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解放前夜的上海
第01章 黎明前的黑暗
上海,这个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我国最大的工业城市,从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蹂躏下解放出来已有56年了。
56年前的上海,血雨腥风,一片黑暗。行将覆灭的国民党反动当局,一面加紧搜刮民脂民膏,准备逃跑;一面在上海外围筑起了四千多个钢筋水泥碉堡,妄图负隅顽抗。
人民革命狂飚突进,国民党反动派举起屠刀疯狂镇压。
早在1948年11月,淞沪警备司令部就宣布在上海实行戒严,禁止人民集会、结社和游行。
国民党当局实施军事管制,疯狂镇压人民,制造白色恐怖的训令、代电、布告
致上海市政府公函
(11月11日)
上海市政府:
一、奉总统蒋戍灰挥督电开:为维持地方治安,防止非常时变,着于本日午夜起淞沪区应即宣布临时戒严,并按规定表呈报国防部,希即遵照具报。等因。
二、遵于本月十一日起宣告临时戒严:
(一)临时戒严区域暂定上海市辖区,必要时得就本警备区全面实施;
(二)全市商店均限于下午八时前停止营业,公共娱乐场所、饮食店、烟纸店、摊贩均限于下午十时三十分前停止营业;
(三)自下午十一时至翌晨五时止为宵禁时间,一律断绝交通;
(四)全市商店或流通商人不得有抬价居奇、闭门拒客、造谣煽惑、威胁民生之情事;
(五)依照戒严法规定,本司令有执行戒严法第十一条所列各事项之权。
三、除呈报暨布告周知外,检送戒严法一份请查照并饬属知照。
司令宣铁吾(印)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戒严法一份
戒严法
第一条战争或叛乱发生,对于全国或某一地域应施行戒严时,总统得经行政院会议之议决、立法院之通过,依本法宣告戒严或使宣告之。总统于情势紧急时,得经行政院之呈请,依本法宣告戒严或使宣告之,但应于一个月内提交立法院追认,在立法院休会期间应于复会时提交追认。
第二条戒严地域分为两种
一、警戒地域,指战争或叛乱发生时受战争影响,应警戒之地区。
二、接战地域,指作战时攻守之地域。警戒地域或接战地域,应于时机必要时区划布告之。
第三条战争或叛乱发生之际,某一地域猝受敌匪之攻围,或应付非常事变时,该地陆海空军最高司令官得依本法宣告临时戒严。如该地无最高司令官,得由陆海空军分驻团长以上之部队长,依本法宣告戒严。前项临时戒严之宣告,应由该地最高司令官或陆海空军分驻团长以上之部队长,迅速按级呈请提交立法院追认。
第四条宣告戒严时,该地最高司令官应将戒严之情况及一切处置,随时迅速按级呈报总统。
第五条宣告戒严之地域,应时机之必要得变更之。第三条第二项及第四条之规定,于戒严地域之变更准用之。
第六条戒严时期警戒地域内地方行政官及司法官处理有关军事之事务,应受该地最高司令官之指挥。
第七条戒严时期接战地域内,地方行政事务及司法事务移归该地最高司令官掌管,其地方行政官及司法官应受该地最高司令官之指挥。
第八条戒严时期接战地域内,关于刑法上左列各罪,军事机关得自行审判或交法院审判之。
(一)内乱罪
(二)外患罪
(三)妨害秩序罪
(四)公共危险罪
(五)伪造货币有价证券及文书印文各罪
(六)杀人罪
(七)妨害自由罪
