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篇
第七章 市·镇——城市与经济
中唐以后,尤其是五代以来,随着国土开发范围的不断扩大,地方经济的勃兴,原本以防御为目的的军镇普遍向地方经济中心的市镇转变,以及大城市外围的草市大量出现。这可以说,是明清时期我国城镇或市镇繁荣的前兆。
从西周开始,我国就有了明确的城乡划分。众所周知,西周王朝的建立,实际上是以一个人数较少的部落征服了人数众多的殷商帝国以及各地表示臣服的零星小部落。因此,周人必须采取一些手段才能巩固其对这片广袤国土的统治。于是,周室将自己族人与功臣分封到全国各个地区,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姬姓或异姓封国,对殷商旧地进行武装殖民,统治各地原有居民,以屏藩周。于是,每一个受封的侯国在封地境内找一个合适的据点,筑城来保卫并安顿带来的本族人。住在城内的这些人就称为国人。城外之地则留给当地的原住民和被征服者,供他们居住与耕种。这些居住在城外的人就称为野人或鄙人。国人与野人的划分,即是族裔的分野,也是职业的分野。国人在城内从事行政管理及工商业,也有少数从事农业生产;城外的鄙野之人则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这样的城乡划分在西周时是很严格的,因为这是统治部族与被统治部族之间的政治划分。但是到了战国时期,这种严格划分已渐泯灭,国野争民,城乡终于又可以自由交流了。
在西周那个国野严格划分的时代,城外的农村没有可供商品买卖的市场,市场一律设在城内,鄙野之人要进城才能买到所需要的手工业品。而且为了要买日用品,鄙野之人首先要做的,是把他们仅有的余粮运到城内的市场上出卖,换成货币。当时的制度对市场的设立有很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市场只能设在城里,并委派专门的官员进行管理。这些都记录在《周礼·司市》中:“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再到后来,人口渐渐增多,农业区也不断扩大,开始有人在离城很远的地方居住及耕作,再进城中去买卖所需的物品就很不方便了,而且不可能在当日赶回家中。于是,就有在城外农村里设立交易物品的市场的需要。对于这一点,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一些有智之士认识到了。《管子·乘马》中有这样一段话:“方六里为之曝,五曝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里是先秦时期的乡村组织单位,这是说在150里的范围内就应该设立一个农村集市。这当然是管子构想出来的理想状态,却也说明了在先秦时期人们已对农村集市的作用与空间分布有了相当的认识。
从春秋战国一直到唐代,政府设立的市场只能在城中。城外农户必须拿着他们的剩余农产品进城来卖,并换取所需的日用品。几乎与之同时,农副产品的交易也在城郊进行,这就是附郭市集。如郑国首都郊外就有逵市,这应该是最早记载下来的附郭市场,而且此后这类附郭集市愈来愈多。个中的原因并不复杂,因为城市修建之初,主要是考虑供帝王贵族们的使用,没有考虑到一般市民的需要。所以,等到城内人口增加,市场的交易量自然也就上升了,原有的市场空间当然也就不敷使用,只能到城郊接合的城门处去发展。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也很重要,这就是城市中城墙与城门的设置,主要考虑的是安全防卫,对于城市内部的交通与贸易更多的是起阻碍和限制作用。每个城市只有少数的几个门,即便是北宋东京开封,加上水门也不过十数二十几个门。以当时车辆或船只通行的速度,每个城门每天能够通过的货物十分有限,更何况城门还是昼启夜闭。因此,人们发现在城门处进行交易,让城内的消费者出城来购买外地运来的商品可能比进城还略为方便一些。因此,草市的出现与发展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1.宋代草市
