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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

第四章 答欧阳崇一——万物皆备于我心

欧阳崇一就是欧阳德(1496—1554年),崇一是他的字,他的号是南野,江西泰和人,官至礼部尚书。欧阳德为人敢于“谠言正论”,不避权贵,临危不惧。他服膺王守仁的“致良知”说,并以此重新解释《大学》“格物致知”的意旨。欧阳德是江右王学正传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影响较大。他在发明师旨、卫护师说方面功不可没,尤其对“格物致知”意旨的阐发,对于挽救王门中“归寂”派的流弊,作用尤大。著有《欧阳南野集》。

1、良知与见闻

原典

崇一来书云:“师云:‘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则是专求之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窃意良知虽不由见闻而有,然学者之知,未尝不由见闻而发。滞于见闻固非,而见闻亦良知之用也。今曰‘落在第二义’,恐为专以见闻为学者而言,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似亦知行合一之功矣。如何?”

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孔子云:“吾有知乎哉?无知也。”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今云专求之见闻之末,则是失却头脑,而已落在第二义矣。近时同志中,盖已莫不知有“致良知”之说,然其功夫尚多鹘突者,正是欠此一问。

大抵学问工夫,只要主意头脑是当。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闻多见,莫非“致良知”之功。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虽千头万绪,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除却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故只是一事。若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则语意之间未免为二。此与专求之见闻之末者,虽稍不同,其为未得精一之旨,则一而已。“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既云“择”,又云“识”,其良知亦未尝不行于其间。但其用意乃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识,则已失却头脑矣。崇一于此等语见得当已分晓,今日之问,正为发明此学,于同志中极有益,但处意未莹,则毫厘千里,亦不容不精察之也。

译文

欧阳崇一来信说:“先生说:‘人的德行良知不倚仗见闻,如果说多闻而选择其中的善依从,多看自然有认知,显然这是只在见闻的细枝末节上寻求,这就成为次要的问题了。’我个人认为良知虽然不是因为见闻才具备的,然而学者的知识,未尝不是从见闻中产生的。踌躇于见闻当然不对,但是见闻也是良知的具体实践。现在先生说‘落在第二义’,恐怕是针对那些专门把见闻当做学问的人而言的,如果为了致良知而在见闻上探求,似乎也是知行合一的功夫。我这样想先生觉得如何?”

良知不从见闻来,而见闻却是良知的运用。所以良知不能由踌躇于见闻而来,但又离不开见闻。孔子说:“我有知吗?没有。”良知之外,没有别的知了。因此,致良知是学问的关键处,是圣人教育人的第一教义。现在说专门探求见闻的细枝末节,那就失去了主宰,把良知落到了次要位置上。近来,同志们都已经知道了致良知的学说,可是大家下工夫还是有许多模糊之处,正是欠缺你这一问。

一般说来,学问功夫关键是要抓住主宰,如果明确了主宰就是“致良知”,那么凡是见闻也都是“致良知”的功夫。所有日常琐事,见闻应酬,虽然头绪繁多,但都是良知的发挥运用流传;没有了见闻应酬,也就没有什么良知可致了。因此见闻与致良知都是一件事。如果说致良知要从见闻中求,则话语之间难免会把良知见闻看成两件事。这虽然与只在见闻的细枝末节上寻求良知的人稍有不同,然而从没有领会“精一”的宗旨上来看,则是一样的。至于“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既然说到“择”,又说到“识”,可见良知已经在中间发挥作用了,但它的用意乃专在多闻多见上去选择认识,将主宰给失去了。崇一你对这些问题认识得已经十分清楚,今天这一问,正是为了阐明致良知的学说,这对于同学都有很大益处。只是语意表达还不太透彻,会产生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情况,不能不精心体察。

解读

王阳明认为,良知作为先验的道德意识,不依赖于后天的见闻知识,是生而具有的;经验认识活动都是良知发生作用的表现,而对于种种经验认识活动,良知都是其中的主宰。这里,阳明先将良知与见闻之知区别开来,但马上又将两者统一起来,说致良知与求见闻并非两样功夫,在实际的道德实践中难以分开。这就是阳明一方面反对“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识”;另一方面也反对脱离见闻酬酢的空谈的原因。