(八)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九)恐吓及掳人勒赎罪
(十)毁弃、损坏罪
犯前项以外之其他特别刑法之罪者亦同。
第九条戒严时期接战地域内,无法院或与其管辖之法院交通断绝时,其刑事及民事案件,均得由该地军事机关审判之。
第十条第八条第九条之判决,均得以解严之翌日起依法上诉。
第十一条戒严地域内最高司令官有执行左列事项之权:
(一)得停止集会、结社及游行、请愿,并取缔言论、讲学、新闻、杂志、图画、告白、标语暨其他出版物之认为与军事有妨害者,上述集会、结社及游行、请愿,必要时并得解散之。
(二)得限制或禁止人民之宗教活动有碍治安者。
(三)对于人民罢市、罢工、罢课及其他罢业,得禁止及强制其回复原状。
(四)得拆阅邮信、电报,必要时并得扣留或没收之。
(五)得检查出入境内之船舶、车辆、航空机及其他通信、交通工具,必要时得停止其交通,并得遮断其主要道路及航线。
(六)得检查旅客之认为有嫌疑者。
(七)因时机之必要,得检查私有枪炮、弹药、兵器、火具及其他危险物品,并得扣留或没收之。
(八)戒严地域内对于建筑物、船舶及认为情形可疑之住宅,得施行检查,但不得故意损害。
(九)寄居于戒严地区内者,必要时得命其退出,并得对其迁入限制或禁止之。
(十)因戒严上不得已时,得破坏人民之不动产,但应酌量补偿之。
(十一)在戒严地域内,民间之食粮、物品及资源可供军用者,得施行检查或调查登记,必要时并得禁止其运出。其必须征收者,应给予相当价额。
第十二条戒严之情况终止或经立法院决议移请总统解严时,应即宣告解严,自解严之日起一律回复原状。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施行。
训令(11月11日)
淞沪警备司令部训令法总字第1797号
上海市警察局俞局长
一、奉总统蒋戍灰挥督电开:为维持地方治安,防止非常事变,着于本日午夜起淞沪区应即宣布临时戒严,并按规定表呈报国防部。希即遵照具报。等因。
二、遵于本月十一日起宣告临时戒严:(一)临时戒严区域暂定上海市辖区,必要时得就本警备区全面实施;(二)全市商店均限于下午八时前停止营业,公共娱乐场所、饮食店、烟纸店、摊贩均限于下午十时三十分前停止营业;(三)下午十一时起至翌晨五时止为宵禁时间,一律断绝交通;(四)全市商店或流动商人不得有抬价居奇闭门拒客、造谣煽惑、威胁民生之情事;(五)依照戒严法规定,本司令有执行戒严法第十一条所列各事项之权。
三、关于戒严事项之执行另文饬遵。
四、除呈报分函暨布告周知外,附发戒严法一份,仰知照并饬属遵照。
司令宣铁吾(印)
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训令(11月11日)
淞沪警备司令部训令参一作字3224号
市警局俞局长:
一、三十七年十一月十日法总字第一七九七号训令计达。兹将有关戒严各项特再规定如左:
(一)军警宪各部队应以警察分局管区为单位,组织巡查队不分昼夜实施巡查。
(二)重要街道冲衢,应由宪警加派双岗严密查察。
(三)每晚自下午十一时起至翌晨五时止实施宵禁,断绝交通。除医师(凭医师执照)、新闻记者(凭报馆职员证及臂章)、电报局报差(凭报差制服臂章)及佩有本部发给特种通行证之汽车(以上人员一律携带国民身份证)外,一律不准通行。
二、希即遵照,并饬属遵照。
司令宣铁吾(印)
