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写任志强是一个敏感的活儿。
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开发商的名声并不好,任志强则是开发商的典型代表,被网友评为“第三该打”的人。所以,为任志强说话是有违公众意志的。
写任志强也是一个危险的活儿。
任志强自己读书无数,对自己观的点论证非常严密,极力捍卫自己的观点。笔者才疏学浅,用任志强的话说,“记者都是不读书不看报的”(所幸当时笔者并不在现场,但总免不了有些兔死狐悲)。搞错了任志强的观点,少不得挨任志强的批,还是任志强长长的专业批评。另外,任志强“仇家”颇多,其中高人无数,一旦对其评论不慎、不对,一定会遭遇猛烈“拍砖”。
而笔者之所以写这本书,是认为任志强确实很值得写。论企业,如今的华远集团,在中国房地产业界完全不值一提,毫无影响力;论个人身价,尽管1997年任志强的700万年薪曾引起轰动,但如今这样的年薪并不足以成为焦点,那为什么任志强还这么有影响力?
写任志强也是一个很有价值、有挑战的活儿。
这在于任志强的思想。任志强有“地产总理”之称。被称为一个行业的总理,全国唯任志强一人!所以,无论是批评还是支持任志强,首先得了解他的观点。而且,任志强也是一个象征,这十年来中国房地产每一次大的变化都有着任志强的声音,从未缺席,解读任志强,也是解读这十年来的中国房地产业。
这也是我不揣浅薄,依然惴惴不安地写这本书的缘由。
先谈谈两场著名的争论
20世纪的中国有过很多争论,最重要的莫过于“问题与主义”之争。胡适提出“多谈些问题,少谈些主义”,遭到了反对,并掀起了一场重大的讨论。到了今天,我们似乎依然能看到当时大讨论的影响。
20世纪30年代末期,胡适和鲁迅也曾经有过一场争论,是关于监狱的。1933年初,时任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负责人的宋庆龄,将一封反映北平监狱种种骇人听闻酷刑的信件在报刊上公开刊登,该信对北平陆军反省院虐待政治犯的事叙述尤详。随后,胡适致信《燕京新闻》说,他曾同杨杏佛、成舍我访问过北平监狱,“他们当中没有人提到上述呼吁书所描绘的那些骇人听闻的酷刑”。他抱着认真的态度指出了匿名信中的几个疑点,论点颇有说服力。
显然,胡适遭到了严厉的批评,其中就有鲁迅的批评。
可是,回过头看,抛却政治的视角,以平常心去看这场争论,我们可以反问,难道胡适是在睁眼说瞎话、撒谎?还是鲁迅等人说得有错?
先让我们去还原当时他们的思维。
胡适向来是主张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对证据要求极严,绝不说假话。所以,胡适禀持的是“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不能说八分话”的态度,用事实说话,力求实证。
而反对胡乱一派,尤其是极“左”派,先入为主地认为中国监狱里的拷打,是常有的事。他们的逻辑是,中国的监狱里普遍存在拷打,自然这个北平监狱也是如此,没有特例;所以,他们不需要亲自去看,自然就可以得出结论。这连鲁迅也未能幸免,于是他写了《光明所到……》一文,对胡适进行了讽刺,说“中国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以此来否认胡适从事实中得出来的结论。
极“左”派的这种逻辑思维方式,简单但很有用,自然,也能获得支持。就如同“文化大革命”时说,父亲反革命,自然儿子也是反革命的道理一样,没有例外。
显然,这种思维方式并不为胡适所认可,正如胡适说:“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今天看来,孰是孰非,并没有太大的争议。
另一场争论也非常有意思,在20世纪90年代,两个重量级人物之间的一场争论引起了广泛讨论,即著名经济学家樊纲和著名小说家梁晓声一场关于“道德”的争论,后来演变为经济学家要不要讲道德的争论,两人在各自的领域与对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正如樊纲说:“但我想我与梁先生的差别恐怕首先是职业上的差别。”
樊纲说,经济学作为一门实证科学,在它的分析过程中,假定各人不同的偏好是“事先给定的”、“已知的”。原则上,经济学家就其职业本身来说,可以为希特勒服务(第三帝国有从职业标准上说很合格的经济学家,虽然我们作为个人不能从人格上、道义上认为他“好”),也可以为丘吉尔服务;可以为黑帮服务,也可以为政府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学就其学科、就其职业来说是“道德中性”的,经济学家是“不讲道德”的。
随后,樊纲接着说:“经济学家只从一个角度谈‘道德’、谈‘价值观’,那就是分析不同的道德观、不同的偏好体系会对经济行为有哪些影响,要求社会经济制度做怎样的改进,道德观、价值观变化的经济原因,以及道德观、价值观的变化对经济发展、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所产生的各种影响。”
学过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这些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伍立杨在支持梁晓声的一篇文章《该闭嘴的不是梁晓声》中说:“依我的浅见,经济问题不可能赤条条空无依傍而独立存在,说到底,经济与政治、社会,是一而二、二而一,三位一体的东西。试问该青年,是社会的实际情状重要,还是经济教科书理念重要?须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结果,病根还是除不去的。梁氏议论、指斥或有未妥未周之处,或有过激之点,自当不免,然其关注民间疾苦的一片冰心,也是熙攘混浊金权社会中之一线弱光,其批判社会失常及奸商之险恶,亦切中政经生活之要害。”这也是完全没有错的!
