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精神家园
风格
好的文字风格如同好的仪态风度一样,来自日常一丝不苟的积累。
无论写什么,哪怕只是写信,写日记,写一个便笺,下笔决不马虎,不肯留下一行不修边幅的文字。这样做的人日久必能写一手好文章。
写得明白易懂的诀窍是,只写自己懂的东西,不写自己不懂的东西。世上读不懂的书,作者自己也不懂的占大半。
质朴是大师的品格,它既体现在日常举止中,也体现在作品中。这是一种丰富的简洁,深刻的平淡,自信的谦虚,知道自己无需矫饰。相反,那些贫乏浅薄之辈却总是在言谈和作品中露出浮夸高深狂妄之态,因为不如此他们就无法使自己和别人相信他们也是所谓艺术家。
质朴是写作上的大家风度,表现为心态上的平淡,内容上的真实,文字上的朴素。相反,浮夸是小家子气,表现为心态上的卖弄,内容上的虚假,文字上的雕琢。
有些人把写作当作演戏,无论写什么,一心想着的是自己扮演的角色,这角色在观众中可能产生的效果。
只有质朴的东西才能真正打动心灵。浮夸的东西只会扰乱心灵。
把简单的事情说得玄妙复杂,或把复杂的东西说得简单明白,都是不寻常的本领。前者靠联想和推理,后者靠直觉和洞察。前者非聪明人不能为,能为后者的人则不但要聪明,而且要诚实。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与他相比,许多作家都太知识分子气了,哪怕写起平民来也是满口知识分子语言。托氏相反,他笔下的知识分子说的仍然是普通的语言,日常生活的语言。
事实上,人们历来用生活语言说话,用书本语言写书,已沿成习惯。用书本语言说话和用生活语言写书都是难事,前者非不可救药的书呆子不能为,后者非不可企及的大师不能为。
托尔斯泰有一种不露声色的幽默。他能发现别人容易忽略的可笑现象,然后叙述出来。是的,他只是叙述,如实地叙述,决不描绘,决不眉飞色舞,决不做鬼脸。可是那力量却异常之大,这是真实的力量。
有真情实感才有抒情的真实,否则只能矫情、煽情。有真知灼见才有议论的真实,否则必定假大空。有对生活的真切观察才有叙述的真实,否则只能从观念出发编造。真实极难,因为我们头脑里有太多的观念,妨碍我们看见生活的真相。在《战争与和平》中,托尔斯泰写娜塔莎守在情人临终的病床边,这个悲痛欲绝的女人在做什么?在织袜子。这个细节包含了对生活的最真实的观察和理解,但一般人决不会这么写。
文字平易难,独特也难,最难的是平易中见出独特,通篇寻常句子,读来偏是与众不同。如此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独特,方可称作风格。
大师的文字风格多半是朴素的,本事在用日常词汇表达独特的东西。相反,只有初学者才喜欢用华丽的修辞,而他们的文章往往雷同。
刻意求来的独特是平庸的另一副面孔,你会发现,它其实在偷偷地模仿,而它本身也是很容易被模仿和复制的。
真正的独特是不可模仿的。它看不见,摸不着,而你却感觉到它无处不在。它不是某些精心做出的姿态,而是贯穿作者全部作品的灵魂。这便是我所理解的风格。
风格和方法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于具体的作品之中,无法抽取出来,抽取出来便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东西,失去了任何意义。每一个优秀作家都有自己的风格和方法,它们是和他的全部写作经验联系在一起的,原则上是不可学的。
写作者爱自己的思想,不肯让它被坏的文字辱没,所以也爱上了文字的艺术。
一个好的作者,他的灵魂里有音乐,他的作品也许在谈论着不同的事物,但你仿佛始终听到同一个旋律,因为这个旋律而认出他,记住他。
好的作家生活在自己的韵律之中,因此能够不断地唱出自己的新的歌曲。那些没有自己的韵律的作家,他们唱不成调,唱得最好时是在模仿别人。
有的人用平淡的语言说出不同凡响的见解和朴实的真理(两者往往是一回事),有的人满怀激情地说些老生常谈。据说他们写的都是哲理散文。
语言是一个人的整体文化修养的综合指数。凡修养中的缺陷,必定会在语言风格上表现出来。
爱护文字,保持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天然健康,不让它被印刷物上的流行疾患侵染和扭曲,乃是文字上的养身功夫。
