我们一窝蜂冲出教室,他总留在教室里。上课铃响,我们冲回来,他还坐在他位子上。

这样的一个孩子,后来考上台大电机系,当然是乡里一件大事。蚵仔面线的驼背婶送去一大串红色的鞭炮,里长送给子铭一支钢笔,钢笔上刻着“万里鹏程”四个字。

这样的一个孩子后来得了奖学金到美国去读书,那更是大新闻,连我都辗转听见了这个消息。那个时候,我早已离开茄萣乡,我在柏林过着波希米亚式的留学生活。

在走道里遇见系主任迎面而来,我赶忙低头假装翻看手里的书本,却被他叫住:

“像昨天那样的事情,”他皱着眉头,“您下次能早点和我说一声吗?”

他指的是我让学生将一批过期的期刊移走的事。

“也许。”

我皮笑肉不笑地走开,知道他愣在那里,半恼怒、半困惑地瞪着我开始发胖的背影,后悔他聘用了我。

他不喜欢我,我知道。但谁在乎呢?我不靠别人的喜欢过日子。和老叶决裂之后,我才知道“每个人都是一个孤岛”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哈!我不再靠取悦于别人过我剩下的人生。

教职员的信箱就在走道里。和往常一样,我打开自己的那一格,里头一大堆纸张,没有什么信件。我不太写信;久而久之,也不再有人给我写信。通知单倒是一大把;星期几什么人来演讲请鼓励学生参加,新建系馆停车场开始出租,一年一度联谊郊游在几月几日举行请报名……

竟然底下有一封信,素贞的,不,素贞写给别人被退回的信。收件人是“台北市一零三巷四十五号五楼陈子铭”。

她忘了写上丽水街,被退了回来。

我将信拿到窗边,就着光看邮戳上的日期。

五月——五月二十六日。我心跳得厉害,两腿发软。支撑着找到一张椅子坐下。这是真的吗?素贞是二十五日离开我去赴约会的,尸体在二十八日找到。二十六日她写了——不,寄了这封信?会是她自己寄的吗?或者……?

我必须读这封信。

素贞蜡黄死亡的脸孔浮上来,我坐在走道阴暗处,几乎站不起来。我甚至于用手指抚摸了她的脸颊,脸肉在手指轻微的压力下凹陷下去,像面团,像不新鲜的猪肉。她本来是酒窝的地方反而鼓出来,因为浮肿。

到河边去吧!

系馆在老街上。老街由一块一块的青灰色石头铺成,高跟鞋很容易陷进石块与石块之间的隙缝。对于我,那已不是问题,我早已不再穿高跟鞋。譬如现在,我脚上趿着双典型的德国健康凉鞋,非常不秀气,像养牛的农妇准备一脚踩进牛粪的那一种。

街口,和往常一样,坐着三两个流浪汉,怀里抱着酒瓶,红肿的烂眼迟钝地看着路人。他们的身体有尿骚味。其中一个头发脏成一团的人叉开腿歪坐在地上。裤子显然已没有拉链,我不得不瞥见他的毛发和阳具。

里头不知有多少跳蚤,我想。

转上大街,迎面而来两匹高大壮硕的马,拖着满载游客的马车,踢踢跶跶地过来。旅客,多半是马克·吐温嘲笑过的幼稚的美国人和表面恭谨驯服内心是恶狼的日本人,带着照相机和愚蠢的表情瞻仰不朽的海德堡。

街道不宽,我站在一家书店橱窗前,让马车通过。马匹经过眼前,滚动着一股气味,是干草和马汗的混合吧?倒有点像男人下体毛发的气味,说不上是好闻还是不好闻。

一阵莫名所以的不快袭来,我拉开大步往河的方向走去。

可是从这里到河边,势必要经过大学广场。

广场上熙来攘往,多半是学生。二十多岁的男人,瘦削的脸上有棱有角;二十多岁的女人,散着头发,摆着细瘦的腰肢。他们有的骑着车横冲直撞,有的背着书包、素着脚,边笑边走。

再过二十年,你们也会和我一样,皮肤逐渐干掉,眼角拉下来使本来圆溜溜的眼睛慢慢变成三角形;本来是棱角的地方肥圆起来变成一叠一叠的赘肉。过了二十年,你们就会和我一样,体重多了一点,灵魂少了一点。

广场中央植了几株会开香花的槐树。就在那槐树旁,几百年前横眉冷眼、有棱有角的马丁·路德站在那里面对群众,辩论天主教改革之必要。他是卡来尔所崇拜的那种英雄典型,而路德这个英雄似乎在他的中年和老年都不曾堕落。

但是我不曾见过不堕落的英雄。

也是在这个广场中央,素贞和我头一次见到钢琴师。

那天天气有点儿阴晴不定,一会儿阳光像金粉一样打在肩膀,一会儿乌云密布,风雨欲来。我们从面包店一推门出来,就听见钢琴的清越,从广场中央传来。那儿已经围了一堆人。

这样的街头演奏可还真没见过。海德堡的街头乐师不知有多少——拉小提琴的、吹法国号的、打鼓的、弹吉他的、清唱的……可是,当街弹钢琴?

那是一架残破不堪的钢琴。琴盖早就脱落,三只漆已剥落的腿,有一只还用铁丝绑着。琴键上的白键颜色老旧,像一排老人掉剩了的黄牙。黑键有些脱了皮,露出肮脏的木色。

我们的眼光投射在钢琴师身上的那一刻,阳光灿亮,把正在专心弹琴的年轻人的头发照出一圈金色的光环,他偶尔抬眼,眼睛有干净的天空颜色。真是个美丽的年轻人!我似乎听见身边素贞深深的叹息。他的长发没有梳理,随着他手臂和双肩的摆动而不时落到胸前。黑色的贴身背心,露出他突显绷紧的肌肉,下面是条牛仔裤,光着脚踩着琴板。

年轻人的脸孔被太阳晒出一种健康的红色,当他垂首看手指下的琴键时,眼睛就是两弯浓密的睫毛。他的嘴角有一点浅浅的笑意。

肖邦的旋律像沾了魔粉的箭,射中了人们跳动的心脏。这不是严肃僵硬黑暗的音乐厅,这是空旷的广场,在蓝色的天空和摇晃的槐树之间。人们被点了穴道似的,全身静止,生怕错失天空和槐树之间即使只是一个音符。

我看到钢琴的琴盖了。它被搁在地上,上面摆了一个破口的陶盆。陶盆里有许多钱币、几卷纸钞,还有一枝鲜红带刺的玫瑰。

有一只细致的戒指。一支口红。

曲子悠然停止,掌声像忍不住的爆炸,噼噼啪啪响个不停。有人大喊:

“Fantasie,OP 49!”

钢琴师微笑着,似乎在等其他的点曲。素贞轻声说:

“好贪心啊!Fantasie一曲就要十二分钟呢,不把他给累死!”

在我右边站着一对母女。穿着优雅入时的母亲对抱着一叠书的女儿叹气:

“唉,能有这样的女婿多好!”

“同意。”女儿说得干脆,眼睛还盯着前面,“他太迷人了。”

“不过,”做母亲的笑了,“他养不了家。”

女儿顽皮地撞了下妈妈,说:

“你怎么这么陈腐,妈妈,我将来是建筑师,我可以养他呀!”

