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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原则与实践相结合

第五章 关于改善欧洲现状之途径的一些杂想

在思考一个包括全人类这样巨大范畴的课题时,不可能把思路单单限制在一个方向。它要立足于人所具有的各种特征和条件,将个人、国家和世界融成一体。在美国点燃的星星之火已经变成一片无法扑灭的烈焰。它像王者最后的手段一样,没有烧毁任何东西,却烧遍了一国又一国,不声不响地进行征服。人们感到自己变了,但几乎察觉不到是怎么变的。他们通过正当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了解到自己的种种权利,终于懂得专制主义之所以有力量和权势,完全在于人们不敢对它进行反抗,并且懂得“想要获得自由,只要他要求自由就行”。

在本书前几部分中努力阐明政府据以建立的一系列原则之后,我将在这一章里谈谈把这些原则付诸实践的途径。但是为了把这部分的问题讲得更恰当、效果更强,就得先来谈一些可以从这些原则中推断出来的或者同它们有关系的一些初步看法。

不论政府的形式或组织如何,其唯一目的应是谋求普遍的幸福。如果政府不是这样,而是在社会的任何部分制造与助长悲惨的生活,那么它一定是建立在一种错误的制度上,非加以改革不可。一般说来,人的处境分成文明生活和不文明生活两类;一类被说成幸福与富足,另一类被说成困苦与匮乏。但是无论我们的想象力受到何种掩饰与比较的影响,事情的真相都是:在所谓的文明国家中,有一大部分人却生活在贫穷和不幸之中,处境远远不如印第安人。我说的不只是一个国家,而是所有的国家。英国如此,整个欧洲也是如此。我们来探讨一下其中的原因。

这并不是因为文明的原则有什么固有的缺陷,而是因为没有让这些原则普遍实施;其结果就是连绵不断的战争和耗费,使国家元气大伤,并破坏了文明所能带来的普遍幸福。所有的欧洲政府(现在法国除外)不是建立在普遍文明的原则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相反的基础上。就这些政府的相互关系而言,它们都处于我们所设想的那种不文明的野蛮生活状态中。它们不受上帝和人的法律的约束,在原则和相互行为方面就像许多原始状态下的人所表现的一样。

在法律的教化下,所有国家的人民是容易变得文明起来的,可是政府依然处于不文明的状态中,而且战事不断,破坏了文明生活所产生的丰硕果实,扩大了不文明的范围。政府把野蛮作风强加给国家的内部文明,从这个国家,尤其是从穷人身上,榨取本应用来维持他们生计与舒适感的大部分收入。撇开所有道德和哲学观点不谈,可悲的事实是:每年有四分之一以上的人类劳动果实让这种野蛮的制度白白耗费掉了。

这种罪恶行径之所以能继续存在下去,是由于所有的欧洲政府都具有金钱上的有利条件来保持这种野蛮状况,它给政府提供了攫取权力和税收的借口。如果文明扩大到每个地方,这种种借口就无据可依、无法辩解了。单单文官政府或法治政府是无从制造许多征税的借口的,因为它在国内众目睽睽下进行工作,欺骗的可能性不太大,从而排除了征收大量赋税的可能性。但在各国政府野蛮争斗的情况下,借口的范围扩大了,国民不再能判断,这就为政府随心所欲地征收各种赋税开了方便之门。

英国征收的税为了文官政府或用于文官政府的不到三十分之一,差不多只有四十分之一。不难看出现政府在这方面实际上所有的工作就是制定法律,而国民则除了缴税之外,还需自掏腰包通过地方行政官、陪审员、法庭、巡回审判来实施和执行这些法律。

由此可见,有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府:一种是对内行使职权的文官政府或法治政府,另一种是按照不文明生活的粗暴方式对外行使职权的宫廷或内阁政府;一个花费很少,另一个则挥霍无度。两者差别如此之大,可以打个比方说:就算后者突然像山崩地裂那样消失,前者却能安然无恙。它还会继续运作下去,因为这符合国民的共同利益,所有的办法也都是行得通的。因此,革命的目的在于改变政府的道德面貌。有了这种改变,公众的税负就可减轻,文明也就可以使人们享有目前被剥夺的富裕生活。

为了探讨这个问题的全貌,我准备把我的看法扩充到商业部门。在我的所有著作中,只要有可能,我一直提倡通商,因为我赞成通商的效果。它是一种通过国与国、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互助互利而使人类相亲相爱的和平体制。至于纯理论上的改革,我是从来都不赞成的。最有效的做法是从人的利益出发去改善他的处境,这就是我所采取的立场。

如果让通商达到它力所能及的全球范围,它就可以根除战争体制,并在政府的不文明状态下引起革命。自从这些政府开创以来,就已经发明了通商,而通商乃是非直接出自道德原则的各种方法中实现全球文明的最佳方法。

任何倾向于通过互利以促进国与国的民间交往的事物,都是同哲学和政治一样值得探讨的课题。通商也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交往,只不过人数大大增加而已;大自然为两个人的交往规定的法则,同样适用于所有人。为此目的,它把制成品和商业分布在一个国家以及全世界各个遥远地区。相比通商,战争不能让人们更便宜或更方便地取得这些制成品,通商也就成了消灭战争的手段。

两者是近乎对立的东西,所以欧洲各国政府的不文明状态对通商是有害的。各种破坏或阻挠都会导致贸易额的减少,至于从商业界的哪一部分开始减少是无关紧要的。好比血液,无论它从人体任何一部分抽出,都必然是从整个循环系统中抽出,结果都会使整体蒙受损失。任何国家的购买力受到损害,这同样会连累卖方。倘若英国政府能够破坏其他所有国家的商业,它也就最有效地毁了自己的商业。

一个国家可能给世界输送货物,但不能成为贸易商,它不可能同时是自己的商品的卖主和买主。购买力必须存在于国外,因此任何商业国家的繁荣都受制于其他国家的繁荣。倘若其他的国家都很穷,这个国家也是富不起来的。因此,它的景况不论如何都是其他国家商业形势的一个指数。

通商的原则及其普遍运用无需了解它的操作情况就可以理解,这一立场连常识都无法否认,而这也就是我讨论这个问题所持的唯一立场。原则在账房里是一回事,在世界市场上又是另一回事。至于原则的运用,就必须把它作为一种有来有往的东西来考虑;它的权力只有一半在国内,破坏在国外的一半实际上就破坏了整体,就好像这种破坏是针对国内的那一半,因为双方只有通过对方才能起作用。

在上次战争中,如同在以前多次战争中一样,英国的商业贸易下滑了,因为世界各地的贸易额都减少了;现在它又上升了,因为每个国家的商业贸易都在上升。倘若英国当前的进出口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有所增长,同它做买卖的国家也必然如此;它的进口就是它们的出口,反之亦然。

世界上不可能只有一个国家在贸易上兴旺发达,它只能参与各国之间的贸易;任何部分的贸易遭到破坏必然会影响到整体。因此,各国之间发生战争时,首当其冲的就是共同的商品存货,结果就好比每个国家对本国的存货进行攻击。

当前贸易的增长不能归功于大臣们或任何政治谋略,而应归功于它本身由于和平的缘故自然而然所起的作用。正常的市场曾经遭到破坏,贸易的渠道被切断,海上通途为各国强盗所侵扰,全世界的注意力转向其他目标。现在这些不正常现象已经中止,乱局已经被和平理顺了。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国家都认为贸易平衡对自己有利,这就说明一般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有出入。按照贸易差额的本身而言,这一事实还是可靠的,通商之所以受到普遍支持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各国都感觉到通商是有利的,否则它就会舍弃通商,但是毛病却出在做账的方式以及把所谓的利润归于错误的原因。

皮特先生常常自我陶醉地根据海关的账簿来计算他所谓的贸易差额。这种计算方法没有提供正确的法则,反而提供了错误的法则。

首先,每一件离开海关的货物是作为出口货入账的。根据海关的统计,海上损失和海外销售失败全都计在利润那一栏,因为这些货物是作为出口入账的。

其次,通过走私输入的货物并未登在海关账上与出口抵消。

因此,从这些文件中得不出适于更高利益的贸易差额。而且,如果我们观察一下贸易的自然运行情况,就可以知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真是这样,很快就会有害处。对贸易的最大支持在于能够在所有国家间保持某种利益均衡。

不同国家的两个商人在一起做买卖,两人都发了财,两个人都有赚头,因此他们都不是靠对方发财致富的;对于他们所在的国家来说,情形亦是如此。事实必然是:所有国家必须靠自己发财致富,并且借助从另一个国家交换来的某种东西来增加财富。

假使一个英国商人把一件在国内花一先令买进的商品出口到国外,并进口某种可售两先令的货物,那他就可以赚一先令;可是这个赚头并不是从外国或外商那里得来的,因为外商也拿他所收到的货物依法炮制,谁也没占对方的便宜。这两种货物在他们各自国家中原来不过值两先令,但换了地方之后,它们获得了高于原价一倍的新的价值,这种增值由双方平等地分享。

国内贸易的差额和对外贸易并无不同。伦敦和纽卡斯尔的商人按同样的原则做买卖,好像他们是属于不同的国家,并以同样方式获得赚头。然而伦敦并不靠纽卡斯尔致富,纽卡斯尔也不靠伦敦致富;是纽卡斯尔的商品煤炭在伦敦增值了,而伦敦的商品也在纽卡斯尔增值了。

尽管一切贸易的原则都是相同的,但从一国的观点来看,国内贸易是最有利可图的,因为对买卖双方而言,全部利益都留在国内,而对外贸易则只有一半留在国内。

在全部贸易中最无利可图的是同国外领地有关的贸易。对少数人也许有好处,原因仅仅在于它是贸易,但对国家则是损失。维持领地的经费大大超过贸易所获得的利润,它不会增加世界贸易总额,而只会使之减少;而且由于放弃领地可以使更大数量的货物流通,所以没有领地经费的对外贸易比有领地经费的更大额的贸易更有价值。

由于不可能通过领地来垄断贸易,所以有领地经费的对外贸易是一个错误。贸易不能在狭窄的渠道中生存,必然要以正常或不正常的手段来突破;如果突破成功的话,情况会更糟。法国自革命以来,对国外的殖民地更冷淡了,如果别的国家就贸易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也会采取同样的态度。

在领地的经费上还要加上海军一项。如果把这两笔开支从贸易所得的利润中扣除,那么所谓的贸易差额,即使承认有差额,也不会让国民分享,都被政府独吞了。

用海军来保护贸易的想法是不可靠的。这是把破坏性的手段当作保护性的手段。贸易需要的保护仅在于每个国家都感到要给予支持的互利,它是共同的股份,它靠一种对大家都有利的差额而存在,它所遇到的唯一障碍乃是现政府的不文明状况,改革这种状况是共同利益之所在。

现在我要放下这个问题,转而探讨别的问题。展望普遍改革的前景,有必要把英国包括在内,对英国政府的缺陷进行考查是应当的。只有通过每个国家对自己的政府进行改革,整个世界才能得到改善,从而享有改革所带来的充分利益。部分改革只能带来部分益处。