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汤恩伯为京沪警备
总司令部成立事致吴国桢电
(1948年11月25日)
即刻到。上海吴市长:0641密。奉总统蒋戍寒(十四)防挥划电开:令节着成立京沪警备司令部,派贵官兼任总司令,辖淞沪警备司令部、首都卫戍总司令部及长江以南苏省地区内之国军与地方团队,担任辖境警备及长江防务。等因。遵于常州成立总部,开始工作。特电奉闻。务祈随时协助,俾京沪治安与长江防务益臻巩固,至所企幸。常弟汤恩伯。戍敬。印。淞沪警备司令部关于成立上海市自卫队。
武力联合组训处致上海市社会局代电(1949年1月4日)淞沪警备司令部代电训参字第1号
上海市社会局:
一、查上海市自卫武力联合组训处已于本(十二)月二十九日在本部成立,开始办公,并派本部少将副参谋长陶一珊兼任处长职务。
二、兹随电检送该处组训实施办法乙份。
三、请查照。
司令陈大庆
三十八年元月四日(部印)
上海市自卫武力联合组训处组训实施办法
一、宗旨:为求上海市各种自卫联合武力连系确实配合容易、在分工合作指挥统一原则下实施联合组训、协力维持市区治安之目的,特订定本办法。
二、名称:本处定名为上海市自卫武力联合组训处,(原定名为上海市联合自卫组训处,范围广泛,为适合实际,故仍采用现在名称)。
三、隶属:淞沪警备司令部(办公地点同)。
四、参加组训单位:
1.上海市民众自卫总队;
2.上海市驻卫警总队;
3.上海市护工总队;
4.上海市义警总队;
5.其他。
各总队仍保持原有之系统与编组。必要时,再予充实调整之。
五、组训办法与步骤。
(一)本处编组如附表第一。
(二)业务执掌与实施:
1.本处以会报(议)方式决定一切联合组训最高原则与方案。
2.本处会报(议)每星期三上午九时举行一次,处长副处长均出席,参谋人员列席。必要时,得临时召集并请有关机关主管长官参加指导之。
3.本处参谋及一切事务人员,每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在处办公。必要时,得临时通知日夜在处办公。
(三)组训要旨:
1.先求互相认识了解与连系确实。
2.各单位仍依据性能与原有任务,采取重点教育,由本处策定原则(方案),送各单位自行订定详细计划实施之。
3.各单位重点教育完成后,如有必要再行配合统一训练。
六、指挥运用:
平时受各该原属单位指挥,担任原有任务。紧急时,配合军警宪就各单位之性质,协力维持上海市区之治安。
七、经费:
本处必要之办公费用,由上海市民众自卫组训委员会酌量拨发应用。
八、其他: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参照实际情形,举行会报(议)修正或增补之。
残酷镇压学生运动,疯狂屠杀革命群众
闸北宋公园、浦东戚家庙,以及江湾等处,都是洒满革命志土鲜血的地方。被枪杀者都要在市警察局大楼天井里验身,此时照例要在警察局大门口遮上一幅黑幕。附近行人一看见警察局门口遮起黑幕,就知道马上要枪毙人。5月24日晚上7时左右,上海市警察局长兼淞沪警备司令部执法处处长毛森临逃走前,还下令枪杀了关押在总局拘留所内的共产党员沈鼎发和国民党准备起义投诚人员聂闻远等9人。上海解放前夕,是一座白色恐怖笼罩的城市。
