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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

蒙古兴起后连年发动战争。所过之处,人民遭屠戮,农田受破坏,工匠被驱役,财物被掠夺。蒙古统治者用统治草原畜牧经济的方式来管理中原高度发展的封建农业经济,使中原地区社会经济逆转。随着岁月的推移,成吉思汗的继承者们逐步认识和适应了中原地区的封建经济,统治方式随之改变。到忽必烈继承大汗,采用“汉法”后,这种统治方式转变的过程已经基本完成,社会经济走上了恢复和发展的道路。

元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是:前期由恢复到发展,中后期由发展到停滞、衰敝。由于元朝地域辽阔、民族之间交往增多、对外开放,使农业、手工业、商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具有相应的特点。边疆地区得到开发,各民族的生产技术互相交流,对外贸易空前发达,交通运输业有很多创举。

土地占有和阶级状况

蒙古统治者在占领全国过程中,除没收金朝和南宋的官田外,还占有大量无主荒田和侵夺有主民田,也有新开垦的屯田。官田、屯田、牧场等,都是以蒙古皇室为中心的官僚机构和王公贵族所控制的。

蒙古王公贵族圈占民田为牧场的情况,在蒙古国和元王朝初期是相当严重的。忽必烈时,东平人赵天麟上疏说:“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在陕西地方,甚至有恃势冒占民田达十余万顷者。

元朝政府除直接管理一部分官田外,还把大部分官田赐给皇亲、贵族、功臣、寺观。如忽必烈赐给撒吉思益都田一千顷,元文宗图帖睦尔赐给安西王阿剌忒纳失里平江田三百顷,元顺帝时权臣伯颜前后共得赐田两万顷之多。寺院道观也拥有大量田地财产,大护国仁王寺、大承天护圣寺拥有田地数以十万顷计。

金、宋末年的汉族大地主,许多人因投降蒙古保持了自己的田地财产。江南大地主受到的损失很小,他们继续兼并土地,一些富户占有两三千户佃户,每年收二三十万石租子。如松江曹梦炎占有湖田数万亩,瞿霆发占有私田并转佃官田达百万亩。

在统治阶级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下,广大劳动人民的处境十分悲惨。其中受压迫和剥削最深的是驱口。驱口是元朝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大部分是战争中被掳掠来的人口,后来也有因债务抵押、饥寒灾荒卖身,或因犯罪沦为驱口的。驱口有官奴、私奴之分。官奴主要从事官手工业劳动;私奴是主人的私有财物,子孙永远为奴,可以由主人自由买卖。佃户有官佃和私佃两种。私佃的地租率很高,一般都在五六成,甚至八成;官佃的地租率,在元代初期一般低于私佃,以后越来越高,中叶以后往往超过私佃的地租率。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十分严重:有的地方佃户可以被地主典卖,或者随土地一起出卖;个别地方,佃户生男便供地主役使,生女便为女婢,或充当妻妾。自耕农占有极少量土地,他们常常因经受不了地主转嫁的沉重赋役而倾家荡产。

贵族官僚掠夺土地,地主富豪兼并土地,使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元朝政府承认:各地的地主一般多从“佃户身上要的租子重,纳的官粮轻”。徭役不均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以元末福建崇安为例,富豪只占全县纳粮户的九分之一,所占土地却有六分之五,而官府却将富户应承担的徭役强加在“细民”身上,“贫者受役旬日,而家已破”。因此,广大佃户、自耕农因破产而典卖妻女、牲畜,或沦为驱口,或离乡流亡,是十分普遍的。

农业生产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例如:建立管理农业的机构——劝农司,指导、督促各地的农业生产,并以“户口增,田野辟”作为考课官吏的主要标准;编辑《农桑辑要》,推广先进生产技术;保护劳动力和耕地,限制抑良为奴,禁止占民田为牧地;招集逃亡,鼓励垦荒;军民屯田;减免租税;设置粮仓、常平仓,赈济灾民,储备种子;举修水利等。这些措施是元代前期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至元十三年(1276)全国基本统一时,共有九百五十六万七千二百六十一户,约四千八百万口。由于历经兵燹,这个数字比1200年左右金和南宋的户口合计数二千零七十一万六千零三十七户、八千一百三十七万七千二百三十六口要少得多。到至元三十年时,全国已有一千四百万零二千七百六十户,约七千多万口。