琴声又响起,人们重新安静下来。

素贞对我耳语说:“小夜曲,二十七号之一。”

没人注意到,阳光早已被乌云遮去,广场阴暗下来,风刮着槐树,噼里啪啦扫下一阵叶子。在一片肃杀中,雨点开始扑打下来。光明和黑暗交替得如此迅速,简直像一场天意合作,令人措手不及。

钢琴师跳起来抢救钢琴,群众七手八脚地帮着推,目标是广场东边一家书店的遮篷下。有人去拾琴盖和陶盆,有人为钢琴师殷勤地打起伞。

钢琴被推到了篷下,有人将小圆凳抱了过来,让钢琴师坐下,有人喊:

“Impromptus 29!”

有人说:

“让他休息一下。”

一个戴帽子的老太太走过去,张开双臂热情地拥抱钢琴师,亲他的脸,说:

“孩子,你太美了!”

钢琴师只是笑,牙齿极白。

老太太正走开,一个穿长裙的女孩亭亭走向前,把手腕上一个镯子取下,弯身搁在陶盆里。

“年轻人,”我身边的母亲大声说,“我正在物色女婿;你愿意待会儿和我的女儿一块喝咖啡去吗?”

年轻人的眼光和未来的女建筑师接触。

他笑了,露出整齐的白牙,“好,再弹最后一曲。或许大伙儿想一块儿去呢!”

话还没说完,他的手指已经按下。音乐像手里的白鸽,翩翩飞起。

雨,在遮篷外淅沥淅沥落着,和钢琴不断升起的咚咚声组成一片奇异的风景。

我没忘记看看表,快到我上课的时间了。“走吧!”我扯扯素贞。

“嘘——”她根本不动,“听完。”

可是听完了她还是不肯走。“我们也去吧!”她说。

“去哪里?”

她指指钢琴师,一小撮人已经包围了他。

“我要上课你忘了?走吧走吧!”我跨出步子,却发觉她没有跟上来。

“?”我停住脚,瞅着她。

她看看我,又回头看看正站起来的钢琴师,脚,没有目的地挪动了一下,又回头看我;在一瞬间她必须决定她的方向,她显然地不知所措。

“走吧!”我说,转身往教室方向走去,不再看她。我十分肯定她会跟过来。我真的要迟到了。

当我直觉她不在我身后而回身寻找时,她已经直直地往钢琴师走去。我只能越过人头大声喊:

“要不要等你吃晚饭?”

她没听见。也许是因为教堂的钟声刚好洪亮地响起,当当地震着耳鼓。她好像在钟声的伴奏中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去。

她义无反顾的背影使我愣在那儿,诧异她竟然会独自走向未知,这不像我所知道的乖顺、柔弱、退让、害羞的素贞。

因为多看了她几眼,我这才发觉她竟然和钢琴师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黑色背心,蓝色牛仔裤。那是她昨天才在老街上买的。

雨已经停了。阳光穿过黑云下,一束一束的,像舞台灯光打在广场上。

她纤瘦的身子笔直地往前走去,走向钢琴师。在浩浩荡荡的钟声中,晃动不安的人潮像海浪往两边拨开,她笔直地往钢琴师走去。

风吹起她背后的长发。

素贞从前不是个穿牛仔裤的人。

我在大学当助教的那一年,素贞突然出现在研究室。

基本上,当她去读师专,我上了高中之后,我们就已经走上永不交叉的命运轨道。她去苗栗当小学老师的时候,我在台南上大学。我们没见过面,没写过信。她是个好女孩子,我从来没怀疑过。小学四年级,班上来了个胖嘟嘟的转学生。当我们都围着他唱“胖子胖,打麻将”的时候,素贞画了张美人图,上了颜色,偷偷塞在转学生书包里。美人图上还写着几个字:“欢迎新同学”。

老师一手牵着那个啼哭的小胖子,一手高举着“美人图”作为好榜样,把我们骂个狗血喷头。

和好人我总觉得没什么话可说。我一方面嫉妒他们是天使,一方面又因为他们是天使而瞧不起他们。能够瞧不起天使,我对于自己根本不是天使的事实就不觉得是太大的缺憾。

大概从八岁开始,我就知道自己不是天使。

八岁那年,洗澡的时候,发现用水管冲出的水柱冲激下体,会有一种麻酥的快感上来。我开始三天两头地玩水的游戏,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

有一天正在玩的时候,听见有人在浴室门上“笃笃”敲了两下。我停下来,等了一会儿。

静悄悄的。

于是我再拿起水管,却又听见“笃笃”轻敲。那是个竹篷子搭出来的所谓浴室,从竹片缝里我依稀看见母亲的衣服。是她在叩门。

她知道我的水的游戏。

我羞耻得好几天不太和她大声说话,不敢正眼瞧她。羞耻,使我知道,我不是天使。

素贞站在我面前,有点尴尬地笑着。那张脸孔还是像小时候那样白净,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也是夏天,她穿着件浅蓝色的长袖衬衫,长袖哪!胸口的扣子一个个扣上,直扣到喉咙。下面是条深蓝色的百褶裙,长过膝盖。白袜子,黑鞋子。

还是黑鞋白袜,我想起茄萣的菜市场。

“你看起来好年轻。”她说。

“是你看起来老。”我想着,却没说出口。我穿着正常的二十二岁的人该穿的正常衣服:白色的恤衫、灰蓝色的窄身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

我带她去教职员餐厅吃饭,引起不少人注目。她实在土得可以,我用眼角看她。她一步一步规矩地走着路,不会伸手去撩拨一枝低垂下来的芒果。

我像上篮球架一样地跳起来,伸手握住一粒芒果,黏黏的,还不够熟,于是放手,芒果枝又弹荡回去。我们走过去了,那个半青半熟的果子还在空中摇晃。

亲爱的牧师的女儿,那个在半空中悬着的果子,对你没有诱惑吗?它激不起你心中想跳起来、脱离原来轨道的冲动吗?

她客气地道谢,端庄地坐着,不时看看长裙是不是严密地盖着她紧并的双腿。吃饭时,她从皮包里掏出自备的餐纸,文雅地擦拭嘴角。吃饭之前,她已经用了桌上的餐纸擦干了她的和我的半湿的筷子。

她剪着学生式的短发,脸上没有一点脂粉。

才二十二岁,她沉重得像块举不起的灰铅。

我很快就忘了这块沉重的铅,我有我自己的生活。

一年的助教生涯令我厌倦。一个眉目清楚、穿恤衫牛仔裤、二十二岁的女助教,是一瓶剪下来用水养着的鲜花。人们凑近闻它的芳香、欣赏它的艳色,肯定的是,没有人期待这瓶花会继续成长。人们所求于瓶花的,只是它此时此刻短暂的清新。

大学里不少青年才俊,所谓青年才俊,就是那些头尚未秃但已得了博士学位回来的已婚或未婚的男人们。我用我瓶花的特质和他们混着,很让一些青年才俊的太太们嫉妒。有一天下班时,和一个电子系的才俊一起走路回宿舍。才俊摘了把野花递给我,后头冷不防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唷——”拉得很长很夸张,好像话剧台词,“会送花给小姐,怎么就从来不送我呢?”

我们同时回头;是才俊的太太。

她已经很胖了(说“已经”,是因为我猜想她也曾经瘦过,当她是瓶花的时候)。穿着短裤,胖腿从裤管里勉强挤出一堆肉。

她绷着脸从我们面前走过,塑胶拖鞋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我抬头看看才俊,他的眉毛向两边塌下来,笑得苦极了。

我突然觉得这游戏乏味透了。

别人所期待于我的,还有我自己所期待于我自己的,也不过就是终于嫁给了一个青年才俊,为他们煮饭生小孩,然后开始变胖,胖到腿肉塞不进裤管,然后在路上撞见才俊摘野花给新来的女助教。然后绷着一张脸,吧嗒吧嗒踩着拖鞋走向冷战的夜晚。

怎么样才能躲避这样的轨迹?

