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律背反的诅咒 精彩片段:
利马症候群
人质篇4 超越绑架的爱
……所以,我完全不认为自己得了什么“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即便我和那些病人一样对绑匪产生了不应该产生的亲密感,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绑匪”这两个字只不过是一个身份、一个代号。难道一个人做过绑匪,就要一辈子带着这个称号吗?又有多少在人前表现得像君子的人,却在背地里做着奸险狡诈的事呢?
当然,我这样说多少也有些偏激。我只是想告诉在座的各位,那时候我虽然意识到我们的关系是人质和绑匪的关系,但抛开这些,我们却更像一对朋友,甚至比朋友更有着亲密的关系。没错,你们现在已经看出来了,在我心里我对我们的关系正是这样称呼的。
我知道他曾经说过这样的理论,世间的一切都是可以被解释的,一切除了由秩序推导之外仿佛没有自我的意志。在他看来,一切都是固定的,你是绑匪,那么你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你是人质,那么你就应该去指认绑匪的罪恶面目。我也不认为这有什么错。
然而,除了科学和理性之外,人与人之间产生的感情也是可以被解释、被推导出来的吗?如果是这样,又怎能解释我和绑匪之间竟然会产生这种超越性的感情呢?是因为我身上的奴性被激发了出来吗?如果我是这样的受虐狂,为什么我所深深记得的还是那些对方对我施与的爱和照顾呢?
对于绑匪来说,要控制一个人为什么又要依靠这种方式呢?用爱、用理解、用包容、用体贴,甚至用牺牲自我也要去保护对方的决心呢?你们难道还能说在这种情形下、在这种脱离了绑架行为的环境下,我们之间还是势不两立的人质与绑匪的关系吗?
在没有威胁、没有干扰、没有对峙,甚至是超越了个人利益的相处环境中,难道还存在什么人质和绑匪的区别吗?当一位母亲要求孩子去完成作业,如果不能完成就施加惩罚,你能说这位母亲是绑匪,而孩子是人质吗?不能,因为母亲的爱远远超越了绑架关系中的恨和利益。那么反过来说,是否我们之间的爱和关系也远远超越了仇恨和个人利益呢?在这种非绑架的环境下,我们还是那种你死我活的关系吗?
我认为不是。当我们相处得越深,我就越觉得自己一开始的暴躁虽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无法持续下去的。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无法从力量上斗得过对方,还因为对方对于我施加的真情实感令我瓦解了心理防线。当我一天又一天地看到这名受万人唾弃的“绑匪”是如何体贴入微地照顾我时,我的心中就充满了懊丧。
因为我知道,即便是这样的赎罪——更何况对方这样做不是为了赎罪,而是发自内心的一种行为,一种由人类的灵魂深处生出的宝贵情操——也无法在这个地方逃脱应有的惩罚,所以我才会为这名“绑匪”感到懊丧。
我知道即便我在这里饱含深情、流着热泪为之辩护,或许他也无法得到大家的同情。但我还是想要将自己的真实感受告诉大家,让大家明白即便一开始是绑匪和人质的关系,他们之间也可以由人类伟大的情感去跨越这种鸿沟,也可以携手在这里为自己多年来的罪恶和清白做出掷地有声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