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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_第四零章 赦宥者

未知
宗教哲学
总共115章(已完结

古兰经 精彩片段:

第四零章 赦宥者

这章是麦加的,全章共计八五节。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一 哈一,米目。

二 这部经典降自万能全知的主——

三 赦宥罪过、准人忏悔、严厉惩罚、博施恩惠的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确是最后的归宿。

四 只有不信道者,为真主的迹象而争论。你不要被他们在各城市的往来所迷惑。

五 在他们之前,努哈的宗族,和后来的各民族,都否认众使者,各民族都欲加害本族的使者;他们据谬妄而争论,欲借此驳倒真理,故我惩治了他们。我的刑罚是怎样的?

六 不信道者当这样受你的主的判决,他们是居住火狱的。

七 支持宝座的和环绕宝座的,都赞颂他们的主,都归信他,都为信道者求饶,他们说:「我们的主啊!在恩惠方面和知觉方面,你是包罗万物的,求你赦宥悔过自新、而且遵循你的正道者。求你保护他们,免受火狱的刑罚。

八 我们的主啊!求你让他们和他们的行善的祖先、妻子和子孙,一同进入你所应许他们的永久的乐园。你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

九 求你使他们得免于刑罚。在那日,你使谁得免于刑罚,你已慈悯了谁,那确是伟大的成功。」

一零 不信道者,必定要被召唤说:「真主痛恨你们,甚于你们痛恨自身,因为你们曾被召至正信,但你们不信。」

一一 他们要说:「我们的主啊!你使我们死两次,你使我们生两次,故我们承认我们的罪过了。还能有一条出路吗?」

一二 这是因为祈祷真主的时候,你们否认了他的独一;如果以物配他,你们就承认那是合理的,故判决只归真主——至尊至大的主。

作品简介:

古兰经据称是安拉在穆圣二十三年(公元610—632)的传教活动中适时地零星地用阿拉伯文降示的一部综合性大法典。一千三百年来,它已经成为全世界包括中国穆斯林在内的各国穆斯林信仰和遵循的一部根本法典。它既是伊斯兰信条的源泉和教法创制的依据,也是一切穆斯林的行动指南和道德规范的准则。

古兰经有多种中文译本。本软件选用了马坚先生的译本。马坚先生(1906-1978),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现代杰出的穆斯林学者,阿拉伯语言学家和翻译家。他的《古兰经》译本译文忠实准确,文字简洁流畅,风格古朴清新,受到广大穆斯林的肯定和高度评价。1987年(回历1407年)经沙特阿拉伯王国朝觐义产部督导,马坚先生的译本随《古兰经》阿拉伯文原文一起出版,发行到世界各地,成为迄今为止全球影响最大的《古兰经》汉译本。

作者:

翻译:马坚

标签:古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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