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举的颜色讲义 精彩片段:
橘色讲义
第八章
自由意志市朗林根区会展中心路189号史平·欧本豪尔(Spin Openhauer)物业B2-4(自由商贸中心旁),文泽尔侦探社。
(塔芙妮小姐将刚刚读完的手稿放到膝上,文泽尔看着她。她清了清嗓子,但并没有说话)
文泽尔(以下简称“文”):因此,我亲爱的塔芙妮——你的第一印象是?
塔芙妮(以下简称“塔”):这算是加班工作么?似乎我的职业应该是侦探助手,而非杂志社编辑……
文(叹气):好了,我完全了解——明天是周五,而你将有一天额外附赠的带薪假期。你的总结已经写完,黑兹尔小姐给你打过电话,手头也没有任何正在进行的案子……
塔(得意):所以我现在可以兼任编辑——其实我已经在做了,不是么?关于会长的名字……你想起了瓜奈利的那个案子么?或许你心里始终有一个值得致敬的、完满的夏哀·哈特巴尔先生形象——和现实不符……噢,应该说是和大现实相符,和我们所知却有出入。
文(稍尴尬):别这么说,塔芙妮;别调侃这个话题。而且,我早该知道——走题是小姐们专属的美德……那么,还是由我先来选择一个讨论方向,这样或许好一点。
塔(看表偷笑):嗯嗯,我亲爱的老板——下班时间快到了哟。
文(咳):我想谈的主要是第7节。因为文章结构和类型的原因,在原稿当中,杜拉斯和伊莎贝拉并没有将“凶手是橘”部分的细节描述得很具体——请注意:如果强调单人作案,那么,在时间分裂到“凶手是橘”这一分支后的另一个要点应是:设计上必须更准确地利用到“明暗适应”的手法。按照诡计元素的定义……这该是“光学”配合“强迫”:人类视力存在能力局限。
塔:我完全没看出为何必须要使用这样的手法——“成功前往魔橘国”和“凶手是橘”这两个分支,原理上当然应该是相似的,区别只在于棺木里剩下来的是橘子还是人而已。因此小说中才故意使用了第7节这样的简略形式,避免无谓重复。
文:不过,我的小姐——橘子可以有两个,胡安却不一定……
塔(恍然大悟状):啊!你这样说的话,我就清楚了。
文(笑):所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