“草市”一词最早见于南北朝时的记载,《水经注》肥水条下载有“草市门”。另外,在《南齐书·鄱阳王萧宝夤传》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宝夤至杜姥宅,日已欲暗,城门闭,城上人射之,众弃宝夤逃走。宝夤逃亡三日,戎服诣草市尉。尉驰以启帝,帝迎宝夤入宫问之。
这个故事讲的是南齐东昏侯永元三年(501年),雍州刺史张欣泰等人劫持了萧宝夤,企图废东昏侯。一行人走到杜姥宅时,因被守城的兵士发觉而溃散四逃,萧宝夤才得以脱身。杜姥宅在台城南掖门外,是晋成帝杜后的母亲裴氏的府第。暗夜惊扰,萧宝夤只能在此躲避兵锋,三日后才敢出门去见草市尉以通告消息。这个故事透露出当时建康城外有草市,更重要的是还有专门的官员——草市尉对其进行管理。《太平寰宇记》也记载了东晋咸和时(326~334年)建康七部尉中的南尉驻于“草市”以北,这些都说明草市之名至少在东晋时已出现了。
什么是草市?一般有三种说法:一是本为草料、草场堆集的地方,后来发展而成市场;另一种说法是“草”者,非正式、非常设,草创未完之义,这里是城郊临时的贸易之处,而不像城内正规的市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所以称为草市;还有一种认为是取因草屋为市之义。
草市之所以在此时登上中国历史的舞台,是因为东晋南朝虽然偏安江南,但由于中原地区较先进农作技术随着永嘉之乱中人口的大量南移,使得江南地区的区域开发得以空前的速度进行。而江南也正是在此时第一次被认为是超越了关中经济区的鱼米之乡。在这样的经济空间转换背景下,江南地区的农村副业生产自然获得了发展,瓜果、纻葛、陶瓦、渔猎、禽畜等各类农副产品开始成为经常交换流通的物资,“居肆”草市因而开始形成气候。
与此同时,长期战乱困扰下的黄河流域,北魏统一后,社会经济又重新获得了发展。特别是均田制的实施,对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乡村社会更是极大的促进。尽管当时号称“百姓殷阜,年登俗乐”可能为夸饰之语,但经济的恢复却是无疑的。这时,一个突出的现象是以“店”为名称的各种乡间小商品市场开始出现。晋人崔豹在《古今注》中就对店作过注解:“店,置也,以置货鬻之物。”这些无疑都是草市兴起与发展的历史机缘。
不过,尽管草市在南北朝时期已开始出现,但直到唐代前期草市的数量仍然很有限,这主要是李唐政府严格控制地方经济的后果,因为当时有“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的法令。也就是说,既使州、县以上的治所所在城市的市场,其置废也仍一秉于政府。不过,尽管唐前期草市的发展并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势头,但这一时期却为五代或宋代的草市兴盛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唐前期所实施的均田制或租佃制,将大量的劳动力吸收到了农业生产之中,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与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唐帝国疆域辽阔,为了统治的需要,政府对交通极为重视,在全国范围内设有驿站1639处,并在荒远险路择冲要地点配置官马,方便驿传。在水路上也设立了水驿,也备有舟楫供行旅使用。
农业生产的发展,带动了手工业、商业的兴盛。而交通的通畅又为商品的流通提供便利。因此,中唐以后表现出来的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都是前期发展的结果。其中,经济繁荣的表征之一,就是在水陆交通线上形成了大量的市店。杜佑有一段话一直被用来作为这一时期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的证词。他是这样说的:在玄宗开元天宝年间,东起宋、汴,西至陕西的岐、凉,南自荆、襄,北达太原、范阳,在这一广大的区域内,“夹路列店肆,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驿驴。”这段话确实十分形象地描绘了当时位于交通线上众多市店繁忙而又兴盛的景象。
