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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奏鸣曲_第二章 惩罚跫音 第三节

中山七里
外国小说
总共16章(已完结

赎罪奏鸣曲 精彩片段:

第二章 惩罚跫音

第三节

警察追查加贺谷龙次的案子,迟早会查到自己身上,这点御子柴早有心理淮备。但御子柴并没有料到,竟然会遇上如此强劲的对手。过去御子柴已有数次与警察对峙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虚实底细。

若以狗的种类来比喻,那个渡濑就像是杜宾狗。平常动作迟缓且无精打采,但只要对手一露出破绽,马上就会飞扑而上。御子柴心里明白,在这男人面前绝不能掉以轻心。

御子柴以等等将外出为由,赶走了两个警察,其后却一直待在事务所里,直到助理洋子归来。

“除非有急事,不然一律说我不在。”

御子柴下了指令后,仔细读起桌上的资料。这些资料虽然早已读得滚瓜烂熟,目前却还看不出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

目前的刑事诉讼制度虽为三审制,但并非所有案件都经过三次审理。案子要上诉到最高法院,必须符合严苛的条件限制,通常若无违宪或违反判例等情事,上诉都会被驳回。然而《刑事诉讼法》第四一一条规定了例外的状况,其条文如下,“虽无规定事由,但符合左列事由且若不取消原判决将严重违反公义者,得驳回原判决。”其中所指的左列事由为:

二、量刑严重失当者。

三、足以影响判决之重大事实经证明为误认者。

前任律师主张量刑过重,靠着第二理由通过了上诉申请,算是做得不错。但其后却突然住院,把烂摊子丢给御子柴,这点就令人难以接受了。

名义上是因为突然住院而解除辩护职务,其实说穿了是不想继续承受来自社会舆论的谴责声浪。

前任律师撒手不管,将烫手山芋扔给御子柴,就像是把一个自己无法解决的难题丢给御子柴收拾残局。一般来说,最高法院极少进行口头辩论,通常只是依据下级法院提出的书面报告及判决结果,做出驳回上诉或发回更审的判决。但这个案子却极罕见地决定举行口头辩论,或许正如同一部分法界人士的看法,法官在判决时受到了舆论压力的影响。但即使举办口头辩论,要顚覆原判决还是必须提出新证据或新主张。而且除非证据或主张的衝击力道够大,否则口头辩论大概只会举行一次。

单凭一次辩论就要推翻二审的判决结果,光想到这一点,御子柴就感到头痛不已。任何一个爱惜名声或懂得计算收入效益的正常律师,都不会接下这样的案子。

偏偏御子柴从不把名声当一回事,而且并不是个“正常”的律师。更重要的是,御子柴有着非接这个案子不可的理由。

作品简介:

翻开第一页就在毁尸灭迹的无良律师,你可曾见过?

最强悍、最恶劣,拥有残酷前科的律师御子柴礼司登场。

正义是什么?赎罪又是为了谁?

面对这个大哉问,御子柴的答案将会是……

“司法考试不包含人格这一项,只要考出好成绩,就可以拿到律师徽章。”

御子柴礼司曾经在十四岁时,犯下了残酷的少女分尸案,进了少年院;出院后,他改名换姓成为律师。

御子柴总是收取高额报酬,并且能将绝对有罪的被告从大牢裡救出,令检警双方对他恨之入骨。

这样的他出乎众人意料地,接下一桩几无翻案可能的三亿圆保险金杀人案的三审上诉,担任被告的公设辩护人。

同时,埼玉县狭山警察署附近发现了一具死亡记者的尸体,警方调查后得知,这名记者挖出了御子柴的前科,企图勒索他。负责此案的刑警于是认为,御子柴有着十足的杀人动机,然而在彻底调查后,却发现御子柴拥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

无良律师御子柴礼司真的是凶手吗?

他又是出于什么意图,接下这桩可说是毫无胜算的保险金杀人案?

令人惊愕的法庭逆转大戏,即将开演!

作者:中山七里

翻译:李彦桦

标签:中山七里赎罪奏鸣曲推理日系推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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