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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文集·书信_致康有为书(1906年12月)

梁启超
随笔杂谈
总共15章(已完结

梁启超文集·书信 精彩片段:

致康有为书(1906年12月)

一、此书专为一重大之事而发,今请先言此事,乃及其他事。我国之宜发生政党久矣,前此未有其机,及预备立宪之诏下,其机乃大动。弟子即欲设法倡之于内,而秉三云欲东来就商,是以姑待之。秉三等到三日,而先生拟改会名之信到,寄彼商榷,彼谓宜用帝国宪政会之名,前函电已陈及矣。近数日间,复会商条理,大略粗具,今陈请采择。

一、东京学界人数日众,近卒业归国者,亦遍布要津,故欲组织政党,仍不得不从东京积势。东京中最同志而最有势力者莫如杨皙子度(湘潭人,孝廉,顷新捐郎中),其人国学极深,研究佛理,而近世政法之学,亦能确有心得,前为留学生会馆总干事,留学生有学识者莫不归之。数年来与弟子交极深,而前此以保皇会之名太狭而窘,且内之为政府所嫉,外之为革党所指目,难以扩充,是故不肯共事。今闻我会已改名,距跃三百(东京一部分人皆然)故弟子邀秉三与彼同来神户,熟商三日夜。以下所陈者,皆此三日夜所商者也。

一、海外存此旧会而海内别设新会,新旧两会名分而实合,始分而终合。所以必须合之故,自无待言。所以必须分者,一则以我海外之事,万不能令内地人知,万不能令内地人与各埠直接通信。二则改名之事,必须宣布(在《时报》及《丛报》宣布),宣布之后,人人知帝国立宪会即旧日之保皇会,推行内地,究有不便,故不如改名而另立一会。其会拟名曰宪政会,而海外之会则为帝国立宪会。

一、宪政会弟子出名为发起人,先生则不出名,因内地人忌先生者多,忌弟子者寡也。但必须戴先生为会长,然后能统一,故会章中言,“暂不设会长”,空其席以待先生,先生现时惟暗中主持而已。知此者现时惟弟子与秉三、皙子三人,其他会员(同门者不在此论)皆不之知。弟子虽出名为发起人,然亦不任职员,但以寻常会员之名禀先生之命,就近代行会长事。秉三亦不出名,以便在内地运动。

一、先在东京行结党礼后,即设本部于上海,以干事长主之。干事长必须极有才有学有望而极可信者,舍皙子殆无他人,拟以彼任之。彼自言若既任此,则必当忠于会,必当受会长指挥,今与会长尚未见面接谈,一则不知会长许可与否,二则不知己之意见究与会长同与否,将来能共事到底与否,不可不慎之于始。拟先上一书于先生,自陈政见及将来之办法,得先生复书许可,且审实先生意见全与彼同,然后敢受事云云。其书大约二三日内必当寄呈,寄到时望先生立刻复之,且加奖励,又须开诚心布公道以与之言,自处当在不卑不亢之间。彼与弟子为亲交,虽无会长之关系,其对于先生亦必修后进之礼,是不待言。但先生总宜以国士待之,乃不失其望。以弟子所见,此人谭复生之流也,秉三亦谓眼中少见此才。先生能得其心,必能始终效死力于党矣。凡有才之人,最不易降服,降服后则一人可抵千百人,愿先生回信极留意,勿草草也。彼前此亦迷信革命,幸与弟子交深,终能回头。去年中山以全力运动之不能得,今革党日日攻击之,而其志乃益因以坚定。此人不适彼,而终从我,真一大关系也。

一、会章尚未拟定,大约其纲领如左:

一、尊崇皇室,扩张民权。

二、巩固国防,奖励民业(此条未定)。

三、要求善良之宪法,建设有责任之政府。

一、现在,发起人除弟子及皙子外,则蒋观云(此人数月前犹沈醉革命,近则回头,日与革党战)、吴仲遥(铁樵之弟)、徐佛苏(常有文见《丛报》中)、君勉、孺博、楚卿、孝高、觉顿,此外尚有学生十余人,不能尽举其名,此为在东京最初发起者。

一、财权最紧要,非君勉不足以服众。所举君勉为会计长,驻上海,一切财权出入皆司之。君勉若不长于会计,则由彼自任一人以副之。

一、张季直、郑苏龛、汤蛰仙三人本为极紧要之人物,但既入党,必须能与我同利害共进退乃可。我党今者下之与革党为敌,上之与现政府为敌,未知彼等果能大无畏以任此否。彼现在诚有欲与我联合之心,然始合之甚易,中途分携则无味矣。故弟子拟到上海一次,与彼等会晤,透底说明。彼若来则大欢迎之,若不来亦无伤也。

一、袁、端、赵为暗中赞助人,此则秉三已与交涉,彼许诺者。

一、拟戴醇王为总裁,泽公为副总裁,俟得先生回信决开会后,秉三即入京运动之。(此事须极秘密,万不可报告,不然事败矣。袁、端、赵等之赞助亦然,徒布告以博海外会员一时之欢心,而于实事生无限阻力,甚无谓也。)

作品简介:

擎一编余数年来所为文,将汇而布之。余曰:恶,恶可!

吾辈之为文,岂其欲藏之名山,俟诸百世之后也,应于时势,发其胸中所欲言。然时势逝而不留者也,转瞬之间,悉为刍狗。况今日天下大局日接日急,如转巨石于危崖,变异之速,匪翼可喻。今日一年之变,率视前此一世纪犹或过之,故今之为文,只能以被之报章,供一岁数月之道铎而已,过其时,则以覆瓿焉可也。虽泰西鸿哲之著述,皆当以此法读之,而况乎末学肤受如鄙人者,偶有论述,不过演师友之口说,拾西哲余唾,寄他人之脑之舌于我笔端而已。而世之君子,或奖借之,谬以厕于作者之林,非直鄙人之惭,抑亦一国之耻也。昔扬子云,每著一篇,悔其少作。若鄙人者,无藏山传世之志,行吾心之所安,固靡所云悔。虽然,以吾数年来之思想,已不知变化流转几许次,每数月前之文,阅数月后读之,已自觉期期以为不可,况乃丙申、丁酉间之作,至今偶一检视,辄欲作呕,否亦汗流浃背矣。一二年后视今日之文,亦当若是,乌可复以此戋戋者为梨枣劫也!擎一曰:虽然,先生之文公于世者,抑已大半矣。纵自以为不可,而此物之存在人间者,亦既不可得削,不可得洒,而其言亦皆适于彼时势之言也。中国之进步亦缓矣,先生所谓刍狗者,岂遂不足以为此数年之用?用零篇断简,散见报纸,或欲求而未得见,或既见而不获存,国民以此相憾者亦多矣。先生之所以委身于文界,欲普及思想,为国民前途有所尽也。使天下学者多憾之,柱等实尸其咎矣,亦岂先生之志哉?余重违其言,且自念最录此以比较数年来思想之进退,用此自鞭策,计亦良得,遂颔焉。擎一乞自序,草此归之。西哲恒言:谬见者,真理之母也。是编或亦可为他日新学界真理之母乎?吾以是解嘲。

壬寅十月梁启超。

作者: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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