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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泪奔的青春

公元363年4月16日,那天没有战争,没有名人死去,有一个孩子钻出子宫,面向世界大声啼哭。没有人知道他的一生将会怎样,但传说中,他是天上的战神。

(注:采用公元纪年,是因为那是个皇帝批发兼零售的年代,当时神州大地上光提得上号的国家就有五个(东晋、前燕、前秦、前凉、代),年号有七个(隆和二年、兴宁元年、建熙四年、甘露五年、太始九年、太清元年、建国二十六年),在同一年有的皇帝死了,有的皇帝继位,因此年号多了。)

说刘裕是裸奋哥,也不完全准确,因为他有个很牛的祖宗,楚元王刘交,刘交有个更牛的大哥——汉高祖刘邦(《宋书·武帝纪》),这是按照地球任意两个人都可以通过六个人产生关联所进行的推理,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不过刘裕似乎并不太感冒他那位斩蛇起义的祖宗。以至于年号也不会照搬。

和所有伟大的帝王一样,后来的史书上都会有一些极端天气记载。比如刮风啊,下暴雨啊,冒香气啊,天上星星闪啊,到处放白光啊,反正就是要告诉你,这个人和别人不一样。刘裕先生也不例外,据说,这夜的产房通宵被神光所罩,满堂红亮,还有甘露降在了刘家祖坟的树上,即“神光照室尽明,是夕甘露降于墓树”(《南史·宋本纪》)。

但他的父亲京口(今江苏镇江)丹徒功曹(县长秘书,科级干部,在当时=刚刚能解决温饱问题)刘翘却很不爽,因为儿子刚来,就把老伴克死了。

没了女人,不是问题,问题是没奶。家里穷,更买不起牛奶、羊奶,刘翘越想越郁闷,再加上儿子克死老母,大大的不吉,生活的压力和封建迷信的毒害,让情绪无处发泄的刘翘举起孩子就要做出一些极端不和谐的动作……

这时候,一个英雄母亲出现了,刘裕的姨妈,把自己刚一岁的儿子刘怀敬的奶给断了,用自己甘甜的乳汁哺育了这位未来的英雄,并且把他带回赵家抚养。

也许通往成功的道路总是铺满荆棘,我们可爱的裸奋哥同志(本义,拒绝引申)一出生便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这也让他的内心产生了一种因子:谁爱我,我就爱谁。当然,这句话还有另外一个意思,谁恨我,我就恨谁。

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刘裕后来变成成功人士,进入上流社会,对当年没奶吃的兄弟十分照顾,先让他当了会稽太守之职(就是绍兴市长),之后又升任尚书(国务院某部委的部长)。

可他这位兄弟脑子有点问题(估计是没奶吃把脑子饿坏了),能力低下,民主选举通不过,但是真名士自风流。刘裕毫不避讳自己的任人唯亲,是姨妈辛苦拉扯我长大,做人要知恩图报,不能忘本,提拔个智力低下的亲戚怎么了,谁要是再反对,我就让死去的姨妈把他带走(见《南史·列传七》)。当年的姨妈要是能听见这句话,在另外一个世界,也会很欣慰了吧。

那个时代,小名特别喜欢用个“奴”字,排行最末的,就取名小奴(王荟);希望强壮的,就取名豹奴(桓嗣);出生齐地的,就取名齐奴(石崇);崇道信佛的,就取名僧奴(孙腾);个性强势的,就取名棘奴(冉闵);推崇华夏的,就取名黄奴(陈叔宝),等等。

而刘裕因为寄养在姨娘家,所以取了个名字叫“寄奴”,就是这个“寄奴”,让人想起了亲情缺失,让人体味到生活的艰辛磨难。

但刘裕用他自己的行动告诉别人,虽然命运负责洗牌,但玩牌的始终是自己,无论你抓着怎样一副烂牌,只要秉承“钢七连”的宗旨“不抛弃,不放弃”,最终也能让一个悲催的名字响彻华夏五千年的天空。

来吧,刘寄奴,既然每个人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一样的,就让这个过程无限精彩吧!

