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精彩片段:
第三章 刺马案
结案
关于刺马一案,张之万、魁玉、曾国藩、郑敦谨四位大员反复公开强调说:“毫无确供。”既然没有准确的口供,为什么明知不应为而为之,一定要用一篇漏洞百出的口供给张文祥定罪呢?
之前慈禧太后对张之万和魁玉的奏结大加训斥,十分不满,等看到曾国藩几乎相同的奏结后,她终于明白了,刺马案不可能再弄清了,这口气必须得咽下去。她将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以及稀里糊涂的审案结果。在慈禧太后的首肯下,朝廷终于发出了谕旨,正式肯定曾国藩、郑敦谨的奏结,以“张文祥潜通海盗图谋报复”定案。这份漏洞百出的奏结最终成为官方认可的定谳,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同治十年(1871)二月十五日,曾国藩奉旨监斩,在江宁小营刑场将张文祥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马新贻四弟马新祐为了增加张文祥的痛苦,特命刽子手用钩子钩肉,钩一下割一下,从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才割完。在残酷的处刑过程中,张文祥始终未出一言,视死如归,颇有英雄气概。他的名字却在史籍中被刻意改为“张汶祥”,“文”字加水,表示其江洋大盗的身份,有蔑视他的意思。
受到牵连的还有不少人。张文祥的儿子张长福时年十二岁,也受到牵连,被阉割后发往新疆为奴。其女张宝珍、张秀珍因许嫁已定,并不知情,各归本夫。督标中军副将喻吉三因疏于防护,被革去提督衔,降二级调用。把总唐得金等人均因失职罪名被斥革。
马新贻被运回山东菏泽老家安葬。对于他的身后事,朝廷也极尽隆重之能事——同治皇帝亲赐祭文、碑文;谥“端敏”;恩加太子太保,入贤良祠,以总督阵亡例议恤;在江宁、安庆、杭州、海塘、菏泽等地为其建造专祠,春秋官为之致祭。其子马毓桢加恩赏给主事,分刑部学习行走。如此生荣死哀,实为晚清督抚中前所未有的待遇。但无论如何,随着马毓桢扶柩离开,马氏在两江再没有任何势力。
随后,曾国藩具折奏请为已故督臣马新贻于本籍建祠,奏折中称赞马新贻“家世谨厚,矜式乡闾。生平践履笃实,亦自卓然可传”。曾国藩为人谨慎,从不轻易褒贬人,对一个从来就没喜欢过的人,突然出这番赞语,实在叫人起疑。因为他和他的湘军是刺马案中唯一的受益者,因此也一度被怀疑是刺杀马新贻的主谋。
空前绝后、轰动一时的刺马案以张文祥一人之死落下了帷幕,但流言反而愈演愈烈。朝野议论纷纷,均说刺马一案必定别有隐情,不能公宣于众。从始至终参加会审的孙衣言为马新贻写了一篇神道碑铭,里面写道:“贼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实。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经断,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惧。而狱已具且结,衣言遂不书诺。呜呼!衣言之所以奋其愚憨为公力争,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公然指责结案太过草率,背后隐情尚未查清。
孙衣言碑铭一出,舆论大哗。然而,即使是慈禧太后,此刻也无力回天。审案已经长达八个月之久,前后介入审讯的官员多达五十余位,依旧是最初模棱两可的结果,再追查下去,局面实在难以预料。只有息事宁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最令人玩味的是刑部尚书郑敦谨的行为。他在张文祥未明正典刑之前,已经决意离开江宁,明显表示出对定谳结果的不满。曾国藩赠送他二百两白银作为路费,以曾之为人,这已经是很慷慨了,还特意声明这银子出自廉薪。不料郑敦谨一点都不念旧情,分文不取,银子全部退回。倒是随行的两名郎中伊勒通阿、颜士璋每人各自收了一百两银子。郑敦谨离开江宁之时,曾国藩率众地方官员到江边相送。从来喜怒不形于色的郑敦谨一改常态,愤然登船,头也不回地扬帆而去,只留给江宁人一个萧然而苍凉的背影。
离开江宁后,郑敦谨的心绪并非就此平复下来,心头百般复杂滋味,又是痛心,又是惭愧,又是不甘。他到达清江浦后,会见了新任漕运总督张兆栋,便刻意停留了几日。不久,张文祥被凌迟处死的消息传来。郑敦谨勃然变色,声称自己得了重病,要立即回老家长沙去养病,不能回京,只打发两名郎中代他回京交旨,并代他辞官。
郑敦谨是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出京,按照清制,不回京师交旨要重重治罪。两名郎中极力劝阻,却丝毫不得要领。追问郑敦谨辞官的原因,他只答了八个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这句话,正是当日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不当、招致朝野唾骂之时有感而发的话。
当日,郑敦谨不计后果,坚持坐船回了长沙。他本是带着雄心壮志和朝野上下的殷殷期望而来,然而形势始终比人强,尽管他有“铁面无私”的美誉,却最终不得不无奈地屈服在形势下,唯一能做到的,便是满腔愤懑地离去。郑敦谨历有名绩,《清史稿》对此评论说:“江宁之狱,论者多谓未尽得其情,敦谨未复命,遽解官以去,其亦有所未慊于衷欤?”(《清史稿卷四百二十一》)
慈禧太后知道郑敦谨离开后一度十分恼怒,自己派出去的人,只有去的,没有回来的,马新贻是一个,郑敦谨又是一个,这还像什么话。还是恭亲王奕?代为圆场,慈禧太后这才没有追究郑敦谨的责任。此后,郑敦谨始终不再出仕为官,孤灯衾影中,只剩下绵绵不尽的自惭与叹息,直至最后终老于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