由于部分地区统计缺漏,诸王、贵族隐占人口,军户、站户人等也不计在民户数之内,所以元代实际户口数字当不止于此。元代户口最高数估计在元顺帝妥欢贴睦尔(1333~1368年在位)初年,可能达到八千万口左右。

元初因战争破坏,北方耕地荒芜严重,南方破坏较少,故屯田多集中在今河北、山东、陕西、江淮、四川一带,如枢密院所辖河北军屯,垦田达一万四千余顷,洪泽万户府所辖屯田达三万五千余顷。边区亦广泛开展屯田,据《元史·兵志》不完全统计,全国屯田面积达十七万七千八百顷之多。南方农垦发达地区,则多与水、与山争田。前者如围田、柜田、架田、涂田、沙田,见于滨江海湖泊之地;后者如梯田,行于多山丘陵之地。元代耕地面积在战争期间大量荒芜的基础上逐步得到扩大。

元代农业生产的技术也有所提高。从天时地利与农业的关系,到选种、肥料、灌溉、收获等各方面的知识,都已达到新的水平。农具的改进尤其显著。耕锄、镫锄、耘荡等中耕工具比宋代有所发展。镰刀种类增多,还创造了收荞麦用的推镰。水力机械和灌溉器具大有改进,水轮、水砻、水转连磨等更趋完备,牛转翻车、高转筒车已有使用。

粮食生产不平衡。元初北方和中原农业破坏最甚,恢复程度不一,大致以关中、江淮、山东恢复最为显著。世祖时关中麦已盛于天下,两淮屯种的荒闲田岁得粟数十万斛。但北方大都等地的粮食供应仍依赖江南。南方粮食产量在南宋的基础上继续增加。

棉花很早就自南北二道传入中国,宋时棉花种植除西域、海南外,主要在闽广一带,元中后期已遍及全国,耕种方法也随之传布。至元二十六年,在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等地设木棉提举司,岁输木棉十万匹,元贞二年(1296)规定江南夏税输木棉、布绢等物,可见产量已相当高。苎麻、西瓜、红花、蚕豆在元代已广泛种植。

边疆地区的屯田,主要有蒙古地区的怯绿连(今克鲁伦河)、吉利吉思、谦谦州、益兰州(前三者均在今叶尼塞河上游)、杭海(今杭爱山)、五条河、称海、和林、上都等地,东北的金复州(今辽宁大连金州区)、瑞州(今辽宁绥中西南)、咸平(今辽宁开原北老城镇)、茶剌罕(今黑龙江绥化、安庆一带)、剌怜(今黑龙江哈尔滨阿城区)等地,西北的忽炭(今新疆和田)、可失哈耳(今新疆喀什)、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中兴、甘州、肃州、亦集乃等地,云南的威楚(今云南楚雄)、罗罗斯等十二处。其中刘好礼在益兰州,哈剌哈孙在称海,赛典赤·赡思丁在云南,屯田成绩尤著,他们将中原地区的先进耕种方法和农具、种子,推广到边区,使当地农业生产或从无到有,或改进了耕作技术,大大提高了这些地区的粮食自给率。水利建设则以云南、宁夏地区最为成功。

元代中期以后,由于统治机构的腐败和地主阶级剥削的加重,以及水旱灾荒的频繁,农业生产的发展呈现停滞、衰敝现象。元成宗铁穆耳以后,劝农机构形同虚设,水利建设渐见减少,军民屯田多有废弛,赋税徭役不断增加,农户逃亡破产者增多,大德、至大、天历、至正年间都有大规模天灾发生,农业生产破坏日益严重。

