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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那一代

美国历史上,除了美国独立战争之外,再没有哪个事件在当时看起来是如此不可能,但事后却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了。就美国独立战争的必然性而言,当时确实有人鼓动那些爱国者将美国独立看作美国服从天定命运的第一步。例如,托马斯·潘恩就宣称,一个岛国不可能统治一片大陆,这不过是个常识问题。而托马斯·杰斐逊富有激情地为整个独立运动抒写理由,强调有关原理是不证自明的。

其他几位著名的美国独立人物谈到独立战争时的口气,好像他们不过是根据某种神授剧本上演历史剧的演员而已。约翰·亚当斯晚年时回忆,很早他就意识到某种神秘力量在起作用。“在我的记忆中,没有什么东西……”他在1807年这样写道,“比我通过观察得出的这个结论更古老了:艺术、科学和帝国总是在向西前进。而且在平日交谈中,从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起,我就总是强调,历史将越过大西洋来到美利坚。”亚当斯甚至在独立战争开始以前,就让妻子阿比盖尔仔细保管他的所有信件。后来在1776年6月,他购买了“文件夹”来保存所有的往来信函。正如他自己所言,这样做的目的是记录“已经发生的伟大事件以及正在发生的更为伟大的事件”。当然,我们总是倾向于记住那些被证明做出了正确预言的预言家,但在独立战争时期,人们确实有一种广泛的共识:他们处在“创造历史的现场”。

这些对美国命运的早期预言因美国独立战争实现了“一个真实的世界”(用杰斐逊的话来说)的政治理想而得以强化,并且已经封存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之中。整个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欧洲强权的前殖民地都纷纷赢得了独立。它们独立的过程如此一致,以至于其殖民地地位不过是往昔遗留下来的一点奇怪遗迹,不过是国家兴起过程中的一个小小驿站而已。美国独立战争那一代人大胆开创的共和政府实践,在随后的两个世纪中遇到了顽固的抵抗,但这一实践完全击溃了19世纪的君主王朝,以及如杰斐逊预言的那样,击溃了之后20世纪的极权专制政体。当代某位政治哲学家宣称“历史的终结点”已经到来,这虽然听起来有点极端,但至少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所有其他的政治组织形态,看起来都不过是在与美利坚合众国于18世纪初次开创的自由制度和思想,做着徒劳无益的对抗。至少可以这样说,建立在人民主权原则之上的某种代议制政府,以及由公民积极推动的某种市场经济形态,已经成了全世界成功国家普遍接受的真理。这些遗产对我们来说是如此熟悉,我们习惯于将它们的成功视为理所当然,以至于不可避免地认为,成就这些遗产的年代,不过是预料之中的一环而已。

尽管潘恩、杰斐逊和亚当斯等领袖做出了自信的、顺应天意的宣言,但是这个在我们看来结局已定的年代,对他们而言,却是茫然未知的。如古谚云:人类创造历史,独立战争那一代的领袖人物意识到了他们正在创造着历史,然而他们不可能知道他们正在创造怎样的历史。我们可以往回看并认定美国独立战争是历史的中间点,从这一点我们既可以回溯历史,也可以展望历史,但是他们却只知道此前的历史。费城医生、《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本杰明·拉什晚年喜欢讲的一则轶闻,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1776年7月4日,当时大陆会议已经修改完成《独立宣言》并送交印刷,拉什无意间听到了弗吉尼亚的本杰明·哈里森和马萨诸塞的格里之间的对话。“到时候我的情况会比你有利多了,格里先生,”哈里森这样说道,“若我们都因为我们现在从事的事业而被绞死的话。我身躯庞大,在几分钟之内就会咽气。而你身躯轻盈,到时候你非得在空中晃荡上一两个钟头才会死去。”拉什回忆说,这句话“让格里微微笑了一下,但马上又恢复了修改《独立宣言》时那种庄严肃穆的神色”。