老娘死了,生活还得照旧,于是老爸刘翘按捺不住空房的寂寞,又娶了个过气县令的女儿萧文寿,县令之所以肯把女儿下嫁,原因很简单,门当户对,都是穷人,再加上女儿实在老大不小了(22岁,在当时属于资深剩女)。

客观地说,小刘裕的女人缘还是不错的,不管是姨妈还是后妈,都对他不错,很不错,后妈很快便鼓捣老公把刘裕接回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并且还恩赐给了刘寄奴两个弟弟,老二刘道怜(凡人)、老三刘道规(猛人),补充一句。刘裕原名刘道成,改名原因不详,可能这个裕字有发达顺利的意思,考虑到当时改名手续异常简单,可能和现在选车牌喜欢用“8”一样,冥冥中寄托着一种期望或心理暗示吧。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基层公务员刘翘同志在娶了两个老婆生了三个儿子,经历了生得起、养不起的尴尬之后,终于在生活的重压下撒手人间。因为贫穷,买不起棺材,只能找个山上土堆埋了了事,“贫约过甚,葬礼多阙”。

后来刘裕当了皇帝,便有马屁精们来到埋葬刘翘同志的丹徒县候山,精辟地赞叹到:这真是个有天子之气的风水宝地啊!

由结果推原因,浅薄!由屁股推祖宗,无耻!

这是一个平凡到平庸的人,他对历史最大的贡献大概就是没有摔死那个未来气吞万里的皇帝吧。

老爸死了,长兄为父,年幼的刘裕早早地体味到了生存的艰辛,就像一个作家所说:生活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你的事实。

为了有口饭吃,为了生存,为了孝顺后妈,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弟,刘裕的童年做过多种职业,种过地,砍过柴,打过鱼,卖过鞋,还兼职为祖国的医学事业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一次山中砍柴,刘裕无意中发现了一种能够医治刀伤的草药(估计砍柴不留神把自己砍了,就像吃饭不小心咬了舌头,属于误伤),后来行军打仗还经常用这种草药救治受伤的战士,战士们因此亲切地把这种草药叫做“刘寄奴草”,这种草药还被大医学家李时珍收录在《本草纲目·草部》中,以皇帝小名命名中草药,也算蝎子——独一份了。

可不管做什么,都是孔夫子搬家——尽是输(书),累没少受,钱没赚着,在人来人往的集市中吆喝着那些破烂草鞋,叫卖一天也不知能否赚回一顿够一家四口的晚饭。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卖的是草鞋,还是寂寞。

看着身边那些纨绔子弟整天无所事事,喝酒唱戏逛窑子,刘裕的内心是不平衡的,但他把这些不平衡深深藏在心里,也正是这种隐忍,让他冷静地观察着这个世界。这个冷酷的世界,使他从小就和别的小孩不同,没有童真和幻想,只有一团火焰,只要时机到了,便可燎原。

我曾经问过一个朋友,为什么喜欢玩偷菜那么弱智的游戏?他的答案很简单:因为能升级,无限地升级。

我听完后感慨非常,现实中也有官二代富二代,一出场就应有尽有——但这样也好,我们这些草根将会体验到有更多升级的快感,也许是一种自我解嘲的精神鸦片,但有希望人才不至于太沦落。生活也是这样,生下来,就必须活下去。

刘裕也很快体验到了升级的快感,他成家了。

刘裕的童年虽然营养不良,但并没有阻碍他的发育,他身高七尺六寸(相当于现在的1.83米),这在普遍缺衣少吃五短身材的古代,绝对是个鹤立鸡群的大个子。至于风骨奇特(宋书语),恕我直言,没看出来,倒是只见一个健壮的农家大叔(参见刘裕画像,顾恺之版)。