手工业生产

官办手工业分属工部、将作院、武备寺、大都留守司、地方政府。诸王贵族名下也有手工业局院。官手工业有充足的人力、物力,有战争中俘掠来的无数工匠供其驱使,有以和雇和买名义搜刮来的廉价原料,虽然生产效率不高,但规模大,产品多,远远超过宋金时的官手工业。

元代的民间手工业由于封建官府的控制和压制,始终未能充分发展。经营范围主要是纺织、陶瓷、酿酒等。产品从规格、定额到销售,也多受官府限制、控制,甚至因和买、强征遭到摧残。民间手工业多数是自给自足的家庭手工业,一些城镇和纺织等行业中出现了手工作坊,产生了作坊主和雇工。民间手工业设备和生产条件差。但工人生产积极性较高,因而效率高、成本低,有些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超过官手工业。

和买原意是指两厢情愿公平交易。唐孔颖达认为,和买始见于先秦。后和买逐渐变为官府强取民物。唐初和买包括丝织品、牲口、砖瓦木材、柴草、冬藏菜甚至奴婢等。中唐以后和买范围更为广泛。宋时和买大多是官府向民间购买丝麻产品。金代官府的和买亦通过抑配方法进行,范围包括军器、金银及各种物料。元代采用按户等或赋税、土田数额摊派的方法,凡军用物资、宫廷消费、官府日常用品皆在和买之列。但对和买之物给价很少或不给价,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赋役。明清两代,和买称为“采办”,虽有不许扰民的规定,但官吏仍向商民勒索。

元时官私手工业的主要行业及其生产状况如下:

⑴毡罽业。蒙古等北方少数民族入居中原后,将他们织造毡罽的技术带到内地。宫廷、贵族对毡罽的需求量很大。诸凡铺设、屏障、庐帐、毡车、装饰品等均有需求,因而官府、贵族控制的诸司、寺、监都生产毡罽,产量很高。如泰定元年(1324)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所属茶迭儿(蒙语意为庐帐)局,一次送纳入库的就有白厚毡二千七百七十二尺,青毡八千一百一十二尺,四六尺青毡一百七十九斤。品种很多,仅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所造地毯,就有剪绒花毡、脱罗毡、入药白毡、半入白矾毡、无矾白毡、雀白毡、半青红芽毡、红毡、染青毡、白袜毡、白毡胎、回回剪绒毡等十三种。

⑵丝织业。从事丝织生产的织染局遍布全国,主要产地在建康(天历二年改集庆,今江苏南京)、平江(今江苏苏州)、杭州、庆元(今浙江宁波)、泉州等地,产品供宫殿王府装饰和皇室、贵族、官僚穿着之用。产量很高,如镇江府岁造缎五千九百零一匹,建康路仅东织造局一处,岁造缎四千五百二十七匹。花色品种繁多,如镇江府岁造丝织品中有纻丝、暗花、丝、胸背花、斜纹等品种,有枯竹褐、秆草褐、明绿、鸦青、驼褐等颜色。在宋缂丝基础上发展而成的织金纻丝,其繁华细密超过缂丝;集庆官纱,质轻柔软,诸处所无。丝织业也是民间最普遍的手工业,多为家庭手工业,杭州等地还出现了手工作坊。产品中织金纻丝很普遍,品种很多。如嘉兴路所产丝绸品种有:绡、绫、罗、纱、水锦、克丝、、绮、绣、绤等。

⑶棉织业。随着植棉的推广,棉纺业开始成为一项新兴手工业。元贞年间,黄道婆自海南岛返回家乡松江乌泥泾后,推广和改进黎族纺织技术。据王祯《农书》记载,元中期已有搅车、弹弓、卷筳、纺车、拨车、线架、织机等工具。黄道婆又传授错纱、配色、综线、挈花等方法,产品有棉布织成的被、褥、带、帨(手巾),上面有折枝、团凤、棋局、字样等。印染技术也大有发展,元末时松江能染青花布,有人物花草,颜色不褪。