根据我们目前对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军事历史的了解,若英国指挥官在早期更有魄力地作战,大陆军可能早早地就被摧毁,美国独立运动也就可能被扼杀在摇篮之中。那些《独立宣言》的签署人就会遭到追捕、审讯,然后以叛国罪处死,这样美国历史就可能朝完全不同的方向前进了。

长远来看,在大英帝国的保护之下,美国在19世纪将逐步发展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力量,从而演化成一个独立的美洲国家,这看起来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潘恩的观点。但是,历史并不是这样演进的。一个独立的美国是突然之间被创造出来的,不是缓慢形成的,美国脱胎于革命而不是演化:塑造这个新兴国家的政治思想和制度的决定性事件,全都惊心动魄地发生在18世纪的最后25年。当时没有人知道历史最终会如何。事后看来不过是顺应上帝意志、注定要发生的美国独立战争,实际上只是一个即兴事件而已:纯粹的偶然和运气(有好有坏),以及那一代人在特定的军事和政治危机下做出的具体决定,决定了历史的最终结果。新世纪或者更确切地说新千年的曙光到来之时,美利坚合众国已经成了世界历史上现存最古老的共和国了,它有着一整套经过时间检验的政治制度和传统。所有这些制度和传统的基本框架,都是在18世纪最后几十年中,在灵感和权宜之计下,带着阵痛突然冒出来的。

如果说后见之明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体会共和国遗产的殷实和稳定的话,它同样也蒙蔽了我们,使我们无法真正了解取得这一成就的极端不可能性。所有的重大成就都是史无前例的。尽管自美国独立战争以来,发生了许多成功反抗帝国主义统治的殖民地起义,但没有任何此类成功的先例。总体而言,英国的陆军和海军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这种力量注定使英国要在随后的一个世纪中击败所有的竞争对手,成为当代历史上第一个霸权国家。尽管共和政府——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上的代议制政府——已经成了20世纪的政治标准,但美国独立战争以前,除了瑞士的几个州和古代希腊的城邦国家之外,没有哪个共和政府长期存续,更没有哪个共和政府在拥有十三个殖民地的广袤土地上实践过。(只有一个例外,但是这一例外证明了上述结论的正确性:短命的西塞罗罗马共和国,屈服于尤利乌斯·恺撒的帝国统治之下。)而且,这十三个殖民地——从东部沿海延伸至阿勒格尼山脉,以及居住着充满敌意的印第安部落的原始森林——以前也没有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历史。“美国独立战争”这个词传达了一种当时完全不存在的所谓国家凝聚力的虚假信息:后来研究美国独立战争、探明其美好结局的历史学家所隐约看到的,也只不过是这种国家凝聚力的潜在形态而已。

因此,后见之明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一方面,我们若过于依赖它,就会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偶然性是无所不在的,而且独立战争那一代人所面临的选择都是不确定的;另一方面,我们若没有后见之明的帮助,若丧失从当前位置全景式观察过去的能力,就会失去历史学所能提供给我们的一个重大优势——或许是唯一优势,进而像深嵌于时代中的历史事件参与者一样,陷入毫无章法的事件旋涡之中。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种后见之明,它不会让我们对独立战争那一代人的精神状态武断地做出评价,同时也不假定我们所见证的是一个美洲强权的不可避免的诞生。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历史视角,这种视角既让我们关注当时微妙的可能性,又不至于让我们忽略各种历史事件的扩张性后果:局囿在彼时彼地的人们只能隐约地看到这种后果。

从长远视角看,独立战争中少数几位领袖人物所持有的一个核心见解是,北美大陆与其他大陆的地理隔离及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为这个蹒跚学步的国家提供了巨大优势,使其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1783年,当时对大英帝国的军事胜利刚刚在《巴黎条约》中得到确认,乔治·华盛顿以最雄辩的词语描绘了这个大陆的美好前景。“美国公民,”他这样写道,“正置身于最令人嫉妒的良好条件之下。他们作为这一整片物资丰富、生活便利的大陆的唯一所有人,现在已经被刚刚签订的和约承认,拥有绝对的自由和独立。从现在开始,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中最引人注目的舞台上的演员。上帝让这个舞台成为展示人类伟大和幸福的特别存在。”如果初生的共和国能够避免夭折,如果它能够在足够长的时间内作为一个团结的国家实体,将自己的各种自然优势整合起来,那么它就具有成为世界上一支主导力量的潜力。

