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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士大夫与歌舞
琴棋书剑,原是古代士人的必备本领。孔子教授学生“六艺”,就包括乐的一技,所以关于读书人与乐的故事就不少,如师旷之聪,伯牙与钟子期的“知音”,司马相如琴声挑逗卓文君。至于古典小说戏曲中青年男女借助琴声传情,也不乏见。然而宋代理学提倡“主静”、“主敬”、“去人欲”,对于人的规矩特别多,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于是歌舞成了读书人的禁忌。倘若适当地欣赏尚可,但自身不能动作,否则就是没有读书人的样子,就是性情轻佻,没有士人的风度,就不齿于士林了。因此宋元以后,读书人迈方步,显得老成持重,实际上是老气横秋,愚迂不达事体。讲这一段开场白,是希望读者明了,中国历史上的读书人与歌舞的关系,不是宋元以降的那种不正常的脱离状况,宋以前要好一些。这里介绍南北朝时期南朝的知识界(包括有知识的皇帝与官僚)之喜好歌舞,以及当时的士林风尚。
《南史》卷二十二《王俭传》记载,南齐太祖萧道成设宴华林园,令与宴文武大臣“各效伎艺。褚彦回弹琵琶,王僧虔、柳世隆弹琴,沈文季歌《子夜歌》,张敬儿舞。(王)俭曰:“‘臣无所解,惟知诵书。’因跪上前诵相如《封禅书》,上笑曰:“‘此盛德之事,吾何以堪之。’后上使陆澄诵《孝经》,起自‘仲尼居’,俭曰:‘澄所谓博而寡要。臣请颂之。’乃颂《君子之事上章》,上曰:‘善,张子布更觉非奇也。’于是王敬则脱朝服袒,以绦纠髻,奋臂拍张,叫动左右。上不悦曰:‘岂闻三公如此。’答曰:‘臣以拍张,故得三公,不可忘拍张。’时以为名答。”这可以说是歌舞武术演出晚宴,君臣尽欢而散。下面我们说明参加晚会的人,可以进一步获知晚会的文艺性。
萧道成本身是有知识的人,13岁开始受正规教育,“治《礼》及《左氏春秋》”(《南齐书·高帝纪》)。成年后政事繁巨,也是“博涉经史,善属文,工草隶书,奕棋第二品”。本身有文采,懂艺术,才能带着臣下搞文娱晚会。
褚彦回,世族出身,刘宋官司空,侍中,为人“善容止,俯仰进退,咸有风则”(《南史·褚彦回传》),是讲究风度的人,而且爱好音乐,“善弹琵琶”,齐武帝因而赐给他金缕柄银柱琵琶。有一个初秋的夜晚,他到尚书令袁粲府邸赴宴,当时风习习,月皎皎,褚彦回兴致来了,抚琴奏《别鹄》的曲子,“宫商既调,风神谐畅”,悠扬动听,在坐的王、谢庄大为赞叹,可见他的琴技之高。齐太祖命他弹琵琶是知道他的艺能,一定弹得动听。褚彦回还是“性好戏”的人,即性格比较活泼。
王僧虔是“百世卿族”琅玡王氏的成员(《南史·王克传》),官侍中,精于书法,同时懂得音乐,但强调庙堂音乐的正统性与传统性,反对新乐曲和民间乐曲,为此上表朝廷,“请正声乐”(《南史·王僧虔传》)。他在晚宴上应命弹琴,所奏大约是庙堂乐曲。
柳世隆也是“门势子弟”,青年时代就“好读书,折节弹琴,涉猎文史”(《南史·柳世隆传》),历官尚书右仆射、尚书令,“善弹琴,世称柳公双琐,为士品第一”。公事之余,以鼓琴自娱,常自云特长:“马矟第一,清谈第二,弹琴第三。”齐太祖命他和王僧虔弹琴,是知其特长,可以使与会者得到一番享受。
沈文季,低第世族武将家庭出身,官冠军将军,侍中,褚彦回当司徒,就以门户压抑他。他不喜欢学习文学,但善于弹琵琶,一次与褚彦回同赴豫章王萧嶷的宴会,酒喝到痛快处,褚彦回自动弹了《明君曲》,沈文季故意大叫:“沈文季不能作伎儿!”(《南史·沈文季传》)侮辱褚彦回充当了歌伎的角色。其实他在萧道成宴会上唱《子夜歌》,和褚彦回是同样处境,都不是以艺伎面貌出现的。
张敬儿也是军官家庭出身,因战功官至车骑将军。原先不识字,后来才学习《论语》及上流社会应对礼节,但终究缺少世族那样的修养,被人视为“鄙俚”(《南史·张敬儿传》)。
王敬则,“屠狗商贩”出身(《南史·王敬则传》),跟从萧道成征战,又逼宋帝禅让出宫,任护军将军、散骑常侍,为人虽不知书,但“善决断”,有武人的豪放性格。他的拍张,是当时有名的,《南齐书·王敬则传》记载传主,“年二十余,善拍张”。宋前废帝令敬则“跳刀,高与白虎幢等,如此五六,接无不中”。拍张、跳刀是武术,王敬则在萧道成晚宴时,脱去官服冠带,赤身露体,演起武术,所以萧道成以为不讲大臣体统而责备他,他却不以为意,认为这是他的本色。