⑷麻织业。主要集中在北方。织麻工具较前代有很大提高。如中原地区用水转大纺车纺织,一昼夜可纺织百斤;山西使用的布机有立机子、罗机子、小布卧机子等;织布方法有毛絁布法、铁勒布法、麻铁黎布法。河南陈州、蔡州一带的麻布柔韧洁白。山西的品种有大布、卷布、板布等。

⑸兵器业。元初中央由统军司,以后由武备寺制兵器;地方由杂造局制造兵器。除常用的刀枪弓箭外,火器发展尤为显著。金末火炮以纸为筒,可能为燃烧性火器。元代所制铜火铳,系利用火药在金属管内爆炸产生气体压力以发射弹丸,为管状发射火器,使中国火炮技术有了重大进步。现存至顺三年(1332)、至正十年(1350)两尊铜火铳,制作精细。

⑹制盐业。元代设盐运司(转运司、提举司)管理盐业,全国有两淮、两浙、山东、福建、河间、河东、四川、广东、广海九盐运司。两淮、两浙、山东等处盐运司下设若干分司。各盐运司(或分司)下共辖一百三十七所盐场,场下有团,团下有灶,每灶由若干盐户组成。产盐之地遍于全国,有海盐、池盐、井盐之分。天历年间,总产量达二百六十六万四千余引,每引重四百斤,约合十亿多斤。

⑺制瓷业。景德镇是元代新兴的制瓷中心。元政府设浮梁瓷局加以监督,令民窑承担御器制作,产品极精。新产品有青花瓷和釉里红,都是釉下彩瓷器。青花瓷色白花青,色彩清新,造型优美;釉里红用铜的氧化物作彩绘原料,花纹红色。元代龙泉窑范围扩大,产品全为青釉。钧窑多花釉、变色釉,窑址数量多、规模小。磁州窑产品多白釉黑花,品种多样,区域扩大。德化窑多白釉、象牙黄釉。元代的青白瓷生产沿袭宋代,产品造型端重雅致,胚体厚实,便于远途销运。

商业

由于农业、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统一的货币在全国流通,元代的商业也很活跃。但国内外贸易主要控制在政府和贵族、官僚、色目商人手里。

元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了纸币——钞。全国货币实现统一,促进了经济交流和商业的发展;但元朝统治者通过滥发纸币弥补财政赤字,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又起着阻碍作用。

政府对国内许多商品采取专利垄断政策,其形式各不相同。部分金、银、铜、铁、铁器、盐等,由政府直接经营;茶、铝、锡和部分盐等,由政府卖给商人经销;部分金、银、铁等矿业,以及酒、醋、农具、竹木等,由商人、手工业主经营,政府抽分。天历年间,盐课钞年收入达七百六十六万一千余锭,约为全国财政收入之半。民间贸易收商税,大体三十取一。

贵族、官吏和寺院依靠他们的特权也从事经商活动。色目商人资金雄厚,善于经营,因而出现许多大商贾。他们发放的高利贷叫“斡脱钱”。一般民间商人多为小商小贩,他们处境艰难;少数汉族大商人,也有获得巨额利润的。盐商致富者尤多,时人有“人生不愿万户侯,但愿盐利淮西头;人生不愿万金宅,但愿盐商千料舶”之说。

元代海外贸易的规模超过前代,由政府直接控制。至元十四年(1277)后曾在泉州、庆元、上海、澉浦、温州、杭州、广州设立过市舶司,至治二年(1322)后定为泉州、庆元、广东三市舶司。有市舶则法,规定市舶抽分:粗货十五分取一,细货十分取一,另纳舶税三十分取一;审核批准出海贸易的船只、人员、货物;发给公验、公凭。外国商船运载货物来华,也依例抽分;外国商船返航亦由市舶司发给公验、公凭。

与中国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很多,据汪大渊《岛夷志略》记载,中国商人到过的东南亚、南亚、西亚、东非各沿海国家和地区达九十七个之多。自庆元到高丽、日本的航线畅通,贸易规模很大。陆上与国外贸易也很发达,主要通过钦察汗国与克里米亚和欧洲各国建立联系,通过伊利汗国与阿拉伯国家建立联系。