2、在良知上体认

原典

来书云:“师云:‘《系》言何思何虑,是言所思所虑只是天理,更无别思别虑耳,非谓无思无虑也。心之本体即是天理,有何可思虑得?学者用功,虽千思万虑,只是要复他本体,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来。若安排思索,便是自私用智矣。’学者之蔽,大率非沈空守寂,则安排思索。德辛壬之岁,著前一病,近又著后一病。但思索亦是良知发用,并与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别?恐认贼作子,惑而不知也。”

“思曰睿,睿作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思其可少乎?沈空守寂,与安排思索,正是自私用智,其为丧失良知一也。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若是良知发用之思,则所思莫非天理矣。良知发用之思,自然明白简易,良知亦自能知得。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纷纭劳扰,良知亦自会分别得。盖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所以认贼作子,正为致知之学不明,不知在良知上体认之耳。

译文

你信中说:“先生说:‘《易经·系辞下》孔子注中所说的何思何虑,是说所思所虑只有天理,再没有别的思虑了,并非说无思无虑。心的本体就是天理,有什么可思可虑的?学者下工夫,虽千思万虑,但目的只是要恢复心的本体,不是以私意来安排、思索出天理来的。如果刻意安排思索就是自私用智。’学者的弊病,大多不是空守沉寂,就是私意揣度刻意安排思索。我在辛已到壬午年间犯前一个毛病,最近又犯后一个毛病。但是思索也是良知的发挥运用,它和私意揣度刻意安排有什么区别呢?恐怕我认了贼作儿子,还迷惑而不自知呢!”

“思曰睿,睿作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思考怎么少得了呢?空守沉寂与安排思索都属于私欲用智,这也是丧失良知。良知是天理昭然灵觉之所在,因此良知就是天理,思索是良知的发挥运用。如果是良知发挥运用之思,则所思的就是天理。良知发挥运用之思,自然明白简单,良知也自然能认识。如果是私意安排之思,自然思绪万千,纷纭繁扰,但良知也自然能分辨。大凡思索的是非邪正,良知没有不知道的。之所以会出现认贼作子的情况,正是因为致知之学术还没完全明白,不知道应该在良知上体察认知罢了。

解读

王阳明这里所说的“思”并不是理性的思维活动,而是“在良知上体认”,从“为善去恶”来拂拭自己的昭明灵觉的本体。同时,在他看来,衡量正确与谬误的标准,是“良知”的自明,“天理”的自发。这就是说,合于道德律的,才是“是”和“正”,而违背道德律的,便是“非”与“邪”。

3、素其位而行

原典

来书又云:“师云:‘为学终身只是一事,不论有事无事,只是这一件。若说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却是分为两事也。’窃意觉精力衰弱,不足以终事者,良知也。宁不了事,且加休养,致知也。如何却为两事?若事变之来,有事势不容不了。而精力虽衰,稍鼓舞亦能支持,则持志以帅气可矣。然言动终无气力,毕事则困惫已甚,不几于暴其气已乎?此其轻重缓急,良知固未尝不知,然或迫于事势,安能顾精力?或困于精力,安能顾事势?如之何则可?”

“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之意,且与初学如此说,亦不为无益。但作两事看了,便有病痛在。孟子言“必有事焉”,则君子之学终身只是“集义”一事。义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谓义。能致良知则心得其宜矣,故《集义》亦只是致良知。君子之酬酢万变,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斟酌调停,无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故“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凡谋其力之所不及,而强其知之所不能者,皆不得为致良知。而凡“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动心忍性,所以增益其所不能”者,皆所以致其良知也。若云“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者,亦是先有功利之心,计较成败利钝,而爱憎取舍于其间,是以将了事自作一事,而培养又别作一事,此便有是内非外之意,便是“自私用智”,便是“义外”,便有“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之病,便不是致良知以求自慊之功矣。

所云“鼓舞支持,毕事则困惫已甚”。又云“迫于事势,困于精力”,皆是把作两事做了,所以有此。凡学问之功,一则诚,二则伪。凡此皆是致良知之意,欠诚一真切之故。《大学》言“诚其意者,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曾见有恶恶臭,好好色,而须鼓舞支持者乎?曾见毕事则困惫已甚者乎?曾有迫于事势,困于精力者乎?此可以知其受病之所从来矣。

