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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语诡秘档案202·沉溺池_第六章 螳螂(下)

夜不语
惊悚悬疑
总共15章(已完结

夜不语诡秘档案202·沉溺池 精彩片段:

第六章 螳螂(下)

“你是谁?”她问。

“不知道,你忘了,我正在失忆中。”我笑笑的摇头。

“真的失忆了?”

“我发誓!”时女士一直都很温柔的目光,猛地变得锋利起来。

所谓承诺,翻开《辞海》就能准确的得到解释。这是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的。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二〉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等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

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

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

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

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作品简介:

本书为《夜不语诡秘档案》系列第二部第二集《沉溺池》。

一旦守不住承诺,等待你的结果恐怕只剩一个——死!

还没展开工作,夜不语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小孩给砸到……他失忆了!

但这不代表,他的人生就不再碰上匪夷所思的事情,喂食人体内脏、“梳洗”的酷刑、锯齿状的伤痕……

三个月以来,多桩残忍命案,再再发他强烈的好奇心, 而“沉溺池”,这个神秘费解的所在,正在向“忘了我是谁”的夜不语招手,

他的未来,是福?还是祸?……

作者:夜不语

标签:夜不语夜不语诡秘档案灵异恐怖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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