我终于还是以女人的方式离开了我盛着死水的花瓶。

核工系有个德国讲师,高高瘦瘦长手长脚的,常来和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用英语。这天晚上,他来到我的小房间里听音乐。我随手放了张西蒙和加芬克尔的唱片,唱片套上有两个歌手的照片。我说:

“你看,这两个人鼻子真大。”

他没作声。

我又说:

“犹太人鼻子都大,听说。”

他瞄我一眼,轻轻说:

“我是半个犹太人。”

“哦——”我仔细看看他,“所以你的鼻子只有他们的一半大……”

他笑起来,拉过我的手,无限纵容地说:

“在德国你就不能说这样的话,犹太人是很容易被得罪的。”

他把我的手放在唇边,极温柔地亲吻着。当西蒙和加芬克尔唱到“人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时候,他对我的手说:

“跟我去德国好吗?”

窗外是黑色的夜,白色的栀子花却在夜色里蠢蠢动着,浓郁的花香缠绕在音乐里,像一缕一缕飘浮的轻烟。

“跟我去德国好吗?”

他的眼睛深深地注视我,那样诚挚的、信任的、充满了柔情的眼睛,好像世界上没有任何值得片刻怀疑的东西。

我值得你的信任吗,米夏?我自己都不信任自己。

你不信任自己什么呢?你在害怕什么呢?

他一直捧着我的手,亲吻着我的每一根手指。

我说不清楚,因为想不清楚(床底下有一只老鼠,你看不见它,但是半夜里,它就在抽屉与橱柜之间磕磕碰碰的,发出令人背脊发凉的杂声。现在,即使在它安静潜伏的时候,看不见听不见的时候,你知道它的存在,虽然你或许提不出它在的证明)。我不知道我害怕什么。

不要怕——我会给你安全……稳定。

他的脸靠近我,让我闻到他衬衫领颈项间香皂的气息。他是那样的干净、纯洁……他的鼻息烘热了我的耳根,使我来不及思考。当他的手指轻轻触到藏在我裙下的阴蒂时,我已经晕眩,只觉得自己身不由己地在张开……张开……我柔软、潮湿、深不见底,我是一个陷阱、一片沼泽,冒着滚热的欲望的气泡,可以吸进整座坚韧的黑暗的原始的丛林。

今天的大学广场上却没有音乐。一个舞台搭了起来,两边架着巨大的音箱。绿色的警车堵住了路口。两个小时之后,德国总理和法国总统要在台上出现,对年轻人鼓吹德法友谊、欧洲一家。

这两个人在一百年中打了三次仗,你们的友谊能持续多久?女性主义者说:战争全是男人搞的,因为男人是追逐权力的动物。如果女人来主导历史,让History变成Herstory,人类历史就不会是部战争史。

这个理论,希腊的剧作家在几千年前就说过。林语堂在中日战争时也自以为幽默地写过,让女人治国。

女性主义者实在是不堪一击的,她们掀起一大阵烟雾和嚣声,但是这个世界不会改变。如果真若她们所说,女人天性主和平,好,那么她们想当然耳就不会向男人宣战,以战争手段从男人手中夺权;而男人占着既有利益,自然不会不战而交出权力。

反过来说,如果女人真以战争夺得了权力,那么她们必然也会以战争去解决其他问题。

Herstory也不过是一部战争史。不过,我压根儿就不相信History有变成Herstory的可能。

穿过广场,经过街角的咖啡店,Cafe Romantique。习惯地往玻璃窗里望了一下,这一望,我抽了一口凉气。

那个老太太,戴着和那天一模一样的帽子、热情拥抱钢琴师的老妇人,就坐在那里。

她正戴上老花眼镜,准备看膝上摊开的报纸。

那天下午,她也去喝咖啡了吗?她记得素贞吗?

我冲动地走到咖啡馆门口,踌躇,又踅回来。

问有什么用呢?事情已经这么清楚。

那天晚上,素贞回来得比较晚。所谓晚,也不过是十点半钟,只是通常她不会超过十点,即使是和德文班的同学去酒馆喝啤酒。

“习惯了,”她说,“做女儿的时候,因为晚上要和爸妈一起晚祷,所以总是早早到家。做了阿铭的太太嘛,你也知道。”

那个在面摊上写作业的小孩怎么会和牧师的女儿结了婚,才是我觉得最奇怪的。或许不奇怪;在台湾的婚姻市场上,陈子铭有美国的硕士学位,在台北的电脑公司上班,眼不歪嘴不斜,他配一个苗栗乡下的小学老师其实绰绰有余。从一个多月的相处之中,我逐渐摸出了素贞婚姻形态的轮廓。

牧师欣赏子铭的刻苦上进,快慰地将女儿交出去,没想到从此父女相聚就愈来愈难。子铭孝顺母亲,事事屈从母亲的意思。刚结婚时,新居就根本没有装锁,任何时刻、任何人,都可以推门而入。

“上了锁,”阿铭说,“妈妈会觉得被我们隔离了。”

新婚夜,素贞僵硬地躺在床上,全身紧张地倾听房门外的动静,就怕有人闯进来。

“不过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她说。

子铭是个恋家的男人,一下班就回来,到了家门口看不见妻子的摩托车,脸就沉下来。开始的时候,素贞觉得他孩子气得可爱,直到有一个晚上,他当着伴她回家的女同事的面摔了一个盘子,她才知道严重。于是她渐渐不再参加同事之间的聚会,能够推掉的会议也就尽量推掉。到后来,下了课之后和其他老师们谈谈天、交换一下教学心得的情绪也没有了,她收拾好东西就往家里跑,一定要让回家的子铭老远就能看见她的摩托车。

当年那个背着孩子两手下面洗碗的女人,已经成为一个身体孱弱、脾气古怪的老妇人;因为受过太多的苦,她认为别人受得都不够;因为站着付出太多,现在她坐着期待收回。这个世界欠着她的债;从前,她把别人的债记在一块黑板上,现在,她把它刻在自己脸上——每一条皱纹都是人生的债据。

素贞不再有自己的朋友。

“可是,”她微笑着,“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唯有不能随心所欲地回台南探望爸爸妈妈,使素贞心深处隐隐作痛。

黄牧师心脏病发作,讲道时一头栽下,肥胖的身体压在他翻开的《圣经》上。

“爸爸半身不遂了,只能躺在床上让妈妈照顾。有一次妈妈关节炎痛得厉害,叫我回去帮忙,因为她没办法帮爸爸翻身,蒋妈又刚好不在……”

我们坐在我的阳台上。阳台很小,只够摆一张小小的圆桌,两张铁椅。这是海德堡的古区,阳台四边高低错落着古色古香的老房子。其中一栋,右手那栋盖着红瓦的,曾经是韦伯客居的房子。院落里有一株高过屋顶的茉莉花丛,五月里放出几千几万朵纯白的花。风把韦伯的花香吹送到我的阳台上,令人沉迷。

我们在花香里喝茶。太阳已在河边沉下,青苍的天空里——从我们的视角望出,天空只是一个不整齐的小方块——响着归鸟的叫声。

“我跟阿铭说,阿铭,我要多陪妈妈几天,她情况不好,我担心……”

“他怎么说?”