在江南一带,则以水运为主。在水道运输线上,也有许多草市形成。诗人笔下的江淮流域,是“草市尽近水际”的情景。事实上,我们从唐五代人的诗作中常有沙市、舟市、桥市、步市、津市、水市、海市等,就可以知道水运航线与市集之间的关系,而这方面的诗作更是不胜枚举。
大约在五代十国时期,草市的发展出现了一个新的特征,那就是若干经济中心城市的周围繁殖出一批附城草市。如成都就有东门的草市,河南滑州城外有临河草市,山西的汾州城下也有草市。不过,草市最多的还数当时最大的商业城市开封。当时开封城外草市繁多,以至于后周政府专门设立界标划定草市的设置区域。
北宋重建中央集权统一国家之后,重新统一起来的辽阔版图,为晚唐五代以来逐渐勃兴的商品经济提供了资源、市场以及政策上的保证,当然也客观上促进了草市的兴盛。宋初的劝农制度与水利措施,给当时的国民经济的恢复得以有力的推动。宋人曾对这一时期的经济政策有过这样的评述:“夫景德、祥符间,斯民富且庶矣,当是之时,人人乐业,庐里之中,鼓乐之音,远近相闻,殆不知帝力也。”有利的政治经济形势,不言而喻,是宋代草市镇发展的良机。不过,到了这时,草市基本上分为二途:一是附郭草市的兴盛,另一就是乡村草市或是称为集市的繁荣。
附郭草市的发展,正如前文已提到过的,是城市发展的副产品。由于中唐以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原有城墙之内的空间已不可能将这些人户完全容纳,因此大量的城市常住人口漫溢到城墙之外,如成都当时就是“负郭而渐家者溢千数”。甚至一些地方性的城市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形,象宿州城也是“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城市空间的这种变化,直接导致了宋代城厢制度的形成。
自北宋政府始,在城市的城区之外人烟稠密的地方设立城厢,与城墙之内的城区行政管理体制相一致。只是城厢不受城墙的限制,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容纳更多的人口与城市活动。最初是宋真宗时,在汴京城郊置八厢管理城外的居民:“置京新城外八厢,上以都门之外,成民颇多,归例县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厢吏,命京府统之。”到了南宋临安时期,这种状况更为突出,绍兴十一年(1141年)临安知府俞俟奏请:“府城之外,南北相距三十里,人烟繁盛,各比一邑。乞于江涨桥、浙江置城南北左右厢。”江涨桥与浙江原是临安两个附郭市镇,自此便成为与临安城内一样的市区。而次一级的城市中也采用这一制度,如建康府南门外有城南厢,福州城郊则有六厢。
正因为城厢制度的发展,城市空间突破了城墙的局限。与此同时,为这些城厢提供零售服务的附城草市也就自然形成了。如北宋汴京就因为都门之外居民颇多,而形成了十二市环城的局面。明州,也是今天的宁波,也因此而“四郭皆有市,……草市朝之合”。
大城市里消费者众多,每项商品的消费量自然十分可观,为专业化市场的发育提供了条件,尤其是为城市居民每日需要的农产品,如蔬菜、果物、花卉很早就有专业市场在北宋的东京和南宋的临安出现,小农户齐集专业市场上售卖他们的产品。因为有稳固可靠的销路,很多近郊农民便逐渐走上专业生产的道路。北宋时的汴京以及南宋时的临安郊区都有大量专门种植蔬菜、花卉和瓜果的专业农户。这在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都有记载:“大抵都城左近,皆是园圃,百里之内并无闲地。”而临安的米市也在城外。附郭市集多是专业市镇,这也是宋代以来中国城市经济发达的表征之一。
早期的农村集市,性质上相当单纯划一,主要是为了无法自给自足的小农户进行互通有无服务的。农民们首先要把他们的产品,主要是农副产品销售出手,然后以所得的钱款购买他们需要的日用品和副食品。宋人曾有诗形象地描述了当日的农村集市:
迤逦转谷口,悠悠见前村。农夫争道来,聒聒更笑喧。数辰竞一虚,邸店如云屯。或与楮,或驱鸡与豚。纵模箕蒂材,琐细难具论。
由于同一区域的小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很少不同,他们并不可能从同为农户的其他人那里得到所需物品。所以乡村草市中自然会有小商人出现。他们中有人是收购粮食等农产品运往城市中去销售,也有人将城市中贩来的小手工业品和油盐等日用品在市集上出手。双方都是零星少量的交易,也就不需要与中介商打交道。由于在乡村草市上销售的每种商品的总量有限,靠经营此类物品的小商贩如果每日只在一地开市,当然不会获得太多的利润,难以维生。因此,早期的农村集市需要定期举行,每隔固定的日数开市一次。同时,为了方便那些辛勤的小商贩每日前往一地售货,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集市的集期相互错开,轮流开市,这样小商贩们就可以获得足够的收入以维持生计。而在中国的南方多以墟市一词称乡村市集,就是取“有人则满,无人则虚”的意思。
草市经济的日趋繁荣,必然成为中央政府觊觎的对象,从中猎取丰厚的赋税。大约在北宋真宗末年(1020年前后),开始对草市征收商税。到了宋仁宗时期,草市不仅要征纳赋税,而且还设有专人监管税赋的征收。据不完全统计,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府界及诸路坊场河渡等共计27,607处,总收入在4,203,189贯石匹两左右。由此可见,草市在地方经济中的实力已十分雄厚,甚至规模也十分可观。比如位于湖北的荆州沙头市因地处水上交通要冲,而成为“商贾辐辏,舟车骈集”的大型集市。不仅如此,有些草市由于正位于农副产品生产地,或地处工矿原料产地,因此开始向专业市镇发展。如四川盐亭县雍江因产盐而成盐市。
草市既已收税,又设有监税专官,其地位自然同往常有所不同,开始升格为镇市。《宋会要·职官》中有“诸镇监官掌警逻盗窃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一般认为,草市设监税财政官吏是提升为镇市的主要标志。确切地讲,正是在仁宗天圣年间(1023~103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草市升镇,并成为经常性的普遍制度。
在政治与经济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从仁宗一朝开始,封建国家经济、财政领域的商业化明显加强。神宗在位时期,又由于新法的推波助澜,因此建置新镇市就成为宫廷行政的重要一环。据学者统计,这两朝共置镇137处,占北宋总数226处的60%.正因为如此,官方文书中开始将商业“镇市”与草市对称,有时又将二者联称为“草、镇市”。也大概正是到了这时,镇市开始成为地方经济的主体,并一直影响到明清两朝经济区域的形成与确立。
2.明清市镇
与附城草市出现的同时,本以军戍功能为主的军镇也开始向以经济功能为主的市镇转化。
镇的名称最早正式出现在北魏时期,是国家在北方边境设置的军事要塞,所以又称为“军镇”。到了中唐安史之乱后,由于藩镇割据,所以又在内地置镇分戍各地。根据各自在军事上的重要性,唐代的军镇有上镇、中镇、下镇之别,并且不属州县地方政府管辖。军镇同时又兼治民,管辖境内的户口、租赋等民事。其中上镇设有仓曹,其职务管理中就有“市易”一项,中镇则由兵曹兼掌。
镇戍所在的地点,往往是水陆冲要之地,目的当然是便于运兵,进退可依。但这也同时方便了贸易活动。随着人口的聚集,商业的发展,曾经是战马嘶鸣、健儿唐突的军镇,成为商旅辐辏、市易货买的商镇。尤其是中唐以后,藩镇利用军镇占据地方,锁河征税,回图贸易,与地方政府相冲突,侵削中央政府的利益,客观上加速了镇由军事据点转变为商业中心的过程。到了五代时期,军镇完成了向商镇的转变。
