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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师的魔幻剧本_第一节

扬·马特尔
外国小说
总共13章(已完结

标本师的魔幻剧本 精彩片段:

第一节

亨利的第二部小说,跟他的处女作一样,都是用笔名写就的,并且同样大获成功。它频频获奖,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亨利应邀参加世界各地的新书发布会和文学节,不计其数的学校和读书俱乐部推介此书,他经常看到人们在飞机和火车上读它,好莱坞准备把它拍成电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亨利呢,则继续过着普普通通、默默无闻的生活。作家鲜少成为公众人物。抛头露面的是他们的作品,这是顺理成章的。读者很容易认出之前读过的书的封面,可是,要说到咖啡馆里的那个人……是那个谁吗……是那个谁吗?唉,还真不好说呢——他不是留长发的吗?——哎呀,他走了。

要是有人认出他来,亨利倒也不介意。就他的经验来看,与读者见面倒是赏心乐事。毕竟,他们读了他的书,并且有了些感触,要不他们干吗过来找他呢?作家与读者会面,自有一种亲切感在里面:两个陌生人聚在一起,却是为了讨论一些身外之事、一种感动双方的信念,于是所有的藩篱轰然倒塌。在这里,没有谎话和夸大其词。他们低声耳语,倾身相谈,展露自我。有时候相互吐露心事。有一位读者告诉亨利,他是在狱中读的那部小说。还有一位读者说那本书助她与癌症搏斗。有一位父亲说,他的小孩早产并最终夭折时,全家都大声朗读此书。还有其他很多这种会面。每一次,都是他的小说中的某个元素——某句话,某个人物,某个事件,某个符号——帮助他们熬过人生危机。亨利碰到的很多读者都心情激动。每当遇到这种情况,他就感慨良多,也尽可能安慰他们。

更为典型的情形是,读者只是想表达他们的敬仰之情,时不时还会拿个小物件来表达心意。东西有买的,也有自己做的,可能是一帧照片、一枚书签,或者一本书。他们也许会有一两个问题想要问他,怯怯地,但又不敢烦他。不管他回答什么,他们都很感激,用双手把他签过名的书抱在胸前。胆大一点的(通常是青少年,但也不完全都是),有时候就会问能不能跟他合影留念。而亨利呢,则会站起身来,用胳膊搂着他们的肩膀,对着相机微笑。

读者离去时脸上神采奕奕,因为他们见到了他;而他呢,同样也神采奕奕,因为他也见到了他们。亨利之所以写小说,是因为他感觉自己心中有一个大洞需要填满,有个疑问需要解答,有一块画布需要泼墨挥洒。那种焦虑、好奇和喜悦的交织,便是艺术的源泉。然后他填满了大洞、解答了疑问、在画布上挥洒色彩,这一切都是为自己而做的,因为他必须这样做。当陌生人跑过来告诉他,这本书填补了他们心中的洞,解答了他们的疑虑,给他们的人生带来了色彩。那种来自陌生人的安慰,不管是个微笑、肩膀上的轻轻一拍,还是一句褒奖的话语,都是一种真正的慰藉。

至于名声,名声什么也不是。与爱、饥饿或是孤独不同,名声并不是一种强烈的情感,由内生发,并且隐匿无形。恰恰相反,名声其实是完全外在的,它来自他人的内心,存在于周围人对你的看法和态度之中。这样说来,名人跟同性恋、犹太人或少数族裔并没什么差别:你还是你自己,只是人们会把自己的一些想法投射到你身上而已。虽然小说已大获成功,但亨利基本上没什么变化。他还是从前的那个亨利,有着同样的优点和缺点。少数情况下,有些读者对他一味纠缠时,他便会使出用笔名写作的作家的杀手锏:不,我不是×××,我不过是碰巧也叫亨利罢了。

最后,图书个人推介终于尘埃落定,亨利重新回到了往昔的生活,又可以安安静静地在房间里一连坐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了。他又写了一本书,这本书历时五年,他做了很多思考和研究,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此书的命运对亨利接下来的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有必要在这里加以说明。

亨利的这本书包括两部分,他希望出版社以这样一种形式出版:同一本书,但包含两组不同的书页,背对背共享一个书脊,出版界管这种书叫翻转书。当你用大拇指划过一本翻转书,到中间的时候,书页便会颠倒过来。从头到尾翻过来,就可以看到它的双胞胎兄弟。翻转书因此而得名。