从当时短期视角看,独立战争那一代中的大部分先锋成员都赞同一个核心观点:那些用来证明美国独立于大英帝国的合理性的理由,破坏了任何一个能够管理如此分散的人口的全国政府的合法性;破坏了任何能够制定统一法律,将十三个殖民地和三四个独特的地理及经济区域整合起来的全国政府的合法性。因为当时人们用来否定英国议会和君主对美国的权力的核心理由——这个理由是“辉格原则”的主要来源——是人们对任何远程运作、无法接受公民直接监督的中央政治力量的过度怀疑。独立战争中根据《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成立的全国政府,就完全体现了独立战争时代的共和主义主流思潮。这种共和主义认为,不能允许任何有权力强迫或惩罚其公民的中央权威的存在,因为这样的中央权威不过是独立战争中人们努力要逃脱的君主和贵族政治原则的简单复制而已。

这种长远和短期视角的结合,构成了独立战争时代的核心悖论,而这个悖论显然也是那一代人所面临的两难境地。简言之,这个刚刚独立的美洲共和国的长远前景是充满希望的,而且这种前景几乎是无限的。但是,其短期前景却是极端困窘、黯淡的,因为给这个国家的未来带来勃勃生机的地理范围和规模,恰恰超越了独立战争所认可的共和机构的管理能力。除了詹姆斯·麦迪逊之外,最关注这个问题的约翰·亚当斯时不时地就想举手投降,宣布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古代的立法者……都是为单个城市立法,”亚当斯这样说道,“谁能够为二三十个州立法呢?更何况每个州都大过希腊或罗马。”由于取得长远辉煌的唯一路径就是要突破这个短期瓶颈,因此最合理的可能性是,这个新成立的美洲共和国分解为由一群州或地区主权构成的松散结构,共和国将像此前的所有共和政体一样,在充满希望的土地上早早消亡。

至少从纯粹的法律和制度角度来看,这种糟糕的情况没有发生的主要原因是,1787年几个核心州的少数政治领袖密谋要制定并批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的目的是将共和原则应用于全国范围之内。随后的两个世纪中,制宪会议的批评者呼吁人们注意这次会议的几个很不得体的特征。首先,这次会议是违法的,因为原来明确授予它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例》,而不是取而代之;其次,历次会议都是在秘密情况下举行的,55位与会代表是一群有产精英人物,很难代表全体人民;再次,南方代表利用这次会议赢得了多个保障,其中包括波托马克河(Potomac)以南的奴隶制不会被取消;最后,批准制宪会议制定的联邦宪法的机制并不是《邦联条例》所要求的全体一致同意。所有这些指责都是有理有据的。

然而,与之对立的说法也同样是真实的:制宪会议应当被称作“费城奇迹”。这里并不是说一群半神半人的英雄集聚在一起,得到了神启,从而产成了习惯性的、准宗教意义上的奇迹。相反,之所以称它为奇迹,更多是出于世俗原因:制宪会议制定了旨在解决政治难题的宪法。宪法既要创立一个强化的联邦政府,让它有足够的权力来迫使各州服从全国性法律——实际上就是有权管理一个真正的大陆联盟,同时又没有违背1776年的共和主义原则。至少从逻辑上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共和主义原则的核心脉络,即最初的“1776年精神”,是对任何形式的强制性政治权力的本能厌恶,是对政府因得不到监督和制衡而导致腐败的异常恐惧。反对宪法的反联邦主义者明确指出了这些,但是他们在策略上失败了,又在辩论中落入下风,最终被批准宪法的九个州内的联邦主义支持者击败。