在北宋重建中央集权统一国家之后,标志着长达两个世纪的封建军阀割据的局面得以结束。同时,作为军事割据基础的军镇也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前朝军镇中的驻军大都撤走,镇被改造为地方性的商业中心,设立文官进行管理。许多原是定期的农村集市,此时也已成长为规模不小的常设市场,宋朝政府再将它们正规化,设立税场务,同时派有专人驻守,征收商税。所以说,宋代是中国市镇发展史上的转捩点,也正是从这时起中国的城市化过程开始从超大型城市的形成转向中小城镇的起步。不过,市镇真正发展起来却要到明清时期了。
明清时期由于可垦荒地的减少,传统农业资源业已充分利用,也就是形成了后人所说的地少人多的局面。再用更专业一些词汇,就是人口压力不断加剧。因此,人们更多地把眼光投向尚未充分发展的商品生产与流通领域。事实上,明王朝建立以后,确实推行了一系列较为积极的政治、经济措施,比如削弱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人身依附关系,推行屯田,鼓励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工商业的发展等,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在手工业生产方面,纺织业、制瓷业、矿冶业和造船业都显著地超过了宋元时期。加之,明中叶以后北部边防吃紧,对军需物品的需求,促进了各地手工业的兴盛,自然也刺激了这一时期手工业市镇与商业市镇的发展。这样的状况几乎一直维持到清中叶的乾隆时期。
较之宋元时期,明清时期的市镇此时已形成明显的功能分化。事实上,这种市镇的功能分化发端于两宋。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最初的市镇是因为小农户无法自给自足,必须要将手中剩余的农产品卖掉,换取所需的日用品,于是农村集市应运而生。这种以农副产品及手工业品零售为目的的市镇,我们称之为传统市镇。传统市镇主要是粮食及少量其他农产品的收购点,以供应附近城市,同时也是手工业品的零售地,以供应周围乡村。传统市镇的盛期当然是在宋代,然而这一时期,另有一类市镇初现端倪。
南宋以后,尤其元代以来,棉花、蚕桑、茶叶等经济作物开始得到大面积推广,作为农村交易中心和农产品集散地的市镇随之兴盛,涌现出了大量以专业生产或手工业用品交换为主的专业市镇,如纺织、印染、制茶等手工业、商业城市和市镇。在这里,农户因为主要从事经济作物的生产,或是依靠经济作物进行副业生产,因此需要出售的是他们的经济作物,如棉花、茶叶、蚕丝等,或是以这些作物生产的副业产品,如棉纱、棉布等,然后再换取每日所需的粮食。这样,市场商品的流向完全颠倒过来。这种类型的市镇我们称为新型市镇,或非传统市镇。因为它们是农副业产品的收购点,需要把这些产品运销他方。同时,它们又是当地农民所需粮食的零售点,商人将远方的粮食运来发售给附近的农户。
传统市镇与新型市镇由于形成因素不同,因此,无论是功能形态还是空间分布都有明显的不同。传统市镇的基本功能是便利农户出售剩余农产品,以换取其他日用品,交易是由农户主动。新型市镇的功能是农户在此出售农副产品以换取粮食,交易受市场影响较大,主动者往往是商人。
明清时期,传统市镇仍然保留它们原有的特色。它们的主要功用是为农村消费者服务,参加集市贸易的人主要是附近村庄里的农户,将自己家中的剩余农产品,去与他人互易有无。同时也从小贩手中买回一些农村以外生产的日用品以及婚丧嫁娶的特殊用品。这种情况,在明清时期的地方志中有大量的记载,如当时的陕西同官县,也就是现在的铜川市,其市集上“布粟蔬薪而外,更无长物。”河南嵩县也很明确,“市镇非列货若都会,只农器盐米备民用。”参加传统市集交易的人,除了当地村庄的村民外,就是一些小商贩。因为这些市镇上的商品交易量很小,无法吸引大商人,所以富商巨贾是绝足不来这些传统市集的。陕西富平县虽然是明清活跃在大江南北的山右商人的主要来源地,但当地的市镇却很惨淡,“市廛有地,交易有期,皆日用常物,无大贾也。”