译文

你信中又说:“先生说:‘为学终身只是一件事,不论你有事时还是没事时,只要做好这一件事。如果说宁愿不做事,也不能不加以培养良知,那就是把致良知和做学问分成两件事了。’我个人觉得,当感到精力衰弱,不能做完事的,是良知。宁可不做事,也要加以修养本心,是致良知。怎么却成了两件事呢?如果有事情发生了,就不能不处理,就算是精力衰竭,鼓鼓劲也能坚持下来,由此可知,意志还是统领着气力的。然而此时的言语行动终究有气无力,事情做完了就疲惫已极,这不几乎等于是在滥用气力吗?这里边的轻重缓急,良知固然不会不明白,但是有时迫于形势紧急,岂能顾及精力呢?有时筋疲力尽,又岂能顾及形势呢?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我当初说“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的初衷,是针对初学者的,对他们这样说也不能说没有好处。但把做事情和存养本性分成两件事来看,就有问题了。孟子说“必有事焉”,是说君子之学终身就是“集义”这一件事。义就是宜,心做到了宜那就是义。能致良知那么心就能感到宜,所以“集义”也就是致良知。君子待人接物应对种种事变,当做就做,当止就止,当生就生,当死就死,期间的斟酌调度,无非是得到真知,以求意诚心安罢了。所以“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凡是谋求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勉强做智力不能完成的事,都不是致良知。而凡是“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动心忍性所以增益其所不能”的人,均是为了致良知。如果说“宁愿不做事,也不能不存养本性”,也是因为先存了个功利心,计较成败得失,尔后做出的爱憎取舍,是把处理事情当成了一件事,而把存养本性又当成了另一件事,这就是有了重视本心而忽视做事的心态,就是把才智用到私欲上了,就是把义看做外在的东西,便会有“不得于心,勿求于气”的弊病,就不是致良知以求心安意诚的功夫了。

你所说的“鼓舞支持,完成事后疲惫不堪”,以及“迫于形势,困于筋疲力尽”,都是把处理事情和存养本性当做两个事儿了,因此才有这样的结果。凡是做学问的功夫,精一就是真诚,一分为二就会虚伪。这都是因为致良知的心还缺乏真诚确切。《大学》中说:“诚其意者,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谁见过讨厌恶臭、喜欢美色还需要鼓舞振作的?谁见过这些事情做完后疲惫不堪吗?谁见过有迫于形势、没精力趋避而做的吗?由此可知病根从何而来了。

解读

王阳明认为,作为一个有见识、有学养的读书人,应当在他所处的地位上采取适当的行动,思考问题不要越出自己所处的地位。大凡谋求力所不及的事,就不是致良知。

4、先知先觉

原典

来书又有云:“人情机诈百出,御之以不疑,往往为所欺。觉则自入于逆臆。夫逆诈,即诈也;臆不信,即非信也;为人欺,又非觉也。不逆不臆而常先觉,其唯良知莹彻乎?然而出入毫忽之间,背觉合诈者多矣。”

“不逆不臆而先觉”,此孔子因当时人专以逆诈臆不信为心,而自陷于诈与不信。又有不逆不臆者,然不知致良知之功,而往往又为人所欺诈,故有是言。非教人以是存心,而专欲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以是存心,即是后世猜忌险薄者之事;而只此一念,已不可与入尧舜之道矣。不逆不臆而为人所欺者,尚亦不失为善。但不如能致其良知,而自然先觉者之尤为贤耳。崇一谓“其唯良知莹彻”者,盖已得其旨矣。然亦颖悟所及,恐未实际也。

盖良知之在人心,亘万古、塞宇宙而无不同。“不虑而知”“恒易以知险”“不学而能”“恒简以知阻”。“先天而天不违。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夫谓背觉合诈者,是虽不逆人,而或未能无自欺也。虽不臆人,而或未能果自信也。是或常有先觉之心,而未能常自觉也。常有求先觉之心,即已流于逆臆而足以自蔽其良知矣。此背觉合诈之所以未免也。

