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游戏 精彩片段:
ACT 4
隔天,三月十八日。千帆为了见那个名叫津吹麻亚的学生而前往学校。今天是清莲学园的结业典礼。
据说津吹麻亚的老家在距离极远的镇上,想必隔天便会回家;千帆自己也得在这个月里出发前往安槻,因此若是错过今天,或许便没机会见她了。
千帆穿越校门,校内一片安静,宛如已进入春假;看来体育馆里的结业典礼已开始举行。
连续两个女学生被杀,想必校长一定正在进行阴郁又灰暗的演说吧!又或是当成这种悲惨的事件从未发生过,发表着数十年如一日的长篇大论?千帆做着不负责任的想象,爬上楼梯,前往悄然无声的出路指导室。她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打算在那儿杀时间,等待结业典礼结束。
如果出路指导室中放有安槻大学的详细资料,或许她也可以看看这所大学的卖点为何。之前她只对招生说明感兴趣,完全没确认过校史及校园环境。下个月她便要就读这所大学了啊!
老实说,千帆对于大学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或期待。能离开家里,她非常高兴,但也仅止于此。反正去哪里都一样——这种悲观的念头占据了她的心。自己无论前往何方,都是孤独的;不,是不得不孤独。
千帆觉得自己终于领悟松尾庸子警告她小心的意义。千帆并不觉得自己有他人口中所描述的那么美丽,但遗憾的是,她不得不承认庸子所指的“危险性”确实存在。
简单地说,正常的人际关系,须得保持适当的距离才能成立;无论交情多么深厚,尊重对方的“个体性”,乃是理所当然的“规矩”。
然而实际上,人类多半无法遵守这个理所当然的“规矩”。人往往以爱为名,侵害对方的“个体性”,并借由侵害(或即使侵害亦能被容许)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甚至错以为这才是人性的证明。最为浅显易懂的便是亲子关系;父母总把入侵孩子“个人领域”的行为视为理所当然或义务,并以完成这份义务为自己的使命。
这一点并不仅限于亲子关系。朋友关系、恋爱关系、夫妇关系、邻居关系、职场的同事关系——全都可以套用。换个极端的说法,人类甚至错以为须得侵害对方的“个体性”,爱情与友情方能存在;保持适当距离,往往被视为冷淡与不体贴的表现。
这种错误之所以蔓延,便是因为人类能在自己的“个体性”受到侵害的状态之下感到快乐。千帆也有这种能力,她与鞆吕木惠的关系便是如此。惠侵害千帆的“个体性”,蹂躏千帆的人格,为了自我陶醉而玩弄千帆,而千帆也以此为乐,因为对象不是别人,正是惠。
只要“侵害者”与“被侵害者”的利害关系一致,便能成就幸福的蜜月。然而,想当然耳,“被侵害者”也会选择对象,并非容许任何人的侵害。“被侵害者”不会因为对方是父母便加以容许,不会因为对方是朋友便加以容许,不会因为对方是上司便加以容许,不会因为对方是丈夫、是妻子便加以容许,更不会因为对方是情人便加以容许。接受“侵害”与否的决定之中,并没有绝对的因素,只能凭借着个人的交流渐渐发现。
不过,“侵害者”往往不去考量这些问题。岂只如此,他们甚至一味认定自己的“侵害”能让对方感到快乐。亲子关系便是如此,而跟踪狂犯罪也具备相同的构造,总是一相情愿地认为对方不接受自己的爱情便是“不知好歹”。对于父母而言,主张自我“个体性”的孩子全是“不懂父母心”的幼儿,而跟踪狂认为不接纳自己的女人全是不懂真爱的坏女人。
追根究底,所谓的人际关系全都具备相同的构造。要求他人与自己相处时保持适当距离,乃是身为一个人格所应有的权利;然而就现实而言,这种主张往往被视为态度傲慢,往往被评为自高自大,往往被揶揄为自以为是。在这之中,存在着嫉妒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