传统市集既然是为了满足乡村消费者需要,就必须顾及到农民们的具体情况。这一点决定了传统市集的典型分布。在选择地点时,交通的便捷显然不可能是唯一的考虑因素,使四乡的村民都能在一日之内来回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考量。因此,传统市镇要均匀规则地分布于广大乡间。这一特点不足为奇,也绝非中国特色,德国学者克里斯塔勒在对农业发达的德国南部地区的市镇分布进行了十分严密而复杂的计算后,得出的结论也是基层市镇均匀分布在乡村之中。不过,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地理环境不同,故各地的传统市镇的分布密度也有所差异。据美国学者施坚雅教授的研究,成都平原地区农户距离集市的路程平均约为4公里。而河北境内的农村集市密度,据日本学者石原润的研究认为,在明代是每100平方公里约有1个市集,清代则是1.5个市集。到了民国年间则变成了2.5个市集。
从南宋以来,传统市镇一直发展缓慢,远远落在新型市镇的发展之后。这主要是因为农民的收入无法提升,购买力也很难增加,致使农村集市的交易量停滞不前。不但新的市镇出现不多,旧有的集市也难以由定期集市改为常设的每日集市。几乎可以这样认为,传统市镇的停滞不前,是明清以来中国内地乡村发展举步维艰的一个缩影。
新型市镇是宋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到了明清时期则加速发展。在地区上,则是比较集中于江南太湖流域,所以又可以称为江南型市镇,以别于内地各省的传统型市镇。新型市镇的出现,表面看来是导因于人口过剩与耕地稀缺,但实际上与中国的城市管理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从宋到清,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城市人口的绝对数量大体未变,新增的人口全部留在了农村,导致了乡村人地关系紧张。在人口压力严重的地区,像太湖流域人多地少,农户们完全没有办法单靠粮食生产来维持全家人的生计,于是以副助农便成为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因此自明代以来,太湖流域的农户主要是种植经济作物或生产手工业品到市场上出售,然后再换取粮食。而在各种可能的副业中,棉纺织及丝织业相对最为合适家庭生产,所以这两项产业就变成了江南农村最发达的产业,这就是明清江南地区新型市镇形成的基础。
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几乎家家户户从事纺织业,其产品当然在本地不可能完全吸收,只能依靠远方的市场,甚至国外市场。正因为要交通远方,因此新型市镇对交通的依赖仰仗较之于传统市镇更为迫切。它们大多位居交通要道,而且与所在区域的大、中城市联系密切。
但是,生产者小农户自然没有办法把自己的产品远销到外地,因而以生产棉布为主的松江府地区,之所以能号称“衣被天下”,就是依靠商贩将布匹行销到全国各地。同时,由于纺织品数量巨大,行销距离远,因此只有赀产雄厚的富商巨贾才能胜任这一工作。所以,新型市镇的经济有三个特点:一,必须依靠远方市场;二,需要长途贩运;三参与者是持有巨额资金的大商人。这显然与传统市镇的区间性及小商贩是截然不同的。这同时还带来了新型市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由于交易中的买方是少数大商人,卖方是众多的小农户,许多作为中介的牙行及牙人就应运而生。这种现象也是传统市镇中很少见的。不过,新型市镇基本上仍是以乡村中的小农户作为服务对象,而这些农户的出行同样受到运输方式的限制,不可能长距离远行,所以新型市镇的分布与传统市镇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有一点是不同的,当手工业品或原料产量增加时,已有市场的规模也就是交易额也随之增加,带来的变化则是作为收购点的市镇数目增长。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市镇数量迅速增加了。
新型市镇自然以明清时期江南的太湖流域最集中,也最发达。这其中又以苏(州)、松(江)、杭(州)、嘉(兴)、湖(州)五府最为突出。这一地区当时是我国最重要的棉花种植区域和桑蚕养殖区域。因此,这里的手工业市镇主要是棉、丝市镇,也就是以生产与交换棉、布丝制品为主要产业。当时享誉全国的棉制品或丝织品的生产中心,大多都位于这一地区。如湖丝贸易中心的菱湖镇,蚕丝贸易中心的嘉兴石门镇,盛产“绫罗纱绸”的盛泽镇,“绫、布二物衣被天下”的上海等。
