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追梦扑朔迷离的晋商魂魄
晋商之魅:新时代下大解“晋商精神”
在中国封建帝制千年历史的“末端节口”,出现了两个朝代:明、清,这是两个特殊的时期,它“埋头翘尾”地匍匐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一头沐浴着商业资本经济的曙光初霁,一头还在刀耕火种的泥潭之中步履维艰。
我们之所以“浓墨重彩”地关注这一特殊的时期,就是因为在这一风起云涌的时代坐标上,诞生了一个震古烁今、惊世骇俗的商业传奇!
犹如眼前蓦地竖起一座高峰!
它同样从我们脚下的地平线拔地而起!
越过天穹苍茫的天际线,一个商业巅峰之群蜿蜒而来!
这是一个特殊的商业群体。
他们终生商贾,执着坚忍。
他们栉风沐雨,披荆斩棘。
他们心诚志坚,顽强跋涉于千年崎岖商道。
他们负命从业,通体传递万千不朽的商魂。
他们把寂寞藏进乌云的缝隙,把梦想写在蓝天草原。
他们用坚守的信仰传递着一个族群世代相传的商业精神。
他们用执着的追求雕刻着一个时代薪火相传的文化图腾。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晋商!
今天,山西以举省之力,现在在能源经济的风口浪尖上艰难转身,强力推行“晋煤大整合”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将穿越历史时空,跨越时代意识藩篱,以理性科学的态度,来“大解”人们心仪久违的“晋商精神”。
晋商,就是指“山西商人”。
晋商,曾在明清时期驰骋商海内外数百年,足迹遍天下。
在今天,山西商人的这种“执业信念”被国内外学者誉为“晋商精神”。那么,什么是“晋商精神”?“晋商精神”的核心要义是什么?
我们认为,晋商精神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矢志不渝的进取精神。
极其强烈的进取之心,极其强烈的开拓之志。
这是山西商人“行商立业”的基本“特质”。
“夫天下之攘攘也而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君天事商,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这种“在商言商”的执业精神,正是一代晋商称雄百年鏖战商场,纵横天下威震亚欧的精神“核动力”。
从另一角度分析,矢志不渝的进取精神,源于在商言商的立业理念。这与他们倡导的“以商为基,以商为本,以商为业,重商立业,襟怀坦荡”的人生准则是相吻合的。他们认为,在商言商,为职业,为事业,没有低人一等、二等公(臣)民或“等外臣民”的羞愧和矫饰。
记得英国一位经济学家对晋商的评价更为精彩:“中国晋商的商业智慧,将会让每一位中国财神心惊胆战!”
晋商精神的核心要义之二,就是执着坚忍的敬业精神。
“所谓敬者,主之一谓敬;所谓一者,无适(心不外向)之谓一。”这正是儒家哲学对中国“敬文化”的思想注释。儒家学说主张,人在一生中应始终怀有一颗“恭敬心”,要求我们在行为上要勤奋、刻苦,为事业尽心尽力。在这里,“敬”是指一种思想专一、不涣散的精神状态。而在晋商从业人生中最明显的“事业表达”就是“在商言商”。
“在商言商”化解在具体“行为化上”,就是勤俭律己、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克勤克俭、律己以严、宽以待人。
这是一家普通晋商的家训店规章程中的部分字句:
“齐家务要严肃,应事务要和缓。”
“居室务要兼用,知过务要即改。”
字字千钧!
句句如雷!
一种执着坚忍的敬业精神,始终贯穿其间。
一种内方外圆的身体力行,始终贯穿其间。
敬业精神的另一种科学解读就是勤奋刻苦,诚信经商。
勤奋自新,不断进步,这为晋商精魂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否定自我,薪火相传,延续百年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
而不怕苦,不怕累,也是大多数山西商人的良好品德。
另一方面,讲诚信,则是晋商安身立命于商海江湖的“生命线”。
诚中有真,诚中有成。
他们深知诚实是做人的道德底线,深知诚信是商人的操守底线。
我们回过头来再说信用。
我们知道,信用是维持人类商业行为特殊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信用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任何社会里,信用都是不可缺少的。
这就是说,信用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是经济运行的平台,而晋商在这方面的作为堪称典范。
有人曾对晋商作出这样的评价:
在当今商海市潮,他们实为“身入财利之场而不污,守信耐劳,淳厚信义”,曾被视为“轻财尚义,业商而无市井”之“典范”。他们视商誉为事业之“命根”,在晋商的商业生活中,他们坚持信誉第一,做买卖必须脚踏实地,从不冒险取巧。
我们认为,在当今社会,其实并不需要多少聪明智慧去做“禅解”。
一个“诚”字,就是事业成功的“通行证”。
而晋商在漫长的发展岁月中,凭借这个“诚”字,不断开辟着新的商业版图,在五百多年的历程中仍保留这样的钢心铁志,并使之成为桑梓后辈世代薪火相传的“社会遗传密码”。
晋商精神的核心要义之三,就是“相与”互助的群体精神。
“相与”,是山西方言中的一个词汇,最初的意思是“往来朋友”,对山西商人来说,这个词是指“生意伙伴”。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商人都能从晋商那里获得“相与”的“待遇”,晋商在与人结交之前一定慎重考察对方的人品信誉,不是老实人,哪怕利润再大也拒绝与之交往,而一旦结为“相与”,总是竭力维持关系,在对方遇到困难时也会倾力相助,即使明知已经无利可图也决不中途绝交。
实践证明,晋商的“相与”观念在其经营活动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他们通过对“关圣”的共同精神崇奉,以会馆的方式维系互相之间的沟通联系,同时用宗法社会的乡里之谊彼此团结在一起,增强相互间的了解,通过讲义气、讲“相与”、讲“帮靠”,协调商号间的利益关系,消除人际间的不和,形成一个和谐共生的商帮群体。
事实上,在风起云涌的商海,这种由民间“商群草根”在各自的“商业实践”中自发形成的以“商帮群体”关系,在维护晋商的“整体利益”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从当时经济环境看,随着晋商活动区域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商业竞争也愈来愈激烈。在这种背景下,晋商“商帮群体”的“事实成型”,则促进了晋商从“家族化”经营到“企业集团化”运作的逐渐“进化成型”。在“商帮群体”的“事实成型”的基础上,出现了“联号制”和“股份制”等现代新型商业管理机制,形成新的“业缘”群体组织。
所谓“联号制”,就是由一个大商号派生出一些小商号,类似西方的子母公司关系,这些大小商号通过“联号制”形式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发挥了企业的群体作用。
而他们推行的“股份制”,则是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因商”、“因时”而创立的很有特色的一种劳资分配组织形式。股份制的实行,劳资双方均可获利,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在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有资料说,这种先进的商业管理模式远远早于西方诸国。
这在我们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商业管理技术的今天,晋商,这个在中华大地土生土长的商业群体,以自己商业实践所创造的东方智慧与崇洋语境下所谓的“先进管理”相比,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可以将其“比下”。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