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侨团、侨校、侨报
随着中国人的不断移居,特别是十六七世纪明末清初时大批华侨出国,华侨人口增加,在东南亚一些沿海地区,逐渐形成了华侨社区,早期的华侨社会开始出现。华侨社会的三大组成部分(常被俗称为“侨社三宝”)即华侨社团(侨团)、华侨学校(侨校)、华侨报刊(侨报),也随之出现和发展。
第一节 侨团林立
侨团林立,是东南亚华侨社会的一大特色。早期华侨绝大多数来自中国东南沿海的农村,他们长期依附于土地,自给自足,聚族而居,乡村中的祠堂,往往成为族人的活动中心,祭祀祖先成为族人的主要活动。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们,异乡飘泊,面临的种种困难往往要比在家乡经历的严重得多,生存的本能迫使他们更要依靠在家乡时的各种社会组织,彼此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于是,各种类型的社团就有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逐渐形成了“侨团林立”这样一个东南亚的社会景观。
侨团的雏形是寺庙和义山。
当人们活着的时候,为着祈求神灵祖宗保佑,就为观音菩萨、土地神“大伯公”、航海神妈祖等早在家乡就崇仰的神修寺建庙。这些寺庙既是人们精神支柱之所在,也是人们聚集的地方。有些华侨死后,因贫病、因鳏寡,后事没人料理。出于同胞宗亲情谊,就会有一些人领头出面购置山地为公共坟场,即义山、义塚,以安葬死者。同宗同乡能同眠一处坟墓,在冥间不致成为孤魂,对于生者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1650年,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华侨修建了“观音亭”,它可能是东南亚最早的一座华侨寺庙。1775年,观音亭改名为“金德院”,是印尼现存最古的一座华侨寺庙。1673年,马六甲华侨修建了“青云亭”,也是奉祀观音的庙宇。至于公共坟场,巴达维亚的“唐人义塚”是1650年出现的,是东南亚最早的华侨义山之一。这些寺、庙、亭、宫、义山、义塚是后来许多按血缘、地缘建立起来的华侨社团的最初形式。
18世纪末,特别是进入19世纪以后,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侨团出现。
宗亲会馆,是血缘性组织,是一个姓氏或多个姓氏宗亲成员组成的社团,一般称为馆、堂、总会、公所等。1819年新加坡成立的“曹家馆”是最早成立的宗亲会馆,尔后成立了如“南洋唐氏总会”、“琼侨邢氏总会”等一大批按侨居地(南洋)或按祖籍省城(琼,即海南岛)的同姓氏组成的侨团。也有几个姓氏合组一个社团的,如雷、方、邝合组“溯源堂”;三国时期,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后来赵云在古城入盟,四姓联宗,在东南亚华侨中就有刘、关、张、赵四姓的“古城会馆”。
同乡会馆,是基于共同地缘而建立的社团。这类社团相当复杂。虽然地缘相同,即同乡,但这个“乡”大小不一,同乡同镇自是同乡无疑,但有的是同县、同州、同府、同省,充其量只能算作“大同乡”了。还有跨省、跨县或一省一州一县内的因同方言、同宗、同乡的关系而分别组成社团的。广东会馆、福建会馆、中山会馆等社团从会名即可知它的地缘情况,可谓一目了然。冈州会馆是广东新会县侨胞的社团,新加坡“义安公司”是广东潮州籍华侨最早建立的同乡社团,它们用的是古地名。新会古称冈州,潮州古为义安郡,因而得名。同乡社团往往和方言群结合,而且更注重方言的共同性。如1888年新加坡成立“丰永大公司”,它是由广东丰顺、大埔和福建永定三县的华侨组成的,上述三县在地理上并不同州府,但由于都是讲客家方言的地区,属同一个方言群,因此也结成了同乡社团。
在东南亚,特别是在新加坡,存在着以宗亲、同乡或方言群体为中心的所谓“帮”。大帮是:广东省的广府帮、潮州帮、客家帮,海南省的海南帮,福建省的闽南帮、兴化帮、福州帮以及三江帮。三江帮是以上海为中心的江苏、浙江、江西三省籍人士组成。以帮划线,形成不同的群体,及至后来成立综合性的大社团时,理事名额也按帮分配。
同业公会,是业缘性组织。华侨,尤其是早期华侨的谋生手段包罗万象,行业众多,为了维护自身从事的各行业的利益,行业相同的人们组织了各种经济性的同业公会。1868年新加坡的“北城行”是较早出现的一个同业公会,供奉北城侯鲁班先师,是广东籍的建筑工人的行业组织。其他如米商公会、树胶公会等等都是。
除上述血缘、地缘、业缘性的社团外,还有一些其他性质的社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慈善社团,如泰国曼谷的华侨报德善堂(1887年)、天华医院(1905年)即是。它们施医赠药、济贫恤孤、创办学校,促进宗教和文化活动的开展,为侨居国的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信誉很好。
进入20世纪以后,东南亚侨团的发展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侨团不仅数量增多、会员人数增加、社会影响和贡献增大,并且逐渐超越了帮派的鸿沟,出现了超地域、超帮派、超行业的社团组织:总商会、总会等。它们的出现表明华侨社会日益成熟、华侨的团结日益增强,侨团也已从分散、各自为政、为局部利益服务的小团体逐渐过渡到维护华侨社会的整体利益。
最早的中华总商会是1904年在马来亚吉隆坡、雪兰莪和菲律宾马尼拉成立的,原名叫华人(或中华)商务局。在20世纪初各地纷纷成立的商会、总会中,最有影响的是1906年成立的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该会是在清政府商务部劝导下成立的。它维护华商的经济权益,反对英国殖民政府的歧视政策,并且起着联系华侨社会、清政府和英国殖民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1921年,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与马来亚各地的中华总商会一道成立了“马华商联会”就是一例。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中华总商会出面召集了有118个侨团参加的“侨民大会”,宣布成立支援祖国抗战的“筹赈会”。在新加坡筹赈会的影响和带动下,东南亚各地纷纷成立类似的抗日救亡团体,并在此基础上,于1938年10月10日成立了以陈嘉庚为主席的“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南侨总会”)作为南洋华侨抗日救亡的最高领导机关,它为推动抗日救亡运动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东南亚的综合性侨团还有“巴城中华会馆”(1900年,印尼)、“雪兰莪中华大会堂”(1923年,马来亚)等。
形式不同、性质各异的侨团,是随着华侨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而来的,它是华侨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两手空空,离乡背井,移居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碰到困难时,凭着同乡关系,凭着共同的方言,“亲不亲,家乡人”,家乡组织雪里送炭,使他跨过了异乡生活的第一道难关;当这个人融入侨居地社会后,他仍然可以从各类侨团得到这样或那样的支持和帮助。当然,这个人也会把给予自己支助的社团看成是“家”,会给予回报,并且通过这些社团联系自己多灾多难的祖国,履行一个侨民对祖国的义务。
侨团和自己所代表的群众有着血肉依存的关系,因此充满着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