新型市镇形成过程,我们可以用嘉兴府的濮院镇作为典型。这个镇在宋元时期还是一个比较单纯的商业性市镇,但到了明代隆庆万历年间(1567~1619年)改土布为纱绸后,这里的丝绸制品因制造极工,遂著远近,“日出锦帛千计,远方大贾携囊群至”,开始转向手工业生产作为主要产业。到了清初,濮院镇已进一步发展成为一个有着“万家烟火”规模的手工业市镇了。乾隆年间(1736~1795年)濮院镇一镇可“日出万绸”,绸制品远销“两晋、山东、山西、湖广、陕西、江西、福建以至琉球、日本,濮绸之名,几遍天下”,号称“绸市”。
其实新型市镇并不仅限于江南地区的棉丝纺织品手工业市镇,在全国范围内还有许多新型市镇,比如“鬻于四方”的陶瓷市镇景德镇,“商贩四方货卖”糖制品的泉州与漳州,以及竹纸“行天下”的福建顺昌和茶业专业市镇的安徽霍山等,都是由于手工业发展而进一步发展成为商贸市镇的。也有一些新型市镇并不是以手工业产品兴起的,而是靠优越的交通条件成为地区贸易中心,如江苏的清江浦、山东济宁的张秋镇、武清的西河务等。其中,清江浦自明代在沙河以上开运河后,凡南北“货船悉由清江过”,于是成为“千舳丛聚,侩埠羶集两岸,沿堤居民数万户,为水陆之康庄,冠盖之孔道,阛阓之沃区”的商业市镇。
明清两代,有些商业市镇、手工业市镇以及手工业——商业市镇,无论是人口规模还是城市经济职能都远远超过了作为传统政治中心的县城,甚至府城或州城。有些极个别的市镇,竟然还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经济中心。当时曾流行着不同版本的“四大镇”,其中的一个版本是河南朱仙镇、湖广汉口镇、江西景德镇和广东佛山镇。其中朱仙镇和汉口镇是因为地当交通要道而发展成为商业市镇;江西景德镇和广东佛山镇则是以陶瓷、铸铁生产起家,最终发展成为著名的手工业市镇。另外,《广阳杂记》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天下四聚,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不管这种表述是否真实可靠,但是把作为市镇的佛山和汉口与分别为南北经济、文化中心的都市北京与苏州并称,足见得其市镇规模不可小觑。前面我们提到过的清江浦,据记载,在清代乾隆四十一年(1775年)时人口增至54万余人,即使放在今天也是一个规模可观的城市。
在中央集权统治下的古代中国,自然生成的市镇显然与中央政府严格控制下的各级行政中心的空间布局不同。这种不同不仅仅是缺少一个作为城市核心的政府机构,更重要的是,这些以商业贸易为主的市镇,在空间扩展上显然是以交通线为主要轴线。
自古以来,由于江南地区河网稠密,四通八达,水运便捷,因此舟楫一直是当地主要的运输工具,城乡交通大多是以水道为主,陆道为辅。因此,这里的市镇无不依河设市,以取运输之便利。而江南市镇与河网之间的这种依存关系也决定了市镇的平面布局特点是因河设市,镇区的布局或者说平面形状是完全依照河流的走向延展。虽然在太湖周边一些比较低平的地区,由于乡村农田是从宋代以来不断用圩堤——岸沟的方式开发形成的,河道曲折,使得这里的市镇的平面布局也因此形态各异。不过,大体上还是可以归纳出一字型、十字型、丁字型和环形市镇四种类型。
一字型市镇是通过市镇的河道比较顺直,河道两侧夹岸成市,形成单一街市的市镇。这种类型应该说是江南地区最常见的类型,而且无论规模大小,都可能形成这样的平面形态。如嘉兴县的王江泾镇规模十分可观,在明末时就已号称有五里长街。更多是规模较小的市镇,如桐乡县屠甸镇同样是依河成市,中段虽有寂照、石泾两寺,使镇区向南北两边稍有扩展,但与商业活动无关,而市河东西两端各设厘局,可以视作是一条直线形市街起讫的标志,也比较典型。其他一些市镇周边河流虽呈现多种形态,但市镇商业区的分布仍然依直线状的市河展开,如吴江盛泽、嘉兴新塍等镇,我们把它们都归为一字型市镇类型。
