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光年 精彩片段:
第二十一章「康正行,对不起。」 ,一九九九。
康正行
我在士林附近,靠近河堤的地方租了一间老房子,房子本来就不大,旧旧的,但是我在房间里头,摆了一张小小的弹簧床,一些简单的家具(多半是二手的。),一个小收音机,看起来还算舒适。
门外有一颗大树,飘下的叶片总是在窗台上显得零零落落。
大学联考的分数真的不高,至少比我爸期待的低了许多,虽然我还是填上了一间台北的私立大学的社工系,不过我爸却逼着我准备重考。在闹了一场家庭革命之后,我答应我爸,我先到台北补习,等到开学,我会一边念大学,一边准备明年的大学考试。
我爸担心我在台北鬼混,所以买了一只手机给我(这是我生平第一只手机,海豚机。),他还要求我只要是看到家里的电话打来,不管正在做什么都得接听,所以我经常保持关机状态,假装电池老是没电。
而我在高中毕业之后,大学开学之前,就一个人从东部到了台北,找个地方住,找个补习班读,每个月,等着我爸汇一万块钱到我的户头里。
不过,也不能说是只有「我」一个人。
杜慧嘉也来到台北,她考上了国立大学的外文系,在我住的地方不远,找了间公寓五楼跟另一个女生合住。这些日子,她常常会带着她煮的东西来敲我的门,我每次都说不用了,这样麻烦她,但是她只说,反正她不习惯一个人吃晚餐。
还有,余守恒,他理所当然地考上了台北的体育大学,现在住在他们学校的男生宿舍里,常常会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的手机现在开着,有事可以打给他。
我本来以为高中毕业之后,会各奔东西,人事全非的。结果没有,除了从东部那个乡镇,来到台北这个都市,除了学校不同,没有在同个班上,我和这唯一的两个朋友还是时常会碰面。
害我在高中毕业典礼大合唱骊歌的时候,都白哭了。
余守恒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学校开学的第一天,九月二十日,也就是明天晚上,他们系上会举办一场迎新舞会,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只是随手把这个讯息写在纸条上,夹在书桌前,就在王菲新出的「只爱陌生人」专辑旁边(买回来的时候,我把「推翻」反复听了十几遍)。
为什么要找我去?
他说,舞会要求一定要携伴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