“哈!”素贞摇头,“他半天不说话,然后说,他需要我。然后婆婆接过话筒,说,已经嫁了的人应该知道自己家在哪里,砰就挂掉了。”

素贞转身,懒洋洋地倚在栏杆上,迷离地望着逐渐暗下来的茉莉花丛,幽幽地说:

“我第二天就回台北,妈妈看我整理行李;我走出家门的时候,她只说:‘阿贞,你不能这样下去!不能这样下去!’然后眼泪就下来了。”

牧师娘的眼泪我是见过的。别班的一个孩子在海港里的浮木上跳来跳去;两片浮木游开,他滑了下去;浮木又漂着合拢起来,孩子就再也爬不上来。

孩子的尸体用草席包着,看得出肚子的部分鼓得很高。因为是个常跟妈妈上教堂的孩子,所以牧师娘先被找来了,孩子的父母在比较远的盐田里做工。

牧师娘跪在草席边,手抚摸孩子的脸,低着头,不出声地落泪。因为不出声,所以肃穆的泪脸给了我特别深刻的印象。

最后一次见到她,大概是我准备大学联考的时候。一大早,她撑着伞上市场,瞥见在站牌下等交通车的、穿着白衣黑裙子的我。她特别走过来,问爸爸妈妈最近怎么样了,问联考填什么志愿。

外文系,我说,可是我真想读的是新闻系。

她疑问似的看着我。

可是爸爸说,女记者抛头露面,不分场合,和妓女没什么两样。不准填。

牧师娘把阳伞收起来,搁进菜篮,拍拍我肩膀,说:

“别担心,当女记者其实很好。我跟你爸爸说说看。”

她后来说了没有?我不复记得。可是对着她的背影,我当时就想说:“没用的!我爸不会听女人的话!”

何况她又是个基督徒,不拜祖先的。

我呢,上了外交系。主修英文,副修德文。

所以后来和米夏会到德国,也是理所当然的吧?!写信回家禀报父亲大人想和米夏结婚的事时,父亲十万火急地来了封信,里面列着可以结婚的人种排名:

第一优先,中国人。理由不必解释。

其次,美籍华人。虽属外籍,但终具中国血统。

其次,美国人(白人)。

其次,东南亚华人。

其次,欧洲人。

黑人与日本人不在考虑之列。切记切记!

米夏是等而下之的欧洲人,但父亲后来还是高高兴兴地接纳了他。我想父亲私底下大大松了口气,至少他的女婿不是该千刀万剐的日本鬼子,也不是都有狐臭的黑人。

德国人他只知道一个希特勒(虽然希特勒是奥地利人);希特勒可是有魄力的领袖。你看他怎么整顿交通。第一天,他宣布,凡是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全部枪毙;他枪毙了好多人。第二天,他宣布,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全部枪毙;他又枪毙了好多人。

从第三天起,德国马路上就不再有任何交通事故。

正在给弟弟补着裤子的妈妈突然抬起头来,说:

“好可怜哪!”

爸爸瞪她一眼,不屑地:“妇人之仁,何以治国!”

他戴上军帽,威武地走了出去。

没有几分钟,他却又“哐啷”一声推门进来,手里拎着一个活的东西。

“路上捡到的,”爸爸说,有点孩子似的兴奋,“晚上煮了吃。”

“鳖!”妈妈说,“是只鳖!你肯吃吗?”

她笑着。

爸爸整了整脸色,不置可否,还是雄赳赳地出去了。

那晚,我们在阳台上一直坐到天色整个黑下来。这是北国的夏天,天色全黑、星星发亮的时候,起码已经午夜了。我自己有点惊讶,在这么多年之后,和素贞这么一个太过白净、太过沉重、太像天使的人,竟然能说那么久的话。黄色的月亮在屋顶上升起时,我竟然有依依的感觉。是因为久居异乡,我留恋讲母语的机会?是因为我的独立其实是寂寞?或者说,素贞的出现使我回头看那走过的、多半遗忘了的轨迹,从而更清楚地看见了现在?

或许只是那个五月夏日的夜晚太美好,茉莉花香和黄色的月光,在海德堡,可以使最苛刻的人变得宽容。

素贞絮絮不休,使我觉得,她大概也很久没有一个倾听的人。

“我们的话愈来愈少,阿铭和我。我们每天晚上,还有他妈妈,就看电视,我想起先是因为看电视就可以不必谈话,后来就倒过来,电视看多了,电视替我们说话,彼此更无话可说。

“我实在不想看。有时候就故意留在厨房里假装还在清理,他就会叫:‘喂,你好了没有?’

“我们一天谈不到五句话。我的朋友不敢来找我,他们知道阿铭不高兴。如果有我的电话来,他就假装坐在沙发上看书,一直等我打完。他不在的话,婆婆就来坐在那里。她不必假装什么,就坐在我对面,两眼瞪着我打完电话。

“渐渐嘛,电话铃也不响了。

“我们三个人每天晚上专心一志地看电视,他,坐在婆婆和我之间,在一张长沙发上面,就是看电视。我真的相信,我就要看着电视看到死,看到老死,死在电视机前面的那块地板上。

“当然,久而久之也习惯了。”

啊,我和米夏不是这样的。到了柏林,他继续读博士,我上德文高级班。租到了一间地下室的公寓,便宜,采光极差。可是谁在乎采光差呢?我们充满了热量,像阴阳两枚电池。白天,外面有做不完的功课、听不完的音乐会、逛不完的博物馆、会不完的好玩的朋友,晚上,我们回到地下室,像两只发情的老鼠,老鼠哪里需要采光?

我们只需要一张大床,不,床垫,连脚都不要。我们在学生餐厅吃完便宜的晚饭,骑着单车回家。进了门,连灯都不必开,我们开始踢掉鞋子、脱长裤、脱内裤、脱上衣,一切在黑暗中进行,脱完最后一件,脚已碰到床,相拥着摔倒下去,跌进我们醉生梦死的世界。喝一口红酒,酒瓶就在床头,我还来得及向米夏解释中国字“醉生梦死”的意思。他“嘘”我一声,叫我安静,然后亲吻我瘦弱的乳房。

醉生梦死的意思,是说,生是一场醉,死是一场不醒的梦,我说。

我为什么会那样说呢?多么的不祥。

我确信米夏已不在人间。十几年过去了,如果他还在,就是把灵魂卖给魔鬼,他也会设法给我捎一个信来。但是,他连我的梦都不曾进来。这世界没有灵魂。

死,是绝对。

米夏失踪半年,他父母和我还上过电视节目。一个名叫“亲爱的,你在哪里?”的半小时节目,播出失踪者照片,重组失踪过程,同时让亲人朋友现身接受访问。

录像小组来到我们昏暗的地下室,镜头对着我们摆在客厅地板上的大床,一个枕头还凹下他头的印子;米夏的皮靴搁在椅子下面,椅背上搭着件他常穿的牛仔裤。

那是个星期五。他拎着一只旅行袋,里边只有一套换洗的内衣裤、几本书,还有我们从台湾带来要送给他父母的一盏可以折叠的宫灯。

“实在kitsch,俗气得可怕。”我说,指宫灯。

“俗气的东西换了文化就不再俗气。”他说,一边从椅子上抓起忘了放进袋子里的袜子,“高级艺术换了文化也不一定高级。”

他在我颊上亲昵地啄一下,轻快地跳进车,扬扬手,走了。

在另一头,等候着他的父母,却等不到他。原只是三个小时的路程。

米夏的妈妈倚靠着丈夫,对着电视镜头流下大量的眼泪,泣不成声。

老态龙钟的爸爸只是不断地取下眼镜,低头用手绢擦眼睛,又把眼镜戴上。

轮到我的时候,导播说:

“换个角度。看这里,看这里,请把脸转过来一点。”

录像棚里开足了冷气,说是为了仪器,不得不如此。我冻得两臂冰冷,牙齿打颤。

我遵从指示地看着导演高举着的手,以为自己会哭,觉得自己该哭,可是我太冷,冷到心里,冷到骨髓。导播某一个手指上有一圈金色的戒指,当他手作势放下时,我听见自己飘忽遥远的声音,可是说的不是早就准备好的“米夏,我爱你,请你无论如何给我一个消息;知道他下落的人,我们恳求您”……

我听见自己说:

“米夏,我的爱,永别了——”

导播显得意外,但等着我继续说下去,可是我已经站起来,往门外奔去,顾不得身后米夏他爸妈愤怒而混乱的眼光。

我才知道我确信米夏是死了,电视给了我向他告别的机会。

第二天早上,被电话吵醒。很早,还没完全醒过来。一个陌生男人的低沉的声音,粗声喘着气,口齿不清急促地说:

“宝贝,是你吗?把你吵醒了吗?在电视上看到你,你一定需要吧?把你的腿打开,让我摸摸,让我进去——”

我完全醒了,觉得两脚冰冷。

“啊——”男人的声音狂乱地颤栗,“啊——我要来了要来了啊——”

放下电话,我流下了眼泪。

米夏,你在哪里?

那年,我二十八岁。

“二十八岁?”素贞伸过手摸了摸我的头发,竟然像个大姊姊,“我二十八岁的时候,已经和阿铭还有阿铭他妈一起看了三年的电视。”

“告诉我,”她坐直了,暮色中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你看过美满的婚姻吗?”

“没有。”我说。

我们沉默着。一沉默下来,就听见蜜蜂嗡嗡的声音,是采蜜和繁殖的季节。

“我只见过蜘蛛网式的婚姻,”我又说,“不是公的吃掉母的,就是母的吞掉公的。有的是一口吃掉,不剩骨头,有的是一点一点地蚕食;吃的和被吃的,因为慢,所以两造都不觉得蚕食的发生。还有一种呢,就是彼此吞噬,同归于尽,如果是蚕食式的同归于尽,两造还可能彼此都觉得在过着幸福的日子。”

素贞凝视着我。

“你可以说,”我继续,“那也就是幸福的真谛了。”

素贞深深吸了口气,长长舒出来,说:“你真可怕!”

我说:

“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她清脆地笑了起来。

然后她开始告诉我她的病。

是这样的,她说,有一天我搭公车到三总去帮婆婆拿药,车里挤得不得了,又热,我上车时就觉得有点虚。站在我身边一个欧巴桑,怀里抱着很大一包东西;因为太挤了,她根本被夹在人肉堆里,不必怕跌倒。她两手抱着那包东西。是半透明的塑胶袋里面满装着一种猪肝色的流体,也不纯是流体,好像里面还浮着肠子肝脏之类的东西。

车子一直晃,那猪肝色的流体就一直滚动,我就不由自主地一直盯着那包荡来荡去的像泡了福尔马林的内脏和子宫的什么东西,觉得恶心,想吐,头晕……

醒来的时候人在医院里,阿铭把我接回去的。从那天起,阿铭,还有医生,就说我得了郁躁病。医生告诉阿铭,我一定要休养,要保持心情愉快,最好能旅行一下,最好能换一下环境……

“所以我就来啦。”

大街那边传来吆喝和歌唱声,那是充满度假欢乐情绪的人们,才从酒馆里走出来,走下燃着古典街灯的石板路;酒精的挥发使他们歌颂人生的美好,尤其在海德堡。

“为什么来找我?”

隐约有人在唱一支老歌,我在海德堡丢了一颗心……

“因为——”她边想边说,“你记得我去大学找你的那一次吗?原因差不多吧,我大概总觉得,总觉得你可以给我一点什么力量……很自私的理由吧!”

我在海德堡丢了我的心……歌声渐行渐远,月光照亮了茉莉花丛,一片白花花的。

我发觉自己渐渐开始等候素贞回来。这种感觉是新鲜的。和老叶分手后,也好几年了,我不让短时期的情人进入我生活领域,这里是我完全孤独而又自给自足的世界,我拒绝为任何人的一部分,也无意拥有任何人。我是一个绝缘体,当二十年不见的素贞提着行李出现在我的房门口时,我是惊异而恼怒的:她有什么权利认为我非接纳她不可?中国文化里那种互给恩惠、互相倚赖也互相吞噬的人际网我早已抛开……

可是和米夏生活的那两年,似乎不是这样的吧?在我们采光不佳的地下室里总有朋友来借住。朋友自备睡袋,而我们总有一串多余的钥匙是专门留给过客的。我越来越像怕光的鼠类守着自己的洞穴,恐怕还是由于老叶。

和老叶一起的最后一年多的时间,他对我已经很少要求。当我想要的时候,他总是懒懒的,像条站不起来的老狗。前戏,是奢求。他甚至于懒得脱掉上衣,只是两腿蹭蹬着把裤子扯下,有时候干脆让裤管还留在脚上一圈,以便事后方便地穿上。当我因为失望而推他说“不要”时,他反而固执起来,“什么不要嘛!”他会说,然后,好像为了要证明他的权利,粗暴地用腿把我的腿掰开,直挺进去;在我还不确定他是否已经完全进入时,他已经像一只泄了气的塑胶狗熊,软趴趴地压在我身上。

感情的品质恶劣到这个地步的时候,我做了些什么呢?我开始讨好他。在我们本来的同居关系里,工作分配还算均匀,谁恰好有时间,谁就做晚饭;两个人都不想做,就出去吃。我清厨房的话,他就会倒垃圾。

耕耘,就有收获,付出,就会得到。对你的男人更好一点,就可以挽回他的感情,男人毕竟喜欢温柔的女人,我想。于是,我开始烫他的衬衫,为他刷掉黑色西装上的白色头皮屑,替他上邮局取包裹,到干洗店为他拿裤子;每天下午,我打电话到他办公室,问他:

“晚上想吃什么?”

“嗯——”他似乎心不在焉,“随你。”

“烤鸡?咕噜肉?我们也有鲑鱼。想吃什么,我做。”

“嗯——你真好——”

他一客套,我就知道办公室里一定有旁人。

“嗯——鸡吧!肉也可以……鲑鱼其实也不错……随你。”

那个时候我并不自觉,我其实非常害怕失去他。毕竟我已经失去过一次。而不管我读过多少书、学过多少理论,我仍旧深受孩童时就接受的某些信仰的支配(《读者文摘》?少女月刊?女性杂志?),譬如说,“掌握了男人的胃,就掌握了男人”。那段时候,老叶不断地在我身上早泄,而我则不断地给他吃烤鸡鲑鱼甜酸肉,我就是在亲身实践女人一代传给一代的原始智慧。

可是,显然有些女人比我更懂得怎么掌握男人。那个时刻终于到来。老叶心神不属地撕咬一块柠檬鸡腿,吃得满嘴都是黄腻的油光;放下已经嚼光的鸡骨,就用那张油嘴,说:

“我们,还是分手吧!”