李白,1937年起就在上海从事革命工作,设立电台,与党中央保持联系。1948年底,国民党反动派依靠美国的最新技术,侦察到李白秘密电台的地址。12月29日晚,李白正在紧张工作,突然被数百名军警包围,他采取应急措施后被捕。敌人对他连续审汛,一无所获,5月7日,毛森根据蒋介石对此案亲批“坚不吐实,处以极刑”的命令,将李白在浦东戚家庙杀害。李白烈士(下图)被捕前工作、居住地地方——黄渡路107弄15号
1949年2月,上海工人纷纷要求反动当局发放“应变费”和“应变米”,上海公交工人也不顾反动派的禁令,积极投身这场运动。国民党实行“借人头,平工潮”的屠杀政策,悍然于2月16日逮捕了公交公司员工福利会理事长钟泉周、常务理事王元、理事顾伯康等9人,并急匆匆在第二天就在江湾刑场将他们枪杀。
1949年3月17日晚上,担任上海地下党和中央华东局通讯联络工作的秦鸿钧正在用秘密电台拍发一批材料,10多名国民党特务突然闯了进来。在牢中,国民党特务对秦鸿钧施尽酷刑,却一无所获。5月7日,国民党反动派在浦东戚家庙将秦鸿钧杀害。同时牺牲的还有3月19日被捕的电台领导人张困斋。
为了镇压持续不断的学生运动,淞沪警备司令部在1949年4月中旬拟定计划纲领,叫嚷“攻击重于防御”,要“以组织对组织,以宣传对宣传,以行动对行动”,策划大批逮捕学生。4月25日,即南京解放后的第三天,淞沪警备司令部发出了大逮捕的命令,会同上海市政府调查处、市警察局、第九宪兵团等军政宪特机构,出动11万余人,于4月26日凌晨起冲进复旦、交大、上海商学院、暨南大学、同济大学等15所专科以上学校,根据事先搜集的黑名单,逮捕了356名男女学生,其中共产党员约70人左右,先后关押在建国西路达人中学和中州路上海商学院。由于事前得到了情报,一些最暴露的党员和积极分子已经转移,各校支部负责人和大部分群众领袖隐蔽了起来,没有被捕。
4月27日,国民党当局又宣布紧急疏散15所郊区学校的学生,限令2天内离校。这15所学校包括全部国立大学和几所重要的私立大学和中学,是学生党组织的主力所在。敌人的强迫措施,一度造成学校中原有的联络系统被打乱,只是在各支部的艰苦努力下,才重新建立起联络网,把分散的学生重新组织成为一支能随时出动的战斗队伍。
穆汉祥史霄雯经过逮捕和疏散之后,国民党反动派对进步学生的迫害并没有结束,他们继续在学校内外兜捕学生。就在4月26日当天,交大学生史霄雯因外出联络没有在校内,但不幸还是在校外被特务认出而被捕。4月30日,交大学生、中共地下党员穆汉祥根据党组织的指示,正在调查解放军进入市区将要经过的街道的情况时,被埋伏的特务抓到警察局。他们两人在狱中轮番遭受酷刑,穆汉祥连肋骨都被打断,指甲也被拔掉。5月20日,两人同被押至闸北宋公园惨遭杀害。钱文湘刘家栋钱凤岐
5月上旬,潜伏在警察局的地下党根据市委指示,油印了大量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约法八章》,寄给了警察局里的反动警官和特务分子,共发出了2000多份。毛森大为惊慌,连续下了三个训令要迅速破案:急切间根本无法破案,只得抓了早就被他们怀疑上的几个对象,聊以塞责。5月13日,地下党员钱凤歧、刘家栋、钱文湘和进步青年蒋志毅先后被捕,毛森亲自对他们进行了六天审讯,吊打、灌水、火灼、电烙、无所不用其极,仍然从这些人口中得不到反动派想要的东西。5月20日,国民党反动派将他们杀害于闸北宋公园。