君子学以为己,未尝虞人之欺己也,恒不自欺其良知而已。未尝虞人之不信己也,恒自信其良知而已;未尝求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恒务自觉其良知而已。是故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诚则明矣;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明则诚矣”。明诚相生,是故良知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则如明镜之悬,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何者?不欺而诚,则无所容其欺,苟有欺焉而觉矣;自信而明,则无所容其不信,苟不信焉而觉矣。是谓“易以知险,简以知阻”,子思所谓“至诚如神,可以前知”者也。然子思谓“如神”,谓“可以前知”,犹二而言之,是盖推言思诚者之功效,是犹为不能先觉者说也。若就至诚而言,则至诚之妙用,即谓之“神”,不必言“如神”,至诚则“无知而无不知”,不必言“可以前知”矣。

译文

你信中还说:“人情机诈百出,如果对人信而不疑,常常会被欺骗,想发现他人是否诡诈,自己就会预先猜度别人会欺诈我,就会臆想别人不诚信。逆诈就是欺诈,臆不信就是不诚信,被人欺骗又不觉悟。不事先怀疑别人的欺诈和不诚实,而又常常能预先觉知一切的,唯有光明纯洁的良知才做得到吧?然而欺诈和诚信看起来差别甚微,因此背离知觉而暗合欺诈的人很多。”

不逆诈、不臆想却能事先发觉,这是孔子针砭时弊而言的,当时人们一心欺诈别人,做不诚信的事,而深陷于欺诈和不诚信的泥潭中;同时也有人虽不逆诈、不臆不信,但不懂得致良知的功夫,往往又被别人所欺骗,因此孔子有感而发,说了这番话。孔子的话并非是教人专门寻思着怎样才能先觉别人的欺诈与不守信。事先存心,正是后世猜忌险薄的人所做的事。有了事先存心的念头,就已经不能进入尧舜的圣道了。不臆不信却被人欺骗的人,尚且还没有失去善的本性,但不如那些能致其良知从而自然能事先察觉欺诈虚伪的人贤明。你说只有良知晶莹透彻的人才能这样,基本上已经掌握了孔子话语的宗旨,但也只是你的聪颖领悟到的,并不能落实到实践之中去。

良知在人的心中,横亘万古、充塞宇宙,无不同。此正是古人所说的“不虑而知”“恒易以知险”“不学而能”“恒简以知阻”“先天而不违。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你所说的背离知觉而暗合欺诈的人,虽能不逆诈,但他们也许会有自我欺诈;虽然不去猜想别人是否诚信,但他们也许不能真有自信。这使他们常常有寻求先觉的念头,但却不能常常自我觉悟。常有探求先觉的念头,就已经是流于逆臆,而这足以蒙蔽他们的良知。这也就是不觉悟和欺诈不实不能避免的原因。

君子为学是为了提高自身修养,不能总是顾虑别人的欺骗,只要不自欺于自己的良知也就够了;不能总是顾虑别人的不信任,只要自己相信自己的良知也就够了;与其要提前知道他人的欺骗和不信任,不如保持自己的良知。所以,君子不欺则良知无伪而至诚,诚则明;君子自信则良知无惑而空明,明则诚。明诚相互促进,因此良知能经常觉悟、经常澄澈。经常觉悟、经常澄澈的良知就如明镜高悬,而万事万物在它面前自然不能掩饰其美丑原形了。这是为什么呢?良知不欺而诚,也就不容欺骗,若有欺骗就能觉察;良知自信而光明,也就不容不诚,如果有不诚信存在就能觉察。这就是所谓的“易以知险,简以知阻”,以及子思所谓的“至诚如神,可以前知”。可是子思说的“如神”“可以前知”,还是分成两件事来说了。因为他是从思、诚的功效上来说的,是针对不能先知先觉的人说的。如果仅就至诚而言,那么对至诚的妙用就称做“神”,而不用说“如神”。至诚就能无知而又无所不知,所以就不用说“可以前知”了。

解读

这里,王阳明回答了应当如何正确对待先知的问题。他认为,存心先知是小人的行径,不是正人君子所当为。不要说去存心先知,即便有此一念头,就已经远离尧舜之道了。与其存心先知,还不如被人所骗,尚不失为善。不致良知,不能先觉,往往为人所欺。所以,最好的做法还是实地用功致良知而自然地先知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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