他的意思是,那个已经怀了孕的北京女人搬进来,我嘛,搬出去。

“你比较独立、能干、自主,”他说,“她很柔弱,什么都不会,连煎荷包蛋都不会。”

我看着他,这个头已经开始秃,刚刚吃了我做的鸡腿打了饱嗝散着蒜味的男人。盘子里的鸡骨头是我爱情和付出的证据。也是下场。

“可是当年爱上我,”我说,觉得眼泪要上来了,“不就是因为我独立、能干、自主吗?”

“对。”

他低下头,有点黯然:“我……她很弱,没什么学习,也不会照顾自己……她需要我,所以——”

“所以只好对不起你。”他别过头去,“她需要我。”

“你——”我心跳得厉害,勉强镇定地问,“会和她结婚?”

他点点头,眼睛盯着鸡骨。

“可是当初,”我大声嚷起来,把自己吓一跳,“当初说不要结婚,让我们不要受传统婚姻束缚的也是你?!”

他不动。

“当初说不要小孩——是你不要不是我不要——”

我已经站了起来,手扶着桌沿,对着他半歇斯底里地咆哮:

“说不要小孩的负担、让我们过平等的两性生活的,也是你。说女性应该独立自主解放的,也是你。我可是要小孩、要结婚的。我可从来没说过什么解放不解放。都是你都是你是你……”

我奔进书房,在里头抱头痛哭。一面哭,一面倾听门的声音,期盼他来求我饶恕,我就可以抽泣告诉他:不是,我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即使我是,我也可以立即停止。我是一个柔弱的女人,我也需要你……天哪,我也需要你——

我听到门被打开的声音,然后“砰”一声关住。那是大门。他走了。

我也停止了哭,但是觉得心被狗的利齿撕裂了。我受到了惩罚,但为什么受到惩罚?

我觉得混乱。

搬进海德堡这个小公寓之后,我决定不再和男人发生任何关系,我是说,除了性关系。

我还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尽管腰围已经开始变得肥厚)。和一个男人独处十分钟之后,我就能感觉他是否在想象我的赤裸的身体。尤其对于已婚的男人,我是个最好的“偶遇”对象:近四十岁仍旧单身,所以我一定有性饥渴;我看起来自信而独立,表示我不会找上男人的家门要男人负什么责任。我的成熟、不在乎、没有牵挂,是男人最喜欢的陷阱。

但是,有多少满足,就有多少空虚。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枕边躺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然后阳光突然照进来,照着你赤裸的身体,你心慌地赶忙用床单裹住好像任何人都不该见到的身体,然后瞥见熟睡的陌生人的后颈上有一块突起的、像蚕豆那么大的黑茸茸的痣;那是你昨夜在黑暗中亲吻抚摸的地方。

你觉得这世界荒凉极了。没有成因,没有目的,解释更属虚无。

于是你匆匆穿上衣服,并且小心地不把陌生人吵醒,你绝对无法忍受面对他张开的眼睛和他礼貌地寒暄。你像逃命似的回到你的有阳台的小屋,锁上门,不让任何人闯进来。在这里,你放松下来,然后开始洗濯身体,一遍又一遍。

素贞提着皮箱在门口出现的时候,我是惊异而恼怒的。现在,我却不自觉地等着她回来。那天晚上,她回来得比较晚,所谓晚,也不过是十点半钟。

不等她从外边插入钥匙,我已经把门打开。她看见我,异常兴奋地说:

“他约我下星期再见呢!”

“谁?”

“阿诺德,弹钢琴的。”

素贞的眼睛发着光。像一只困在笼子里的山猫,她不停地走来走去,肩上的皮包都没顾及卸下,嘴里喋喋不休地谈着阿诺德。

“别人都走了,包括那对母女,可是他要我留下来,我们又聊了很久,大半是他说话啦。他今年二十八岁,爸爸是个工人,酗酒死了,妈妈进了精神病院,他五岁的时候就进了少年抚养院,你说可不可怜?”

“这种人多半自己也有毛病。”我说,给她倒了半杯酒。她不理会我的冷淡,继续着:

“在抚养院人家就说他有音乐天才,让他学钢琴。十八岁他就离开了抚养院,到处打工,也靠救济金生活。后来,他捡到这台人家丢掉的钢琴,修一修,锯一锯,他就开始街头演奏了。”

她顿了一下,眼睛看着我,好像等待我的赞美。等了一会儿,看我毫无反应,又接下去:

“你知道吗?”她终于坐下来,手支着下巴,两眼眯着无限憧憬地说:

“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born free,生来自由!自由地生,自由地死,自由地活,自由!”

“你知道吗?阿诺德住在一辆破旧的货柜车里面,他和他的钢琴啊。他带我去看了,就在河对岸。货柜车停在一个停车场里边。货柜车就是他的家,他所有的家当就是一张捡来的床垫、一堆脏衣服、几个杯子盘子、一个电炉,当然还有他的钢琴,还有一地的乐谱。他就睡在钢琴旁边呢。”

她自顾自笑起来,不知想到什么。注意到她长发里有几根干草。

“唉!”她深深叹息,“海德堡太美好了!”

我瞅着她,说:

“你有没有问他,他有没有医疗保险?他生盲肠炎谁付开刀费?你有没有问他,冬天下雪的时候他睡在哪里?你有没有问他——因为长期睡地上,全身得关节炎,或者坐骨神经痛,或者中风瘫痪老年痴呆——他六十岁的时候要怎么生活你有没有问他?”

“哈哈哈——”素贞顽皮地笑起来,“我真的问了他,怎么想象老年的自己,你知道他怎么说吗?”

素贞好像有憋不住的喜悦,眉飞色舞地说:

“他说呀,他有一天做梦,梦见在大学广场上有个白胡子老头在弹一架破钢琴,就在广场中央槐树旁边;他走近老头,老头抬起脸看他,哎呀,满面皱纹,那个老头就是他自己!”

我站起来,说累了,去睡吧!想想,又说:

“你会去和他约会?”

她仰头看我,不作声。

“你知道他是个西方男人,”我带点阴险地看着她,“约会就是上床,你知道吧?”

她的脸黯下来。

我走到卧室门口,听她在背后轻轻说:

“这是明天要穿的吗?”她指着沙发上一套摊开的素色洋装。

我打着呵欠,“对,明天要演讲。”

“怎么裙边没缝?”

因为我嫌它太长,用剪刀剪下了二十公分的裙摆,但是懒得缝边。

“你总不能穿着这毛毛的没边的裙子面对听众吧?”她瞪着我。

“无所谓啦!谁规定衣服一定要缝边呢!”

“没有边的衣服怎么能穿呢?”她说。

我疲倦地上床,把自己蜷起来,蒙眬睡去。

起身到厨房去喝水时,才看见书房里灯还亮着。蹑手蹑脚过去往门缝里看了一下:坐在床褥上的素贞穿着白纱睡袍,黑发披在肩上,她正就着小灯一针一针缝着我那件没边的裙子。

灯,把她的影子投射在墙上,放得极大,像个巨人。

周末,大教堂边的广场就成了农品市场。农人带着自己种的东西到广场来直接卖给顾客。广场上一片嫣红嫩绿。

“最新鲜的东西,”我对素贞说,“都在这里。”

没听到她回音,我才发现她正用手掌遮着眼睛,眺望圣灵大教堂的尖顶。

“你进去过吗?”