文字贵在凝练,不但在一篇文章中要尽量少说和不说废话,而且在一个句子里也要尽量少用和不用可有可无的字。文字的平淡得力于自然质朴,有味则得力于凝聚和简练了。因为是原味,所以淡,因为水分少,密度大,所以又是很浓的原味。事实上,所谓文字功夫,基本上就是一种删除废话废字的功夫。世上有一挥而就的佳作,但一定没有未曾下过锤炼功夫的文豪。灵感是石头中的美,不知要凿去多少废料,才能最终把它捕捉住。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节省语言是基本的美德。要养成一种洁癖,看见一个多余的字就觉得难受。由于惜墨如金,所以果然就落笔成金,字字掷地有声。
一种人用平淡朴实的口气说出独特的思想,另一种人用热烈夸张的口气说出平庸的思想。
我的目标是写得流畅质朴而且独特,而不是写得艰涩玄妙以造成独特的外观。
我剪除哲学的晦涩,为它嫁接上诗的含蓄。
有的人喜欢用哲学语汇表达日常的体验,我喜欢用日常语汇表达哲学的体验。
有的文字用朴素的形式表达深刻的内容,有的文字用华丽的形式掩盖肤浅的内容。然而,人们往往把朴素误认作浅显,又把华丽误认作丰富。
我的人格理想:成熟的单纯。我的风格理想:不张扬的激情。
别人说过的话尽量少说,自己想说的话尽量说透。
一段表达精当的文字是一面旗帜,在它下面会集合起共鸣者的大军。
格言是天神们私下议论人类隐情的悄悄话,却被智者偷听到了。
世上根本就没有所谓格言家。格言乃神的语言,偶尔遗落在世间荒僻的小路上,凡人只能侥幸拾取,岂能刻意为之。
俏皮话机智,大实话中肯。好的格言既机智,又中肯,是俏皮的大实话。
只有聪明人才能写出好格言,但只读格言的人却是傻瓜。
箴言与隽语的区别,在于它的异乎寻常的重量,不管你是否理解它或喜欢它,你都不能不感觉到这重量。
文人最难戒的毛病是卖弄。说句公道话,文字本身就诱惑他们这样做。他们惯于用文字表达自己,而文字总是要给人看的,这就很容易使他们的表达变成一种表演,使他们的独白变成一种演讲。他们走近文字如同走近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口,不由自主地要摆好姿势。有时候他们拉上窗帘,但故意让屋里的灯亮着,以便把他们的孤独、忧伤、痛苦等等适当地投在窗帘上,形成一幅优美的剪影。即使他们力戒卖弄,决心真实,也不能担保这诉诸文字的真实不是又一种卖弄。
这是一位多愁善感的作者,并且知道自己多愁善感,被自己的多愁善感所感动,于是愈发多愁善感了。他在想象中看到读者感动的眼泪,自己禁不住也流下感动的眼泪,泪眼朦胧地在稿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托尔斯泰说:在平庸和矫情之间只有一条窄路,那是唯一的正道,而矫情比平庸更可怕。据我看,矫情之所以可怕,原因就在于它是平庸却偏要冒充独特,因而是不老实的平庸。
艺术作品中激情外露终归是不成熟的表现,无论在艺术史上,还是对于艺术家个人,浪漫主义均属于一个较为幼稚的阶段。
看到一些艺术家怀着唯恐自己不现代的焦虑和力争最现代超现代的激情,不断好新骛奇,渴望制造轰动效应,我不由得断定,支配着他们的仍是大众传播媒介的那种哗众取宠精神。
在感情问题上说谎,用夸张的言辞渲染爱和恨、欢乐和痛苦等等,这是浪漫主义的通病。不过,我不想过于谴责浪漫主义,只要它是真的。真诚的浪漫主义者——例如十九世纪初期的浪漫主义者——患的是青春期夸张病,他们不自觉地夸大感情,但并不故意伪造感情。在今天,真浪漫主义已经近于绝迹了,流行的是伪浪漫主义,煽情是它的美学,媚俗是它的道德,其特征是批量生产和推销虚假感情,通过传媒操纵大众的感情消费,目的是获取纯粹商业上的利益。
对于表达的晦涩和明白不可一概而论。有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那样的因为内容过于艰深而造成的晦涩,也有因为作者自己似懂非懂、思维混乱而造成的所谓晦涩。同样,有蒙田、叔本华那样的既富有洞见、又显示了非凡语言技巧的明白,也有内容苍白、让人一眼望见其浅薄的所谓明白。我相信,一个诚实的哲学家,无论思想多么深刻复杂,总是愿意在不损害表达准确的前提下力求明白的,决不会把晦涩本身作为一种价值来追求和夸耀。
衡量任何精神作品,第一标准是看它的精神内涵,包括深度﹑广度﹑创新等等,而不是看它是否容易被读懂。精神内涵差,不管容易不容易懂都不好。精神内涵好,在不损害这内涵的前提下,我认为容易懂比不容易懂要好。形式往往给人以错觉,譬如说,有的作品的确非常难懂,可是你一旦读懂了,会发现它其实什么也没有说,有的作品看似好懂,可是你读进去了,会发现其实离读懂它还远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