蒋志毅原国民党联勤总部中将视察员张权早与中共地下党组织取得了联系,上海解放前夕他又在我党领导下,联络他的旧友、部属,策动起义。中共地下党组织任命他为上海市中心区城北起义军指挥官。不幸被叛徒出卖,起义未成,张权本人于5月15日被捕,与他一起策动起义的原国民党将领李锡佑也同时被捕。5月21日,汤恩伯以“银元贩子”的罪名,将他们枪杀在南京路大新公司门口。
上海一地,1949年头5个月里,仅仅有姓名可查的,牺牲在国民党反动派屠刀下的革命烈士就有100人之多。
国民党反动派的“大上海保卫战”,是以大屠杀开始的。
附:淞沪警备司令部取缔学生运动致各学校校长电稿
(1949年4月2日)
淞沪警备司令部代电稿廉三字第318号
校长公鉴:查和谈业经开始,因事已步入新阶段,社会秩序应力求安定,学生行动更应体念时艰,尊重民意。此次南京方面学生集体游行,与军官队发生误会,引起冲突,殊为惋惜。深盼贵校长极力劝导学生遵守治安法令及维护社会秩序,不得藉此次南京发生之不幸事件为滋事口实。即有须待商讨之问题,亦须依法推派代表,循合理途径解决。若不听劝导,肆意滋事,破坏秩序,本部职司治安,当依戒严法令切实取缔。相应电达,即烦查照为荷。
淞沪警备司令部令陈大庆。卯。廉三。印。
附:淞沪警备司令部镇压学生运动的纲领草案和计划草案
(1949年4月16日)
当前学运工作纲领草案
一、学运工作原则
1.治本重于治标,主动重于被动,疏导重于制压,攻击重于防御。
2.以组织对组织,以宣传对宣传,以行动对行动。
二、建立学运统一领导机构
1.以上海市党政军干部联席会议为本市学运最高决策机构。
2.由本市党政军警宪各有关学运工作单位成立联合小组,负责指导、设计、考核暨情报交换、技术研究等工作,以资步调统一,力量集中(组织办法另订之)。
三、各单位分工合作
1.学校内之党团活动,由京沪杭总部文教会青运组及上海市党部负责(以青运组为主)。
2.配合学运之宣传工作,以市党部、市政府新闻处、警备部政工处负责(以市党部为主)。
3.学潮之疏导,由市政府、市党部、文教会、教育局负责(以市政府为主)。
4.匪谍学生情报之搜集,由警备部稽查处、政工处、警察局、宪兵团、文教会青运组、中讯局上海办事处、市调处分别负责。
5.匪谍学生之监视、跟踪或逮捕、侦讯由稽查处、警察局、宪兵团分别负责之。
6.匪谍学生之暴乱,应由警备部第三处、稽查处、警察局、宪兵团随时作适切之防制。
7.各单位精细分工密切合作,其工作实施情形提交联合小组作精密检讨,并向干部会议报告。
四、工作实施要领
1.加强党政军机关首长与学校行政当局之联系:
A、文教会、市政府、警备部政工处,不时派高级人员与专科以上学校校长或训导长保持联络。
B、请汤总司令暨本市党政军首长,不定期以宴会方式招待各校行政或训导负责人。
2.鼓励各学校党团同志斗争情绪。
A、运用各位不同之方式,使党政军首长多与党团同志接触,以提高同志之勇气,鼓励其斗争情绪。
B、定期举行各校党团干部同志联席会报,藉此加强对干部之教育工作,并交换工作经验。
C、对同志之学业、安全,即将来之出路,应绝对负责。
D、筹措充裕之工作费用。
3.健全党团组织,发展外围社团:
A、严密党团组织,使每一同志均纳入于组织中。
B、挑选忠贞干练,具有高度战斗热情之同志,组织保安小组(秘密),发挥以行动对行动之战斗力量。
C、透过文化康乐服务等等形式,建立各种外围社团,俾能于斗争中起相互策应之作用
4.组织专科以上学校通讯网(办法另订):
A、每校成立若干通迅小组。
B、随时供给治安机关之情报。
C、调查及监视校内匪谍之活动。
5.调查各学校匪谍份子(另订清除匪谍计划):
