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自己 精彩片段:
十一
我斜过脸看了那骑机车的一眼,仅仅只是“看一眼”。
那小子居然追上来,掏出刀子……
少看一眼
昨天下午,我的秘书差点被大打瞎了眼睛,送医的途中,她的左眼已经完全看不见了,鲜血从长达五公分的伤口不断涌出,我无法为她止血,因为那伤口就在眼晴与眉毛之间,深达半公分如同被刀切开的裂口,像是张着吐血的嘴。
医生为她缝合的时候说:“好险哪!算你走运,再低一点点,你的左眼就永远看不见了!”
我跟着赶去派出所,逞凶的人正在接受问话,他的妻子跟在身边,当他们知道伤得那么重时,似乎也有些惊愕,而当我问他为何那么冲动时,他的太太说:“他有时候一生气就没办法控制,大概是你的秘书小姐说话激怒了他!”
我又随警察回到了医院,秘书在接受询问笔录时,说他们双方都骑摩托车,只是有个小擦撞,她说了对方两句,居然就被打破了车子后视镜,而当她再斥责对方时,则挨了这狠狠的一拳。
“我看他载了老婆,想他一定不会动粗。”秘书说:“他要是一个人,我就不敢多说了,岂知……”
岂知居然就挨了拳,而且因为眼镜破裂,造成那样大的伤害,虽不致瞎,疤痕却难免了!
今天早上,当我对朋友述说这件事时,朋友也许由他最近的遭遇:
“某日我开车在南宗东路上。横着窜出一辆机车,吓我一跳,要不是反应快,只怕就撞上了,我斜过脸看了那骑机车的一眼。要知道,只是‘看一限’哟!那小子居然转了个弯,追上来;掏出刀子,在我车上狠狠划不两道。”朋友直摸胸口:“真是好险哪!幸亏是大白天,否则只怕就不是划在车上,而是脸上了!”
请不要怨台湾今天的暴庚之气,这种因为“看一眼”,就招来杀身之祸的事,古今中外简直大多了。你的小姨夫到纽约第一天乘地铁,不是就因为撞了黑人,又斜斜看对方一眼,而被打裂嘴角,缝了好儿针吗?
我更记得小时候,你祖母总是叮嘱我,遇到小太保,不要看他们,连一眼也不要看。
“你斜着眼看,如果感觉上是鄙视,他当然要打你;你偷偷看,如果感觉得怯儒,他则可能借机会欺侮你;至于正眼看他,感觉无所畏惧,他也可能认为你多管闲事。”你的祖母说:“愈是这种不良份子,愈自卑,也愈敏感,你只当他是不正常的人,何必去逞英雄,吃眼前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