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社会经济
女真族在金朝建国前后,实行奴隶制的土地分配制度,役使奴隶耕作。被占领的辽、宋故地,仍然实行原有的封建制经济关系。女真人大批南下后,虽然仍保留供家内服役的奴隶制的残余,但社会经济制度逐渐封建化。金世宗以后,金朝的封建经济在统治秩序确立后逐渐得到发展,封建地主与农民的矛盾也随之日益加深。
土地占有与租税
女真原实行受田制,田地为国家所有。奴隶主依据人口和占有奴隶、牲畜的多少,领受田地。凡占有民二十五口,牛三头(称为一具),受田四顷零四亩。所谓民口,包括具有平民身份的家口和占有的奴隶。金初,对外作战,大小奴隶主大量俘虏奴隶和牲口,土地占有急速扩大。后规定占田不得超过四十具,即一百六十余顷。金太宗时,始下诏征收租税。耕牛一具,纳粟五斗,称为牛头税。金初,女真人南下作战,俘虏大批汉人、契丹人迁往金朝内地(即上京路、东京路等女真族居地)为奴,从事耕作。随着奴隶占有的增长,奴隶主需求的田地也不断增加。金熙宗将大批女真猛安、谋克户迁至燕山以南、淮河以北。金海陵王时,又将上京地区的女真宗室迁到中都和山东、河北地区。这些南迁的女真猛安、谋克户即在当地侵占汉人田地,作为受田。据大定二十三年(1183)统计,共有猛安、谋克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人口六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其中奴婢口有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散居在汉地的猛安、谋克户逐渐把占有的田地租给汉人耕作收取地租,并将奴隶出卖。战争停止后,有些猛安、谋克户不再返回原来领受的田地,也把这些田地出租给汉人。富有的贵族强占女真平民和汉人的田地。女真贫困户将田地出卖,日益贫困。
金朝的汉人地区,沿袭辽、宋旧制,征收夏秋二税,称为正税。夏税每亩征粮三合,秋税每亩征粮五升、秸十五斤。此外,还有多种杂税,包括物力钱、铺马钱、军需钱、免役钱等多种名目。金世宗以来,官府多次清查土地、财产,以防止逃避赋税,称为“通检推排”。
金朝全境人口,金世宗初年,有三百多万户,大定二十七年(1187),增至六百七十八万多户,四千四百七十多万口,泰和七年(1207)为七百六十八万余户,四千五百八十一万多口。
农业
女真族旧地原来即是农业生产地区,女真人大批南迁后,仍留居当地的女真及其他各族人和北迁的汉人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辽朝故地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一带,移居的奚族人民在此务农。燕云地区和北宋故地,农业生产原很发达,金朝的中都、河北、南京和东京等路是农业生产最为发展的地区,金章宗时,全国常平仓㊟积粟三千七百八十六万余石,米八百一十余万石,可想见农业生产量已达到相当的水平。
手工业
金朝手工业中,矿冶是较为发达的部门,女真族建国前即重视炼铁。金朝上京地区冶铁业仍继续发展。云内州(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西北),真定府(今河北正定),汝州鲁山、宝丰,邓州南阳等都是著名的产铁地。金世宗规定金银矿许民间自采,官府抽分收税,后又取消矿税,以鼓励开采。但民间铸造铜器被严格禁止,只由官营作坊铸造。金代煤(石炭)的开采与使用更为普遍,被用作冶炼的燃料,并用以取暖。手工业中另一发达的部门是印刷业。印刷业在辽、宋基础上有新的发展。中都(今北京)和平阳府(今山西临汾)是著名的刻印书籍的中心。赵城雕印《大藏经》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辽、宋发达的制瓷业和纺织业在金朝也继续得到发展。金朝初年的火药制造技术来源于辽,在灭北宋时,已使用火器。金朝后期因抗御蒙古骑兵的需要,制造了号为“震天雷”的火器,即在铁罐中装入火药,临阵爆炸;又有“飞火枪”,以纸筒制枪,喷射火焰。是金朝火器制造业的两项发明。
商业
金朝的商业城市以京都中都和北宋旧都汴京为中心。东京辽阳、河北相州(今河南安阳)和河东上谷也是繁华的商埠。金世宗时,制定商税法,买卖金银征税百分之一,其他货物征百分之三。以后税率又有提高,商业税收是朝廷重要的财政收入。金朝在和南宋、西夏的边界上设置榷场,以通贸易。榷场设有场官管理,获得巨额的税收。金朝自南宋输入的商品有茶叶、铜钱等,西夏输入的商品主要是马匹。
货币
金初只用辽、宋旧钱。金海陵王时,正式印造称为“交钞”的纸币。大钞分为一贯至十贯五种,小钞分为一百文至七百文五种。交钞限用十年,倒换新钞。海陵王时,又铸铜钱“正隆元宝”与交钞并行。金世宗时,铸“大定通宝”铜钱,年铸十四万余贯。交钞印量不大,但取消了七年为限的规定,民间可长期使用。金章宗时,因财政亏空,开始大量印造交钞。交钞因而急剧贬值,以致民间多拒绝使用、交易和倒换铜钱。承安二年(1197),又发行银币“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五种,一两折合铜钱二贯,后因民间多有伪造,银币行使三年后即停止使用。金朝后期,财政窘急,遂大量滥发纸钞和绫币,以致市肆昼闭,商旅不行,物价踊贵,民间不得不以白银作为交换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