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8大情案 精彩片段:
情堕——薇蒂·摩根“同居津贴”案
第11节
对于洛杉矶警方,这原本是极简单明白不过,极直截了当不过的一件案子。
1983年7月7日,星期四凌晨3点20分,一瘦、高、沙色头发的年轻白人男子走进北好莱坞警察分署,对值班警官凯斯·王说:“我刚刚杀了一个人。”
“你再说一遍。”王警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做警察做了七年,屈打成招的见过不少,不打自招的好像还没听说过。
“我刚刚杀了一个人。”男子重复,又说:“她在科法克斯路4171号D座。我没关门。告诉你们的人当心那只短毛猎犬。”
王警官还是不敢相信。他下意识地瞥瞥来者的双手,赤手空拳。再看身上,单薄的浅蓝色棉缎衬衫干干净净,无一丝血迹,也藏不住家伙。
男子神色平静,一本正经,不像是在开玩笑。王警官给他戴上手铐,锁进后面的班房,回来时路过凶杀处办公室一探头:“嘿,说了你们也不相信……”
王警官先打发几名巡警“去现场看看有没有这么回事”,果真有。巡警们汇报得很详细:门没关,确如投案者所言。短毛犬也在那儿,不过说带走就带走了,一点儿不费事。屋子里灯光昏暗,到处堆放着已经打包的箱子盒子家具等,好像准备搬家的阵势,但巡警们照章办事,没敢开大灯,只用了手电。几处水管都哗哗地放着水,估计是墙薄,作案人怕惊扰了街坊四邻。
二楼主卧室宽大的席梦思床上仰卧一年轻女人,着黄色T恤衫,比基尼裤衩,十只脚趾甲“染得火似的红”,腰际处横一支棒球球棒。乍看之下,周遭似乎没什么血,为首的米勒中士替女子把了把脉,“没有脉搏,”他告诉同行的另两人,“不过身子还热乎。快叫急救车!”
急救人员扛着担架上楼,搬动那女人,才发现,她的头颅已整个儿凹陷,身下绣有主人姓名缩写“V·M·”的镶银灰色缎边名贵薄呢毯“普拉泰西”被鲜血浸得透湿透湿。
急救人员转回车里,从车座底下扯出一条黑色尸袋( body bag ),再到楼上,将女人囫囵塞了进去。
5点10分,天还黑着,凶杀处警探杰·鲁西提审嫌疑人,即两小时前那位投案者。
“我叫马文·潘可斯特,1949年11月13日生,今年33岁。以前曾因交通肇事被捕两次……您甭宣读,我知道《 蒙然达权利书 》,我这就签字,放弃保持沉默的权利,有什么话您尽管问。”
杰问一句,马文答十句,滔滔不绝,东拉西扯,不着要点,杰不得不打断他:“好了好了,我再说一遍,我要你从头讲。这世界上没有人会半夜里醒来没头没脑操起球棒就将人杖毙,对不对?……还是那句话,拜托你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比方,你们俩是如何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