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与犁 精彩片段:
八 没有完成的审判
在日本天皇裕仁发表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时候,日本不得不承受了可耻的失败。历史再次证明,将国内矛盾转嫁给他国的侵略战争注定了要失败。日本问题专家赖肖尔写道:“这个国家筋疲力尽的人民把最后一点力量和精力都用来进行战争,现在,这是一个完全失去了物质和精神的人民——一个饥饿的、惊愕的、失败了的人民。”反法西斯战争刚刚取得伟大胜利,硝烟还没有完全散去,中国和盟国随即展开了对日本战争罪犯的审判工作。审判战争罪犯,既是一个法律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既是一个现实问题,更是一个历史问题。
审判战犯的目的,不仅是清算一个又一个具体的战争罪犯,更是要铲除邪恶力量得以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土壤;不仅是慰藉无数的死难者,更是要让灿烂的和平之光照耀人类的未来。审判是对大大小小的军国主义分子们的严厉惩罚,审判也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心声。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同盟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远东太平洋小委员会在重庆制定日本战犯嫌疑人的名单。一九四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中国国民政府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在重庆歌乐山成立,调查的重点包括“谋杀、屠杀及有组织有计划的恐怖行为”、“强奸妇女、掳掠妇女,或强迫妇女为娼”、“使用毒气、散播毒菌及其他毒物”、“杀害战俘或其他伤病军人”等十三种罪行。
日本宣布投降以后,对战犯的审判工作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一个层面是中国国内的审判;另一个层面是同盟国共同参与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也就是与纽伦堡审判齐名的东京审判。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五日,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在重庆成立。战争罪犯的案件由国防部统一分配给各军事法庭审理。中国的军事法庭一共受理战犯案件一千五百二十三件,经过审判执行死刑的战犯一百一十名,无罪遣送日本的九百三十三名,经过审判执行死刑的一百一十名,有期徒刑一百六十七名。
但是,战后中国的司法机构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留下了诸多遗憾之处。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蒋介石对全国军民及世界人民作广播讲话说:“我想起了基督宝训上所说的‘待人如己’与‘要爱敌人’两句话,我们中国同胞须知‘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民族传统至高至贵的德性;我们一惯声言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盟邦击溃,我们并不要企图报复,更不可对敌国人民加以污辱,我们只有对他们为他的军阀所愚弄所驱使表示怜悯……”
蒋介石对日本侵略者采取“以德报怨”的方针,既有他个人的原因,也跟他对当时国际国内局势的评估有关。蒋介石青年时代曾在日本军校求学,对日本颇有感情。蒋介石既是一名基督徒,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扬者,因此主张以宽恕的姿态对待战败的敌人。同时,他面对国内一触即发的内战以及全球即将成型的冷战格局,也希望将日本问题转化为在现实政治斗争中对自己有利的棋子。
在这个复杂的历史背景下,才出现了侵华日军最高司令官冈村宁次不仅逃脱了正义的审判,而且摇身一变成为蒋介石高级顾问的咄咄怪事。
根据中国国民政府“以德报怨”的政策,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第一批遣返船从塘沽港离岸开始,到第二年八月二十一最后一批日俘、日侨在日本登陆为止,共计有一百二十五万五千多名日军俘虏、七十八万五千多名日本侨民从塘沽、青岛、连云港、上海、基隆等港口乘船回国。之后,还有日俘、日侨陆续回国,总计三百一十万人。
当时中国内部并不安宁,运力极其紧张,但国民政府依然动员大量运输工具和船只,让这些曾经伤害中国的日本人及时、安全地回到家园。考虑到日本已成一片废墟,为了减少他们回国后的生活困难,中方还允许每人携带三十公斤行李。这样的优待,是战后在盟军集体管理下的德国战俘所不敢想象的,也是古往今来战胜国对战败国从所未有的优待。
然而,中国政府的宽容政策,在以后的岁月里并未获得日本方面的善意回应。
在战争赔偿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在十五年的抗战中,中国政府和人民的财产直接损失为一千八百亿美金,间接损失超过了六千亿美金。这笔巨款未能追回,是中国在胜利条件下的巨大损失。这是冷战格局下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对中国应有的权利的漠视,同时中国的决策者们对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战后,中国仅仅从日本获得了两千五百万美元的赔偿。从一九四八年到一九四九年,中国赔偿委员会派船只到日本横须贺接收日本的赔偿物资,先后二十二次,运回赔偿物资一万五千余箱,全部价值为两千两百五十万美元。这个数字只有中国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的万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