A、分组分校调查。
B、将各匪谍份子活动事实详作书面记录。
C、尽量收集罪证。
6.加强校外跟踪,扩大线索:
A、各校首要份子严密跟踪监视。
B、采取重点指定每一单位负责监视一校或数校。
C、各单位监视情形,应按周列表送学运小组。
7.宣传攻势之展开:
A、在校内,由党团同志展开宣传战斗。
B、对社会宣传,并应加强以舆论,制裁匪谍一切不法活动。
C、揭穿共党阴谋,以争取中立员生。
8.对学潮之处理程序:
A、发动党团同志分化破坏。
B、将学生不法活动具体事实电请学校当局制止取缔。
C、由政府及治安机关出面疏导。
D、如游行请愿,以徒手宪警包围学校,封锁交通,截断联络,使之不能汇合。
E、视势态发展之情形,必要时传讯或逮捕为首份子。
五、工作考核与奖惩
1.学运工作同志之成绩考核,由联合小组负责。
2.各学校党团同志,如因斗争而遭受损失者,予以精神及物质奖励。
3.各单位负责学运之工作同志工作努力者,报请上级从优叙奖。
六、经费:欲求学运工作之开展,必需筹措充裕之经费,另订预算呈请京沪杭总部核发。
七、附则
1.本纲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之。
2.本纲领呈请京沪杭总部核准施行。
计划草案
非常时期清除本市各学校匪谍计划草案
政府以悲天悯人仁慈之怀,为保全国脉、安定民生,诚意谋和,以期弭战消兵,使国家步进富强康乐之境。不期中共迷信武力,在和谈声中,军事节节进逼,并于我后方加强第二战场之地下活动。证诸最近之所谓南京四二事件,上海各学校之蠢蠢欲动,再再[在在]均足说明中共阴谋毒计。上海为拥有六百万人口之国际都市,学校林立,一旦中共进行渡江攻势,学潮势必轩然而起。为粉碎中共此种阴谋,必须预作防范。俟本市进入非常状态时,对各学校之匪谍份子作全面之肃清。特订定本计划
甲、目的
一、为防范本市各学校匪谍份子策动学潮,制造暴乱,以配合中共军事渡江,特订定肃清各学校匪谍计划。
乙、原则
一、先期注意调查工作,将各学校之匪谍份子作公正详密之调查,以备行动时有所依据。
二、俟本市进入非常状态时,作全面之肃清。
丙、执行
一、匪谍份子之清除,一切技术问题由学运小组负责研究。
二、匪谍份子之清除,以淞沪警备部为指挥机构,一切行动由警备部以命令行之。
三、行动工作由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以每一学校为行动对象,编组若干行动组负责执行。
四、先期将各学校内党团同志编成若干保卫小组,负责监视通讯工作,以便配合行动。
丁、工作执行步骤
一、调查:调查工作至关重要,若无详实公正之调查,则行动后之处置,将发生不可弥补之困难。其应行注意事项及调查办法如左:
1.注意事项:
A、调查人不得挟嫌诬报。
B、以极冷静之理智观察,避免情感用事。
C、匪谍份子之活动,需作详细之记载,尽可能收集罪证。
D、注意匪谍有关之组织线索。
2.调查方法:
A、全市专科以上学校,由参加学运联合小组之各单位分配调查,以各单位平时与学校之关系及人力,分担一校或数校。
B、各单位调查之结果,造具清册(有证据连同检送),以机关正式公文送达警备部转交学运小组,再作缜密审查(附调查清册式样)。
C、运用各学校党团同志秘密检举(注意真实性)。
二、行动:俟本市宣布保卫战开始时,或最高治安当局认为必要时,开始全面肃清匪谍行动。其应行注意事项及方法如左:
1.注意事项.
