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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一封启发性的信
一
三原警司阁下:
久疏音问,至以为歉。在博多首次识荆以来,倏已三月,近接来信,至感至感。
记得首次会面时,玄界滩尚寒凤扑面,将近早春;现在五月近半,日照逼人,汗流泱背。阁下如遇闲暇,务祈再来一游。
大札提及该案调查之事尚在进行之中,令人感佩。愚年齿徒增,对阁下精神,实深欣羡。但目前也有数言,随信提出,仅供参考。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早晨的香椎海岸男女情死案,愚曾在本署诸先辈冷眼旁观中,略事调查,后经尊驾全力追查,发现了意料未及的重大事件,实令人感慨欣慰,兼而有之。今后尚望将推断详细经过,有以教我。
拜读来函,得知阁下辛劳备至。此案目前尚未水落石出,应再坚持到底。愚服务警界二十载,所遇奇案亦复不少,其中,或迎刃而解,而至今未能释疑者亦多。思忆前事,时常觉得某案某案如当时能如此进行,或许有利,因而后悔莫及。
兹举一例,此事至今未能忘怀。二十年前,福冈郊外平尾地方,发现老妇腐尸一具。颈部留有勒绳红印,显系被绞勒而死。发现时间为五月,警医鉴定,已死三个月以上,因尸体尚着棉衣。其后,愚发现可疑人犯一名,然系四月初旬才从远地迁移至死者住屋附近。但死者既身穿棉衣,必然死于一月、二月或三月份。死者既然死于三个月之前,而疑犯在一个月前才迁至当地,此案因此拖延未决,终未破案。
但抚今追昔,可以发现该警医有将死亡期限夸大之嫌。尸体陈腐,鉴定势有困难,时间长短悉从人言,亦即含有个人判断之误差在内,而该警医之判断,实将日期判至过早。只凭一件无袖棉坎肩,便咬定了死亡时间。
现在想来,四月初旬,天气仍甚寒冷。老妇被杀之日,也可能是该日气候突然转寒,死者乃从箱笼之中取出棉坎肩穿上。老人有此痹习,并非鲜见。由此可见,身着棉衣,也并非一定限为冬季,四月初旬,亦非无可能。如当时能够如此判断,则疑犯行凶之罪必可成立也。
此案未破,至今追悔莫及。此事不过一例而已,同样情况甚多,举不胜举。
二
总而言之,依照上述经验,凡对某疑犯抱有怀疑,务须一查、二查、三查。但查案之时,时有先人为主之观念,也须避免。
阁下所提及之安田辰郎,令人注目。此人故意安排目击者,使人在东京车站看到情死的佐山和阿时一同登车。是故安田此人,必如阁下所称,与情死案有重要关系。而且一如阁下所想像者,他当夜必在香椎现场,在案中扮演某一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