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天鹅 精彩片段:
创作笔记
鲇川哲也
就像上次写到一样,《黑色天鹅》与《憎恶的化石》是同时写作的。成为热门作家后,在同一时间写好几本小说,是常有的事,根本不值一提。但人一忙,脑袋里难免会产生混乱,因此有时会闹出在A杂志连载的小说中的角色,突然出现在B杂志的小说里,让编辑手忙脚乱的大笑话;但如果是写推理小说,而且是本格推理小说的话,读者的眼光是很严厉的,这种事可没办法笑笑就算了。而且长篇的本格推理小说,就算是在推理小说的起源地欧美,一年一部作品已是极限了。要是生产太多,小说的密度就会变薄,品质也会滑落。不过或许是因为当时的我还年轻吧,这两部小说我写得十分顺畅,丝毫不以为苦。平常写的是《憎恶的化石》,等到月刊杂志截稿日的前十天,才换写《黑色天鹅》,每次写个一百张稿纸后交给编辑部。
最近推理小说热潮已为大众所接受,身为一名推理作家,我觉得这是再好也不过了。但是,这股热潮也连带造成推理作家受到过度压榨,所以,我无法真心地为此感到高兴。
在我写《黑色天鹅》的那个时代,能够在一般杂志上,发表作品的推理作家人数不多,因此,其他的人虽然在经济上并不宽裕,但却有充分的时间,可以投入在一部作品之中。当时推理小说杂志编辑的想法是,推理小说是要将一个灵感,一点一滴发酵之后,才能慢慢地写出来的,作家亦赞同这种想法,不管是写长篇还是短篇都是一样。
“现在的新人还真可怜啊。一得奖,杂志社就从四面八方涌上来向他下单,如果推辞的话,其他人就会骂:‘混帐东西得奖了不起啊’,所以,根本就没有时间,可以让灵感发酵。”
某位评论家会说过这句话,强调我们那个年代作家的优势。诚哉此书。
现在这件事听起来已经像是古老传说了,但过去编辑与前辈作家之间会流传过一句话:“长篇推理小说谁都能写个一、两部,但第三部就是个大问题了。”因此,当时的新人写第三部长篇时,应该多少会有种战战兢兢的感觉吧。最近的年轻作家,如果听到这个迷信,一定会捧腹大笑的,但由此可以看出,过去的作家就是有这么的——应该说单纯吧。
推理小说作家变得更加坚强是件好事,要是不坚强的话,可能会像过去的传说一样,出了第三部作品之后,就江河日下了。可是不管时代怎么变,推理作家的笔力变得如何旺盛,一年写一本完整的本格长篇应该是极限了。因为好点子不可能迅速频繁地出现在脑海中,全盛时期的卡特·狄克森☾1☽,曾经创下一年写四本长篇的纪录,但这种创举也只有他才做得到。
有一个很奇妙的现象是,我出版长篇时,指出我错误的读者,有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住在关西或关西附近的人士。我虽然觉得:这好像与一般认为的关西人个性有些不同,但我还是得要对他们如此仔细阅读我的作品,致上我的感谢之意。相较之下,东京方面的人或许都只读表面吧,极少对我的作品做出回应,而北海道跟南九州方面会做出回应的人,更近乎等于零。看来知名的推理小说爱好者团体“SR之会”成立的地点,之所以会在京都,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个“SR之会”发起一个企划,就是对一本手边的长篇小说进行缺席裁判,有两、三本名作已经受到他们的制裁。下一个成为俎上肉的就是《黑色天鹅》了,检方罗列出众多罪状,我记得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有关从两大师桥丢弃尸体”。当时检方的论告,简单来说就是:那条路线在当时已经电气化,所以从桥上丢下来的尸体,应该会碰到电线,不可能会掉落到列车上。检方是谴责作者欺骗了无知又善良的读者?还是觉得作者太粗心大意了,该判有罪呢?详细的论告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幸好辩护律师团的辩论合情合理,所以我获判无罪。
当时担任那可憎检察官角色、对我求处死刑的,就是后来成为本全集解说者之一的河田陆村氏。相信不用说也知道,这个笔名来自卡特·狄克森。值得记上一笔的是,他的本业为大阪读卖新闻的经济记者。
写这部小说之前,我拜访了位于港区芝之西久保巴町的岩谷书店编辑部,与大坪直行总编辑一起,去附近的咖啡店,并告诉他《黑色天鹅》的开头部分。这时,同席的田中润司氏露齿而笑,指出了上述河田检察官所提到的错误。我微笑以对,没有反驳。我的想法是:为了完成一本小说,歪曲一部分的现实,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那座陆桥下有电线通过的事,我自己也非常清楚,每当我往返于“侦探实话”编辑部时,我都会靠在厚实的水泥栏杆上,俯看着蒸气机关车与电力机关车通过桥下的景象,并思考我作为一个推理作家的未来。
连载开始后,我并没有收到读者的抱怨。或许是读者把写满牢骚的明信片寄到编辑部时,大坪总编辑担心作者看到后会意志消沉,所以,把那些明信片给揉成一团丢掉了。无论如何,我总算能够以轻松的心情,结束长达半年的连载。
本篇是与松本清张氏的《零的焦点》一并连载的。在双方的小说进行到三分之二时,我看出了松本氏作品中的杀人动机。编辑跟读者虽然还看不出来,但身为作家的我,理所当然地完全看穿了他葫芦里要卖什么药。总之,我发现的事情就是——“《零的焦点》与我的长篇正走向相似的结局”。我在心里大喊不妙,虽然这完全是偶然,但动机相同的话,读者会觉得很扫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