A、行动前绝对保持机密。
B、名单经联合小组缜密审查,经警备司令部亲自核定后始得逮捕。
C、力求宣传与行动之配合。
D、避免刺激中立员生。
2.行动方法
A、行动工作之执行,按本计划丙项第三四两条办理。
B、对罪证确凿之匪谍份子,由警备部、警察局出拘票入校拘捕,军警布置警戒以防逃逸。
C、证据不足者,由执行单位秘密逮捕之。
D、凡公开拘捕之匪谍,治安机关立时公布名单。
E、对教授中匪谍份子,不到万不得已时不予逮捕。
三、审理:匪谍之审讯依左列办法行之:
A、凡罪证确凿者,依据戒严法可由警备部公开审讯。
B、证据不足而确有罪行者,可由有关机关合组侦讯小组秘密审理之。
戍、行动前应有准备
一、交通工具之控制(包括大小车辆)。
二、行动经费之筹措。
三、看守所之设置及必须之设备暨看守人员之技术训练。
四、囚粮之支拨。
详细办法依实况另行规定。
己、附则
一、本计划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之。
二、本计划呈奉京沪杭总部核准施行。
资产阶级动向
上海是资产阶级最集中的地方。
上海资产阶级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在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下,他们的政治倾向在历史上从来就不是完全一致的。在上海即将解放,在决定今后发展方向的关键时刻,他们作出不同的选择,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上海资产阶级上层,有一部分同国民党和蒋介石有着很深的渊源。1927年蒋介石背叛革命,篡夺国民革命成果时,上海资产阶级中的一些人就是他的支持者。虽则蒋介石后来只是把他们当作钱袋子,予取予夺,无所不用其极,一场金圆券闹剧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22年来,这些人已经牢牢地把自己的命运同国民党栓在了一起,此时此刻,要想把他们分开,已经是很困难的了。
上海市三十七年十一月份经济概况说明
本月份上海经济情形,自财经补充办法公布,限价开放,各业因限价期间之损失,多希望弥补,于是涨风顿起,造成一般市民无力购买之现象,食米因来源不畅所引起之民食恐慌,一时颇为严重。十一日行政院通过《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及《修正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对于稳定金圆券兑换信用,影响甚大。二十二日起,南京、上海、广州、重庆、汉口、天津、北平等首先开办黄金、银元存款兑现,人心稍定,银根仍紧,而食米来源日旺,一般经济情形遂渐正常。
物价动态:本月物价动态,初因限价开放,货源枯竭,一度狂涨,继以黄金、银元存款兑现及时局影响,游资南流,涨势稍平。查国家二十六年上半年为基期之各种指数:趸售国货价格总指数为2,786.40,较基期高26.06倍,较上月涨百分之六百七十七;趸售国货及外国货价格总指数为2,811.00,较基期高27.11倍,较上月涨百分之六百六十七,零售国货价格总指数为3,475.50,较基期高33.75倍,较上月涨百分之一千零二十;机关办公用品价格总指数为1,956.0,较基期高18.56倍,较上月涨百分之七百六十七。依三十七年八月十九日为基期之各种指数:趸售国货价格总指数为1,209.90,较基期高11.9倍;趸售国货及外国货价格总指数川制造变动,以打击国民政府之后方。谨呈
市长吴职王力平(印)
义沪字第11653号
1948年,当形势已经岌岌可危的时候,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当然,也是替国民党、蒋介石着想,他们设想过上海的“地方化”,或者说“国际化”方案。
1948年初,在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操纵下,上海一些知名的机构团体就联名致电美国总统杜鲁门和国务卿马歇尔,呼吁“迅速援华”。11月中旬,潘公展、杜月笙与美国大使司徒雷登会商了与美国合作的具体方案,随后潘、杜两人又去南京向蒋介石汇报了商谈情况,带去了美国大使“外商决不随便撤退”的诺言。潘公展是国民党CC系的骨干,杜月笙原是上海帮会头目,过去20多年里因缘际会,不但身兼上百家企业的董事、监事,还是上海一些著名的资产阶级团体的领袖人物,将他看作资产阶级代言人也不为过。12月8日,潘公展、杜月笙宴请英美大班和上海各界领袖,具体商讨组织类似万国商团的地方自卫队的计划,声称要武装10万人。在听到美国海军陆战队将驻扎上海的消息后,国民党当局更为兴奋,即于12月12日召开上海各界自救救国联合会,宣布成立地方自治保安团,要地方人士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只是,潘公展、杜月笙当不成当年勾结帝国主义镇压太平天国的吴煦、杨坊,再想重温中外反动派联合阻挡人民革命的旧梦,不是那么容易了。所谓的地方自治保安团,不过是国民党的一厢情愿而已。