萧文寿真是一个很不错的贤惠母亲,不仅为了三个孩子没有改嫁,还亲自操持刘裕的婚姻大事,让他娶到了自己第一个糟糠之妻——臧爱亲。

臧爱亲,刘裕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一个朴实而又伟大的女人。她视刘裕为自己生命的全部,赡养老人,照顾弟弟,操持家务,开心着丈夫的开心,悲哀着丈夫的悲哀。即便生活艰苦,但她毫无怨言,任劳任怨,亲友邻里讥笑刘家的落寞,她却总是温柔陪伴在丈夫的身边,给他安慰和鼓励,用她的柔情和胸怀,抚慰着刘裕孤独的豪情和放纵的野性。

二十多岁是男人一生最暗淡的时光,要什么没什么,而二十多岁却是女人一生最好的时光。珍惜身边的女人吧,她们是用最美好的时光陪伴你度过最苦闷的日子。

这句话刘裕不一定听过,但一定很懂。都说女人的柔情是天底下最坚不可摧的武器,刘裕早已被这份深深的夫妻之情所感化,一辈子都对发妻念念不忘。

等他称帝登上成功之巅后,更是不立皇后,而把皇后的桂冠永远地留给了早逝的妻子臧爱亲。

一个男人,有个有奔头的工作,有个疼他的爱人,一生就足够了。有工作,早晨八点到晚上六点都是充实的;有爱人,晚上六点到早晨八点都是开心的。这就是成家立业。

成家了,该立业了,烦恼也就来了。

公元383年,东晋政府很开心,因为打赢了著名的淝水之战,前秦的百万大军(这是实数)在谢安老爷子的运筹帷幄下,在刘牢之、谢玄等一批虎将的横冲直撞下转眼灰飞烟灭,但有一个人很不开心。

刘裕很不开心,因为他二十了,又升级了,当爸爸了。

刘裕的女儿叫刘兴弟,从名字上看就应该知道刘裕毕竟没接受过高等教育,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还是很重的,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个女儿很好,非常好。

但他还是不开心,因为老婆在接生的过程出现了点问题,以后很可能都没法要孩子了,也就意味着“兴弟”只存在于幻想当中了。

这也不是太大问题,毕竟那个时代没有一夫一妻的限制,只要你有本事,娶多少个只在乎你小宇宙燃烧的程度和荷尔蒙分泌的速度了。问题是现在一家人已经有一顿没一顿了,富贵不能淫,那只是幻觉。

萧伯纳说,人生有两大痛苦,一是得不到,二是得到了。

没有孩子拼着命在造小孩,而孩子真的来了,随之而来的便是生存的压力,那可比小孩的体重沉多了。

很明显,刘裕不愿意像自己的父亲那样在这份压力面前低头,他是个负责任的儿子、兄长、丈夫和父亲,自己是穷二代没关系,绝不能让自己孩子变成穷三代。

事业是男人的春药,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可以让人发情好久。

刘裕很早就懂这个道理,现在他要把这个道理变成真理。

这个世界很堕落,老实说穷人比富人更容易堕落,因为穷人没有拒绝堕落的筹码。刘裕同志堕落了,不是他不想走正路,实在是正路太难走,比歪路难走多了,要不怎么说人间正道是沧桑呢。

正路走过,当过农民,干过个体,还给寡妇挑过水(他后妈就是寡妇),一双勤劳的双手不但不能致富,反而混得越来越无地自容。这真是现阶段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而那些世家子弟们,整日喝酒嗑药(寒食散)吹水找小姐,还起了个相当高雅的名字——清谈,一群明明下流的人,怎么凑在一起就变成上流社会了呢?

生活是一枚不可解剖的蛋。把壳打破,汤汤水水一塌糊涂。我从前有个坏习惯,喜欢站在路边看过往行人,每走过一个衣着光鲜的人,我就会在心里揣测,这光鲜的衣着之下,会不会有大面积的红肿溃烂。现在我把这习惯改掉了,因为我已经知道那个答案了。

几段唏嘘几世悲欢,可笑我命由天不由我!

