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书法 精彩片段:
第六章 书法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
第三节 书论类
书论包括对书法原理的阐述,及书法的品评,其内容有一部分与技法、书史理论有交叉,但侧重点不一样。书法理论重在揭示一般规律,评判古代书家作品的优劣,分析其中学术渊源与得失;它们渗透了我国古代哲学家关于宇宙本体(如道、气、阴阳等)及其运动规律(相克相生等)的深刻思想,极大地丰富了我国艺术理论的思想宝库。按照历史顺序将这些著作排列一下,可以看出古人对这些规律认识的深入过程:
《非草书》,东汉赵壹著。主张注重经学,批评当时有些文士沉迷书翰,然而并不得法,故并无多少艺术成就。但并不反对书法艺术。相反,提出了一条可贵的命题:“书之好丑,在心与手,可强为哉。”颇足发人深省。此著文献价值颇为可靠。
《笔论》、《九势》,东汉蔡邕著。前者提出书写时应具备的精神状态,及造型须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和表现作者的心理状态。后者提出书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即讲求笔势,以为书肇于自然,自然出形势,形势有赖于用笔。此外,还指出了一些点画书写、形体营造上的原则。
《四体书势》,西晋卫恒著。所谓四体,指的是:古文、篆书、隶书、草书。文中保存了字体发展中的一些重要史料,其中引述的崔瑗《草势》是现存最早的一篇描述书法艺术特点的文字。
《笔阵图》,传为东晋卫铄著。卫铄是卫恒的从女,世称卫夫人,是王羲之的老师。此文谈到了创作、欣赏上的重要问题,颇有卓见,尤其所谈七种笔法的美感要求,对后世影响很大。不过此书疑为后人伪托,而非卫氏所作。
《题卫夫人〈笔阵图〉后》、《笔势论十二章》,传为王羲之著。虽不可靠,但其中有些说法颇有道理。
《论书表》,刘宋虞和著。虞和奉敕与巢尚之、徐希秀、孙奉伯一起整理张芝、钟繇、王羲之、王献之等人的书迹,加以著录、评述,而且对他们在书史上的地位给予了公允的评价。
《笔意赞》,南齐王僧虔著。明确地提出了“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的深邃的论点,对后世书法艺术有深刻影响。
《观钟繇书法十二意》、《古今书法优劣评》,梁萧衍著。前者对钟繇的用笔和章法作了深刻的分析,并指出了“子敬之不迨逸少,犹逸少之不迨元常”的评论,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影响。后者对32位著名书家都作了品评。对王羲之的评论是: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此论既出,遂成了对王羲之的公允定评。
《书品》,梁庾〔yu雨〕肩吾著。此文将自汉至梁能楷、草者123人分为上之上、上之中、上之下、中之上、中之中、中之下、下之上、下之中、下之下,共为九品。每品都有一定的评论,开创后来以品论书的体例。
《王羲之传论》,唐太宗李世民著。这是李世民为《晋书·王羲之传》写的一篇赞辞。他对其他书家都略有微辞,惟独对王书则以为已无可挑剔,已达到了尽善尽美。这对王书之兴时起了重要的作用。
《书谱》,或称作《书谱序》,唐孙过庭著。有他草书手迹传世,是今草的极好范本。文章涉及广泛,论述精微深刻,深得书法奥旨,堪称体大思精,是研究书法的必读著作。虽似一篇序言,而未见本论,但仅此已足为宏论了。
《书后品》或《后书品》,唐李嗣真著。因与庾肩吾的《书品》区别,故加一“后”字。在《书品》九品之上又列一“逸品”,而且将唐初的许多书家也列品其中,其实两书可以合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