十字型市镇是市区沿十字交叉的两条河流同时展开,平面形态上构成十字型。如吴兴县的南浔镇,南北走向的市河与东西向的苕溪构成十字形状,两河对岸都形成了商业街,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十字型市镇。浙东绍兴的柯桥镇平面形状与此类似,市区依南北走向的市河与东西走向的浙东运河伸展,构成十字形镇区。十字型市镇中比较特殊的是位于桐乡与吴兴两县交界处的乌青镇。作为一个整体,乌青镇是一个典型的十字形市镇,南北略偏东西走向的京杭大运河与东西略偏南北的两条市河共同构成一个典型的十字型市镇,规模宏大。不过,由于大运河过于宽广,且中间仅设一桥以便东西往来,加之从行政区划上,乌镇和青镇长期分属乌程和桐乡两县,其实也可以将运河两岸的镇区分别视为两个丁字形市镇。
所谓的丁字型市镇,顾名思义即两条市河呈丁字形交叉,市区就沿这两条市河延伸。除上面所说的乌青镇实际上是由分别位于运河东、西两岸的乌镇与青镇两个单独的丁字形市镇所构成的外,嘉兴的王店镇可作为典型。王店镇的一边是南北走向的大运河支流长水塘,另一边是东西走向的梅溪,也就是王店镇的市河。梅溪与长水塘正交形成丁字形,王店镇就是沿长水塘和梅溪两岸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街市,其中梅溪沿岸是王店街市的主体。另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现在的旅游重镇周庄。周庄南为南湖,与淀山湖联通。此湖向北延伸,形成一条南北向的河流贯穿全镇,这是周庄的南北市河,另有一条东西向的河流名为中市河,通向镇内,两河在富安桥附近交会,形成一个丁字形的河道。在东西河流的北侧沿河形成街市,南北向河流则形成夹河街市,共同构成了一个丁字形的街市主体。
在太湖——运河流域因历代开发圩田,沿圩田开沟排水,形成了许多环状河道,不少市镇即位于这些环状河流中间。这些市镇的街市虽不一定形成完整的环状,但镇区平面布局的环状特征却十分明显,如嘉兴县洲钱镇即因“其地周围皆水,形如钱布,故名。”此外,吴江的同里、金山的枫泾、嘉善的斜塘、德清的新市、桐乡的玉溪等镇大都是如此。
事实上,之所以按镇区的平面形态对江南市镇的形态进行归类,是因为位于江南水乡地区的市镇在规模、形制上虽然也有差异,但它们都依河流发育成形,依河设市、夹岸为街的特点是一定的,可变的只是河道与河道之间的关系。另外,作为江南农村地区传统商业活动的聚集地,它们还存在一个十分突出的共性,即就发育水平来看,江南市镇基本都处于单一街区的阶段。再具体一些,就是指市镇建筑——无论是店铺,还是民居——都沿市河平行分布,屋与河之间是街道,屋与街随河延展,纵向蜿蜒可达数里甚至更长,但横向的规模基本不超过一个街区,也就是在沿河建筑的背面,很少存在与临河街道平行的第二层商业街道。
造成这一特征的基本原因在于交通的需要。当然,人们也可以靠肩挑人扛来解决不临河街区的货运问题,但权衡下来,街与屋都临河显然是更简便的解决办法。也就是说,市镇经济对船运的需要,制约了非临河的第二层街市的发育,因此也制约了复式街区的形成。在此之外,从城镇建设史的角度看,单一街区也是最适合于江南市镇初步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一种形制。在这种形制下,市镇街道建设所占土地比例最少,建设成本最低,尤其适合人多地少、土地昂贵的江南地区。同时,单街区对排污的要求较低:每单元建筑除了一条通向河道的简易水沟外,一般不需要其他更复杂的下水道系统。
由于交通运输主要依靠畜力而不是船运,北方的市镇不仅比较容易形成多重的街区,街道规模也远较江南地区宏阔。如天津的独流镇即是多重市镇的典型。另外,一些由其他因素形成的市镇往往也能形成复式街区。如慈溪县观城镇地处海塘之上,源于明代的观海卫。考虑到此镇的设置更多是基于政治军事因素,显然是有组织有规划建成的市镇,因此直到今天看来整个镇区仍是街区井然,形制规整,规模可观,共有纵横街道57条,俨然一个都邑的缩影。
当然,随着市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江南地区的市镇也逐渐由单一结构转变为复式结构,所以现在的镇区面貌已完全不可能再用上面所说的那几种类型概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