《资治通鉴》说刘裕“勇健有大志”,所谓勇健的意思可能就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意思。身大力不亏,打架锻炼了他强健的体魄,杀人估计他那会儿没干过,但在他拳脚下伤痕累累的应该不在少数。

而大志的意思应该就是爱吹牛吧,大话空话很多(经常把自己塑造成龙啊蛇啊之类的怪物),锻炼了他的口才,但没办法,这个世界是平的,是看结果的,你吹得再牛再好,结果你还是个下三滥。就在这岁月蹉跎中,刘裕变成了个地地道道的社会青年,俗称混混。

应该说刘裕找到了组织,他在混社会上真的很有天分,就是那种一下子频道对了的感觉,自从吃了江湖饭,整个人都精神多了。

很快他就凭自己的拳头和口才在京口一带有了名气。名气大了,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都很有用,因为很多人都认识他,起码听说过他,这对未来发生的事情很重要。

但光做老大也没用,混江湖的,还混得那么穷,实在是太没面子,于是他疯狂地迷恋上了一门手艺——赌博。

赌博这个东西来钱快,当然,去得更快。可刘裕赌博和别人还不太一样,别的赌徒是为了赌而赌,而刘裕则是为了家人而赌。虽然目的不同,但结果都是一样的。

于是可爱的刘裕同志经常早晨五点鸡都没叫就工作,晃悠了一天,混了点钱便拿去赌,凌晨一点鸡都睡觉了他还要出来贡献博彩娱乐业,从这时间上看,他就不愧是范仲淹的前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人都有欲望,赌博无疑是激发人欲望的最上乘手段,赌博有句行话,小赌怡情,大赌发家;但赌博中又有另一句话,十赌九输。

刘裕输了,输大发了,输了整整三万钱,还是当地一霸大地主刁逵的钱,至于一个大地主为什么能和一个身无分文的草鞋个体户赌这么大,史书没说,不过我们能推知一二。

第一,刁逵=黄世仁。

第二,刘裕想玩空手套白狼。

第三,刁逵出千,让刘裕先赢后输,连理智都输光了。

历史惊人的相似,一千多年后的明朝,又出现了个著名的赌徒,社会人渣——魏忠贤。应该说魏大妖人和刘裕并不具有可比性,一个是坏得冒泡的垃圾,计划生育的败笔;一个是人中龙凤,古今豪杰。

但在赌博上两人有极大相似处,都是一个纯粹的赌徒。魏公公更纯粹一些,赌输后没钱给,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依然无怨无悔,下次再来。

两个人的目的也完全不同,为了快乐的混混生活,魏忠贤坚定地抛弃了家庭;而刘裕为了快乐的家庭生活,坚定地当了混混。

所以两人赌输了之后,表现完全不同。魏忠贤为了怕挨揍,把女儿卖了还赌债,而刘裕为了祸不及家人,让刁逵绑在马桩上一顿暴打。我坚信刘裕被打时是没有皱一下眉的,因为你的软弱,只会激起暴徒的施虐欲,在家人面前低头没有什么,但在敌人面前绝不低头,这才是强人的准则。

魏忠贤是个不守任何游戏规则,没有底线的人,刘裕也是个不守游戏规则的人,但他是个有底线的人,底线就是家人和亲情。

一个不受任何束缚的人,最终上帝让他疯狂,割了一刀,成了九千九百岁。

一个情有所属的人,最终上帝让他成功,没割那一刀,成了万岁万万岁。

是的,只有一百岁,但就像桓温说的:一个遗臭万年,一个流芳百世。

入魔和封神,就在那一刀一线而已。

就在刘裕被打得很抽象的时候,他的一位阔朋友——骠骑长史王谧帮他代还了赌债,救了他一命。

问题就在这儿,刘裕哪来的阔朋友?高干子弟,爱好高雅,品行端正,怎么看都和一个卖草鞋的二混子扯不上关系。想不通,我来告诉你,因为刘裕说谎了。

科学家实验表明,一个正常人每天平均要撒六个谎,一年就是两千多个,这个实验还是美国科学家做的,乱世混饭吃的江湖人应该要多点,混江湖混出名的成功人士应该更多点,这是国际常识。