这样,美国独立战争就进入了第二阶段,1787~1788年的制宪阶段成了第二个“国家缔造时刻”,第一个国家缔造时刻是1776年。第一个时刻宣布了美国独立,第二个时刻则宣布美国真正成为一个国家。这两个时刻的不相容性体现在宪法学者们的分歧上。不论是现在的还是过去的宪法批评者,都认为宪法是对美国独立战争核心原则的背叛,是法国“热月政变”的美国版本。严格地说,就历史角度而言,过去和现在的批评者都是正确的。然而,不论是现在的还是过去的宪法辩护者,都认为宪法是自由与权力的良好结合,是自由与国家统治的现实妥协。历史长河已经证明宪法是正确的,尽管在当时,即使是鼓吹宪法的人也并不确定自己是否走上了正确的道路。

实际上,不确定是当时人们的普遍心态。历史学家们强调,聚集在费城的代表们为在宪法问题上取得一致而做出了几个妥协:大州和小州利益之间的妥协;联邦管辖权和州管辖权之间的妥协;对实行奴隶制区域的谈判。这种妥协最具启发意义的特征是,就每个问题而言,双方都有理由认为自己获得了最好的交易结果。就国家主权这个极端重要的问题而言,与会者同样进行了巧妙的模糊处理:国家主权既不在联邦政府,亦不在各州政府,而是由“人民”享有。这所指为何,可以尽由人们自己猜测,因为在美国的国家形成阶段,是不存在所谓的美国“人民”的。实际上,宪法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框架,将分散的人口集合成一个更团结的、配得上“美国”这一称谓的集体。

关于后一点,有必要回顾一下学术界对美国复杂起源的研究成果。就我们现在知道的独立战争以前英美之间的联系(也就是在这种联系被切断以前)而言,最初将殖民地人民称作“美国人”的是英国作家。他们在负面意义上使用这个词语,意指一种边缘人群,他们不配与生长在大英帝国本土的纯种英国人享有同等地位。这个词语在说者和听者看来,都是对某种下等或从属民族的辱骂。殖民地人民为自己的独立所找到的正当理由,全部来源于他们对这种称谓的拒斥:他们认为自己享有英国公民的所有权利。而且,这些权利的终极渊源,并不是美国本土,而是一个据称是由全人类共享的自然权利所组成的超验王国。至少从语言层面,我们需要站在18世纪的语境上,而不是将这些词语在随后一个世纪中逐步获得的神圣意味强加给它们。“美国人”一词就像“民主人士”一样,起初都是侮辱性词语。前者指代一个下等而粗俗的民族,后者指代任何试图迎合粗俗而无知的大众幻想的人。总而言之,让美国成为一个国家还是一项非常不稳定、前途未卜的事业,至多也只能算是一项尚在进行中的事业而已。

1789年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如此,当时新当选的联邦政府成员汇集在纽约市,开始检验这样一个命题,用亚伯拉罕·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说中的话来说,就是“这样构想并依此构想成立的国家是否可以存续久远”。我们已经提到他们所拥有的一些“资产”和“负债”。就当时历史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栏来说,全部内容如下:与欧洲隔着大洋、免受欧洲干预的一片资源丰富的大陆;近四百万人口,其中大约一半是16岁及以下的年轻人,整个人口将在随后的几十年之中发生大规模增长;白人享有广泛的财产权,且都是建立在可以自由买卖的可用土地之上;人们对植根于殖民地议会的权威和实践的共和制度有着明确的遵从,这种共和制度在独立战争胜利后就被奉为唯一的政治模式,而且在各州宪法中得以确认;人们在选举乔治·华盛顿为首任行政首脑这一点上,几乎达成了一致共识。没错,华盛顿不过是一个人而已,但毫无疑问,他是无价的资产。