英国和法国是欧洲仅有的两个可以成功地着手改革政府的国家:一个受到海洋的庇护,另一个则由于国内力量雄厚,可以反抗外国专制主义的罪恶行径。但是,当革命与贸易成为普遍现象时,收益就会增加,而且比单独一方得到的好处多一倍。

一种新的制度正在世间展现,而欧洲各国宫廷正阴谋策划反对它。一种与以往所有的制度相反的同盟正在兴起,与此相应的是,一种反对人类共同利益的各国宫廷的共同利益关系也正在形成。这种新的同盟划出了一条贯穿整个欧洲的线,并且提出了一种难以根据以往的情况作出推测的全新的事业。当专制主义同专制主义作战时,人们对这种斗争是不感兴趣的;可是对于把士兵和公民以及国家和国家联合起来的事业,各国宫廷的专制主义尽管感到危险想要报复,却不敢动手。

在历史的记载上还不曾提出过当前这样紧迫的问题。问题不在于这个党还是那个党掌权,辉格党还是托利党、高级还是低级朝臣得势;而在于人要不要继承他的权利,普遍的文明要不要出现,人的劳动果实为他自己所享受还是让政府挥霍掉,要不要把盗窃行为从宫廷中清除,把贫困从各国消除。

当我们在所谓的文明国家中看到老年人进劳动救济所、年轻人被绞死时,政府制度肯定有问题。这些国家从外表上看似乎一切都是幸福的,但是在一般人观察不到的地方,却隐藏着一大堆除了在贫穷或屈辱中死去别无出路的悲惨情景。一条生命一出世,它的命运就注定了;除非这种情况得到纠正,否则只施行惩罚是无济于事的。

文官政府的职责并不在于判处死刑,而在于教育青年和供养老人,以便尽可能不让一种人荒淫无度而让另一种人悲观失望。可是,现在情形却正好相反:国家的财力都浪费在国王、宫廷、走狗、骗子和娼妓身上,连那些衣食无着的穷苦人也不得不去支持那种压迫他们的欺骗行为。

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的几乎都是穷人呢?这个事实连同其他许多情形证明了穷人的处境是多么悲惨。他们在缺乏教养的环境中长大,来到这个没有指望的世界,极易成为罪恶与野蛮法律的牺牲品。白白浪费在政府方面的数以百万计的金钱足以铲除这些弊端,并改善宫廷领域以外的每一个人的生活条件。关于这一点,我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将会提到。

关心不幸是同情心的特征。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不求报酬,也不惧后果。我满怀不计成败的自豪和尊严来提倡人权。

我在生活中受过磨炼,这对我是有好处的。我懂得道德教育的价值,也看到了反面的危险性。

早年,我不过十六岁,乳臭未干且鲁莽大胆,被一个曾经在军舰上服役的校长的假英雄主义所刺激,自作主张登上了“死亡船长”的私掠船“恐怖号”。幸而受到一位好心神父深情厚谊的劝阻,我才没有参加这次冒险活动。这位神父出于担任贵格教会圣职养成的生活习惯,想必认为我已误入歧途。这种印象尽管当时对我影响很深,但慢慢就消失了,我后来又上了孟德斯船长(Captain Mendez)的私掠船“普鲁士国王号”。然而从这样一个开端以及早期生活对我的一切不便,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以不被困难吓倒的坚毅精神和令人起敬的公正态度,不仅为一个以新政府制度为基础的新帝国的成立作出了贡献,而且在所有专业中最难获得成功的政论界取得了贵族阶级凭其一切助力都未能达到或难以企及的成绩。

既然现在我知道自己的思想感情已超越党派的一切小冲突以及心怀偏私或观点错误的论敌的顽固立场,我就不必对谬论或谩骂作出回应,而是直接指出英国政府的缺点。

我从特许状和公司开始探讨。

说特许状赋予权利,这是曲解词义。相反,特许状剥夺了权利。权利本来是全体人民固有的,可是特许状以排除的方式取消了大多数人的权利,而把权利交给了少数人。如果特许状的用意可以这样直截了当地来表达:“非公司成员不得行使投票权”,这样的特许状就显然不是权利的特许状,而是剥夺权利的特许状。在现有的形式下,其效果是一样的:这些特许状只对那些被排除的人起作用。那些权利没有被剥夺而是受到保障的人所行使的权利,也只不过是他们作为该社团成员所应有的权利,与特许状无关。因此,所有的特许状只起一种间接的消极作用。它们并未将权利赋予某甲,只不过是通过剥夺某乙的权利使某甲获利,因而成了不公道的手段。

但是特许状与公司不仅仅涉及选举,另外还有更加范围广泛的恶劣影响。它们是所在地争执不休的根源,并且减少了全体国民的公共权利。在这些特许状和公司的操纵下,一个英国老百姓不能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英国人。他不能像法国人在法国和美国人在美国那样在本国自由行动。他的权利只限于他所居住的城镇,在某些情况下只限于他出生的教区;至于所有其他地区,尽管在本国,对他来说却不啻于是外国。要在这些地方居住,他必须出资在当地入籍,否则就会被禁止迁入或被驱逐出境。保留这种封建制度是通过让城镇破产来壮大公司的势力,其恶果是显而易见的。

大多数公司所在城镇处于荒凉衰落状态,这些城镇之所以免于进一步没落只是由于它们的某种地理环境,例如有一条可通航的河流或者有富饶的郊区。由于人口是财富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没有人,土地本身就无价值可言),一切阻止人口增加的措施必然会降低地产的价值。公司不但有这种倾向,而且直接造成这种后果,因此它们只能是有害的。如果要规定什么政策来取代像在法国或美国所实行的给予每个人以选择定居地的普遍自由的政策,那么比较合理的办法就是鼓励新来者入境,而不是通过收取额外费用来阻止他们入境。

对废除公司制最感兴趣的是那些居住在已经建立了公司的城镇的公民。通过对比曼彻斯特、伯明翰和设菲尔德的例子,表明了这些中世纪的组织对产业和贸易所造成的危害。可以找到少数例子,比如伦敦,由于它位于泰晤士河畔,拥有天然的和贸易上的有利条件,才抵抗得住公司在政治上的恶势力。但是,在几乎所有其他情况下,公司带来的危害明显不容置疑和否认。

尽管整个国家并未像居民本身那样受到公司城镇中产业不景气的直接影响,但它多少也承担着这种后果。地产跌价,全国的贸易额也减少了。每个人都是按照自己的购买力进行采购的顾客,由于全国各地相互通商,任何一地受到影响必然波及全国。

由于英国议会一个院的大多数席位是从这些公司中选出的,正如浊泉中流不出清水,那么议会的罪恶不过是它的罪恶源泉的延续而已。一个具有道德荣誉感和良好政治原则的人绝不能屈从于这种选举所使用的卑鄙无耻的手段。要当一个成功的候选人,他绝不能有一个公正的立法者应有的品质;而且在进入议会的方式上既然经过如此这般腐败的训练,那就不能期望一个人当了议员会比未当议员前更高尚一些。

伯克先生在谈到英国的代议制时曾提到像骑士时代那样勇敢的挑战。他说:“我们的代议制完全适合于人民代议制所能企求和设想的一切目标。敌视我们的宪法的人要是能提出相反意见,就让他们试试看吧。”这种话出自一个在其整个政治生涯中(只有一两年时间除外)一直反对议会所有措施的人之口,是非常令人意外的;而且,把他所说的和他的为人比较一下,就只能证明他的行为违反了他作为议员的判断力,或者是言不由衷。

但是,缺陷并不仅仅在于代议制,因此下一步我就要谈到贵族制。

所谓的贵族院据以建立的基础在其他情况下没有法律与之对抗。它就是一些有共同利益的人结党营私。为什么一个立法院要全部由以出租地产为业的人组成,就同它为什么要由那些雇主、酿酒师、面包师或任何其他行业的人组成一样解释不通。伯克先生称这个院为“保障土地利益的强大基础和支柱”,那就让我们来检验一下这个观点吧。

相较于保障国家任何别的利益,保障土地利益更需要什么支柱呢?或者说它有什么权利拥有一种与一个国家的普遍利益截然不同的代表权呢?这种权力的唯一用途(而且是经常用到的)无非要逃避地产税,把负担转嫁给消费品,这样做它本身所受的影响最少。

这就是把政府建立在结党营私基础上的一贯后果(而且永远会产生这种后果),这一点从英国的税收史来看非常清楚。

尽管每一样普通消费品的税都提高了并且是成倍提高了,对这个“支柱”有特殊影响的土地税却减少了。1778年的土地税为一百九十五万英镑,比大约一百年前少了五十万英镑,而从那时以来许多地方的地租已经增加了一倍。

在汉诺威人到来之前,土地税和消费品税的比例相仿,而且土地税的份额最大。但是自那时起,消费品每年增加新税将近一千三百万英镑,其结果是穷人的数量及其处境的悲惨有增无减,贫民救济税也随之增加。然而,这种税也不是由贵族和社会上其他各种人按同样比例负担的。贵族的住宅不论是在城里还是在乡下,都不跟穷人的住房混在一起。他们住在远离贫穷和需要花钱去救济的地方。这些负担在工业城镇和劳动农村中最为沉重,在很多地方是一帮穷人周济另一帮穷人。

有许多最苛重却又油水最大的税之所以开征,是为了豁免这个支柱,以此来保护其自身的利益。对酿制供出售的啤酒征税并不影响贵族,因为贵族自己酿酒根本不用交税。啤酒税只落在那些不便或不能自行酿制啤酒而又必须少量购买的人身上。单是这一项税收(贵族常常可以豁免)就接近1788年土地税的总额;现在也不少于一百六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二英镑,再加上麦芽税和啤酒花税,啤酒税的总额超过了此数。如果人们知道这种情况,他们会对税制的公平合理性作何感想呢?单是对这样一种主要被劳动人民消费的商品征收的税竟然等于一个国家的全部土地税,这在税收史上算是空前的吧。

这是立法院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而出现结党营私的后果之一。因为,不论各个党派所持的策略如何不同,在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不论一种结合是否使任何销售的商品涨价或工资水平上升,或者不论它是否把税从自身转移到社会的另一个阶级,其原则与效果都是一样的。如果某一种税是不合法的,也就难以证明另一种税应当存续。

不用说什么各种税收首先是由下院提出的,因为另一个院拥有否决权,总是能够保护它自身的利益。认为下院在提出各种措施时事先不曾得到上院的默许,这种想法也是可笑的。此外,上院还通过市镇交易获得很大的势力,并且同下院两派有许多关系,所以除了在本院拥有绝对的否决权之外,在另一院中所有共同关注的事情上也占有优势。

所谓土地利益的含义不难理解,它其实意味着贵族地主勾结起来,为了他们自己金钱上的利益同农业、贸易业、商业以及制造业的从业者作对。实际上,土地是唯一无需特别加以保护的利益,它受到全世界的一致保护。所有的人不论地位高低,对农作物都是关心的;所有不同年龄和不同身份的男女和儿童都愿意出来帮助农民而不愿让庄稼烂在地里,对于任何其他产业他们都不愿这么干。这是人类唯一的共同祈求,而且是唯一可以使人类免于匮乏的祈求。这是涉及人类生存而不是涉及政策的利益。如果这种利益不复存在了,人类也就完了。