如今,以外人眼光来看,双方都没有错,两人的职业以及所学之间的差别极大,导致双方的观点天差地别。这两人之间的差别完全是逻辑起点的差别,进而是观点的差别。
再谈任志强引起的争论
上面所说的两次争论,如今再回头看,其实很明了,已经似乎不是太大的问题。
而这两种争论似乎都可以从他人与任志强的争论中体现出来。
第一种他人与任志强的争论似乎可以说是“问题与主义”之争。任志强要谈问题,反对者和他谈“主义”、谈道德。在反对者看来,因为开发商都是黑心的、是奸商,奸商应该对高房价负责,任志强是开发商,所以,任志强也是黑心奸商一个。正是因为如此,很多批评任志强的人对他的第一个定语就是“第三个该打的人”,首先给他“定性”,同时给自己一个很高的道德制高点,然后再和他争辩。甚至有批评任志强的人,要求任志强“做灵魂深处的反省”,这显然超出了争论的范畴。让人依稀看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影子,令人不寒而栗!
显然,这样的争论是值得商榷的。
再一种他人与任志强的争论则属上面第二种。个人专业素养、知识结构不一样的人来讨论问题,观点自然会相差太远。任志强是一个极为认真的人,相对来说是不说空话、假话的人,所以,每说必有根据。因此批评他的人,并不能拿出太多的证据、太多有说服力的论据出来,批评更多靠的是一种感觉。当然,谢国忠是一个例外,谢国忠也是有着专业研究背景、深厚学术素养的,但他和任志强的观点截然不同。这就是典型的知识结构、分析方法的不一样,导致结果、观点的不一样。如今看来,似乎是任志强对。但这只是暂时的,笔者始终认为,任志强和谢国忠谁对谁错,依然未见分晓,需要等待时间的检验。
另外,从房地产专业的角度来说,任志强的很多观点并没有错,而反对任志强者也没有错,反对者看到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诸多问题,并心此忧心忡忡。只是各自开的药方不一样,比如,对于穷人的住房问题,任志强认为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如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反对者则认为开发商也要承担更多。
这是两者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别,不能简单地判断谁对谁错,它们之间没有所谓的对错之别。
并不是为任志强辩护
显然,任志强的很多观点和判断是对的,比如政府责任、购房要梯度消费,甚至关于房价等。任志强的很多观点都是对的,也对中国房地产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也是本书出版的原因和价值所在。
但也要说明的是,写这本书并不是为任志强辩护。
首先,任志强也有过明显的错误判断。
比如迪拜房地产泡沫,他认为不会破裂,可是他的文章写出来两年之后,泡沫破裂了。所以,这也给了反对他观点的人很好的攻击点。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当前中国的高房价,任志强说中国房地产不会出现日本式泡沫,而且他说,对比中美房价,中国房地产没有泡沫。对此笔者总是怀疑,这次任志强会不会再错了?
其次,任志强自身也有矛盾之处。
在小产权房问题上,他坚持逆行法律,认为现行法律认定小产权房不合法,所以他无顾现实,猛批小产权房。但在其他很多问题上,比如囤地、“90/70”政策等,很多已经成为法律、法规,任志强却依然敢批评挑战。他依据现实,认为这些法律规定不合理,要求尊重现实。所以,在法律和现实出现了冲突时,他总是选择一方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而如何选择,似乎总是以他的开发商身份为立足点。所以,也不难解释,在房地产调控这些年,任志强只对2003年的“18号文件”18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编者注是完全欢呼的,其他几乎所有的重要调控政策,他都是持反对意见或者有异议的。
再次,任志强的很多观点笔者并不赞同。
例如,他认为80后买不起房可以回农村。中国现行的制度决定了农民、特别是大学生进城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户口从农村转出后,根本没有转回农村的可能性,可以说进城容易,回村难。这样就决定了那些大学生,无论生死好坏,离开农村之后,只能在城里生、老、病、死。这是当前中国的制度留给这代年轻人的宿命,他们根本无力去改变!还有其他很多任自强的观点,笔者也并不赞同。
所以本书的主旨并不是为任志强辩护,而是系统地梳理任志强的观点,给业内外一个参考,让大家系统了解任志强的观点。无论你是支持他、还是反对他,首先你得了解他。本书的职责就是如此。
任志强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中国房地产行业的一个形象、一个符号,所以,对于那些想了解中国房地产行业的人来说,特别是关注这十几年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的人,本书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参考。在这本书里,反映出的是十几年间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风云变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