就当时历史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一栏来说,最主要的内容有四项:其一,以前从来没有人在如此广袤的美国建立过共和政府,而且大部分受人尊敬的权威人士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其二,体现在《独立宣言》中的革命智慧遗产是,所有集中的政治权力都是令人厌恶的,甚至将政府权威描述为一种异己力量:所有负责任的公民都应当唾弃之,而且若可能就应当竭力推翻之。其三,除了各州在独立战争中都支持了大陆军(大陆军本身是松散的、不稳定的,不足以确保战争胜利)之外,构成这个新生国家的各州和各地区之间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国家的共同历史,也没有作为一个团结集体共同行动的经历(例如,1776年在费城撰写《独立宣言》时,杰斐逊就给弗吉尼亚的朋友写信说,在他置身于那个受到上帝垂爱的时刻,却离“我的国家”有三百英里之远,这让他觉得非常不安)。其四,根据1790年大陆会议进行的第一次人口调查,共和国人口中有近70万人是黑人奴隶,其中90%集中在切萨皮克及其以南地带,而且人数仍然在迅速增长。可以说,这是从人口上对自1776年人们就不断鼓吹的全部共和理论发起的挑战。

若允许我不太严谨地定义一个年代的话,那么接下来的十年就是美国历史上最关键、最具影响力的年代。其他年代,包括1855~1865年和1940年代,确实是这个称谓最强有力的竞争者,但美国历史的第一个年代,凭借自身的开创性,总是能在此种竞争中获得一定的优势地位。它为后来者开创了先例,明确了宪法故意含混设计的理论架构,从而既为此后的全部历史提供了诸多选择,又关上了诸多选择。例如,美国内战就是共和国最脆弱的年代中,人们故意避开并拖延奴隶制问题的一个直接后果。同样,若美国没有在早期就建立稳定的国家制度,从而得以巩固并扩张其在美洲大陆的统治,那么它要在1940年代成为世界性支配力量,是不可能的。(当然,从美洲原住民的角度看,这种扩张就是征服。)大张旗鼓地宣扬这个国家形成阶段中的著名人物,并将他们神化为“开国之父”,这是一种显而易见且无法抵制的强烈欲求。这种欲求既有历史根基,也有心理基础,因为从最现实的角度来说,我们至今仍然生活在这些人的遗产之下。同样,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渴望将他们妖魔化,因为对他们丰功伟绩的任何讨论,都隐含了美国在国内外推行帝国主义的鲜明特征。

因此,本书的主题就好像被某种电磁场围绕着,对绝大部分当代美国人而言,这个主题犹如一层金色薄雾或者一个金色光环。然而,对美国的建国历程和结果颇为不满的批评家(他们为数不多但声音洪亮)来说,这个主题仿佛是一朵污染性放射云。近年来学术界的主要趋向是后一种,或者以完全忽略主流政治的方式回避围绕这段历史的争论。大部分好作品都是在全力再现独立战争那一代中失落的声音,比如马莎·巴拉德在缅因边境地区相夫教子并帮人接生,默默无闻地生活;温彻·史密斯——之前是一名奴隶——一直牢记自己在非洲的经历,并于1798年将这些经历写成回忆录。这种趋向是如此强大,以至于任何初露头角的历史学家若宣称自己要集中研究共和国的早期政治及其最重要的实践者,都会被认为是不经意间承认了自己智识上的贫乏。

尽管我已经不再是什么初露头角的历史学家,我还是希望自己近些年的努力,包括本书此后的篇什,算得上对这种历史学术陈规的一种礼貌反驳。这种学术陈规建立在一套早已过时的假设之上,正因如此,它们在当代看上去似乎还有些许新意。在我看来,独立战争年代和共和国早期阶段的主要事件和成就都是政治性的。这些事件和成就之所以具有显著的历史意义,是因为它们塑造了美国后来的历史,包括我们自己的当代史。这部历史剧中的主要演员并不是那些边缘或者外围的平凡人物(他们的生活在当时是很普通的),而是那些处于全国政治中心、手握权力的政治领袖。更重要的是,政治制度的形态和特征是由少数政治领袖决定的,他们相互熟识、相互合作又相互冲突,这种合作与冲突在个人性格和理念层面上,塑造了宪法中的制衡原则。