在一个国家中,没有别的利益受到这样一致的支持。商业、制造业、艺术、科学和其他任何行业都只受到部分的支持。它们的兴衰没有这样普遍的影响。在丰收的季节,不仅山村里的农民欢唱,万物也都欢欣。这种繁荣的景象摒除了一切嫉妒心理,任何其他事物都不能比拟。

那么,为什么伯克先生把贵族院说成土地利益的支柱呢?如果这个支柱没了,地产仍会继续存在,耕耘、播种和收获也会照样进行。贵族并不是在田里劳动和提高生产的农民,只不过靠地租过剥削的生活;同生机勃勃的世界相比,他们是一窝雄蜂,既不采蜜也不筑蜂巢,活着只是为了过安逸慵懒的生活。

伯克先生在他的第一篇论文中称贵族为“上流社会的哥林多式首府”。为了使这一比喻更加完满,他现在又加上了“支柱”,但还是缺少基础。只要一个国家决意像大力士参孙那样,不是盲目地而是勇敢地行动起来,大衮神庙就会倒塌,贵族老爷和腓力斯人也会一同消亡。

如果一个阶级的人为了保护一种特殊利益而组成立法院,那么所有其他的利益也应这样做。捐税不平等和苛捐杂税就是因为只许一方这样做而不许大家这样做。倘若有个农民院,就不会有狩猎规则;或者有个商人与制造者院,捐税就不会这么不平等,也不会这么苛重。捐税之所以猛增而不受限制,就是因为征税的权力掌握在那些能够把很大一部分税从自己身上免除的人手中。

中小业主因消费品加税而受到的损失,要高过他们因免除地产税而得到的好处,其原因如下:

首先,按他们的财产比例来说,这些人消费的应纳税商品比那些拥有大量地产的人要多。

其次,他们主要住在城镇上,他们的产业多半是房产,而且由对消费品抽税引起的贫民救济税的增加比例要比土地税的受益大得多。在伯明翰,每英镑要抽不少于七先令的贫民救济税。前面已经说过,这种税对贵族大多是豁免的。

这些还仅仅是贵族院的卑鄙手段带来的一部分危害。

作为一个利益团体,它总是能够把相当一部分捐税从自己身上免除;而作为一个对任何人都不负责的世袭院,它类似于居民少却具有同等选举权的衰败的自治城市,利害关系还要寻求它的同意。在这个院的议员当中,很少有人不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分享或吞没公款。一个贵族院的议员可以当掌烛者或侍臣,另一个当王室卧房侍臣或仆从,或者无论什么挂名的小差使,薪俸都从公共税款中支付,这样就不至于把贪污行为直接暴露出来。这种做法有损于人的品格,他们在哪里屈膝,哪里就无尊严可言。

除了所有这一切之外,还要加上数不清的食客:一大批小辈和远亲,这些人也都由公费供养;总之,如果估计一下一个贵族阶级带给国家的负担,数量上几乎同贫民的救济费相等。单单里士满公爵(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情况)一个人花费的公款就可以养活两千名贫民和老人。试问,在这样的一种政府制度下,赋税增加到目前的程度又何足为怪?

我用坦诚无私的话来谈论这些,不是出于个人感情,而是出于人道主义。我个人不但拒绝了种种馈赠(因为我认为馈赠是不当的),也谢绝了可以受之无愧的种种报酬,这就是为什么卑劣与欺骗的行径让我反感。我的幸福在于独立自主,我只按事物的本来面目来看待事物,无视地位和出身。我以整个世界为我的祖国,以行善为我的信仰。

伯克先生在谈到贵族长子继承法时说:“这是我们土地继承的永久法,当然,它具有一种倾向性。我认为这是一种好的倾向,可以维护重要且影响深远的品德。”

伯克先生想把这个法律叫做什么都可以,但是人性和公道思想却斥之为野蛮的非正义法律。如果我们不是对这种日常的做法已经司空见惯,而只是听到世界上遥远的地方有这个法律,我们都会断言这种国家的立法者还没有达到文明的程度。

至于谈到它“维护重要且影响深远的品德”,我看事实恰恰相反。它玷污了人类的品德,是一种掠夺亲属财产的行为。它也许对食客很重要,但在全国范围内却毫无重要性可言,在世界范围内就更不算什么了。至于我自己,我的父母除了让我受教育之外,无力多给我一个先令;为了让我受教育他们吃尽了苦。然而我在世界上所拥有的影响力,却比伯克先生的贵族名单上任何一个人都要大。

这样大略地谈论了议会两院的一些缺点之后,我想非常简明扼要地谈一谈所谓的王位。

它意味着每年一百万英镑收入的挂名职位,其本职工作就是拿这笔钱。至于拿这笔钱的人是聪明还是蠢笨、正常还是不正常、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那都无关紧要。每一届内阁都按伯克先生笔下的观点行事,即必须让某个怪物来蒙蔽人民,使人民处于迷信和愚昧的状态中;而所谓的王位正好适合这一目的,因而它也适合为它预定的一切目的。至于其他两个部门,就更不在话下了。

在所有国家中,这个职位面临的危险,不是来自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而是来自国民,即国民开始醒悟的危险。

人们习惯于把王权叫做行政权,现在还继续叫下去,尽管这样叫的理由已不复存在。

称王权为行政权,这是因为它所象征的那个人过去一向扮演实施或执行法律的法官的角色。当时,法庭是宫廷的一部分,因此现在被称作司法权的权力在当时就叫做行政权。这样,两个名词中有一个是多余的,两项职务中也有一项不起作用。现在我们谈到国王时,它是毫无意义的:它既不代表法官,也不代表将军。此外,统治国家的是法律而不是个人。旧的称呼被保留了下来,以便以空洞的形式装点门面;至于它的唯一作用,则不过是增加开支而已。

在我开始探讨可使各国政府比目前更能增加人类普遍福利的途径之前,不妨先看看英国税收的发展情况。

通常认为,一项税一旦开征就不会再取消。不管这种情况近年来多么确凿,但过去并非总是如此。因此,要不是以前的人比现在的人对政府监视得紧,就是政府的开支不像现在这样漫无节制。

自从诺曼征服并建立所谓王权这种制度至今已有七百年。以每一百年为一期,将这段时间分为七个时期,那么每个时期的年税收总额如下:

征服者威廉征税年(1066年开始)总额为四十万英镑;征服后一百年(1166年)每年税收总额为二十万英镑;征服后二百年(1266年)每年税收总额为十五万英镑;征服后三百年(1366年)每年税收总额为十三万英镑;征服后四百年(1466年)每年税收总额为十万英镑。

这些以及下列报表引自约翰·辛克莱爵士所著的《税收史》。从这可以看出,四百年间税收不断下降,至末期竟然减少了四分之三,从四十万英镑减少到十万英镑。现代英国人有一种传统的和历史的概念,认为他们的祖先是勇敢的;但是不论他们有过什么样的美德或罪恶,他们肯定不会轻易捐税,即使不是在原则上至少也在税收上使政府心怀恐惧。尽管他们未能清除君主制的篡权,他们却把君主制限制在共和制的税收经济范围之内。

现在让我们再来审查一下接下来三百年的税收情况。征服后五百年(1566年)每年税收总额为五十万英镑;征服后六百年(1660年)每年税收总额为一百八十万英镑;目前(1791年)每年税收总额为一千七百万英镑。

头四百年和后三百年的差额如此惊人,可以断言英国人的民族性格已经变了。要迫使过去的英国人接受现在这样繁重的捐税是不可能的。如果考虑到现在陆军、海军和所有税吏的薪金同一百多年前一样,而当时的税收却不到现在的十分之一,那么不得不把这种巨大的开销归咎于铺张浪费、贪污腐化和阴谋诡计。

1688年革命,特别是汉诺威王朝继位之后,带来了大陆各国玩弄阴谋诡计的破坏性做法,对外战争和争夺国外领地盛行。这种神秘的系统花费难以计数,单是一条战线就要花几百万英镑。如果不是法国大革命打破了这种做法并制止了种种借口,赋税究竟会猛增到什么程度难以估量。如果把法国大革命视作减轻两国赋税负担的幸运手段(革命应当起这个作用),那么它对英国和法国同样重要。而且,如果适当改进革命能够带来好处,那就值得两国人民共同庆贺。

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将从一件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事,也就是减轻税负着手,然后再提出目前形势证明有可能涉及英、法、美三国的事情和建议。我指的是三国同盟,其目的将在适当章节论述。

已经发生过的事也许还会发生。从上述税收演变进程可以看出,税收曾减少到原来的四分之一。尽管目前形势不允许减少到这个地步,但是已经有了这样的开端,相比过去的情况,也许能在更短的时期内达到这个目标。

截至1788年米迦勒节(每年9月29日)为止的年税收额如下:

土地税 | 1950000英镑 |

关税 | 3789274英镑 |

国内消费税(包括新、陈麦芽税) | 6751727英镑 |

印花税 | 1278214英镑 |

其他各种杂税与附加税 | 1803755英镑 |

共计 | 15572970英镑 |

自1788年以来,除彩票收入外,已征收了一百万英镑以上的新税。而且由于从那时起所征的税一般比以往更多,总数约为一千七百万英镑。将近二百万英镑的征收成本和退款已从总数中扣除,上述数字系交付国库的净数。

这笔一千七百万英镑的款项有两种用途:一是偿付国债利息,二是当年开支。大约有九百万英镑拨给了前一项,近八百万英镑拨给了后一项。至于据说用以减少债务的那一百万英镑,就像一手付出一手取回一样,无需理会。

法国幸而有国有领地来偿付国债,因而可以减轻税负。但是英国没有国有领地,要减税就只能减少经常性开支。按当前的情况,每年可以减少四五百万英镑,这一点下文有说明。如果做到这一点就可以抵消对美战争的巨大耗费并且还有富余,而这种节余和祸害同出一源。

至于国债,不论在税收方面利息多么重,由于它可运用对贸易有利的资本,这便切实地减轻了它本身很大的一部分负担。此外,鉴于英国的金银数量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保持适当的比例(本应为六千万英镑),在国外的阴谋诡计、国外的战争、国外的领地等因素影响下,现在不过两千万英镑。所以,尽管不太公平,但把一笔可以弥补缺口的资本白白放弃实非上策。就经常开支而言,不论节省多少,总归是一项收益。节余过多也许会使贪污盛行,可是它像国债的利息一样,不会对信用和商业产生反作用。

英国政府(我不是说英国国民)现在很可能对法国大革命心怀敌意。凡是通过减税来揭露宫廷阴谋和削弱它的势力的措施肯定不受那些分赃利己的人欢迎。有关法国的阴谋、僭权、天主教以及木鞋的喧嚣甚高,国民容易受骗受惊,甘愿缴税。现在,那些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骗局有望告破,两国和全世界的好日子就在眼前。

如果认为英、法、美为了下面将谈到的目的而结盟是理所当然的,法国与英国的国家开支就会减少。两国都没有必要保持原有的海陆军,每一方都可按一对一的比例减少船只数目。但是要达到这些目的,两国政府必须按一致的原则办事。如果任何一方还怀有敌意,或一方以暧昧隐秘的态度来对待另一方的诚恳坦荡,各国之间的信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

