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信 精彩片段:
A
在朋友们心目中,德克·劳伦斯和玛撒·劳伦斯一直是纽约最幸福的夫妇中的一对,直到他们婚后第四个年头。
这对爱情鸟总是被人描述为“优雅、有趣的年轻人”。起初,这种描述令外人颇为不解,因为这两个人都三十多岁了,并不处在生物学意义上的青春年华。而且,玛撒比德克还大两岁。但随着人们逐渐熟悉他们,这种描述就变得可以理解了。德克属于那类阴沉沉的波西米亚阁楼般浪漫风格的角色,玛撒则像一只栖息在窗台上的鸽子,圆润而优雅。关于他们俩有趣而优雅的描述从未遭到任何质疑。德克是作家,对于不是作家的人来说——劳伦斯夫妇的大部分朋友都不是作家——作家是罕见而有趣的奇人,属于另一个世界,犹如电影明星和刽子手。此外,玛撒是个完美的朋友——也就是说,她对圈子里其他女人不构成任何威胁。
尽管如此,那些认为劳伦斯夫妇既有趣又优雅的人,如果回想一下过去发生的事,就会吃惊地发现,事实其实远非如此。有好几次,特别是在他们婚后第三年,德克表现得一点儿都不优雅——他无缘无故地在公开场合大发雷霆,或是狂饮苏格兰威士忌。即使是作家,在公共场所吵闹或喝得烂醉如泥也是惹人厌烦的。还有几次,玛撒这只鸽子非常沉闷无趣,这通常发生在德克表现恶劣的时候。不过没有人把这些小插曲当回事,就像没有人能看出那些大画布上的色块之间的联系一样。这些插曲仅仅令大家认为劳伦斯夫妇也不过和别人一样,让人们心目中无比完美的形象逐渐退色。
埃勒里从妮基·波特那里逐渐了解了劳伦斯夫妇。他参加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会议时遇到了德克。那时,德克正在推出他那些内容隐晦、不太畅销的侦探小说。直到德克娶了玛撒·戈登之后,他和德克才变得热络起来。玛撒和妮基在堪萨斯就认识了,玛撒搬到纽约定居之后,两个姑娘又见面了。这次重逢让她们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
玛撒·戈登搬到纽约不是为了撞大运,而是为了定居。她母亲生她时死于难产,而她父亲,一个肉联厂主,死在战时。当时玛撒正随着美国劳军联合组织在太平洋上巡回演出——她在奥柏林音乐学院上学时就热衷于戏剧演出。战争爆发时,她是一个小剧场演出团体的成员。戈登先生留给她很大一笔钱。
埃勒里发现玛撒是个聪慧敏感的女孩子,不仅未被钱财宠坏,反而因此感到孤独。
一天晚上,在奎因寓所中,出于一时情绪低落,玛撒厌恶地说:“每当人们说我有多么美丽动人时,我就很无语。而且他们都这么说。”
埃勒里说:“你太多心了,你本来就是个十足的美女。”
“是吗,埃勒里?你知道我有多老了吗?”
妮基冷静地接过话:“别费心让一根木头在这儿猜了,我知道他猜不出来的,玛撒。”
埃勒里说:“我早就说过,玛撒,你约会时应当带着妮基,她对男人的判断力很神奇。”
玛撒说:“管他呢,谁想结婚呀?我要成为一个百老汇明星,当不成,不如去死。”
这两点玛撒都没说对,她没能成为百老汇明星,她也没死,而且活着遇到了德克·劳伦斯。
此时,玛撒已经掌握了一种技巧。她低调地生活,往来的熟人都是中产阶级。德克·劳伦斯向她求婚时,她正在一个舞台监督的办公室工作,周薪六十美元。直到他们在东区三十街一座无电梯公寓的第三层成家过起了日子,德克才知道自己的新娘是个百万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