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大帝朱棣 精彩片段:
第五章 天下共享太平之福
一、“郡县交阯”—— 一招失算
朱棣的理想是做个超迈千古的盛世名王。为此,他除了要加强对蒙古地区的控制,向东北、西北、西南发展外,还力图把他的影响扩大到更广阔的地区。在中国传统意识中,还不具备现代意义上“国”、“国家”的概念。在古代,“国”更具有地区、地域的意义。他们称世界为天下,天下的不同地域称为各国。中国有一句老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中国古代君主意识中,他自己就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其地位与上帝主宰上天是相对应的。在他的眼中,世界各地的民众与他的关系是没有太多区别的,一切生灵都是他的臣民,处于边远地区的是夷人,更远的则称为远夷。这些远近夷人与中原地区的一切和平交往都被称作来朝、向化,他们送给朝廷的礼物则被称为进贡、纳献。中国皇帝以大宗主自居,他们派使节赴各地封其国王、山川,宣布教化,传达政令,以期四海来朝。在这些方面,朱棣可以作为典型代表。
明太祖朱元璋起自艰难,明初的国力也还有限,他虽控制了中土,但连北元也未能臣服,因此他还不太敢以主宰世界的天子自居。洪武元年,朱元璋颁给安南的诏书说:“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近,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就是这种态度。朱元璋还多次告诫子孙臣工:
海外蛮夷之国有为中国患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虏男女数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
他又在《皇明祖训》中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
朱元璋还规定了“不征国”: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占城、安南、暹罗、苏门答腊、爪哇、白花、浡泥、西洋、湓亨、三弗齐国等。当然,朱元璋所说“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云云是封建的大国主义的理论,但他提出的安定边徼,慎动干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则是正确的。
朱棣的对待中外关系的态度,与朱元璋相比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时虽然有靖难之役的破坏,但毕竟明朝已经建立了三四十年,基础巩固,有了相当的实力。与洪武时期相比,蒙古衰落,东北、西北地区得到了更有力的控制。这些都为朱棣的好大喜功性格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土壤。永乐时期出兵安南,派郑和下西洋就是朱棣处理中外关系的典型事件。
安南,秦时为象郡,汉时设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唐初为安南都尉府,宋以后历朝都接受册封立安南王。明初,陈氏受明朝册封为安南国王。
其时,安南大权为其国相黎季犛掌握。洪武二十一年,国王陈炜被黎季犛杀害。立陈日焜主国事,而一切皆决于黎氏父子。建文元年,黎季犛又杀日焜旋大杀陈氏宗族而自立。他更姓名为胡一元,其子为胡■,自称出自帝舜裔胡公之后,立国号为大虞,年号元圣。不久季犛自称太上皇,传位于胡■。
永乐元年,胡■遣使贺朱棣即位,诡称,“臣陈氏之甥,为众所推,权理国事”,然“名分未正,难以率下”,他请求“锡臣封爵,使废国更兴,荒夷有统”。且发誓说,“奉命效职贡,有死无二”。明廷不知内情,派遣行人杨勃等赴安南廉察。同年十一月丁卯,明廷遣使往封胡■为安南国王。朱棣说:“覆载之中,皆朕赤子,立之司牧,惟顺民情。”胡■则上表退还所侵占的广西思明之地表示恭顺。但一年之后,原安南国王之孙陈天平(一作“添平”)绕道老挝,逃至南京,向明廷报告了实情。陈氏的故臣也来告急,请明朝出兵讨伐黎氏。朱棣说:黎氏“试主篡位,暴虐国人,而臣民共为蒙蔽,是一国皆罪人也”。胡氏得知,忙派人请求迎陈天平归国复位。永乐四年,明朝派兵五十人护送陈天平,但黎氏却伏兵杀了陈天平,并杀明使。朱棣大怒说:“朕为万国王,蠢尔蛮夷,乃为不道以戕其主、夺其国。朕不正其罪,如天道何?”其时安南实为当地一小霸主。它向南侵略占城(今越南南方),向北侵占广西思明府的禄州、西平州、永平寨。占城、思明纷纷向朝廷告愬。此外,黎氏还侵云南宁远州七寨;杀土官猛慢,“虏其女,徵其银”;“威逼近边土官,致其骇散”。黎氏不甘心仅封为王,他要做“大虞”皇帝,同时他们还“毁中国儒教,谓孟子为盗儒,程朱为剽窃”。这些都为朱棣所不能容忍。
永乐四年七月,朱棣以成国公朱能为大将军,西平侯沐晟、新城侯张辅为左右副将军,分别统“两畿、荆、湖、闽、浙、广西兵出广西凭祥”,统“巴蜀、建昌、云贵兵出云南蒙自”,进讨安南,以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大理寺卿转饷,朱棣亲临龙江祃祭誓师。此役明军兵力达八十万,比朱棣亲征蒙古还要多出许多。可以说是举国动员了。朱棣说:“夫安南之人,皆吾赤子。今其势如在倒悬,汝往当如救焚拯溺。”又戒众将“毋养乱,毋玩寇,毋毁庐墓,毋害稼穑,毋姿妄取货财,毋掠人妻女,毋杀戮降附者”,并称“罪人既得,即择陈氏子孙之贤者立之,使抚治一方,然后还师,告成宗庙,扬功名于无穷”。如此说来,这岂不可以称作仁义之师了吗?而且,朱棣的话,就兴灭继绝的封建礼法来说未尝为无理。因而安南人民“延颈跂足以待王师之至”,明朝军士“皆欢呼用命”。五年五月,明军大胜,黎氏父子均被俘虏,都督柳升等将其“献俘阙下”。
但问题并未完结,关键在下一步如何处理。
朱棣下诏访求陈氏子孙,据张辅报告说,当地耆老—千一百二十余人诣军门言:“陈氏为黎贼杀尽,无可继者。安南本中国地,乞仍入职方,同内郡。”对此,各书记载大体相同。同年六月,明廷竟因之下诏,改安南为交阯,设立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按察分司,并设立府州县等机构,俨然为内郡。朱棣忘却了祖训中“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的话,也忘了安南被朱元璋列为“不征”之国。从此,明军便陷入泥潭,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