在肯定了这些说法之后,作为标准,国家的开支也许可以减少到法国和英国互不为敌的那个时期的水平。这就得回到汉诺威王朝继位以前,也就是1688年革命之前。在这两个时期前出现的第一个例证乃是查理二世的极度挥霍时期,当时英法为同盟国。我选择了一个极度挥霍浪费的时期,就可以证明现代的挥霍浪费如何变本加厉,而且自那时以来海军、陆军和税吏的薪俸并未增加过。

当时的和平时期编制如下(参见约翰·辛克莱爵士的《税收史》):

海军 | 300000英镑 |

陆军 | 212000英镑 |

军用 | 40000英镑 |

王室开支 | 462115英镑 |

共计 | 1014115英镑 |

可是,议会将当时全年的和平时期编制定为一百二十万英镑。如果我们退回到伊丽莎白女王时代,那时全部税收额只有五十万英镑,那个时期并没有什么值得英国国民批评的。

如果把法国大革命、英法两国趋于协调与互利、双方宫廷不再互相耍阴谋诡计,以及管理的进步等因素综合起来,全年的开支也许可以减少到一百五十万英镑,即:

海军 | 500000英镑 |

陆军 | 500000英镑 |

政府开支 | 500000英镑 |

共计 | 1500000英镑 |

即便此数也比美国政府的开支多六倍,然而英国的民政(我指的是由地区法庭、陪审团和巡回法庭所担任的民政,这其实几乎全部是由国民实施的)所需的国家开支要少于美国同样性质和规模的民政。

是时候让各国国民懂道理,不让别人骑在自己头上像牲畜一样被统治了。谁要是读一遍君王史,都会把政府视同猎人,各国国民每年要付给猎人一百万英镑。人们应当有足够的自律或耻辱心理,对于这样受欺压感到惭愧。等他们意识到自己应有的人格尊严时,会感到羞愧。对于所有这类性质的问题,他们脑子里经常会飘过一些还不习惯却值得鼓励和表达的念头。由于小心谨慎心理的约束,他们对自己和别人都扮演了伪君子的角色。然而,看到这种魔咒能消失得多么快,真叫人稀奇。一句大胆地想起来和说出来的话常会使整整一帮人心理恢复正常,全体国民也同样如此。

至于用什么名义去称呼那些组成文官政府的职位倒无关紧要。前面讲过,在例行公事的过程中,一个人无论称为总统、国王、皇帝、议员或别的什么,他所作的贡献的价值决不可能超过每年从国家领取的一万英镑。支付任何人的报酬不应超过他的贡献,而每一个正直的人也不愿领受过多的酬金。应当以最审慎的道德心来动用公款。公款不仅是财富的产物,而且是劳动和贫困的血汗收入。它甚至是从匮乏凄惨的苦难生活中获得的。哪怕一个乞丐在街上走过或倒毙街头,他身上所有的钱都会投入公款。

倘若美国国会玩忽职守,置选民利益于不顾,竟然付给美国总统华盛顿将军每年一百万美元,华盛顿将军是不会也不能接受的。他有一种荣誉感。英国几乎已经花费了七千万英镑来供养一个从国外引进的家族,其才能远远不及普通的老百姓,而且几乎没有一年不提出一些新的金钱上的要求,甚至医疗费用也要国民支付。这就难怪监狱中人满为患,赋税与贫民救济税有增无减。在这种制度下,除了已发生的事情外,别无他望;至于改革,不管何时进行,必然只能来自国民,而不会来自政府。

为了表明用五十万英镑来支付除海军、陆军之外的全部政府开支绰绰有余,我针对任何一个幅员与英国相同的国家作出以下预算。

首先,三百名公平选出的代表足以胜任立法机关的一切事务,而且只会好过更多的代表人数。这些代表可以分为两三个院,或者像法国那样在一个院开会,或者按宪法规定的任何方式议事。

由于在自由国家,代表是所有身份中最光荣的,发给的津贴仅仅用来支付代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费用,而不是发放给某个官职。

如果每年发给每个代表五百英镑津贴(缺席扣除),每年有六个月全体代表出席,则费用总额为七万五千英镑。

官方各部门连同薪俸在内,按理不得超过以下数目:

3个官职,每个以10000英镑计算……共30000英镑;

10个官职,每个以5000英镑计算……共50000英镑;

20个官职,每个以2000英镑计算……共40000英镑;

40个官职,每个以1000英镑计算……共40000英镑;

200个官职,每个以500英镑计算……共100000英镑;

300个官职,每个以200英镑计算……共60000英镑;

500个官职,每个以100英镑计算……共50000英镑;

700个官职,每个以75英镑计算……共52500英镑;

以上共计422500英镑。

如果国民愿意的话,从所有官职中减去百分之四,每年就可节省两万英镑。所有税务员的薪金从他们征集的税款中支付,因此不包括在这个预算之内。

上述预算并不是作为各官职的精确划分,只不过表明五十万英镑所能维持的级别和薪俸数。而且根据经验,要找到足够的业务来证明这笔开支的合理性也不现实。至于现在的办公方式,有些部门的首脑,如邮政部和财政部,一年除了签三四次名外什么也不干,所有业务都是下级职员办理的。

因此,假定足以应付政府一切正当用途的和平时期编制为一百五十万英镑,此数比查理二世极度挥霍浪费时还多三十万英镑(虽然前面已讲到过,陆、海军和税吏的薪金仍然同那个时期的相同),那么当前的经费还可以剩余六百多万英镑。问题是,如何处理这笔余款?

凡注意到贸易与税收混在一起的人,一定会意识到要把它们分开是不可能的。

首先,因为现有的货物已经纳了税,所以现有存货不能减税。

其次,因为所有这些货物都是批量抽税的,如按一桶、一大桶、一百磅或一吨计算,免去的税为减轻消费者的负担不能分得那么细,因为消费者是按品脱或磅来购买的。最近一次对浓啤酒和麦芽啤酒征收的税为每桶三先令,如果取消此税,每品脱只能减价半个法寻,因此无济于事。

大部分的减税情况既是如此,就有必要想别的办法来摆脱这种障碍,以便减负效果直接可见,并且使之能够立即实行。

那么首先,贫民救济税是每个户主都感受到的一种直接税,他们对自己付出的每一分钱都知道得很清楚。虽然全国贫民救济税的总数不能确切知道,但是可以查到。约翰·辛克莱爵士在《税收史》中说总数是二百一十万零五百八十七英镑,其中相当一部分用在诉讼上。穷人在这方面不但得不到救济,反而受到损失。不论起因如何,诉讼的费用对教区而言是一样的。

在伯明翰,贫民救济税为每年一万四千英镑。这个数目虽大,但是和人口相比还是适中的。伯明翰据称有七万人口,按七万人口对一万四千英镑的贫民救济税的比例,如英国人口为七百万,则全国贫民救济税总数仅为一百四十万英镑。因此,对伯明翰人口很可能是高估了。贫民救济税全国总额为二百万,则一万四千英镑乃是对五万人口所征之数。

然而,不论如何,这是赋税过重的结果,因为在赋税很轻的时期,穷人能够养活自己,而且当时并没有贫民救济税。如今,一个有妻子和两三个儿女的男劳动力,每年纳税不下于七八英镑。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种税是包含在他所买的货物中的。他被蒙在鼓里,只觉得东西太贵。由于捐税至少拿走了他一年收入的四分之一,他就养不活一家人,特别是如果他自己或家中任何人生病了。

因此,实施救济的第一步就是要彻底废除贫民救济税,而代之以对穷人免税,免税额为目前贫民救济税的两倍,即每年四百万英镑从剩余税款中调拨。通过这一措施,穷人可得益二百万英镑,户主也得益二百万英镑。单是这一项就等于减少一亿二千万的国债,相当于对美战争的全部费用。

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最有效地分配被豁免的四百万英镑税款。

不难看到,穷人一般是大家庭,儿童多,失去劳动力的老人也多。如果儿童和老人得到赡养,大部分问题就可以解决,剩下的只是些次要问题,大多数可由互济会来解决。互济会虽然地位低微,但堪称最好的现代公共机构之一。

英国有七百万人,如果其中五分之一属于需要救济的贫民阶层,人数为一百四十万。这其中有十四万是年老的贫民(这一点下文会讨论到),建议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

其余的一百二十六万人,按一家五口计算,共有二十五万二千户家庭因子女的负担和沉重的赋税而陷于贫困。

在这些家庭中,十四岁以下的儿童数大约每两家有五个,有些家庭两个、有些家庭三个、有些家庭一个、有些家庭四个、有些家庭一个也没有、有些家庭则有五个。但是有五个以上的十四岁以下儿童的家庭是极少见的,因为超过这个年龄,这些儿童就能干活成为学徒了。

假定每两家有五个(十四岁以下的)儿童,那么:

儿童数为……          630000

父母数(如果他们都健在)为…… 504000

可以肯定,如果儿童得到抚养,父母就减轻了负担。抚养儿童的开支造成了他们的贫困。这样确定了因小孩多需要补助的最大人数之后,就可以探讨救济和分配的方式了。

剩余的税款代替贫民救济税,以免税的方式,给每户穷困家庭每个十四岁以下儿童每年四英镑,让这些儿童的父母能送他们上学,去学习读书、写字和算术;让每个教区、每个教派的牧师共同保证完成这项任务。这项开支为:

63万儿童每人每年4英镑共 2520000英镑

这个方法不但可以使父母摆脱贫困,而且可以避免新一代人的愚昧无知。穷人的数量会逐渐减少,因为借助教育他们的能力将会提升。许多天资聪明、学习手艺的青少年(如学做木匠、细木工、磨坊技工、造船工、铁匠等)就是因为小时候缺乏通识教育而终身不能上进。

现在,我要谈谈老年人的情况。

我把老年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接近老年的阶段,从五十岁开始;其次是老年阶段,从六十岁开始。

五十岁的人虽然脑力水平很高、判断力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强,但从事劳动的体力开始下降。他不能像早期那样经受同样强度的劳动。他挣的钱少了,也经不起风霜;对于那些需要好视力的活,他越来越不顺手了,并且眼看自己像一匹老马一样无依无靠。

到了六十岁,他应当停止劳动了,至少不应为生活所迫而劳动。看到在号称文明的国家中,老年人为了一日三餐而操劳至死,实在令人痛心。

为了对五十岁以上的人数作出统计,我好多次计算过我在伦敦街头遇到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儿童,发现平均每十六七人中有一个老年人。老年人不常上街,婴儿也不常上街,而大部分年龄较大的儿童则在学校读书或在工厂当学徒。那么,以十六为除数,英国五十岁和五十岁以上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及穷人富人在内,总共有四十二万。

在这个总数中,要赡养的是农民、普通工人、各行各业的工匠及他们的妻子、水手、退伍士兵、年老力衰的男女仆人和穷苦的寡妇。

还有相当多的商人,他们前半生日子过得还不错,现在由于年纪老了、买卖差了,终于走向衰败。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一批从事各种商业或投机活动的人不断被无常的命运抛弃。

