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放火者(陈明㊟)
一、到苗山
长征的铁流,冲破了敌人第四道封锁线,胜利地渡过湘江后,继续向西北运动,进入越城岭山脉,越过有名的高山——老山界后,进入苗山苗民区域。
苗山是南岭山脉的一部分。南岭山脉由云南东来,沿广西、贵州二省之间,东向湖南、广东二省交界,出江西、福建。在广西、贵州、湖南边境一带又名越城岭,山峦重叠,树木茂密,东西延长六百余里,南北二百余里。苗民被汉族的统治者从长江流域的平原驱逐至这丛山中栖止,所以又名苗山。
苗人聚居此山,因树木茂盛,多以树木板片沿山架屋,互相接连,很多由山脚下一直接连到山顶。这种屋子,一经着火,如无新式防火工具的消防队,简直无法挽救,只有任它完全烧毁全村庄。所以我们开始进入苗民区域,就相当注意,在开始的几天来,也没有发生什么大的火灾。那些小的火灾,如塘坊边唐洞山底木桥的着火等,经灌救后,也就没有什么问题,所以“火”还没有使我们发生恐怖。
二、尖顶的火
越过老山界的第四天,我们中央纵队到了山坳,干部团还要前进五里路,到一个叫做“尖顶”的苗人庄子宿营。那天我们走了一百里路,而且是当后卫,所以到达山坳时,天就昏黄,再走到尖顶时,天已完全昏黑,只知道从这山顶上去再下山半里路,就进入庄子,而这庄子是在半坡上。团部住在进口的房子,其他各营和上干队是还要下去,至于整个村庄的形势,是不知道的。
疲劳迫着我们,并且明天一早还要前进,所以我们打好床铺、洗脚、吃饭后,就准备睡觉,忽然屋外有人在喊:“失火失火!赶快救火!”我们赶快跑到屋外一看,在我们住房下边的第五个房子着了火,火光冲天,照耀全村。看见我们这庄的屋子,是建立在山窝的半山上,屋子是从半山脚架起,一直接连到山顶上的一片木屋子,这火可以一下子把它全部烧完,而且从下向上烧是很快的,火从这一屋子很快地就跳到那个屋子,这给了我很大的恐慌和威吓,因为:第一如果把庄子烧完,我们将怎样赔偿群众这巨大的损失,而给敌人以红军杀人放火造谣诬蔑的藉口;第二要使我们马上没有地方宿营,而且会使部分的同志被火烧死。所以我们当前的任务是马上就跑下去,喊叫大家来救火。
但是救火,第一要水,第二要有工具把水运到屋上去。刚好离着火屋子三十米地方有一水池,但木桶很少,经大家分头找寻后,找到十几个木桶,把人分路排队,由水池一直到着火处,一个传一个递上去,但杯水车薪,不能把这样凶猛的火扑灭下去。救火是我生平第一次的工作,是毫无经验的,但我们是马上学会了。要扑灭这猛火,使不致蔓延,不仅是靠水,而主要的是要把可能蔓延到的地方预先截断,使火无法蔓延,而以水扑救火势不大的地区,才能奏效。我们采用这种办法后,经过差不多一点钟的时间,群众集体的努力,才把这漫天的恶火扑灭下去,把这庄子从火灾里救出来。共只烧了三个半屋子,赔了群众一百多块大洋。到十二点钟以后,大家才得睡觉休息,而且还把火的恐怖,带到梦里去。
三、防火
谁是放火者?这是我们要追究和考察的。首先起火的地方是五连三班学生隔壁的空房子里。当时学生已入睡,空房子无人住,怎么会起火呢?一般的老百姓都不在家,是谁放火呢?是我们红色战士失慎呢?还是有个别反革命分子混在我们队伍里捣乱呢?当时是找不到真正原因,但无疑的这火不是“天火”,是人放的。从此我们对防火的戒备是加紧了。我们把防火的工作提到政治的水平,我们从干部和全体学员中宣传火对于我们的危险和严重性,我们要以最高度的政治的阶级的警觉性来对付放火者。我们组织了专门的严密的救火机械,使火不能发扬它的威力成为火灾,如每连指定一排为救火排,每营组织救火队,排和班中组织运水组、挖拨组。每到宿营地,首先就要预备必要的水和水桶,火把不准拿进房子去,晚上以营为单位组织巡查消防队等。当时把火当成为我们的主要敌人,防火是我们的中心工作,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去对付火。我们的上级干部队行军,除了背枪外,还背一个救火的工具——水龙。
四、龙坪的火
离尖顶的第三天,我们到了龙坪。龙坪是广西龙胜县管的一个镇,有四五百家僮民。僮民比苗民看来要进步些,道路是用很平滑的花岗石铺的,快进村的道路两旁有很多的水车磨面、碾谷子,田坝子也比较宽大,房子虽然同样是木房,但比较高大。这地僮民据说就是从江西吉安搬来的,语言和生活的样子,与汉人无大异,不知这种僮民是明朝人因避清朝的压迫屠杀跑到这里来的?还是同其他苗民一样被汉族统治者赶来的?
那天我因领导一个突击队,到第三营突击整顿纪律。第三营是先头部队,所以我到下午二时左右就到了龙坪,住在村口的几排大房子里。团部和军委直属队是住在那边镇上,因为开会检查纪律和进行各种防火工作,虽然是很早达宿营地,也没到镇上去。下午傍晚时,当后卫的团部和各营队伍已经到达,我们才吃完晚饭,忽然听到外面喊叫:“救火救火!”我跑到外面一看,看见左边镇上烟焰冲天,映得满天通红。我即喊三连学员除留一部警戒外,其余的都过去帮助救火。我赶到那边镇口城门边时,火已到城门边。全镇有四五处起火,火势比尖顶更凶猛,蔓延很快,而且离水很远,我又不明瞭镇上街道位置情形,所以当时茫无办法。忽碰到团部的人,说火势猛烈无法扑灭,要第三营派一连到对河警戒,其余人员集结到山上空地待命。火势益狂,满天通红,不到一点钟时间,全镇几百家木房大部化为焦土!赔了群众几千块大洋,火对于我们的恐怖达到极点。
五、放火者
谁是放火者?据目睹者说:起火是在工兵连隔壁的无人住的草房子里,接着有其他几处同时起火。当这些地方火起时,即有人从火内跳出来。这些人不像平常住家的老百姓,而是短装凶悍的恶汉,所以当时给我们捉到几个。经审判后,他们承认火是他们放的,他们受了团总和广西敌人收买派送,有计划地来放火。他们的目的:第一要制造他们所说的“共匪”杀人放火的事实材料;第二破坏红军和居民的关系;第三捣乱红军使不得安定休息,甚至烧死我们。这是何等毒辣的阴谋呵!阶级斗争的残酷,更引起全体战士对敌人的高度愤怒。被我们捉到的三个放火者,在黑夜行军中曾被跑脱一个。第二天我们的朱总司令,听到这事时,余怒未息地说:
“为什么让这些恶贼跑了,不留着给群众看清楚国民党的罪恶!这些恶贼,丧心病狂,甘心受人利用,胆敢到处放火,不杀了他们做什么?人家说我们共产党红军杀人放火,而我们的同志都太过诚实,捉到这样的敌人,还让他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