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的盛唐7·大结局·盛唐结局是地狱 精彩片段:
后记
书写完了,屈指一算,差不多写了三年,一千余个白天与黑夜。
这三年里,我把自己从现实世界中剥离出来,埋首故纸堆,一天十几个小时噼噼啪啪敲击键盘,朋友冠我以“人肉打字机”之名,我会心一笑,回过头来继续敲,用行动告诉他什么叫浑然忘我、甘之如饴。每天,我足不出户,万缘断绝,俨然不食人间烟火,一心唯与古人神交。倘若不是QQ自动弹出的新闻窗口告诉我这个世界都发生了什么,我几乎就穿越成唐朝人了。
现在,敲完最后一个句号,我的魂才飘飘摇摇地落回肉身之中。这一刻,我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就像《尘埃落定》里的那个傻子少爷每天醒来都要这样问自己:我是谁?我在哪里?
三年的唐朝之旅,我的心魂到一千多年前酣畅淋漓地爽了一把,却把现实的这具肉身搞得疲惫不堪。在这三年里,我的体重增加了三十多斤,两鬓多出了数十根白发,活脱脱一个标准的中年宅男,至于久坐码字引发的腰酸腿疼、关节痛、鼠标手、肩周炎等等毛病,那就更多了,不提也罢。
累,真累!
有时候我经常想,人要是只有精神,没有肉体,那该多好!就像老子说的:“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其实,老子这话说得不太厚道。人活在世上,肉身替我们干了多少事,我们把它使唤累了,使唤坏了,不感谢它就算了,怎么还能埋怨它呢?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点上,我和老子一样不厚道,总觉得肉身于精神而言是一种桎梏,一种累赘。
说起《血腥的盛唐》的写作,可谓事出偶然。尽管我和很多人一样,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对唐朝心存偏爱,情有独钟,但几乎没想过要把它完整地写出来,因为生怕自己笔力不逮。
2008年初,我在天涯社区的煮酒论史尝试着写了唐朝历史的后半截,不料跟帖者甚众,而且帖子还被编辑推荐为“天涯头条”,于是不少网友对我说,何不把整个唐朝都写一下?
我一想,也对,然后就开始翻检史料,潜心构思。
三年前的那个夏天,当我在空白的WORD文档上敲出第一句——“隋炀帝杨广死于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时,我就知道,我被某种强大的力量攫住了。不管我愿不愿意,我都再也无法挣脱。
也许,这就叫上天注定。
人一辈子要干什么,其实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很多时候,不是我们选择了事情,而是事情选择了我们。而在三年前的那个夏天,我知道,是唐朝选中了我。
当然,面对卷帙浩繁的唐朝史料,我也产生过一丝惶恐,但是,更多的却是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于是,我一头扎进故纸堆,开始回溯千载、神游物外,开始面朝一千多年前那座名叫长安的城,心如潮涌,纵情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