谎言一,刘裕爱吹牛,是个大忽悠,刘裕有一次在个小客栈喝酒,为了省下酒钱,吃顿霸王餐,就先是喝酒装醉,倒头就睡,然后安排个跑龙套的小弟立刻大喊:“刘裕变成了一条五彩斑斓的龙!”他这一喊,酒保是不敢收他酒钱了,被他一顿骗吃骗喝,但也恰巧被王谧的一个家奴听见,王谧自然也就知道了这码事。信不信,不好说,但刘裕这个人,他肯定是记住了。(见《宋书·符瑞志》)

谎言二,刘裕更爱吹牛,是个超级大忽悠。刘裕有一次到京口竹林寺晃悠,累了便躺讲堂廊下休息(故技重施),这时候他的一个小弟化装成个和尚,又大喊看见龙了,搞得全寺院的和尚都不念经了,都来看他,刘裕这时候立刻装起了A和C之间那个字母,故作谦虚地说:“低调、低调,眼误、眼误。”然后欲盖弥彰地故意深沉,让大家以讹传讹,为自己制造绯闻。王谧作为一个地方大员,消息灵通,自然更加记住了这个叫作刘裕的年轻人。

好了,现在事情的真相清楚了,王谧作为一个地方官,当然不希望乡里乡亲地在自己的地头搞出人命,再加上刘裕这个年轻人早已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看他被打得很有种的样子,又心疼又佩服,再加上三万钱对他来说不过是几顿饭钱,如此好人为何不做。

只是王谧却没有想到,他随随便便的一个救人动作就是一个冒险家在走钢丝,掉到这边就是成功人士,掉到那边就是万劫不复。

假设王谧没有救刘裕,刁逵自然不会杀刘裕,毕竟是一条生命,留着活的还债不是更好。刘裕后来辉煌了,有了个优点,一般不记仇,有仇当场就报了,因此灭了刁逵满族,那么这个见死不救的王大人的脑袋估计也要换个位置了。

王谧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为自己和家人买了一张彩票,多年以后等到开奖的时候,他才发现,当年的三万钱,已经升值了不知几千几万倍。

所以人没事还是要做点好事,即使不是好人,也不妨碍偶尔做点好事,只是捐钱要谨慎,救人要录像。

这次挨打的经历是深刻的,刘裕一个人爬到了埋葬父亲的山冈上,脚下是万家灯火,也许还有不少枯骨,望着青冥长夜,感慨万千。

人永远控制不了悲伤,就像生命控制不了死亡。当你需要的悲伤突然到达了你的心房,热泪就像打碎了暖瓶,哗的一下,全部汹涌而出,根本来不及躲藏,便哭得不成模样。你说这眼泪是鳄鱼的也好,是小白兔的也好,我相信刘裕都会认。

为什么生活有那么多的路,但条条对自己来说都是死路?那个晚上,刘裕抚摸着满身的伤口,嘴里腥臭不堪,像咬破了自己的苦胆,也就在那个晚上,刘裕决定报复,向这个把自己逼得无处可走的社会报复,我相信,不用多久,我就会拥有让人不寒而栗的眼神,常态将是我的变态,变态将是我的常态。成群的崇拜者会匍匐在我的膝下,我会让天下人都感受到什么叫成功者的气场。

人是猴子变异的,猴子是禽兽,所以人是变态的禽兽,我会成为驯服这群变态禽兽的人上人的!

正在刘裕指天盟誓,于空无一人处发表励志演讲的时候,一则预言,改变了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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