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 精彩片段:
第二十一章
礼拜在一幢朴素的小教堂内举行,烛光、白粉墙,一切都非常简陋,除了位于东侧山墙前那座华丽壮观的祭坛之外。格兰特对那祭坛的外观感到非常惊讶。这些修士穷归穷,不过显然另有财路。那些陈列在白天鹅绒上的器皿,以及雕有耶稣受难像的十字架,可能是海盗从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某个教堂夺来的赃物。他原本觉得很难把他所知道的赫伯。歌陶白,和眼前这个不起眼又穷酸的排场联想在一起。戏剧化的表演没有观众而只能自己看,一定是很扫兴的事。不过一看到那个祭坛,他又犹豫了。也许赫伯的确正在苦心经营也说不定。
仪式中的一字一句格兰特全听不进耳里。他坐在边窗旁一个不惹人注目的凹处内,从这个座位他看得见与会者的每一张脸,总数超过二十个人,他发现研究这些人很有趣。其中有些是乡巴佬( 那些脸一看就是不想开会,只宜于复兴土风舞) ,有些是宗教狂( 思考如何将刚毛衬衣[ 苦行者或忏悔者贴身穿着,以进行自我磨练或自我惩罚的工具。] 现代化的受虐狂) ,有些人脑袋空空,有些人和自己过不去藉此寻求平静,有些人和世界不合藉此寻求慰藉。格兰特津津有味地对他们逐一审视,最后看到一张脸的时候,眼光不由得停驻不前。这张脸的主人究竟有何苦衷,而选择来此接受这种与世隔绝、自我否定的生活? 轮廓古怪的圆胖头颅,配上一张土黄色的圆脸,小眼睛,大鼻子,松垮的下唇,因此当他重复念着经文的时候,嘴唇老是垂下来包不住牙齿。小教堂里其他所有人的类型,都能很容易在日常世界中安插到合适的位子:教长归入神职人员,这一个归入神经科的候诊室,那一个归入失业辅导处。但是最后这个人该归入哪里? 答案只有一个。法庭上。
“看来,”格兰特的另一个自我告诉他:“这人就是赫伯。歌陶白。”不过当然,他无法确定,要等他看过这个人走路的样子再说。他惟一看过的就是他走路的方式。不过他决定赌一赌自己的判断。最优秀的法官偶尔也会犯错——歌陶白可能是坐在前排的那个瘦弱温驯的家伙——只不过如果那个下唇松垮的油腻东西居然不是歌陶白,他会非常讶异就是了。
午夜过后,众人陆续走出小教堂,这时他再无怀疑。
歌陶白有一种特异的走路姿态,僵直笨拙,肩膀会来回晃动,这种姿态可以说是非他莫属。
格兰特跟着他们出去,找到了教长大人。最后离开小教堂的那一位叫什么名字? 那是阿罗伊瑟斯修士。
稍加说服之后,他派人去请阿罗伊瑟斯修士过来。
等候之际,格兰特照例聊着修道会和会上的规范,并获知会众皆不得拥有世间的财产,也不得为了世俗的目的而与众生有所联系。所以对于像报纸这种微不足道的世俗之物,当然更是连想的念头都不会有。另外他也获知教长打算在一个月之内到墨西哥去接掌一个新成立的教会,那是他们用自己募来的基金建立的,至于在挑选接班人方面他享有全部的决定权。
格兰特忽然灵光一闪。
“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请不要认为我是在乱探隐私——不过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心中是否已经有了特定的人选? ”
“基本上我是已经决定了。”
“可以透露是谁吗? ”
“我实在不知道我何必把一件还不准备要告诉我自己会上弟兄的事,让一个陌生人知道,不过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如果我可以相信你会保密的话,”格兰特向他保证。“我的继承人应该就是你想见的那个人。”
“可是他不是新来的吗? ”格兰特未及细想就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