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精彩片段:
三 多少人在追寻那解不开的问题
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好好一个有志青年,非要跟这么一帮二流子混在一起。我也说不大清楚,还是让我回忆一下俺这一生的第一次喝醉。
那是我的十七岁生日,此前除了爸妈,还真没人注意到俺这条小生命的存在,但这个生日大不同。郭子、三儿等人撺掇着要给我过一个生日。
我所在的高中是一所全国重点,把学生奔着全方位人才来培养,所以学校还有好几百亩地,里面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这使得我的生日宴会不至于花太多的钱且品种繁多。我用六块钱买了四瓶高粱酒,其余的就不用我掏腰包了。
三儿搬来一个煤油炉负责炒菜,他的手艺应付一帮肚里没油水的学生绰绰有余;胖葫芦负责去农场的拖拉机库房偷柴油,结果被看门狗堵了半天;教历史的石老师最遭人恨,所以他家的鸡难以幸免,那只宁鸣而生不默而死的鸡被活活拧断了脖子,王二哥还特周到地把褪掉的鸡毛扔到女生宿舍的垃圾口,免得被追到自家头上;郭子从父亲那里顺来老部下孝敬的飞龙肉,用空罐头瓶装着,于是整个宴会显得荤素搭配得当,天上的飞龙地上的驴,好吃啊。
“还记得我们偷偷摸摸学抽烟,那年我们十九岁。”马兆骏的十九岁太秀气了。
在我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摸到了女孩的手。三儿带来了两个姑娘,不是学生,羽绒服鲜亮,高跟鞋尖翘,头发波浪,嘴唇鲜红,比班上的刻苦女生诱惑多了。她们伸出涂着指甲油的手,与我这个寿星佬握了一下。我把进入青春期后学到的词与现实中的首次触觉联系在了一起——柔软滑腻。
在我的十七岁,俺第一次知道了我不孤单。全学校的有名架友来了好几个,校外的混子也有,他们都对我说着特仗义的话,让人觉得这个饭局像个大家庭。
在我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感觉到我不好惹。宴会的声音吵得隔壁班男生过来抗议,三儿把挂在床架上的军用挎包砸到桌子上,里面是一枚投掷手榴弹(这是当年架友们的常备装束):“今天是我兄弟生日,别他妈让我不痛快!”敌人退去,我顿时觉得自己顶天立地。
那四瓶高粱酒早已满足不了那么一大帮酒风浩荡的人,后来谁又去买了酒,不知道;买了多少,不知道。我只记得一个念头,喝这么多,吐这么多,第二天,还能不能醒来,继续活着?
我们为什么要像蝗虫一样扎堆在一起?
郑钧唱道:“我们活着只是为了相互温暖,想尽办法就只为逃避孤单。”做男人,挺不好。只有自己为自己喝彩只有自己为自己悲哀这种境况,是成年之后的绝望。而青春啊青春,要的就是一群人走在大街上谁都不吝的那种意气风发的感觉,而一个人走路总不自在。
参照古印度的种族制度,我们将学校里的学生分成四个等级:
那种朋友遍及校内外的老架友属于头等婆罗门,他们已经金盆洗手,但名声无人不晓,所以根本无架可打,他们只是在校门口不花一分钱地打台球,部分荷尔蒙分泌旺盛并有路子搞到避孕用品的人已经开始了战战兢兢的性体验,但他们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处理各种江湖纠纷。
那种混得不太好的老架友属于刹帝利,他们的资历很老,所以在战斗中不会吃太多亏,也会有老哥们帮忙,但他们太过崇尚暴力,不知道嘴皮子比拳头更管用的道理,所以经常惹一些根本没必要惹的麻烦。他们的智商不太高,许多人到最后考不上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