“没有。”我摇摇头,俯身看摊子上艳红的草莓,“我对教堂没有太大兴趣。”

“我很想进去看看。”她仍看着远方。

“当然。”我说,“一公斤草莓,要这种大的。还有一斤葡萄,白色的,这一串。”

半个小时之后,我们如约在教堂大门前会面。手里的菜篮颇沉,我们干脆在台阶上坐下来,歇一下。

阳光从教堂后方射下,把教堂的影子印在地面。这是正午之后不久的太阳,素贞和我就刚好坐在太阳所投影的教堂尖顶的十字架上。

“你从来没进过教堂?”素贞问,她显得特别沉静,若有所思。

“没有,”我笑起来,“以前常坐在墙上听你在教堂里面弹风琴。”

于是我告诉她,八岁那年,知道妈妈发现了我玩“禁忌游戏”之后,曾经动念想到教堂里去祷告,看我是不是能得救。但是终究不曾进去。

“可是我去了。”素贞说。

“什么?”

“我在四年级的时候,我们十岁对不对?你记不记得,我们上体育课要爬竹竿?”

我记得。五根像旗杆那么高的竹竿,看了都怕,素贞却爬得又快又好,像猴子一样,敏捷地攀上去又“咻”地溜下来。是的,我记得。

素贞笑了,有点难为情地说:

“竹竿是我的游戏。我爬第一根的时候,就觉得心跳。从第二根滑下来的时候,觉得两脚发软。第四根夹得最紧,从第五根上面我通常是兴奋得撑不住,摔下来的。”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心目中乏味的天使。

“我也不知道那个奇怪的刺激是什么,只是每次上体育课就希望老师会让我们爬竹竿。下课以后,我就进教堂忏悔,然后弹风琴。”

“哦——”我长长地舒了口气。

阳光已经把十字架移到身后,将我们暴置在耀眼的强光下。开始热了,走吧。

等一下,她说。

“你——”她迟疑着,“前天晚上没有回来——”

“对,”我说,“我在别人的床上。”

她不理会我挑衅嘲弄的口气,平和地问:

“算是男朋友吗?”

“什么叫男朋友?”我有点不屑地看着她,“他是波斯尼亚人,我们只认识一个星期,我对他唯一知道的是,他的烂国家在打烂仗,他的妈妈穿着黑色的衣服哭瞎了眼睛,可是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他妈干嘛哭瞎了眼睛。我们在一起只是睡觉,你懂吗?”

她的眼睛盯着地面,原来十字架在的那一块。

“因为他坚持要告诉我他妈哭瞎了眼睛,穿黑衣服,”我说,“所以我跟他没有下一次了。”

她不吭气。

然后说,声音轻得几乎只有她自己能听得到:

“这样也能活吗?”

她很奇怪地看着我,看得我极不舒服。

经过麦当劳店时,坐在地上的一个着长裙邋遢不堪的吉卜赛女人对我们伸出她脏脏的手心,她的腿上歪躺着一个熟睡的小孩。素贞忙乱地往皮包里掏钱,我近乎粗暴地拉开她,一边说:

“都是骗子!她们其实活得好好的,只想不劳而获。那个小孩,八成被她下了安眠药,不信你过一个小时再来看看,他一定还睡着。”

素贞被我拉得脚步踉跄,有点不高兴我的强制,但没说什么。

我们一路没说话。她也许已不介意我的粗暴,我却为她的话愈来愈觉得愠怒。

这样也能活吗?

有什么不能?

连皮都没有擦伤过的她,凭什么质问我这样的问题?

到今天,我都不十分确定,为素贞的死,我是否有某个程度的责任。

她去赴约的那天晚上,是星期二吧,五月二十五号。大概下午五点多,她已经打扮好,穿着一件白色的软绸洋装。她在门边磨蹭了一会儿,等我以为她要开门说再见的时候,她却折向我,我正趴在厨房桌上准备一篇稿子。

我低头继续看着稿子,等着她开口,等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她迟疑地、启齿困难地说:

“我这样是不是,是不是——”她想着,“是不是不道德?”

我丢下笔,把整个身子转过来,面向她:

“你真的要去?”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我这才注意,她脚上趿着一只凉鞋,手里提着另外一只。

“然后呢?”我说。

“什么然后?”

“去了之后呢?”怕墨水干掉,我把笔套盖上,“你不跟子铭看电视了吗?如果你总归要回去,你今晚去干什么?如果你不回去,你今后去哪里?我觉得这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这是你到底要什么的问题。你到底要什么呢?”

我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觉得自己明快、成熟、复杂、看透了人生,而且对她绝对地不公平。(你到底要什么你自己知道吗,余佩宣?)

她看着我,不吭气,她在思考的时候一贯地不吭气。

然后她转身,往门走去,一拐一拐地走,走得很慢,拎着一只鞋。

到了门口,她回头又看我一眼,然后,她弯下腰去穿鞋。

开了门,她一脚踩出去,回头嫣然一笑,说:

“我不知道我要什么,但是我知道我不要什么。”

门轻轻带上。在门阖上之前,我还可以瞥见她飞扬起来的白色绸裙的一角。

我大概坐了三秒钟,在我赤脚冲向门口之前。

她正在楼梯转角,我一半在门内,一半在门外,说:

……

说了什么,我竟然不再记得。

至今,我苦恼着,究竟我说了什么?我只记得她的回答,在那幽暗的楼梯口,她说:

“你不一定是对的。”

我不一定是对的?我说了什么呢?我究竟说了什么呢?

就我对自己的了解,只有几种可能。

我可能说:

“我不相信道德。”

我可能说:

“我根本不相信爱情。”

我可能说:

“我不相信自由。”

我更可能说:

“这一切都是虚妄的,可是除了虚妄,我们一无所有。”

……

“你不一定是对的。”

她的声音透着轻快,就如她下楼的脚步。

回到桌前,我再也静不下心来工作。素贞轻快的脚步声沉重地压着我的胸口,使我透不过气来。不,我不一定是对的。或许你是对的,素贞,除了虚妄之外,或许这世界上还有些什么别的东西,你看得见,我,我不确定;或许透过你,皮都不曾擦伤过的你,我又可以看见……

我趴在一堆稿纸上,觉得累得虚脱,这个时候,电话铃刺耳地响起来。

是帕维尔,用他低低的、伤感的声音,约我见面。我想到他瞎了眼的母亲,想说不,以为我说了“不”,但接着却听他利落地说,“好,就这么说定,老时间!”挂掉。我显然并没有说不。

素贞一夜未归。我想,匪夷所思,但绝对可能,她真豁出去了。

素贞又是一夜未归。我听听觉得不安,但是,我对自己解释,她知道她要什么了。

素贞在第三个晚上,仍旧没有出现。我有点慌。然而心里一个虚无的声音说,不是有个丈夫,穿着睡衣说到街角买包烟或是报纸什么的,然后就消失了吗?好像是Sherwood Anderson的情节——男人断然脱离枷锁,奔向自由。女人就不可能吗?

那个不虚无的我,在隔天早上,去了俾斯麦广场上的警察局。在那之前,还接过陈子铭一通电话,问素贞什么时候回台湾,我说她上课去了。

河对岸只有一个地方容许停货柜车。我们很快就找到了阿诺德的那一辆,因为只有一辆的轮胎是扁得下陷的。

警察用一支铁棒撬开了货柜门。我们的眼睛还在适应货柜里头的昏暗,鼻子却嗅到腥甜的气味,好像加了太多太甜的番茄酱的馊掉的意大利面。眼睛能看了之后,素贞所描述的情景就在眼前:破钢琴在左边角落,靠着用铁丝绑起的那只脚旁有一张床垫,上面一团胡乱的衣物,一些还留着残渍的盘子压着几张散开的乐谱。

只有一个东西,是素贞不曾描述的。在右边的小窗下,立着一个比真人还高的白色石膏雕像,是个裸体的希腊女神像。雕像的颈子上紧勒着一条黑色的电线,电线从脖子前面垂下来,绕着腰围几圈,然后在左脚上打了个死结。

当那个较胖的警察——他早已满头大汗——踢到白色裸像后面那个厚重的黑色塑胶袋时,他咬着牙狠狠地咒骂:

“Scheisse!”