中国出口的物资有生丝、花绢、缎绢、金锦、麻布、棉布等纺织品,青白花碗、花瓶、瓦盘、瓦罐等陶瓷器,金、银、铁器、漆盘、席、伞等日用品,水银、硫磺等矿产品,白芷、麝香等药材。从亚非各国进口的商品,以珍宝、珍珠、象牙、犀角、玳瑁、钻石、铜器、豆蔻、檀香、木材、漆器等为主。

国内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原有的一些大城市有所发展。内地出现了一批新兴工商业城市。边疆地区也有新兴的城镇。京师大都号称“人烟百万”,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马可·波罗说:“应知汗八里(即大都)城内外人户繁多……郭中所居者,有各地来往之外国人,或来贡方物,或来售货宫中……外国巨价异物及百物之输入此城者,世界诸城无能与比……百物输入之众,有如川流之不息,仅丝一项,每日入城者计有千车……此城为商业繁盛之城也。”大都城内有米市、铁市、皮毛市、马牛市、骆驼市、珠子市、沙剌(珊瑚)市等,商品丰富。

斡脱蒙古和元朝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从成吉思汗时期起,蒙古贵族就提供本银,委托中亚木速蛮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从中坐收高额息银。当时这种官商有“黄金绳缆”之称。斡脱钱债使许多民户甚至一些地方官吏破产,陷入典卖妻孥还不足以偿债的境地。在元代,斡脱高利贷商业的盘剥始终是官府、皇室和诸王榨取人民膏血的手段之一,也是造成元代尖锐社会矛盾的根源之一。

交通运输

沟通南北大运河的开凿、海运航线的开辟、遍布全国驿站的设置,使元代交通运输业有了新的发展。

元灭南宋后,全国实现统一,南北经济交流进一步扩大。北方(主要是大都)所需之粮食及其他物资,多由江南供应。江南物资主要依靠运河北运。由于旧运河曲折绕道,水陆并用,劳民伤财,极其不便,故忽必烈时有重开运河,另辟海运之议。

元代大运河是逐步开凿完成的。其中镇江至杭州的江南运河,淮安经扬州至长江的扬州运河,大抵为隋代旧道;徐州至淮安段系借用黄河下游;自山东东平境内的汶水南下与黄河相联接的济州河,至元十八年(1281)开凿;自山东临清经东昌(今山东聊城)到东平路须城县西南安山的会通河,二十年开凿;通州至临清段为御河(今卫河),大都至通州为通惠河,二十八年由郭守敬主持开凿。

元代海运是指国内近海航运。始于至元十三年,时伯颜下临安,取南宋库藏图籍,招海盗朱清、张瑄由崇明入海道运至直沽,转至大都。十九年始命罗璧、朱清、张瑄造平底船运粮。其路线几经开辟,至三十年形成,由刘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东行,入黑水洋,至成山转西,经刘家岛、登州(今山东蓬莱)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口,至直沽。

运河的开凿和海运的开辟,对商业的发展,大都的供给和繁荣,南北交通的畅通,官民造船业的扩大,航海技术的提高,都起了重大作用。运河通航后,岁运米至大都五百万石以上,来自江淮、湖广、四川及海外的各种物资、旅客源源不断地运至大都;海运粮到元代中期时达二三百万石,天历二年(1329)达三百五十二万二千一百六十三石。据估计,河漕比陆运的费用省十之三四,海运比陆运的费用省十之七八。

陆路交通也很发达。全国各地设有驿站一千五百多处,其中包括少数水站。在驿站服役的叫站户。与驿站相辅而行的有急递铺,每十里、十五里或二十里设一急递铺,其任务主要是传送朝廷、郡县的文书。驿道北至吉利吉思,东北至奴儿干,西南至乌思藏、大理,西通钦察、伊利二汗国,所谓“星罗棋布,脉络相通”。站、铺的设立,有利于国内交通的发展和国内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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