幻梦破灭后的杜月笙(1887~1951)于上海解放前夕,悄悄地去了香港。
但是,也有不少人选择了接近中国共产党的道路。
还在早些时候,上海工商界就自发形成了一些聚餐会。这原本是他们为了做生意,必须及时交流经济情况,了解时局发展,以聚餐为名而出现的。黄炎培、盛丕华、胡厥文、冷御秋、俞寰澄、吴羹梅、徐永祚、盛康年、蒉延芳、包达三、王志莘、严谔声、王性尧等人就是经常出席这一类聚餐会的比较知名的人物。地下党利用这些已经存在的聚餐会,作为宣传党的政策,统一思想认识的场所。
1949年春,从已经解放的华北解放区传来了南北通邮、通商、通航的“三通”建议。消息传到聚餐会上,讨论非常热烈。2月5日,上海航业界致电中共领袖,表示要派船装运面粉北上,交换原煤随带邮件南返。毛泽东、周恩来随即复电:“恢复华北上海间航运以利生产之发展,极为重要。‘大上海’、‘唐山’两轮北驶,并派员至华北接洽,极表欢迎。”12日,上海航业界代表5人乘座大上海号由上海驶往秦皇岛,随船载运面粉万余袋。23日,载回开滦煤4800吨抵达上海,完成国统区和解放区之间首次商务通航。24日,美国总统轮船公司的菲尔摩号轮由天津抵达上海,这是继大上海号之后,第一艘由解放区驶向上海的外商船只。通航之后,又复通邮。3日,《申报》1949年2月24日关于南北通航成功的报道上海与天津、塘沽、秦皇岛三地间的电讯业务正式恢复,普通电报照常收发。8日,恢复收寄对北平、天津两地的图书小包邮件,两地平信及挂快邮件也照常收寄。次日,又恢复上海天津间的无线电话,第一天通话41次。
在国民党崩溃之势十分明显的时候,上海资产阶级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出走的道路。国民党的长期反动宣传,使他们对共产党心存疑虑。1949年春节后的一天,国民党当局召集了一批上海工商界知名人士在长乐路一幢花园洋房里集会。刘鸿生、荣鸿元、徐寄顾、刘靖基、徐国懋、吴蕴初,都得到了通知。明知这种会不是好事情,但是又不得不去。果然,出现在会场里的不但有上海市党部的方治、潘公展,还有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上海市警察局长毛森。会上,汤恩伯赤裸裸地胁迫出席会议的工商界人士到台湾或是香港去,不愿去的话,就将被强迫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士崩瓦解,南京、上海上片混乱送到台湾。这些人尝够了国民党的苦头,大都没有到台湾去的兴趣,所以,很多人到了当时号称“小上海”的香港。这同上海资产阶级中声望比他们低一些的人的选择是相同的。当然,上海资产阶级中也有一些人跑得更远,跑到了国外,比如拉美的一些国家里。有些人是不打算回来了,有些人则要观望一段时间,再来决定自己的行动。不少人,比如刘鸿生、刘靖基、吴蕴初等人,后来还是回到了上海。
以创办天厨、天原等天字号企业闻名的吴蕴初(1891~1953),不愿跟国民党反动派走,1949年3月匆匆出国“考察”。10月,回到新中国
相当一部分资产阶级人士,有过犹豫彷徨。地下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向他们宣传共产党关于保护工商业的政策、统一战线的政策,消除了他们的顾虑。有些中小型工厂的资本家,害怕打仗受损失,准备变卖资产回乡避难、工人们在地下党组织的领导下,一方面宣传形势和党的政策,一方面还提出暂时减薪,帮助资方克服困难,稳定了这些资本家的情绪,促使他们留在了上海。申新九厂发生过国民党军警镇压工人运动的惨案,厂里的资本家顾虑重重,地下党连续给了他几封信,告诉他“只要相信共产党,就会受到党的政策的保护”。他终于拿出了去香港的机票,表示要留在上海迎接解放。永安公司的郭琳爽在上海是一位有影响的商界人士。上海解放前夕,在去留之间,他一度摇摆不定。地下党组织派人接近他,影响他,使他终于下定决心不去香港。他的这个举动,还影响了周围不少商界人士。
在历史的转折关头,上海资产阶级中有相当一批人,相信党的政策,走上了一条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