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品质 精彩片段:
第八辑 小杂感一束
一曲有保留的赞歌
一
必需品与奢侈品的界限真是非常相对的。有一些东西,今天已经成为普通人的生活必需品了,退回到二十年前,即使上流人士也是做梦想不到要拥有的。
最显著的例子是手机。
就说二十年前吧,我研究生已毕业,住在单位的宿舍里。那时候,普通家庭安座机电话的也不多,因为初装和月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与亲朋的联络,主要靠公用电话。小区里的公用电话,一般设在自行车的存车处,由看车人代管。若有电话打进来,看车人就到宿舍窗户外大声呼唤,这叫作传呼电话。一听到传呼,我必须立即放下手头的一切,向存车处狼狈冲刺。公用电话用的人多,去迟了,电话被挂断,往往要等很久才轮上打。
居住在同一个城市里,联络已如此不方便,异地就更甚了。打长话是一件很奢侈的事,轻易不敢问津。有紧急的事情,就发一封电报,为了节省费用,挖空心思把字数减到最低限度,被称作电报文体。出差在外,人分两地,多么想念也只好忍着,分离得长久就写信倾诉,雁书往返。
其实,我和我的同龄人,一生中多半岁月都是这么过来的,说不方便仅是现在回头去看的感想,当时大家都觉得很正常。曾几何时,传呼电话已是遥远的记忆,电报也差不多成为古董了。今天的年轻人在手机普及的环境里生长,他们一定会觉得用手机联络是天经地义之事,难以想象曾经有过那么原始的通信时代。那么原始!可那不过是一二十年前啊!
的确,信息技术发展之快,其产品普及之神速,令我们不能不为之惊叹。手机刚在市场上出现,形状如一块笨重的砖头,俗称大哥大。我猜测,如此命名的含义,一是因为体积大,二是因为大款才买得起。当时在街上常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景象:一个生意人把脸贴在这么一个乌黑的重家伙上,扯着嗓子喊叫。为什么要扯着嗓子呢?大约因为那时无线传送的信号太弱吧。我相信,看见这个景象的人,不管心里是鄙夷还是羡慕,多半不会想到自己不久后也将拥有手机,而且其外观之美丽,体态之灵巧,性能之先进,都是大哥大望尘莫及的。如今,手机已经普及到了这个程度,即使是农民工、保姆、收废品的,基本上人手一部。不分阶层、地位、职业,大家似乎一致感到,倘若没有手机,这日子简直没法过。
人们已经习惯于使用手机,而习惯成自然,手机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活必需品。随身携带手机,随时随地可以找到自己要找的人,随时随地可以和亲朋通话,随时随地可以谈生意、诉衷情、拉家常,我们从前没有这样的需要,这些需要是手机制造出来的。手机雄辩地证明了技术的威力,它不但满足人的需要,而且创造人的需要。
二
在手机之后,应该说一说电脑。
如果从蔡伦造纸算起,纸笔的使用将近两千年了。两千年里,人类一直是用笔把文字写在纸上,这样来传递和保存信息、思想、作品的。倘若塞万提斯、歌德、托尔斯泰复活,来到今天的书房,看见作家们一个个都眼睛盯着屏幕在敲键盘,一定会惊诧不已。不用说过去世纪的作家了,即使活在当代的我,与纸笔为伴几十年,何尝想到有一天书桌上放的不再是纸笔,而是一台电脑。
我从1994年开始用电脑写作,算比较早的。不好意思的是,我这个一向自称对现代文明怀有警惕的人,用上以后竟再放不下了,离开了电脑简直不愿写也不会写任何东西。和纸笔相比,电脑真是既快捷又方便。以前用笔在稿纸上一格一字地写,自嘲为爬格子,着实辛苦。当时最头疼的有两个问题。一是修改,在稿纸上涂涂改改,经常涂改得面目全非,只好换一张稿纸从头再来。二是留底,稿子邮寄出去,寄丢了就白写了,即使没有寄丢,编辑给你乱改,你的原版从此在世界上消失,所以底稿是一定要留的,但无论誊抄、复写还是去单位复印,都十分麻烦。有了电脑,这两个问题不复存在,在电脑上增删挪移,页面始终整洁美观,完稿后保存和备份也不费吹灰之力。有一段时间,还必须打印出来再邮寄给编辑,“伊妹儿”诞生之后,这也不需要了,鼠标一点,稿子立即进了编辑的邮箱,何等便捷。
当然,用电脑写作也有烦恼,比如说,因为病毒或故障,保存的文档打不开了,甚至不翼而飞了。在用电脑的十几年里,我丢失过一些文稿,很是心疼。当年刚用电脑,中文软件好像叫WPS,后来屡屡换代,这种软件早已绝迹,而我又没有及时转换文档格式,使得若干早期文稿永远成了乱码。不过,算起总账来,得还是远大于失,而技术产生的问题也总可以通过技术的进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