有些人年过五十后,在他们生活中的某一时期,觉得有必要得到赡养,或者觉得赡养比自己养活自己来得舒适,而且认为这并不是受恩赐和优待,而是应得的权利。为了应付种种意识不到的情况,我把这些人的数量定为总数的三分之一,即前文所说的十四万,并建议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如果这类人的数量不止这些,那么尽管政府粉饰太平,英国的社会情况也仍然太可怜了。

在这十四万人中,我把半数(即七万人)列为五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人,另外一半列为六十岁和六十岁以上的人。这样确定了老年人数的大致比例之后,我着手拟定了一个让他们过上舒适生活的方案。这就是:

从税收余款中给每个五十岁到六十岁的人每年六英镑,六十岁以上直到去世的人每年十英镑。这笔费用为:

70000人,每年每人6英镑 | 共420000英镑 |

70000人,每年每人10英镑 | 共700000英镑 |

共计 | 1120000英镑 |

前面已经说过,这种赡养费不具有施舍的性质,而是一种权利。英国的每个男人和女人,从他(或她)出生那天起,平均每年交税二英镑八先令六便士;如果加上征收的成本就要交二英镑十一先令六便士。这样,他(或她)到五十岁时已交了一百二十八英镑十五先令,六十岁时已交了一百五十四英镑十先令。要是把他(或她)个人交的税款折成汤鼎氏养老金,五十年后他(或她)拿到的钱并未多过他(或她)付出的净额加上合法利息;不足之数从那些无需领取这种赡养费的人那里补足,这两种情况下的资金都可以用来支付政府的经费。我就是根据这一理由给英国三分之一的老人提出这个可行要求的。让十四万老人度过舒适的晚年,岂不比每年把一百万的公款花在一个人身上好,何况这个人又往往是个最无能的“饭桶”?让理性和正义、荣誉和人道,甚至让伪善、谄媚和伯克先生,让乔治、路易、利奥波德、弗雷德里克、凯瑟琳、康沃利斯(Cornwallis)或提普·塞布(Tippoo Saib)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这样,发给穷人的钱数将为:

包括63万儿童在内的25.2万贫困家庭 | 共2520000英镑 |

14万老年人 | 共1120000英镑 |

共计 | 3640000英镑 |

这样,四百万英镑还剩下三十六万英镑,其中的一部分可作以下用途:

在对上述各种情况的人作了安排之后,仍然还有许多家庭尽管不能划为穷人一类,但对于支持子女上学感到困难;这类儿童的处境要比父母真正是穷人的孩子情况更糟糕。一个政府组织良好的国家应该让任何人都能接受教育,只有君主制和贵族制的政府才需要用愚民政策来维持自己的统治。

那么,假定有四十万儿童处于这种情况,这个数字应该高过提供赡养费后假定的数字,则应采取如下方案;

给这些儿童每人每年十先令的补助,供为期六年的上学费用。这就可以让他们每年接受六个月的学校教育,另外每人每年发半克朗(每克朗等于五先令)用以购买纸张和拼写本。

这笔费用每年共计二十五万英镑。

这样还剩下十一万英镑。

虽然组织最健全和原则性最强的政府也可以设计出一些大规模的救济方案,但是还有一些较小的事例,国家如果予以考虑的话,则既是上策也是一种恩惠。

如果在每个婴儿出生时,立即给每个提出申请的妇女二十先令(那些处境并不需要这笔钱的人当然不会提出申请),也许可以解很多燃眉之急。

英国每年出生约二十万个婴儿,如果有四分之一的合格者提出申请,则总数为五万英镑。

还可以按同样方式给提出申请的每对新婚夫妇二十先令,这笔钱总共不会超过两万英镑。

另外,也要为那些外出谋生,在远离亲友的他乡去世之人拨两万英镑作安葬费。教区减轻了这笔负担,在异乡生病的人就可以得到较好的治疗。

我将提出一项适合于像伦敦这类大都市的特殊情况的计划,以此来结束本论题的这一部分讨论。

大都市里不断发生不同于乡间的种种情况,为此有必要提出一种不同的或者说是额外的救济方案。在乡间,即使在大的城镇,人们都彼此熟悉,困苦不会达到大都市的那种极端程度。乡间从来没有人真正活活饿死或因无住处而冻死。然而冻死、饿死以及其他类似的悲惨情景在伦敦却经常发生。

许多青年满怀期望来到伦敦,身上只有很少的钱或者不名一文,除非马上找到工作,否则他们就差不多完蛋了;那些生长在伦敦又无任何生计的少年,往往由于父母行为不端,处境更加糟糕;长期失业的仆人也好不了多少。总之,无数的小事不断发生,这些事情是过着忙碌和富裕生活的人所不知晓的,但它们却打开了通往苦难生活的第一扇门。在各种困苦中,解决饥饿问题不能拖延:一天甚至几个钟头的饥饿,往往会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这些情况是产生小偷小摸并导致大规模偷窃行为的根源,而它们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因为,四百万税款中还剩下两万英镑,加上下文将提到的那笔两万多英镑的基金,拿来充当这个用途再好不过了。方案如下:

首先,建造两处或更多处住房,或者就用现成的住房——其中至少可以容纳六千人——并在每一处尽可能设置多种行业,以便任何一个前来的人都可以找到自己能干的活。

其次,收容所有前来的人,不问他们是谁或是干哪一行的。唯一的条件是,每人干了多少活或多少小时的活,就可以吃到多少顿合乎卫生标准的饭和住上暖和的房子,条件至少像兵营一样好。把每人劳动所得的一部分储存起来,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发放给他们;在这种生活条件下,每个人自由选择暂住时间的长短,可以随时离去。

如果每个人暂住三个月,那么每年就可以轮流帮助两万四千人,而实际上一年四季常住人数只有六千人。建立这种收容所,可以使那些遇到暂时困难的人有机会恢复元气,以便能够找到更好的职业。

把他们劳动所得的一部分为他们自己存储起来后,假设他们的劳动只能支付生活费用的一半,另外那四万英镑还可以支付超过六千人的所有其他费用。

除了前一笔基金剩余的两万英镑外,还有一笔钱很适合派上这个用场,那就是煤炭税款,这笔款是如此不公正而且荒唐地用于供养里士满公爵的。令人震惊的是,尤其在当前煤价高涨之际,有人居然靠社会上的困苦来享乐。任何允许这一弊端存在的政府理应解散,据说这笔钱每年约为两万英镑。

现在我要列举以上各项来结束对这一计划的讨论:

第一,废除二百万英镑的贫民救济税。

第二,为二十五万二千户贫苦家庭提供赡养金。

第三,让一百零三万儿童接受教育。

第四,为十四万老年人提供赡养金让他们过上舒适的生活。

第五,给五万婴儿每人二十先令赠金。

第六,给两万对新婚夫妇每对二十先令赠金。

第七,拨两万英镑作为那些外出谋生、在远离亲友的他乡去世之人的安葬费。

第八,为伦敦和威斯敏斯特等大城市的无业游民随时提供就业机会。

这个计划的实施,可以取代那些折磨平民的贫民救济法,还可以防止把费用消耗在诉讼上。人们不会因挨冻受饿的儿童以及七八十岁的老人沿街乞食的惨状而感到震惊了。临死的穷人不会因教区与教区的相互报复而被从这里转到那里直到断气。寡妇可养活她们的子女,而不会在丈夫死去后像罪犯一样被用车子送走;儿童也不再被认为是增加他们父母苦难的负担。穷苦人常到的地方将为人所知,因为这会对他们有利,因穷困产生的小型盗窃罪的数量也会减少。到那时,穷人和富人一样乐意支持政府,暴动和骚乱的起因没有了,恐惧心理也随之消弭。你们这些安安稳稳地坐着过富足生活的人(这样的人在英国如此,在土耳其、俄国也是如此)还自言自语:“我们现在的日子过得不好吗?”你们曾经想到过这些事情吗?一旦你们考虑这些事情,你们就不再只为自己讲话、只为自己着想了。

这个计划不难实行,它不会因突然打乱税收而妨碍贸易,而是通过改变税收的用途来达到救济的目的;所需款项可以从国内消费税中划拨,这种捐税在英国各商业城镇每年要征收八次。

这个论题已经探讨完毕,我接着要谈论下一个论题。

假定目前的经常性开支是七百五十万英镑(这是目前所定的最低金额),那么在扣除新的经常性开支一百五十万英镑和上述补助用款四百万英镑之后,还剩下两百万英镑,其中一部分可作如下用途。

由于同法国结盟,海军和陆军尽管多半用不上了,但是那些因在军中服役而不适合于从事别的职业的人不应因此吃苦。他们不同于那些在朝或者依附于朝廷的人。

一部分陆军要保留下来,至少要保留几年,海军也应如此。对于他们,本计划的前一部分已提供了一百万英镑,此数比查理二世挥霍无度时期的陆军和海军和平时期的编制几乎多了五十万英镑。

现在,假定要遣散一万五千名士兵,并按照切尔西慈惠院发放抚恤金的方式,发放每人每周三先令的终身津贴(一切应扣款项除外),以方便这些人回到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和朋友们的身边去;再加上给留下来的一万五千名士兵每人每周加薪六便士,全年开支如下:

发给15000名遣散士兵每周3先令的津贴 | 117000英镑 |

给留下来的士兵加薪 | 19500英镑 |

假设发给遣散军官的津贴与士兵的津贴相同 | 117000英镑 |

为防止庞大的预算,假定海军遣散费和加薪与陆军相同 | 253500英镑 |

共计 | 507000英镑 |

这笔五十万英镑的款项(为了方便计算账目我略去了七千英镑的尾数),由于除了给士兵加薪的三万九千英镑外均系终身年金,所以每年都有一部分到期,到一定的时间会全部到期。每到期一笔钱,就可取消一部分税。例如,有三万英镑到期时,就可以将啤酒花税全部取消;当其余部分到期时,可以减收蜡烛税和肥皂税直至全部停征。这样,就至少还剩下一百五十万英镑剩余税款。

房屋和窗户税是一种直接税,同贫民救济税一样,和商业是分离的,一旦取消,立刻可以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这种税对中产阶级而言很重。

1788年这种税的总额如下:

房屋与窗户税(据1766年法案) | 385459英镑11先令7便士 |

房屋与窗户税(据1779年法案) | 130739英镑14先令5.5便士 |

共计 | 516199英镑6先令0.5便士 |

如果免去这笔税,那就还剩下约一百万剩余税款。保存一笔储备金以备不时之需总是没错的,所以一开始最好不要进一步扩大减税范围,而应考虑用其他改革方法,看看可以取得什么效果。

在所有的捐税中,最沉重的是代偿税。因此,我想推行一项废除它的方案,用另一种税来代替它,这样可以同时达成三个目的:

第一,把这项捐税转移到最能负担之处。

第二,通过分配财产恢复家族中公平。

第三,消除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所产生的过度影响,而这种制度乃是造成选举腐败的主要根源之一。

