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精彩片段:
对某些山评的看法
伪叛逆遭遇真叛逆:评以春树为代表的“叛逆”者们——唐小琳
(知道这些所谓“XX后”“XX主义”作家诗人们爱争个风,吃个醋啥的,先解释一下,我把春树提出来做你们的代表,丝毫没有说你们不够“伪”的意思,只是春树多少还做了一点称得上“叛逆”的事:中学就把学给辍了,当自由写作人去了。其它几位,连这点“叛逆”都没有,又想当作家当诗人,又舍不得自己那点“中产阶级”生活,白天“挨踢”,晚上“做诗”,想把人间的好处都占遍了,那能写得出“叛逆”的东西来?)
最近围绕《山楂树之恋》的炒作正由“正炒”进入“反炒”阶段,一个自称“《山楂树之恋》官方网站”的博客纠集了一组“反炒”的贴子,美其名曰“争议”。有趣的是,这几篇文章的作者,都是所谓“XX后”“XX主义”作家诗人,都摆出一幅“叛逆者”的姿态,痛骂《山楂树之恋》,猛批那些为这本书感动的人,而且骂与批的方式都那么一致,全都是三句话不离本行,拿“性”说事,批评“《山楂树之恋》宣扬禁欲主义”,“是最变态的爱情”。
下面我就把这伙人放在一起,集体评一把,从明天起,我会把这几个拧出来,一个一个地评,也算表达我对“作家”“诗人”的一点敬意,不然的话,除了春树的贴子下有不少人骂她以为,其它几个“作家”“诗人”的门前几可落雀,那不是让人家的“自我炒作”落了空?
既然这几位都是言必称“禁欲主义”,我们就从这个词说开去。
什么是“禁欲主义”?几位争先恐后地用这词,但请问你们搞清楚什么是“禁欲主义”了没有?一个男人有那么一次硬了而没纳入女人的体内发泄就叫“禁欲”?还“主义”?看看咱这几位,不是“写情欲多过禁欲”的风流大叔,就是“有了快感就找人干”的“前卫女性”,难道竟然不知道性交是可以有多种形式的?还是学得了克林顿的精髓,认为“X交不算性交”?
看看维氏辞典对“禁欲主义”(asceticism)的定义:
“practicing strict self-denial as a measure of personal and especially spiritual discipline.”
再看百度百科对“禁欲主义”的定义:
“禁欲主义(asceticism)是要求人们严酷节制肉体欲望的一种道德理论。它源于古代人忍受现世生活困苦的宗教教义和苦行仪式,公元前6世纪后,通过东西方的宗教教义和道德哲学的概括逐渐形成为一种理论。它认为,人的肉体欲望是低贱的、自私的、有害的,是罪恶之源,因而强调节制肉体欲望和享乐,甚至要求弃绝一切欲望,如此才能实现道德的自我完善。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东方的佛教,特别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宋明理学的道德说教,将禁欲主义推向极端,使禁欲主义成为一种宗教式的生活方式。”
几位尽可以到别处找更权威的定义,但我敢肯定,没有哪种权威会把老三的行为定义为“禁欲主义”。
《山楂树之恋》的故事的确是发生在一个“禁欲”的年代,还不仅是“禁欲”,连“情”也给禁了。文革时期所有跟“爱情”有点关系的书籍都被以种种理由列为禁书,连《苦菜花》《林海雪原》这样根本没“性”的革命书籍,都因为含蓄地写了那么一点“爱情”而被打成了“禁书”。那时经“官方”许可出版的阅读物就是《金光大道》《艳阳天》等寥寥几本。
后来由于“计划生育”的需要,政府愚昧地认为推迟婚龄可以少生一代人,于是不顾人的生理特点,大力倡导“晚婚晚育”。虽然婚姻法上的结婚年龄是男二十三,女二十一,但实施的“土政策”是将男女领结婚证的年龄推迟到男二十八,女二十七,不到这个年龄,单位就不给你开证明信,你就领不到结婚证,而婚前同居是要被严惩的,未婚先孕是要使人身败名裂的,不仅会失去工作,甚至有可能被扔进监狱。
虽然那个时代是禁欲的,但不等于那个时代的人民都是禁欲的,人们的欲望不会因为遭禁就不产生了,人们对爱情的向往也不会因为书里不写就不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