狗屎!

塑胶袋很大,是专门拿来装三十公斤重的垃圾的。素贞的尸体发出甜甜的腥味。

警察在大街上的酒馆(Sepel,大街北两百四十八号,“学生王子”饮酒唱歌的地方)找到了阿诺德;也是下午,他刚演奏完,正和三两个仰慕者一块儿喝酒聊天。

是在他的带领下,警察在歌剧院后面的大草坪上找到了素贞的头,被盛开的玫瑰遮着,玫瑰放出浓郁的香味。

钢琴师是有信仰的。

他相信,身首异处,灵魂没有归宿,就不可能凝聚而化成厉鬼向他复仇。本来他想在她头颅上扎一根钉子进去,将她灵魂锁住,使她不得脱身,可是一直找不到一根长度恰好的铁钉——钉子的长度必须相当于头颅的长度,他只好用锯子了。修理钢琴时,他刚好向加油站借了把锯子。

为什么?为什么要杀她?

检察官摇摇头,叹了口气。钢琴师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是一再地强调他对她没有恶意。

没有恶意?就这样?完了?

就这样。完了。

警方正调查其他在海德堡的女性失踪案件。

我看着检察官,他看着手里摊开的卷宗,两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只苍蝇,也许是蜜蜂,在屋里回旋,嗡嗡作响,然后停在他的络腮胡上,他的胡子全白了。

“这种事情,”我说,脑海浮上素贞摆动着的白色的裙角,“只能在报纸上读到。”

他摇摇头,不同意:

“古怪的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多。报纸上的社会新闻,比我们想象的要真实。干这一行就知道。”

苍蝇站在一扇玻璃上,翅膀急促拍打,发出电线接触不良时那种嗞嗞的电磁声;它在盲目地、绝望地寻找出路。

检察官开始告诉我上个月在莱比锡有个案子,一个二十岁的女孩被撒旦教的人在森林剖开胸膛,当作血祭的羔羊。

因为她是处女。血祭必须用处女。

在检察官开始讲述另一个什么案件的时候,我礼貌地打断他,说我的车停在法院消防栓前面,他慌张地起身送我。

走出法院大楼,步下台阶的时候,我无端想起了美狄亚(Medea)。

是她。

为了帮助情人铲除佩利阿斯,她告诉佩利阿斯王的女儿们,把她们的父亲切成几块,放在滚水中,她念个咒,佩利阿斯的身体就能重新复合,而且青春永驻。

可是在女儿们将父亲的肉块放进滚水之后,美狄亚早已不见踪影。

佩利阿斯的灵魂,因为身体已分裂,将永远不能再凝聚。美狄亚是为了爱。她抛弃了一切,背叛了全世界,为了赢得一个男人的爱情;牧师的女儿啊,你背叛了自己,又得到了什么?

美狄亚以为她是为了爱而付出生命,可是她的所谓爱,也只不过是爱神为了利用她而射出一支箭的结果罢了,她哪里有任何一点滴的自由意志可言?素贞,没有born free这种事情你现在知道了吗?知道了吗?

可是,我干嘛去想美狄亚呢?我其实只想,素贞,其实只想再一次,一次就好,再一次地握着你的手,那样柔弱纤细其实刚劲有力的弹钢琴的手;只想再一次和你坐在阳台上,听风从河那边开始吹起,吹过河,穿过茉莉花丛,把花香送上阳台,在渐渐暗下来的暮色中;再看一次,一次就好,再看一次你时而迷惘时而憧憬的脸庞……我甚至以为你可以拯救我——

暮色中看不清我们深深浅浅、杂沓交错的足迹,究竟在哪一时刻,在哪一个路口,我们曾经有过换一条路走的机会?是我们愚钝认不出那个时机,还是根本没有?

我究竟对她说了什么,在那幽暗的楼梯口?

河边三五成群聚着等候上船的游客。这是个两百年前歌德所赞叹过的柔软如丝带的内卡河:游客穿着薄薄的春衫,享受着从树隙间洒下来的阳光,阳光照在水波上,跳动着像翻起的金色的鱼。

我傍着一株柳树坐下,背靠着树干,面向河水。素贞的信,写在浅蓝色的信纸上,信纸底端印着美丽的花朵,和信封上同一个图案。

阿铭:

我很欢喜地读君来信。如果我们面对面的时候,也能谈一点心里的感觉,多好。

我在河边写信。佩宣住所离此仅三分钟步行之距。

有一个小孩在用面包喂天鹅。天鹅意犹未尽,赶上岸来,追逐小孩,小孩呼叫惊走。

天鹅浮在水中,风姿优雅,上得岸来,却见两脚粗壮笨拙,声音亦粗鄙难听,与家禽无异,原来天鹅之飘逸全属想象。

想起儿时家中所养一对番鸭(脸红红的那一种),一公一母。母鸭由蒋妈拽至厨下欲杀。她通常抓紧鸭脚,让鸭颈直垂往下,地上置一小碗,以刮胡刀割破鸭喉,让血滴进小碗。

她会边割喉咙边念:

“做鸡做鸭无子时,后辈子让你做好业人的孩子。”

我与妈妈在后院喂公鸭,忽觉得脚边蠢动,低头一看,母鸭摇摇摆摆回来了。妈妈说:“咦,还没杀呀!”

我则惊恐尖叫,大哭不已。母鸭脖颈之间一片鲜血淋漓,状极恐怖。

妈妈痛惜摇头,说母鸭眷恋公鸭,不舍独去,所以回来。我现在理解,非母鸭眷恋公鸭,只是动物求生本能,求生欲望之旺盛,使伊割了喉咙仍欲生存。

两小时之后,母鸭趴下来,头颈缓缓着地,眼睛闭上,死去。

我知君不喜佩宣之刚烈率直,但她对我极照顾。日昨在巴士中有一光头青年对我恶形恶状,佩宣倏然起立,对彼劈头臭骂,旁观者竟喊好。实在不可置信。

今晨起得较早,佩宣仍熟睡中。我坐在她床边,看她熟睡时眉眼宁静如婴儿,与她白日时张牙舞爪,状若二人。我觉得想疼惜她,又不知从何处开始。她竟像一只受伤的刺猬。

至于我,阿铭,突然觉得什么都不怕了,觉得生命可以重新开始;只要无所惧怕,就可以诚实面对。自幼听《圣经》教诲“信·望·爱”,至今日方得领会,但愿不迟。

今晚将无法给君电话,因将到一较远之陌生地去看一极奇特的钢琴。对我极重要,君想必谅解。

当我回到君身边,若我回到君身边,一切将不一样,一切。我如此希望。

以马内利

阿贞

五月二十五日中午

缀满鲜花的游轮靠了岸。船上和岸上的人们,似乎心中溢满对夏日和人生的礼赞,愉快地纷纷对彼此挥手。戴着水手帽的船员在岸边敲响了钟声当当,告诉人们,新的欢乐的探险又要启程了。

一阵风把手中的信纸刮走。我任它飞去,也不看它飞往哪个方向。反正,哪个方向都一样。

都一样。

我比我想象的还要对,素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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