根据1788年的年报,当年的代偿税总额为七十七万一千六百五十七英镑。

在提出征税时,国人往往受到花言巧语的愚弄,说什么只针对奢侈品征税:一会儿把这样东西叫做奢侈品,一会儿又把那样东西叫做奢侈品。但是真正的奢侈并不在物品本身,而在于获得物品的手段,这一点却往往是秘而不宣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田野里生长的植物或花朵在一个国家比在另一个国家更奢侈;可是,一个过度发展的庄园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始终是奢侈品,因而是征税的合适对象。因此,应当接受这些仁慈的征税先生所说的话,并就他们自己所规定的奢侈品税的征收原则展开辩论。如果这些先生们或他们的拥护者伯克先生(我担心他像披甲武士一样已经过时了)能够证明一个每年收入两万、三万或四万英镑的庄园不是奢侈品,我就愿意放弃这场辩论。

假定一笔年金,比如说一千英镑,是维持一个家庭生活所必需的,那么第二个一千英镑就带有奢侈的性质,第三个一千英镑更是如此,这样一直加上去最后就会达到一个不妨称作“违禁”的奢侈水平。对工业获得的财产加以限制是失策的,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对工业所能拓展的范围以外的财产予以禁止;对馈赠的财产或其积累则应加以限制,这种遗产应该转到别的亲系中去。每个国家中最富有的人都有穷亲戚,而这些人往往在血缘上是很近的。

下列累进税表根据上述原则拟订,用以取代代偿税。通过正规的实行可以达到禁止的程度,从而废除贵族的长子继承法。

扣除土地税后,对年净收入五十英镑及以上的庄园征税如下:

50—500 | 0 | 3 |

501—1000 | 0 | 6 |

1001—2000 | 0 | 9 |

2001—3000 | 1 | 0 |

3001—4000 | 1 | 6 |

4001—5000 | 2 | 0 |

5001—6000 | 3 | 0 |

6001—7000 | 4 | 0 |

7001—8000 | 5 | 0 |

8001—9000 | 6 | 0 |

9001—10000 | 7 | 0 |

10001—11000 | 8 | 0 |

11001—12000 | 9 | 0 |

12001—13000 | 10 | 0 |

13001—14000 | 11 | 0 |

14001—15000 | 12 | 0 |

15001—16000 | 13 | 0 |

16001—17000 | 14 | 0 |

17001—18000 | 15 | 0 |

18001—19000 | 16 | 0 |

19001—20000 | 17 | 0 |

20001—21000 | 18 | 0 |

21001—22000 | 19 | 0 |

22001—23000 | 20 | 0 |

表一所表示的是年净收入每进账一千英镑中每英镑应交纳的累进税率。表二所表示的是对每进账一千英镑分别征收的税额,最后一栏表明分别征收的税款总额。

50—500 | 6—5 | 6—5 |

501—1000 | 12—10 | 18—15 |

1001—2000 | 37—10 | 56—5 |

2001—3000 | 50—0 | 106—5 |

3001—4000 | 75—0 | 181—5 |

4001—5000 | 100—0 | 281—5 |

5001—6000 | 150—0 | 431—5 |

6001—7000 | 200—0 | 631—5 |

7001—8000 | 250—0 | 881—5 |

8001—9000 | 300—0 | 1181—5 |

9001—10000 | 350—0 | 1531—5 |

10001—11000 | 400—0 | 1931—5 |

11001—12000 | 450—0 | 2381—5 |

12001—13000 | 500—0 | 2881—1 |

13001—14000 | 550—0 | 3431—5 |

14001—15000 | 600—0 | 4031—5 |

15001—16000 | 650—0 | 4681—5 |

16001—17000 | 700—0 | 5381—5 |

17001—18000 | 750—0 | 6131—5 |

18001—19000 | 800—0 | 6931—5 |

19001—20000 | 850—0 | 7781—5 |

20001—21000 | 900—0 | 8681—5 |

21001—22000 | 950—0 | 9631—5 |

22001—23000 | 1000—0 | 10631—5 |

到两万三千英镑后税率达每英镑二十先令,这样一来,此后的进账就无利可图了,除非把庄园分割。尽管这种税看起来吓人,但我认为,其税额并没有代偿税那么高;如果它比代偿税还要高,那就应当把税额降到年净收入两三千英镑的庄园的标准。

对中小庄园而言,这种税比代偿税要轻(其本意就是如此)。年收入要超过七八千英镑,捐税才开始重起来。其目的不在于税收的多少,而在于措施的公正。贵族过于保护自己,这一措施可以恢复一部分失去的均衡。

想要找到贵族自我保护的例子,只需回顾一下号称复辟时期或查理二世即位时最初制定的国内消费税法的情况就行了。当时掌权的贵族集团通过对酿制供出售的啤酒征税来补偿它们本身应担负的封建义务,就是说,他们同查理二世勾结起来,用别人交纳的税款来免除他们自己及其子嗣的义务。贵族并不购买供出售而酿制的啤酒,而且免税自酿啤酒。如果当时需要补偿,就应当由那些想要免除自身义务的人付钱,而不是让完全不同阶级的人买单。

但是,这种累进税的主要目的(除了让税收比目前公平合理些之外),如前面阐明的那样,是要消除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所产生的过度影响,而这种制度乃是造成选举腐败的主要根源之一。

像年收入三万、四万或五万英镑这样巨大的庄园是怎样创收的?要查问这一点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因为当时商业和制造业还不可能获得这种收益。要矫正这种弊端,只需用和平的手段把庄园分割给这些家族的所有男女继承人,把庄园重新归还给社会就行了。这样做尤为必要,因为贵族阶级历来都把他们的幼年子女或亲属安插在无用的岗位、职位或官衔上,由公众供养。如果废除这种做法就会使这些人陷于赤贫,除非同时将长子继承制废除或取缔。

累进税大致可以收到这种效果,而且从下列表明各个庄园在扣除捐税后的净收益的表三中可以看出,这涉及直接相关的各方利益。表三将显示,一个庄园每年收入超过一万三千或一万四千英镑之后,由于业主的利润很少,他们就会把庄园分给年幼的子女或其他亲属。

1000 | 21 | 979 |

2000 | 59 | 1941 |

3000 | 109 | 2891 |

4000 | 184 | 3816 |

5000 | 284 | 4716 |

6000 | 434 | 5566 |

7000 | 634 | 6366 |

8000 | 880 | 7120 |

9000 | 1100 | 7900 |

10000 | 1530 | 8470 |

11000 | 1930 | 9070 |

12000 | 2380 | 9620 |

13000 | 2880 | 10120 |

14000 | 3430 | 10570 |

15000 | 4030 | 10970 |

16000 | 4680 | 11320 |

17000 | 5380 | 11620 |

18000 | 6130 | 11870 |

19000 | 6930 | 12070 |

20000 | 7780 | 12220 |

21000 | 8680 | 12320 |

22000 | 9630 | 12370 |

23000 | 10630 | 12370 |

从表三可以看出,一个庄园除去土地税和累进税后,收益不会超过一万二千三百七十英镑,因此考虑到家庭的利益,庄园势必要分割。一个年收入两万三千英镑的庄园,如果分成六处,其中五处每处年入四千英镑、一处年入三千英镑,总共只需交税一万一千零二十九英镑,这个数目为原应交纳税款的百分之五,因为如果该庄园产业为一人所有,就要纳税一万零六百三十英镑。

查问这些产业的来历是没有必要的,维持它们的现状却是另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国的问题。作为继承的庄园,法律已经造成一个弊端,应当设法补救。应当废除长子继承制:这不仅因为它违反自然且不公道,而且因为实行这种制度让国家受害。如前所述,由于不让年幼的子女获得遗产中的应得部分而让公众来抚养他们,选举自由因此受累于这种不公平的家产垄断产生的恶劣影响。不仅如此,它还造成国家财产的浪费。由于受到这一法律保护的大面积花园和打猎场的存在,国家相当一部分的土地不能用于生产。如果时值谷物年产量不够国家消费,则情况更糟。总之,贵族制的害处这样大、这样多,这样不合乎公道、智慧、自然和善行,应该确信许多相关人士都希望废除这一制度。

这些人想到他们年幼的子嗣处境毫无保障、几乎过着赤贫的生活,还能得到什么慰藉呢?每一个贵族家庭周围都有一群依附于他们的家族乞丐,这些人在数十年或几代人的时间里就会被撵走,只好在救济院、贫民习艺所和监狱里讲述他们的往事聊以自慰。这是贵族制的必然结局。贵族和乞丐往往是同一家族的人。一个极端导致另一个极端,让一个人富有就必然要使许多人贫穷,这种制度不可能靠别的方式来维持。

有两类人是英国的法律特别仇视的,而且他们都是最无依无靠的人:幼童与贫民。前一类人我刚刚谈过;后一类人我可以从许多例子中举出一个,并以此结束我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现在有几种规定与限制工人工资的法律。为什么不让工人去自行成交,像立法者自由出租他们的田地和房屋那样呢?个人劳动力是工人的全部所有。这一点点东西和他们享有的一点点自由为什么还要受到侵犯呢?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这些法律的执行及其后果,就会更加感到不公平。一旦工资为一项所谓的法律所规定,这个法定的工资就固定不动,而其他一切东西却都在涨价;而当制定这项法律的人还在通过别的法律继续征收新的赋税时,他们就在用一种法律提高生活费用,却用另一种法律把人们的收入吸走。

但是,如果那些制定法律和税收制度的先生们认为理应对个人劳动所得并对全家赖以生存的少得可怜的工资加以限制的话,那么他们必然乐于想到对自己那笔每年不少于一万二千英镑的收入不加限制,还有对他们从未获取(他们的祖先很可能也并未获取)却被滥用的财产不加限制。

这个问题已经结束,我把一些要点归纳一下,然后再谈其他问题。

头八个要点前面已经提过:

1.废除二百万英镑的贫民救济税。

2.给二十五万两千户贫困家庭每个十四岁以下儿童四英镑津贴;这笔津贴,再加上二十五万英镑,可让一百三十万儿童接受教育。

3.给五十岁到六十岁的所有贫民、破产商人和其他相关人等(预计七万人)每人每年六英镑年金。

4.给年满六十岁的所有贫民、破产商人和其他相关人等(预计七万人)每人每年十英镑终身年金。

5.给五万婴儿每人二十先令赠金。

6.给两万对新婚夫妇每对二十先令赠金。

7.拨两万英镑作为那些外出谋生、在远离亲友的他乡去世之人的安葬费。

8.为伦敦和威斯敏斯特等大城市的无业游民随时提供就业的机会。

第二批要点如下:

9.废除房屋税和窗户税。

10.给一万五千名遣散士兵发放每周三先令的终身津贴,并给遣散军官相应的津贴。

11.为留下的陆军士兵每年加薪共计一万九千五百英镑。

12.对遣散的海军发放同样的津贴,加薪标准也和陆军相同。

13.废除代偿税。

14.计划实施累进税,旨在消除不公正和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以及贵族制的恶劣影响。

如前所述,还剩一百万英镑的剩余税款。这笔款项有一部分需要用来应付不测,这部分钱由于目前不需要,故而可以用来进一步减少同等数额的赋税。

在正义发出的呼声中,低级税务人员的处境值得关注。任何一个政府如果把一大笔国家的收入花费在闲职以及挂名的和不必要的官职上,而不让那些实际从事税务工作的人过上体面的生活,那就应受到谴责。低级税务人员的薪金一百多年来一直停留在每年不到五十英镑这一少得可怜的数额上,应当提高至每年七十英镑。这方面只要有十二万英镑税款就可以把这些薪金提高到合适水平。

