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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_第三十三章 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

李微漪
总共37章(已完结

重返狼群 精彩片段:

第三十三章 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

遮天蔽日的风沙刮了两天两夜,太阳缩在风沙后面,白天变成了黄昏,背风坡的雪面染成了一片焦土。

我灰头土脸地进了屋,从河边打回来的一桶水里有小半桶都是沙子。亦风不敢出门了,他已经被呛得喘不过气,嘴唇发乌,掐着脖子窝“哧哧”地喷着哮喘药。

格林大喷着鼻息拱开小屋门钻了进来,一身黄烟,狼眼几乎睁不开,他前爪捂着鼻子在地上打滚,难受得像马一样打响鼻。他瞧见我放在门边的水桶,就一脑袋扎进去,摇头晃脑地涮着鼻子,涮几下又抬头大喘一口气,再埋嘴进水桶,突突地冒着鼻泡泡,弄得一地都是水。我抱起狼脸一看,黑鼻孔成了黄鼻孔,里面堵了好厚一层沙,看来鼻子大也有坏处,外鼻子舔得着,鼻洞里面吸进的沙可就舔不出来了。我从格林脊背上揪了一点浮毛,沾点水,在一根草棍儿上揉成团,做成棉签,小心翼翼地托着格林的下巴,替他把鼻孔里的黄沙都掏出来,格林连打了几十个喷嚏,略好。我没想到这辈子还会给狼挖鼻屎。

铺天盖地的沙尘之下,哪里找猎物啊?这风沙还要刮几天?找不到食物,格林怎么办?

风沙发狂般摇撼着小屋子,风声灌进每一个窗缝、门缝,变成巫婆般歇斯底里的怪叫。烟囱的风门也被刮了起来,炉子里总是倒灌风,连续几天都没法生火取暖。到了夜晚,钻进睡袋里焐上半天都感觉不到热气,我们和格林只好挤在一起相互取暖,像蜷缩在狼洞里的一窝狼。

亦风的脑袋挨着我的脑袋,他一只手抱着格林粗大的脖子,另一只手放在格林腋窝下焐着,他喃喃地问我:“咱们好像还从没拍过一张全家福吧?赶明儿我把相机焐热了,咱们拍一张。”(由于相机和摄像机在高原经常显示“低温无法开启”,因此往往需要提前在怀里焐热才能使用。)

我“嗯”了一声:“这些照片随时都可以拍啊,还需要预约吗?”

亦风微微一笑道:“也是,我只是想,如果格林走了,就没机会了。”他一遍遍摸着格林的尖耳朵,看着耳朵顺贴在手掌下,又“噗”地弹起来,轻声问道:“说真的,如果格林走了,你舍得吗?”

“舍不得也要舍啊,我来草原不就是为了让他回归吗?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他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付给这个物种的使命,我巴不得尽早让格林加入狼群,只要他能活得快乐,我有什么舍不下的。”

亦风满眼笑意,轻轻捞起格林毛蓬蓬的大尾巴,用狼尾巴尖扫着我的鼻子:“你呀,就给我讲大道理吧。”

厚密的狼毛盖在身上,像一床活毛被,让寒冷也远离。我被格林的热气熨帖着,摸得到他皮毛下有力的心跳!感觉我的血液循环也与他同步,朦朦胧胧中我似乎回到了城市温暖的被窝里。我渐渐坠入梦乡,唯一别扭的就是耳朵,格林的大鼻子刚好贴在我的耳边,于是他每次呼气的时候,我的耳朵就会温烘烘痒酥酥的,而他每次吸气的时候,我的耳朵就冷得直缩。半夜里,我总以为是亦风的鼾声,后来才发现是格林在打呼噜,再困苦的环境,他也能睡得香。

我刚来草原时穿的白纱长裙早已剪得支离破碎,有的纱块儿用来包扎格林的伤口,有的纱条用来捆绑小屋子不结实的地方,有的纱条搓成绳子随身携带着捆背柴火用。有的纱叠成几层用来过滤饮水。衬裙则扎成了一个大口袋,装牛粪用。我做梦也没想到过自己最珍爱的纱裙会落得个焚琴煮鹤的下场,然而没有生存,哪来的浪漫?

即使被过滤后的水,喝进嘴里也全是细沙磨着牙齿的声音。吃压缩饼干不喝水不行,我们一口饼干一口沙水,硬往下咽。从前吃完的几大箱方便面每包配料袋里的一点点碎肉丁,我都像考古一样仔仔细细地挑出来,攒了小半碗。这会儿终于派上用场了,我把肉丁拌在掰碎的压缩饼干里,留给格林吃。

格林两口就吞完了,然而狼肚子仍然扁得晃荡。我还想再拿几块压缩饼干给他,亦风止住我:“那玩意儿膨胀得厉害,吃多了一喝水会出事儿。先让他喝点水吧。”

作品简介:

《重返狼群》的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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