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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_1、哈罗德与信

蕾秋·乔伊斯
外国小说
总共32章(已完结

一个人的朝圣 精彩片段:

1、哈罗德与信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着修整过的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身材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的,”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信封是粉色的。“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了吧?”

“我觉得不是。邮戳总不会盖错吧。”她从面包架上拿起一片吐司——莫琳喜欢吃放凉以后又松又脆的吐司。

哈罗德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神秘的信封。不是浴室套装常用的那种粉色,也不是配套毛巾和马桶垫圈的粉色,它们常常过于明艳,让哈罗德有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这个信封的粉色娇嫩而柔软,就像土耳其软糖一样。信封上的字是用圆珠笔写的,一个个潦草而笨拙的字母挤在一起,仿佛是哪个孩子在慌忙中匆匆写下的。“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H.弗莱先生收”。他辨识不出这是谁的字迹。

“谁啊?”莫琳边说边递过一把拆信刀。他把刀子插进信封,一下划开。“小心点。”莫琳提醒道。

哈罗德把信拿出来,感觉到莫琳一直在盯着他。他扶了扶老花镜。信是打印的,地址是一个他从没听过的地方:圣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亲爱的哈罗德:这封信也许会让你小吃一惊。”他的目光一下跳到信的末尾。

“谁啊?”莫琳又一次问道。“天啊!是奎妮·轩尼斯。”

莫琳挑起一小块黄油,在吐司上抹匀:“奎妮什么?”

“她在酿酒厂做过,好多年前了。你不记得了吗?”

莫琳耸耸肩:“我记这个做什么,干吗要记住那么多年前的人。递一下果酱好吗?”

“她是财务部的,做得可好了。”

“那是橘子酱,哈罗德。果酱是红色的。拿之前用眼睛看一下,这样你就不会老拿错东西了。”

哈罗德静静地把她要的瓶子递给她,又读起信来。果然写得流畅又整洁,和信封上的鬼画符一点都不像。他一时间笑了,忆起奎妮总是这个样子的,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她还记得你呢,向你问好。”

作品简介:

★2013年欧洲首席畅销小说,入围2012年布克文学奖,同名电影拍摄中

★台湾读者表示“很久没有读一本书读到凌晨”、“是一个简单、素朴但会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笑泪交织的阅读”

★2013年春季英国最具影响力“理查与茱蒂”读书俱乐部书单第1 名;欧普拉读书俱乐部夏日选书、美国图书馆协会选书;2012年英国最畅销新人小说;《出版人周刊》、《纽约时报》、《泰晤士报》、《嘉人》、《今日美国》等各大媒体高评价推荐

★他以为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

★1个人,87天,627英里

★有关爱的回归、自我发现、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哈罗德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作者:蕾秋·乔伊斯

翻译:黄妙瑜

标签: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英国旅行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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