这些公众人物大部分是男士,而且全部是白人,根本无法代表当时的全体人民。同样,这些人也算不上英格兰或者欧洲的那种政治精英阶层。不仅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这样出身贫寒的著名人物,实际上,这些人若在英格兰或者法国,都会黯然失色。是美国独立战争带来的压力和危急局势,将这些人的才智汇集在一起。当时既不存在什么有头衔的世袭贵族身份来阻碍他们的晋升,也不存在什么充分发展的民主文化使这些精英人物的勇气显得黯淡无光。他们是美国的第一批贵族,而且在许多方面是美国唯一的天然贵族阶层。他们都算得上美国历史上最具政治才能的一代,尽管近些年人们试图将这个头衔安在20世纪的政治家们头上。他们创造了美国这个共和国,并且让共和国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动荡、脆弱的早期年代。用前文所做的区分来说,他们让我们从短期的成功迈入了长远的成功。

有两种为人熟知的方法来讲述那一辈人的故事。这两种方法都是从独立战争年代的政治派别和意识形态阵营展开叙述,均出现于独立战争年代早期,而且相关作品写成之时,独立战争中的一些著名人物依然健在。莫西·奥蒂斯·沃伦的《美国革命史》(,1805年)提出了一种“纯粹的共和主义”历史观,这也是当时共和党所推崇的,后来又被称作“杰斐逊式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将美国独立战争描述为一种自由主义运动,称其不仅与英格兰统治完全决裂,而且与欧洲腐朽的君主和贵族政体彻底分道扬镳。因此,联邦党人在1790年代获取权力,就成了腐朽朝臣和财阀们篡夺独立战争果实的反动行动,而汉密尔顿就是这次反动行动的元凶。这次敌对行动最终被挫败了,独立战争的真正精神终于在1800年选举中借助共和党人的获胜而重振。这种历史解释路径认为,独立战争的核心原则是个人自由。这个原则具有激进的、自由主义的意味,因为它认为任何让个人自由服从政府规制的行为都是危险的。这项原则的极端形态就是无政府主义原则,它对任何明确的政治权力集中化的表达,都可能进行偏执狂般的抵制。

另一种解释路径的完整形态则首先出现在约翰·马歇尔撰写的五卷本《乔治·华盛顿生平》()中。这种解释路径认为,美国独立战争是一次有着深刻但隐含的殖民地时代渊源的初步国民运动。因此,1787~1788年制定的宪法就成了独立战争的自然成就,而联邦党人中的领袖人物,包括亚当斯、汉密尔顿以及更重要的华盛顿等,就成了独立战争遗产的真正继承人。(这里杰斐逊就成了元凶。)依据这种观点,独立战争的核心原则是集体主义原则,而不是个人主义原则,因为真正的“1776年精神”是使个人利益、州利益和宗派利益服从让美国成为一个国家的更宏大目标。美国的国家形态首先体现在大陆军上,后来又体现在新成立的联邦政府上。这种观点既有保守的一面,又有典型社会主义的一面,因为它并不认为个体是政治等式中的主权因素,相反,它认为政府规制是一种促进国家发展的集中式导向工具。就其极端形态而言,它让个人权利和自由屈从于国家的更高权威——国家是“我们”而不是“他们”,因此它既带有公社意味,也带有专制意味。

关于独立战争年代和共和国早期的历史争论不过是重复了当时的意识形态争论,历史学家们一直以来都在一次次进行同样的战斗,即最初发生在独立战争那一代人之间的战斗。这真是让人汗颜,甚至让人气馁。尽管许多历史学家在之后的年代中都采取了一种妥协或折中的立场,但他们的基本选择还是一样的,历史学家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与当时的人们做着相同的事情:要么宣称自己是杰斐逊主义者,要么宣称自己是汉密尔顿主义者;要么宣称自己是个人主义者,要么宣称自己是虔诚的国家主义者;要么宣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要么宣称自己是保守主义者。然后,他们著书立说偏袒其中一个阵营而贬低另一个阵营,或者从一个阵营的角度来丑化另一个阵营。尽管我们可以预先宣称,潜在价值不受时空局限和最重要的问题往往都是经典的,以避免陷入知识上的尴尬境地,但是这个真相仍然令人难堪:我们一直都在循着党派主义线路,徒劳无益地追逐着自己的尾巴。或许这是由于我们现在仍然生活在他们的遗产之下,还无法以一种真正的历史视角来看待独立战争那一代的风云人物。

