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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眼_第七章 伪证对圈套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侦探推理
总共11章(已完结

假眼 精彩片段:

第七章 伪证对圈套

梅森隔着桌子敏锐地观察着黑发黑眼女人,她是泰娜从职业介绍所找来的,相貌和身格符合梅森的要求。

“你的姓名和年龄?”

“瑟玛·贝宾斯。27岁。”

“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吗?”

“是什么工作?不,只要有工作,什么都行。”她以不顾一切的口吻回答。

“好,请你马上坐飞机去里纳市。到了以后用你的名字租间公寓,然后立刻把公寓的地址打电报告诉我。”

内华达州的里纳市以离婚手续简便闻名,想同丈夫或是妻子分手的人,只要来里纳市住上一星期,然后向法院提出离婚就可以了。

“在里纳市租了公寓之后怎么办?”瑟玛·贝宾斯困惑地问。

“在一个男人交给你文件之前呆在公寓里别动,他会问你是不是名叫海泽尔,你就回答说叫瑟玛·贝宾斯。不过你知道他要送文件来。”

“这是不是违反了某条法律?”

“哪里。是我写的文件,不涉及法律。但是过后你将被警察抓起来……不,不必耽心,不是正式的逮捕,尽管放心。只不过是要受到一点盘问。”

“一言不发”。

“如果受到盘问怎么问答?”

瑟玛·贝宾斯考虑了片刻,“我干这工作能得到多少钱?”

作品简介:

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梅森探案系列》之《假眼》。

梅森探案系列与福尔摩斯系列和克里斯蒂系列被世人公认为世界三大侦探小说系列。它已被翻译成28种文字,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广为流传,销量已超过三亿册。

在本探案系列小说中,律师身份的主人翁梅森象福尔摩斯、波洛一样在世界上,尤其是美国已成为尽人皆知的人物。他除了利和现代侦破技术之外,更具特色的是,他充分利用法律和在法庭上的庭辨使一个个隐藏极深的杀人元凶昭然若揭。本书将丰富的法律知识巧妙地与引人入胜的侦破情节编织在一起,使人受益匪浅。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纳本人一样,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律师,在小说中自称要“全力以赴地为我的委托人而战”,“我的特长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时,出其不意地提出确凿证据为被告辩护,使无辜者开脱,案情真相大白。这些探案另一特点是作者特别注重法医在侦察过程中搜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从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杀,还是被谋杀,以免误判造成冤案错案。加德纳为此在好几本小说的序言中都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并把著作献给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经验丰富的杰出法医学专家。

总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说情节篇篇曲折紧张、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使读者读来兴趣盎然,同时又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对美国的法律、刑事法庭审讯的法制、律师制度等诸多方面增进了解。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标签: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梅森探案假眼侦探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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