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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大英帝国统治下的和平

接下来,我们即将介绍公元1914年的大英帝国各组成部分的不同性质,它们是通过轮船和铁路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在人类历史上以这样一个独特的政治联邦出现的,只有大英帝国。

对于整个联邦而言,处于中心地位的和最重要的部分便是不列颠联合王国的“君主共和国”,其中也包含了爱尔兰(这一点遭到了许多爱尔兰人的反对)。不列颠国会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议会、苏格兰议会、爱尔兰议会这三个议会组成,其多数决定了政府的性质、政策与内阁首脑。而国会做出这样的决议,大多数是出自对英国国内政治的考虑。事实上,这个内阁就是管理整个帝国的最高政府,它还掌握着对外宣战与议和的权力。

在大英帝国中,不列颠最具有政治重要性,排在其后的依次是: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最早的属地纽芬兰、新西兰以及南非等“君主共和国”。实际上,它们都是独立的自治国,不过是与大不列颠结成联盟,不过伦敦政府会往这些自治国派国王代表。

接下来,大英帝国的组成部分还有印度帝国了。印度帝国是大莫卧儿帝国的扩展,还包括其附属及“受保护”的各邦,它的领土越来越宽,已经从俾路支延伸至缅甸,还将亚丁包含在内。在整个印度帝国中,扮演旧时突厥王朝角色的是英王和印度事务部(下属议会)。

再接下来的大英帝国的组成部分便是古埃及了。其实,古埃及与大英帝国的所属关系并不太明确——古埃及名义上是属于土耳其的,还拥有自己的国王,但实际控制它的却是统治手段近乎专制的英国官员。

大英帝国的组成部分再有就是意义更加含糊的“盎格鲁—古埃及”的苏丹省,它其实是在英国政府和英国控制下的古埃及政府的共同统治之下的。

当时的大英帝国还含一些半自治地区,如马耳他岛、牙买加、巴哈马群岛以及百慕大群岛等。这些地区有些原先就属于英国,而有一些则不是。在这些地区既没有设立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也没有由英国派任的行政长官。

然后,大英帝国还控制着一些直辖的殖民地。在这些殖民地地区,英国政府(通过殖民部)的统治方式十分接近君主专制。这样的地区包括:锡兰、特立尼达、斐济(英国在此地设立了一个政务会议,人员由英政府任命)、直布罗陀和圣赫勒拿(有一名总督)。

最后是广大的热带地区,亦即未加工原料的产地。这些地区的土著居民都是未开化的,所以其政治大多比较软弱。它们只是名义上的保护地,由职位高于土著酋长(如在巴苏陀兰)或特许公司(如在罗得西亚)的高级专员负责管理。至于这些地区的归属部门,实在是难以弄清楚,它们有的归殖民部门,有的归外交部,有的归印度事务部,不过现在大部分责任归殖民部。

综上所述,没有什么机构也没有什么人会将英国视为一个简单的整体,不过它本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整体,它其实是一个在发展中由各国不断拼凑起来的混合体。所以说,大英帝国与以前的那些帝国是完全不同的。虽然大英帝国的官方不断推行苛政,显示出种种弊端,不过帝国看起来还算稳定和平;虽然其“国内”民众对这种稳定和平不以为然,但它还是得到许多“隶属”的容忍与支持。

大英帝国和“雅典帝国”一样,也是一个海外帝国,帝国各部分的日常联系完全是靠不列颠海军来完成的。与其他的帝国一样,使大英帝国各部分凝聚在一起的物质保证就是:发达的交通。公元16世纪到19世纪,大英帝国之所以能够轻易实现表面上的稳定和平,完全得益于航海、造船与蒸汽轮船技术的发展。不过,当航空运输和陆地高速运输有了新发展后,说不一定哪一天就会动摇了它的稳定和平,而这也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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