但是,就潘恩所谓的常识或杰斐逊所谓的不证自明的意义而言,争论双方都可以合理地宣称自己把握了历史真相,触及了独立战争的真正脉搏。美国独立战争就像任何革命一样,不同的派别为了推翻统治阶级这个共同事业而捐弃前嫌、通力合作,然而在获胜之后发现,在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之上,他们有着根本不同且互不相容的政治观念。在由一系列令人眩目的事件构成的1790年代政治史中,他们之间的意见分歧完全暴露出来,他们为美国设计的不同进程迎面相撞。在这场争论中选定自己的立场,就好像是在美国独立战争的歌词和音乐之间做出选择一样。

让美国独立战争有别于之后大部分(若不是全部的话)名副其实的革命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在争夺优势的战场上,在争夺美国独立战争“真义”到底为何的战斗中,没有哪一方取得了完全胜利。这里我不是指美国独立战争没有“吞食自己的孩子”,没有出现断头台和行刑队,尽管这确实是真实的。相反,我指的是,独立战争那一代人找到了持续辩论或对话的方式,以这种方式包容了他们之间争吵的爆炸性能量,而且这种辩论或对话最终因政党的创建而被制度化,变得安全了。美国后来的历史都不过是在独立战争那一代旧有紧张关系的各种新版本之间左右摇摆而已,这种摇摆只在美国内战中才以暴力形式呈现出来。这种紧张关系最为人熟知的形态,即主导19世纪的形态是,宪法作为州主权与联邦主权间冲突的结果出现。然而,这种意见冲突有着更深层的根源,涉及人们对政府本身的相互敌对的态度、对公民权的不同理解和对自由与平等这两大目标的不同立场。

但关键的一点是,这场争论并没有得到解决,而是深深植入了美国的身份构造之中。如果这意味着美国是建立在矛盾之上的话,那么,确实如此。除了历史上那场流血冲突之外,我们已经成功地与这一矛盾和平共处了两百多年。林肯曾经说,美国建立在杰斐逊于1776年写下的一个命题之上。而实际上,我们是建立在关于这个命题到底所指为何的争论之上。

这并不意味着共和国早期的政治历史可以这样理解:一群举止良好的半神半人进行着一场彬彬有礼的辩论。我们也不能称他们是一个交响乐团,或者考虑到参与最高政治活动的人数是有限的,称他们是一个室内合奏乐团:每位建国之父都弹奏着自己的乐器,而且各自的演奏都和谐融合成共同的曲谱。实际情况是,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共同曲谱,不存在什么指定的乐器,更不存在什么融汇一体的和谐。1790年代的政治实际上是一场失谐演奏。以前的历史学家曾将之称为“激情年代”(the Age of Passion),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就那时出现的尖刻指控、意识形态冲突、个人对抗和大难临头的夸张言论而言,美国历史上没有哪个阶段可以望其项背。独立战争那一代最高层人物之间的政治对话,实际上是一场长达十年之久的相互谩骂。

那么,他们最后是如何成功的呢?为什么阿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的观点很可能是正确的?怀特海认为,新兴帝国的领导层,就事后看来,达到了人们合理期望的程度,历史上只出现过两次这样的情况。第一次是恺撒·奥古斯都统治下的罗马帝国,第二次就是18世纪末的美利坚合众国。为什么人们对美国独立战争的描绘不是大规模屠杀的恐怖场景,而是一群衣着体面、姿态优雅的人物形象呢?