王俭为王僧虔的侄子,时官尚书左仆射,他也爱好音乐,听起来也像孔子不知肉味。在这个晚宴上有些做作,读《封禅书》,实际是赞扬萧道成的“圣治”了。所诵的《孝经·君子之上章》,内容是:“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这是他表示要以孔子说的为臣之道自励,同时劝谏君主信任正直大臣。
这个晚宴,有弹奏,有歌唱,有朗诵,有跳舞,还有武术,应该说是丰富多彩的。而表演者是文武大臣,出身世族者较多,文化素养较高。褚彦回、王僧虔、柳世隆的弹唱艺术,是否说明世族读书人普遍有这种修养呢?回答是肯定的,原因有二:
其一,南朝世族成员多有文艺才能。
柳世隆的儿子柳,“好学工制文,尤晓音律”(《南史·柳传》)。
前述王在袁粲家宴上赞扬褚彦回的琵琶技艺纯熟,能欣赏,也是行家,他与谢孺子的跳舞即是明证。谢孺子出身于“自晋以降,雅道相传”的谢家(《南史》卷十九),官司徒主簿,酉阳太守,“多艺能,尤善声律”(《南史·谢孺子传》)。他与车骑将军王是姑表兄弟,一天二人小酌,兴致所至,谢孺子吹笙,王自动起来跳舞。
王家的王冲,官侍中、南郡太守,“晓音律,习歌舞”(《南史·王冲传》)。
王僧佑,官黄门郎,“工草隶,善鼓琴”。为人孤傲,“不交当世”,竟陵王萧子良听说他琴法高明,让他弹奏,竟“不从命”(《南史·王僧佑传》)。
王谢家人之能文艺者甚多,这里不再列举,除为省篇幅,也因本书另有专文。
其二,文学与艺术是紧密相联的事业,特别是南北朝时骈体文、辞赋流行,这类文体便于谱曲歌唱,两者自然结合,因此文人容易兼有文学与艺术的两种才能。
前面提到的欣赏褚彦回弹琴的谢庄,“七岁能属文”,以善作赋名于当世。刘宋武帝时河南献舞马,武帝因之令群臣作赋,谢庄所写的非常好,武帝特地叫他作《舞马歌》,写成后,“令乐府歌之”(《南史·谢庄传》)。
王敬则出身低下,儿子王仲雄却从师学习,会辞赋,“善弹琴”,齐明帝怀疑王敬则造反,命仲雄鼓琴,仲雄因作《懊侬曲》,歌词说:“常叹负情侬,郎今果行许”,“君行不净心,那来恶人题”(《南史·王敬则传》),以讽刺明帝。
南北朝时士人能够歌舞,说唱就放开歌喉,说跳就翩翩起舞,说吹弹就抚琴弄笙,既有这种技艺,又能做得出来。这应该说是那个时代士人的风尚。
不过那时人们对歌舞表演也有两种看法,观沈文季以“伎儿”来羞辱褚彦回,王僧佑的拒绝竟陵王的弹琴之令,也是把弹唱看作不光彩的事。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以歌舞为职业的,多是家伎,是奴婢身份,是供达官贵人玩弄的,他们身份微贱,职业低下,这种人让人看不起,人们虽欣赏他们的表演,但不承认他们的为人和艺术贡献。士人的能唱善舞被视作自身的修养,当需要自我表达时,可以自行歌舞,当亲友欢聚时,可以歌舞助兴。士人能歌舞,而不是以此为职业。如若在上官面前歌舞,以之献媚,就落入优伎的处境,为人所不齿。所以,歌舞是一样的,两种身份的人表演就不一样了,以之为职业者卑贱,以之消遣者高贵,区别就在于是否为职业上。对歌舞的这两种观点,南北朝时是分得很清楚的,这对于士人的歌舞没有妨碍。两宋以降,观念变化,不允许士人学习歌舞,歌舞就成为优伶职业家的事情了。
分清对歌舞的两种观念,考察它的变化,以便克服汉民族不善于歌舞的弱点。在这里,重要的一点是提高对艺术表演的尊重。前面说到古人观念中职业演员低贱,士人表演技能高雅。事情不仅在表演行业,书画界也是如此。职业者为画师,属于匠人群体,而文人擅长书画,则是雅好和高手。在医药界,职业医生是技艺人,士人懂医术为儒医。做同一的事情,不同身份的人就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就有高低贵贱之分。演员、医生、画师以其技术吃饭,是侍候人,会琴棋书画医术的官员,是以之为消遣,事情的关键就在于轻视技术,重视做官。破除这种传统观念,必将对我国文学艺术医疗事业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唱歌跳舞是人的生理需要,是社交的需要,也是人的文化素质的表现,一个民族性格的表现。一个人要丰富精神生活,要具有生动活泼的性格,就要善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就必须学会而且能够歌舞。一个民族要生机勃勃,要富于进取精神,就必须性格开朗,也需要以能歌善舞表现出来,会歌舞是读书人应有的素质,读书人应当恢复、继承、发扬南朝士人的歌舞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