这个建议几乎在二十年前就提出来了,但是当时的财政委员会大吃一惊,唯恐陆军、海军也提出同样的要求。结果是国王或某人替国王提请议会将他本人的薪俸每年增加十万英镑。国王的薪俸加了,其他的一切却无人过问。

至于另一类人,即低级教士,我不想夸大他们的艰难处境;但是,撇开种种赞成或反对不同形式的宗教偏见与成见不谈,共同的正义感将断定当一个人每年收入二三十英镑时,另一个人是否应当每年收入一万英镑。大家知道我不是长老会教徒,所以就可以更加自由自在地谈论这个问题,宫廷马屁精别想用教会和礼拜会讲的那套欺骗和迷惑国民的假仁假义的言论来反驳我。

在此问题上持正反两种意见的糊涂人啊,你们难道还没有看清宫廷的诡诈伎俩吗?如果你们在教会和礼拜会这些问题上再争吵下去,就正好中了朝臣的奸计,因为他们这帮人是靠贪污税款为生的,把你们的轻信当笑柄。所有劝人为善的宗教都是好的;据我所知,还没有哪个宗教是劝人为恶的。

按照上述全部核算,除去海关和国内消费税收的征税费用和退款之后,假定只有一千六百五十万英镑税款交付国库,该总额就会非常接近此数了。在苏格兰和爱尔兰征收的税都是用在这两个国家的,因此它们的节余也出自它们各自的捐税;如果其中有一部分要交付英格兰国库,可以把它汇来,其差额每年还不到十万英镑。

现在只剩下国债问题有待考虑。1789年国债的利息,不计汤鼎氏养老金,为九百一十五万零一百三十八英镑。从那时起,这笔资金减少了多少,只有财政大臣最清楚。但是,在偿付利息、废除房屋与窗户税、废除代偿税和贫民救济税,并加上救济贫民、教育儿童、赡养老人和补贴陆军、海军遣散人员以及给留下来的人员加薪之后还有一百万英镑的节余。

在我这个局外人看来,目前这种偿还国债的计划,就算不是错误的,也是不协调的。国债之重不在于它在数量上高达数百万或数亿英镑,而在于因偿付利息而每年征集的税额。如果税额保持不变,那么不论本金多寡,国债的负担实际上还是没变。只有减少因偿付利息而征收的税,公众才能知道国债减少了。因此,对公众来说,尽管已交过数以百万计的税款,国债一点儿也不曾减少;同计划开始实行时相比,现在却需要更多的钱来赎回这笔国债。

先说几句闲话再言归正传。我来回顾一下皮特先生被任命为首相这件事。

当时我在美国,战事已经结束;仇恨虽已消失,但记忆犹新。当联合政府组成的消息传来时,作为一个普通人,这不关我的事。但是这则消息确实令人震惊,因为它即使不是拿原则也是拿礼仪公然开玩笑。这说明诺思勋爵(Lord North)厚颜无耻,也说明福克斯先生意志不坚定。

当时,皮特先生在政界可谓崭露了头角。他头脑并不迂腐,也没有学会宫廷的那一套阴谋诡计,各方面条件都对他有利。对联合政府的愤恨情绪对他说来是一种友好的表示,而他人格上没有缺点则被当作美德。随着和平的恢复,贸易与繁荣自会恢复,连这种增长也归功于他。

当他开始掌权时,风浪已经平息,没有什么阻止他贯彻自己的方针。犯错误都需要些许聪明才智,于是他成功了。不久,事实就浮出水面:他同他的前任们是一路货色;他非但没有从那些积累了举世无双的沉重捐税的错误做法中吸取教益,反而求诸敌人,甚至可以说为敌人宣传,并且想方设法地增加赋税。为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的某种目的,他冒险劫掠欧洲和印度,并且在舍弃他起初的正当抱负之后,成了一个现代的游侠骑士。

看到一个人自暴自弃是一件不愉快的事,看到一个人自欺欺人更是如此。皮特先生没有做出什么成绩,却承诺了不少。种种迹象表明他的思想比宫廷卑鄙龌龊的伎俩要高尚得多。他表面上的直率让人对他寄予厚望,那些被党派的纷争弄得头晕眼花、疲惫不堪且惊慌失措的公众又恢复了信心,对他深有好感。但是,他错把国民对联合政府的厌恶当作他本人的功劳,贸然采取了一个受到较少支持的人所不敢采取的措施。

所有这一切似乎表明,首相的更换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下台、另一个上台,推行的仍然是同样的措施、弊政和奢靡。谁当首相都没有关系,毛病出在制度上。政府的基础和上层建筑是腐朽的,不管你怎么支持,它都会不断地堕落到宫廷政府的位置且永远如此。

我要践约再回过头来探讨国债问题:它起源于荷英革命,汉诺威继位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但是现在要查问国债是怎么开始的,为时已晚。那些主事的人已经预支了这笔钱;而且不论这笔钱花得对不对,或是否中饱私囊了,都不是他们的罪过。然而可以想见,当国民开始研究政府的性质与原则,对赋税有所了解,而且把美、法、英三国的情况加以比较时,再要使国民像过去一样被蒙在鼓里就几乎不可能了。形势所迫,改革必须马上开始。现今的问题不是这些原则能产生多少力量:它们已经公之于世了。它们已在全世界传播,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这就像一个已经泄露的秘密,不可能再收回,只有瞎子才看不到形势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九百万英镑的无效税收是件严重的事。这是不仅因为本国政府不好,而且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外国政府。把发动战争的权力交给那些前来掠夺的外国人,那么除了已经发生的事情外就没有什么可指望的了。

本书已经列举种种理由,说明对税收不论进行什么改革,都应当从政府的经常性开支着手,而不应当从支付国债的利息部分着手。豁免穷人的税,他们就会如释重负,他们的不满也会统统消失;通过减免前面提到过的那些捐税,国家就能弥补疯狂的对美战争的全部费用且绰绰有余。

那么,现在只剩下国债这样一个令人不满的问题。为了消除或者说防止这种不满,一个好的政策就是要债券持有者本人把它当作财产,同所有其他财产一样担负一部分捐税。这样,就可以让国债受欢迎且具有保障。由于目前国债很大一部分的不便已经被它保持的本金抵消了,采取这种措施还可以进一步平息反对的声音。

要做到这一点可以通过渐进的办法,轻松方便地完成该做的一切。最好的办法不是对本金征税,而是对国债的利息按递增率征税,当利息减少时则按同样比例减收公众的捐税。

假定对利息征的税第一年为每英镑半便士,第二年则要多交纳一便士,并按一定的比例递增,但递增数要比任何别的财产税少。这项捐税可在偿付息金时从中扣除而无需支付任何征收费用。

每英镑抽税半便士可以减少息金从而减税达两万英镑。货车税与此数相等,所以第一年可以免去这项税。第二年可免去女仆税或其他某种同等数额的税。按此方式进行下去,始终用从国债利息那里抽的税来取消其他各种税,直至国债还清。只要不把从国债利息那里抽的税用于当前的公共事业,这种税就会自行了结。

尽管国债券的持有者需要纳这种税,但是他们交纳的各种税比现在交的税更少。他们因免除贫民救济税、房屋与窗户税以及代偿税而节省下来的钱,要比这种缓慢然而固定地征收的税多得多。

在我看来,找出一些足以应付任何不测事件的措施势在必行。眼下欧洲的事务正出现危机,我们需要这样做。未雨绸缪是明智之举。赋税一旦放松,要复原就难了,救济也只有通过一定的和逐步的减缩才最有效。

政府的欺诈、伪善以及种种骗局正开始为人们所熟知,这样的日子不会久了。各国君主制和贵族制的丑剧正在步骑士制的后尘,伯克先生也正在为它们穿上送葬的衣服。那么,就让它们安静地像其他一切蠢事一样进入墓地,让送葬者得到安慰吧。

派人去荷兰、汉诺威、采尔或不伦瑞克迎请一些人来,每年花一百万英镑;这些人既不懂英国的法律和语言,又不顾英国的利益,他们的能力连当一个教区警员都不配,不久英国就会嘲笑自己的这种做法了。如果可以把政府交到这样一些人的手里,那么事情的确挺便当,英国的每一个城镇和乡村都找得到合乎所有这些条件的货色。

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能够这样说:我国的穷人都是幸福的;他们中间既无愚昧也无贫困;监狱里没有囚犯,街道上没有乞丐;老年人不愁衣食,捐税并不沉重;理性世界和我亲近,因为我和幸福亲近。如果能这么说,那么这个国家就可以为它的宪法和政府而自豪了。

在短短几年时间内我们已经见证了两次革命,即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前一次革命中,斗争的时间长、冲突激烈;后一次革命中,国民团结一致,在没有外敌对抗的情况下,革命一开始就掌握了政权。从这两个事例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能够注入革命领域的最大力量就是理性和共同利益。凡是这两者有活动机会的地方,反对势力就会在恐惧中消失,或因国民的坚定信念而垮台。它们现在已普遍获得重要地位;我们今后有希望看到一些革命或政府的更迭以同样平和的方式产生,任何可由理性和协商决定的措施都能得以执行。

当一个国家的舆论和思想习惯发生了改变,就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来治理它了;想用暴力去完成应当用理智去完成的事,这种做法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是恶劣的。叛乱是由一个政党或政府用暴力违抗国民的公共意志而造成的。因此,每一个国家都应当设法随时了解公众对政府的舆论动向。在这一点上,法国旧政府比英国现政府要高明得多,因为在非常时期它可以求助于当时的三级会议。英国没有这样的临时机构。至于那些现在被称作议员的人,他们大多数不过是宫廷的傀儡、禄虫和附庸而已。

我敢说,尽管全体英国人民都交税,可是有选举权的还不到百分之一,而议会一个院的成员除了他们自己之外不代表任何人。因此,只有人民的自由意志才有权利对有关普遍改革的事宜采取行动。根据同样的权利,两个人可以就这种问题进行商讨,一千个人也可以。所有这些初步做法的目的在于了解民意,并遵从它。如果民意宁可要一个坏的或有缺陷的政府而不要进行改革,或者情愿交纳十倍于必需的税,那么它是有权这样做的;而且只要多数人不把不同于他们自己的条件强加给少数人,那么尽管可能犯许多错误,也谈不上不公平。错误也不会长期存在下去。不论开始时是多么错误,经过理论协商很快就会把事情纠正过来。这样做就不怕闹事。如果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各国穷人的利益和幸福,他们自然会安分守己、满怀感激。他们闹事只是因为遭到忽视和排斥。

现在公众最关心的就是法国大革命以及欧洲各国政府可能普遍发生的革命。在欧洲所有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像英国那样对法国大革命感到莫大的关切。过去世代相仇,耗费浩大却没有任何民生方面的目的;现在有机会来友好地结束这种局面了,两国可以共同努力改革欧洲的其余部分。这样做,它们不仅可以防止进一步流血和增税,而且正如前面所讲的,还可以减轻它们目前很大一部分的负担。可是长期的经验表明,这种改革不是旧政府所愿意提倡的,因此这些问题应当向各国国民而不是向旧政府提出。