我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包含在后文讲述的故事之中,这些故事将竭力再现共和国早期八位杰出的政治领袖眼中的紧迫和仓促,以及他们的所见所感。他们是阿比盖尔和约翰·亚当斯、阿伦·伯尔、本杰明·富兰克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和乔治·华盛顿。后面的每个章节都算得上展现一个受上帝垂爱的历史时刻的独立故事,我尽己所能将它们写得生动有趣。总的来看,这些故事具有以下几个共同主题。

其一,独立战争那一代人取得的成就是一项集体事业,这项事业的成功缘于他们个性和意识形态的多样性。他们的交往和相处产生了一种动态平衡。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完美的或者一贯正确的,而是因为各自的不完美和瑕疵,以及古怪之处和过分行为,使他们相互之间产生了制约,就像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所写的,一个大共和国中可以存在多个政治派别。

其二,他们相互之间都很熟悉,这意味着他们一同进餐,在无数会议中并肩而坐,就私人和公共问题通信。当时的政治,哪怕是在早期共和国的最高层,都是面对面进行的。政治上的竞争对手们都不得不处理这种频繁的人际交往所带来的亲密情感和关系。这里,亚当斯和杰斐逊之间的对立与友谊是最合适的例证。在其他几个关键时刻,重要的妥协之所以得以达成,就是因为他们之间的信任。尽管美国早已成长为一个法治国家,但在早期阶段,它还是一片人治之土。

其三,他们成功将那个最具威胁性、最有争议的问题排除在政治议程之外。显然,这个问题就是奴隶制。不论我们认为美国独立战争的原则是什么,它显然都与这些原则水火不容。奴隶制问题在这个新生国家有着深刻的社会和经济根源;消灭奴隶制,可能会打乱这个国家刚刚开始形成的脆弱融合。让奴隶制自行消亡是否会导致这个国家的灭亡,这是一个开放性问题,也是书中一则故事的主旨。不论人们以事后之明和现代种族观念为道德指导,对这个假设问题最终做出何种结论,独立战争那一代人都认为,解决奴隶制问题的风险远远高于成功的可能性。因此,他们拒绝在国家或联邦层面上讨论这个问题,刻意将解决奴隶制问题推迟了。

其四,在约翰·特朗布尔、吉尔伯特·斯图尔特和查尔斯·威尔逊·皮尔完成的肖像画中,那些注视着我们的人,是如此庄严、高贵;那些穿越历史长河到达我们耳际的声音,是如此抑扬顿挫、具有英雄气概。这可能是因为他们知道,我们会来瞻仰他们,聆听教诲。独立战争那一代人中的所有先锋人物,都敏锐地觉察到他们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尽管他们当时正在创造着能让他们流芳百世的历史。他们开始为后代做出姿态,给我们写信,就好像他们之间相互通信一样,尤其在各自职业生涯的后期。若他们有时候看起来像大理石雕像,这正是他们所期望的样子。(约翰·亚当斯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因为他生来就没有能力一直保持那种尊贵的姿态。他那醍醐灌顶但有些无礼的坦率,为我们提供了最明亮的窗口,使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窥探这些人深藏的野心和骚动不安的空虚。)若他们有时候看起来像历史剧中的演员,这正是他们经常自认的形象。实际上,我们是他们取得成就的同谋,因为我们正是观看他们表演的观众。知道我们一定会来观看表演,这促使他们展现自己行为最好的一面。

编年史,正如谚语所说,是心灵脆弱者的最后避难所,是历史学家的唯一招数。我的叙述尽管故意编排得像一个个插曲——它们不是对全部事件的完整记录,但依然遵循了编年史路径。其中只有第一则故事,即阿伦·伯尔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之间的决斗,不是按照年代顺序叙述。它不仅是一个令人着迷的故事,还引入了在之后所有故事中回荡的主题,可谓例外恰恰证明了规则的存在。这是独立战争年代因政见不一而最终导致暴力和死亡的唯一事例。对于伯尔,若我说得没错,是共和国早期精英阶层中唯一一位与整体格格不入的人物。他是一位丰富多彩、迷人的人物,这没有错,但是他的品性不够格。

为这段历史涂光抹彩和定调定性的著作已经很多了。若后文中的故事确实汇聚为某个更宏大意义的话,那么把握这个意义最可靠的方法,就是阅读这些故事本身。那是1804年夏季一个炎热的早晨。阿伦·伯尔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正各自划着船穿过哈德逊河,前往他们约好的地点——维霍肯(Weehawken)的平原。河水显得格外宁静,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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