亨利之所以选择这种非同寻常的版式,是因为他非常关注如何用两种文学样式来最好地展示一个话题:它们书名相同,主题相同,关注点相同,只是文体不同而已。事实上,他是写了两本书:一本是小说,另一本是散文。他之所以这样双管齐下,是因为他觉得有必要运用一切可用的手段来阐释他所选定的主题。可问题在于,小说和非小说很少在同一本书中出版。传统观念认为,二者必须分开。我们对生活的知识及印象就是这样在书店和图书馆里被分类摆放的——不同的过道,不同的楼层——出版商也是这样准备图书的:这包是想象,那包是理智。但作家不是这么写作的。小说并非全无理智,散文也并非全无想象。人们也不是这样生活的。人们不会严格区分自己思想和行动中想象和理智的成分。事实与谎言并存——这些是超越类别的东西,书中如此,人生亦然。真正有用的区分应该是,哪些小说和非小说说的是事实,哪些讲的是虚言。

话虽如此,但亨利意识到,这种思维定式、这种习俗仍然是个问题。要是他的小说和散文分开付梓,其互补性就不会如此彰显,协同性也很有可能丧失。它们必须同时出版。但是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呢?亨利觉得,把散文置于小说前面是绝对不行的。作为一种更接近全部生活体验的形式,小说应该优先于非小说。故事——个人故事、家庭故事、民族故事——才是将不同人类生存元素糅合成一个连贯整体的东西。我们是故事型动物。把这样一个能够充分表现我们存在的东西放在探究性推理这一有限行为之后是很不合宜的。但是,跟小说一样,严肃的非小说背后,是同样的事实和对人类以及何为人类的思考。所以,凭什么散文就非得放在后面呢?

先不说哪个重要,只要小说和散文在同一本书中出版,不管哪个在前,都会不可避免地使后者相形见绌。

它们的相似性要求二者必须一起出版,这样才能尊重彼此的权利。因此,亨利考虑良久之后,决定采用翻转书的形式。

他一旦下定决心,这种版式的其他优点便跃上心头。因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这本书的中心事件都相当悲伤——可以说是整个世界都天翻地覆了——所以,要是书永远有一半处于颠倒翻覆状态,这不是很合适吗?而且,要是书以翻转书的形式出版的话,读者就得选择先看哪部分。倾向于在理智中寻求帮助和安慰的读者可能就会先看散文,而那些更习惯于直接的感性方式的读者则可能会选择先看小说。不管怎样,那都是读者自己的选择。在处理棘手问题时,这种放权、这种选择的可能性,其实是蛮好的。最后,有一个细节,就是翻转书会有两个封面。亨利认为两个封面不仅增添了艺术美感,而且所谓翻转书,就是一本书有两扇前门,却没有出口。这种形式表明,书中讨论的问题没有终极答案,没有一个封底可以把它漂漂亮亮、恰到好处地封上。问题永远都不会终结。读者读到中间,因为文字颠倒了过来,他们就明白他/她并没有读懂,或者说无法完全读懂,而必须换一种方式重新读过。想到这些,亨利就觉得两本书应该在同一页结束,仅在颠倒的文字间稍许留白,要不就在小说和非小说之间的无人地带放一幅简单的插画。

让人困惑的是,翻转书这一概念也指一种新奇小玩意。就是有这么一种小书,每页上都有动作连续变化的图案。要是很快地翻过这些页面,就会产生一种动画的假象,比如说看到一匹马在疾驰、跳跃。到了后期,亨利花了好长时间考虑要是真的用翻转书这种形式的话,他的书该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呢?故事应该是一个人昂着头自信满满地往前走,直到他绊了一下,跌跌撞撞,然后华丽地摔倒在地。

作品简介:

●关于大屠杀和人类残酷欲望的完美寓言

●全球畅销书作家扬·马特尔继《少年Pi的奇幻漂流》后又一力作

●悬念迭起的离奇故事,耐人寻味的动物隐喻

从简单到丰富,从灿烂到黑暗

由单一个人扩展到整个欧洲

一位名叫亨利的失意作家,一位名叫亨利的动物标本制作师傅。前者关于犹太人大屠杀主题的新书因创新受挫,后者数十年来都在写一个剧本,内容是关于一只叫做维吉尔的猴与一只叫做碧翠丝的驴子……

两个原本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因缘际会开始合作,一段古怪、有趣、高潮起伏又充满哲思的人性之旅就此展开:他们将要探讨生存、死亡、威胁生命的暴力、恐惧与救赎——在生活中,也在剧本里。

作者:扬·马特尔

翻译:郭国良高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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