在本书的前一部分,我曾经谈到英、法、美三国联盟,并声明以后再谈其目的。尽管我没有资格直接代表美国,但我有充分理由断定它乐意考虑这种措施,只要与之联合的政府是代表国民而不是代表包藏祸心的宫廷。法国作为一个国家和代表国民的政府,愿意同英国联盟,这是毫无疑问的。国家同个人一样,在相互缺乏了解或不知原因何在的情况下长期为敌,一旦发觉自己错误地上当受骗,就会结为更好的朋友。

因此,假定有这种联合的希望,我愿意谈一谈这样的联盟(包括同荷兰的联盟)可以做些什么,这不仅对直接关系国,而且对全欧洲都有好处。

我认为,如果把英、法、荷三国的舰队联合起来,它们就肯定可以按商定的某种比例,有效地把欧洲全部海军加以限制并普遍裁减。

第一,欧洲任何强国,包括英、法、荷自己在内,不应再建造新的战舰。

第二,削减现有的全部海军,假设削减至现有力量的十分之一。这就可以使法国和英国每年至少各节省二百万英镑,而它们的相对实力仍将保持现有的比例。如果人们可以理性地想一想,就会明白,花了那么多钱造军舰,把军舰装满士兵然后开往海洋,较量一下哪一艘军舰能以最快的速度把对方击沉,这实在是再荒唐可笑不过的事。和平是不费分文的,它的好处要比花巨大代价获得的任何胜利所带来的好处多得多。尽管这最符合各国国民的要求,却不能满足宫廷政府的要求,因为它们的一贯方针是为捐税、地盘和官职制造借口。

我认为,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同盟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一道,可以有效地向西班牙提出建议:让南美洲各国独立,就像现在的北美洲一样,令那些幅员广大、资源丰富的国家开放世界贸易。

一个国家竭尽全力将世界从奴役中解救出来并赢得许多朋友,它这样做给自己带来的荣耀和益处,要远胜使用那些力量去加重破坏、荒凉和不幸。眼下英国政府在东印度群岛所造成的恐怖情景堪比哥特人和汪达尔人——这些人毫无原则,对自己不能享有的世界肆意摧残掠夺。

南美洲的开放可以开辟一个无限广大的贸易场所和工业品的现金交易市场,这是东方世界所不具备的。东方已经充斥着工业品;输入工业品不仅会损害英国的制造业,还会消耗它的货币。英国在这一贸易中的逆差通常需要每年用东印度公司船只运出价值五十万英镑以上的银币;这一情况,再加上德国的阴谋和津贴,正是英国银币那么少的症结所在。

但是战争对这样一些政府却是一本万利,不论它对国家会造成多大的损害:战争有助于保持虚假的希望,不让人民看透政府的弊病;它用“瞧这儿!瞧那儿!”这样的话来娱乐和欺骗民众。

美法两国的革命给英国和全欧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会。美国革命使西方世界拥有了一个争取自由的民族“冠军”,法国大革命则是欧洲的“冠军”。再有一个国家同法国联合,专制主义和腐败政府就不敢露面了。用句老话说,整个欧洲现在可以趁热打铁着手改革了。被侮辱的德国人和被奴役的西班牙人、俄国人和波兰人都在动脑筋。当前的时代将来大可被称为“理性的时代”,而当代人会被后代看作“新世界的亚当”。

一旦欧洲所有的政府都建立起代议制,各国就会相互了解,宫廷的阴谋诡计所煽动的仇恨和成见也会消除。受压迫的士兵将成为自由民;受折磨的水手将不再像重罪犯一样在街上拖着脚步行走,他们会安全地出海经商。各国给士兵发放终身津贴并遣散他们,让他们恢复自由,回到他们的亲友中去;同时国家停止募兵。这样做要好过用同样的开销使这么多人处于对社会和对他们自己都毫无用处的状态。鉴于士兵在大多数国家里所受到的待遇,可以说他们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公民们由于担心士兵与自由为敌而避之不及,长官又经常打骂他们,因此他们遭受双重压迫。但是,只要真正的自由原则在民众中盛行,一切就都会恢复正常,士兵也会因受到礼遇而变得通情达理。

在研究革命时,很容易看出它们可由两种不同的原则引起:一种是为了逃避或摆脱某种巨大的灾难;另一种是要取得巨大的实际利益。这两种革命可以用积极的革命和消极的革命加以区别。在由前一种原因所引起的革命中,人们情绪慷慨激昂,冒险取得的补偿往往因为报复心而得不偿失。但是,在由后一种原因所引起的革命中,人们心情与其说是激动不如说是活跃,可以冷静地对待问题。理性与协商、劝导与说服成为斗争的武器,只有对那些有必要加以镇压的人才使用暴力。一件事只要人们一致同意它是好的、可以办到,例如减轻税负和消灭贪腐行为,那么目的就已经实现一半了。一旦他们赞成了一个目标,就会努力促使其实现。

在目前捐税如此沉重地压在穷人肩上的情况下,从税款中发给十万四千户贫困家庭每年五英镑,有谁会说这不是一桩好事呢?会有人说给另外十万户贫困家庭每年七英镑、给十万户更贫困家庭每年八英镑、给五万户贫困和寡妇的家庭每年十英镑不是好事吗?在这个高度上再进一步,为了救济人生的种种不幸遭遇,给所有从五十岁至六十岁的穷苦落魄的老人每年六英镑、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十英镑,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废除对户主征收的二百万英镑贫民救济税、全部房屋税与窗户税以及代偿税显然是好事,消除贪污也一定大快人心。

所以,如果想要获得的好处值得进行一场消极的、合理的和无需付出代价的革命,那么坐等引起一场暴力革命的灾难来临实属下策。考虑到目前整个欧洲正在进行各种改革,我不相信英国会甘居末位;而且一旦时机成熟,最好不要等待一种骑虎难下的动荡局面。以英勇和冒险行为去取得补偿,可能被视为人的动物机能的荣耀,但是以理智、调解与普遍同意达到目的却是人的理性机能的荣耀,后者比前者要大得多。

改革也好、革命也罢,不论你怎么称呼它们都可以,一旦在各国扩大,那些国家就会友好往来、相互协商。当少数几个国家结成联盟之后,就会迅速发展,直至把专制主义和腐败的政府彻底铲除,至少是从世界上的两个地区(欧洲和美洲)铲除。到那时,阿尔及利亚海盗行为将被制止——这种行为之所以能够存在,正是由于旧政府相互争斗的罪恶政策。

我在本书中提出和探讨的问题名目众多,但只有一段话是涉及宗教的,那就是“凡是劝人为善的宗教都是好的宗教”。

我小心翼翼地避免过多谈论这个问题,因为我倾向于认为,那个所谓的现内阁希望看到宗教上的争斗继续进行下去,以防止国民把注意力转移到政府问题上。他们仿佛在说:“往那边看,或者往任何一边看,可千万别往这边看。”

但是,由于宗教已经非常不恰当地被当作一种政治机器来使用,从而破坏了它的真实性,因此我在结束本书之前要阐述一下我对宗教的看法。

我们设想一下:一个大家庭的孩子们,在特定的日子或特定的情况下,照例要送一些礼物给他们的父母,表示他们对父母的爱戴和感激之情;每个孩子送的礼物会不相同,送礼物的方式也很可能不同。一些孩子用诗文来表示祝贺,另一些孩子按他们的聪明才智或根据他们自以为会博得父母欢心的方式做点小玩意。有个孩子最不济,什么都不会做,他会跑到花园或田野里去采一朵他能找到的自己认为是最美丽的鲜花,尽管这实际上也许只是一根野草。父母看到这些丰富多彩的礼物,会比看到所有的孩子事先说好要送的完全相同的东西更为满意,因为后一种做法是人为设计的,冰冷而且机械。但是在所有不愉快的事情中,最让父母伤心的莫过于看到孩子们事后为了争论哪件礼物最好或最坏竟然大打出手,兄弟姐妹相互辱骂、撕扯、扭打。

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设想伟大的上帝喜欢受到多种方式的敬拜呢?而最大的冒犯行为不就是想着法子互相折磨、让大家都倒霉吗?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在尽力让人类和解,让他们生活幸福,使一向敌对的国家团结起来,消除战争的恐怖行为,砸断奴役与压迫的锁链。这一切在上帝看来是可取的,因此我感到十分满足。这是我所能尽的最好义务,我也乐意去履行。

我并不认为任何两个肯动脑筋的人,对于所谓的学术论点想法会完全相同。只有那些不动脑筋的人,才会显得意见一致。在所谓的英国宪法问题上,情形就是如此。有人一向认为英国宪法理所当然是好的,所以就用颂词去代替真凭实据。但是,一旦英国国民着手审查它的原则和它所包含的弊病,就会发现它的毛病比我在本书的这一部分和第一部分中指出的还要多。

至于谈到所谓的国教,我们不妨把它叫做“国神”。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特定的神:要么是政治手腕,要么是异教体系的残余。在所有论述过宗教这一普遍主题的英国教会作家中,没有一个人胜过当今的兰达夫主教(Bishop of Llandaff)。我非常高兴借此机会来表达自己对他的敬意。

现在我已经把整个问题都探讨了,至少目前在我看来是如此。在旅居欧洲的五年期间,我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在返回美国之前同英国人民谈谈政府问题。伯克先生给了我这个机会,我要感谢他。在三年前的某一场合,我曾敦促他提议召开一次公平选举出来的全国代表大会,以便研究国家形势。但是我发现不管议会当时怎样强烈地反对那个跟它联合行动的党派,他们的指导方针都是继续保持贪污腐化,并且指望意外情况出现。长期的经验表明,议会总是跟随大臣们的更替,并把希望和期待寄托在这样的人员替换上。

从前,当政府发生分裂时,就诉诸武力,于是爆发内战。那种野蛮的惯例已被新的制度打破,方法就是召开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商讨与公共意志裁决问题,个人意见欣然服从于裁决,于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持。

有些先生喜欢把本书的这一部分以及第一部分所依据的各项原则称作“新学说”。问题不在于那些原则新旧与否,而在于它们正确与否。假定它们是正确的,那就可以用一个简单易懂的比喻来说明它们的效果。

现在已是二月中旬,到乡间去走走,就会看到树木还是光秃秃的,一片冬季的景象。人们一路走的时候往往会攀折细小的树枝,我可能也会这样做,并且可能碰巧看到树枝上有一棵芽已经抽出。我可能勉强讲一番道理,或者根本不讲道理,就认为这是在英国长出的独特的萌芽。但我不这样认为,而是立刻推断同样的萌芽到处都在抽出,或者马上要抽出。尽管植物的冬眠期各不相同,有些树木长、有些短,有些也许两三年都不开花;可是除了已经枯死的之外,所有的树木在夏季都会枝叶茂密。政治的夏季怎样才能跟上自然界的夏季,这不是人所能确定的。然而不难看出,春天已经来了。据此,我衷心祝愿所有的国家都获得自由和幸福,并以此结束《人的权利》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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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权利第二部分_原则与实践相结合_第五章_关于改善欧洲现状之途径的一些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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