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歌 精彩片段:
格兰大道
在走马看花的观光客眼里,格兰大道只不过是旧金山唐人街里一条热闹繁华的街道而已,对海外华人来说,则是展示他们生命力的橱窗,但对来自大陆的流亡者而言,这里就是广东。虽然在人行道上看不到人力车,听不到木屐敲地的声响,但这一条狭长的地方,却最为接近他们的老家。中国的戏园子、粥店、茶馆、报纸、食品、中药……所呈现出来的景象,不禁会使一位流亡者感到疑惑,自己是否真的站在外国的土地上。不过,在这种熟悉的气氛中,他仍然需要面对许多全然陌生的困难,并在这些困难的环境下奋斗求生。
王戚扬,一位来自中国华中地区,操着一口北方人和广东人都听不懂的湖南方言的人,就是那种除了生活在旧金山唐人街以外,无法适应美国其他任何地方的移民。他所会的英语只有两个词:“yes”和“no”。但他很少说“no”,因为当人家用英语或广东话跟他说话时,他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讲什么,但为了不想招致人家不必要的反感,他就尽量少说。因此,他在唐人街并不出名,然而他的“yes”却也着实替他招来不少人的怨恨。有一次他去广东人家赴宴,主人谦虚地说,饭菜做得平淡无味也不够丰盛,敬请各位贵宾原谅。本来是一句等待客人夸赞的客套话,但听不懂广东话的王戚扬,却点着头连说了两次“yes”。
虽然如此,王戚扬还是依恋着唐人街。他自得其乐地住在一座四年前买下来,与格兰大道隔了三条街的充满中国味的两层楼宅里。房子里装饰的是中国绘画和对联,摆放的是价格昂贵,坐起来却不甚舒服的柚木桌椅。连家中雇用的两个用人和一个厨师,都还是他从湖南带来的。家中唯一不够“纯中国”化的,就是他的两个儿子,王大和王山,尤其是王山,仅仅四年的时间,就已学得一副牛仔相,说话的调调就像斯皮兰电影中的人物一样,才十三岁,已经把中文几乎忘光了。
大儿子王大,倒是不那么叛逆。二十八岁的年纪,终日沉默寡言郁郁不乐,与父亲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感到别扭发窘。由于王戚扬是个相当固执的人,他始终不太愿意去改变父亲的旧习惯,纠正父亲的错误。在王家宅院里,王戚扬就是“君主”,他的话就是法律,用人们尊称他为王老爷,每周为他干活七天,月领十美元。虽然他的那副冷峻面孔,一把长胡须,高大的身材,宽松的蓝缎长袍,不断的咳嗽声,以及那不可违抗的要求和命令,在在都会令任何一个在美国受雇做佣的人觉得非常难受,可是他的用人们却对他既忠诚又敬畏。唯一不买他账的人就是他已故妻子的寡妇妹妹——谭太太。谭太太常来他家帮他出主意,她认为她六十三岁的姐夫非常的守旧、落后。“唉哟,我的姐夫,”她常说,“赶紧把你的钱存到银行里吧。然后去买一套西服穿上。在这个国度,你穿着那件缎子长袍,活脱就像舞台上的戏子。”
但是,谭太太的劝告不过是从王老爷的左耳进右耳出。并不是王老爷不相信银行,他只是无法接受把一个人的钱存放在陌生人手里的主意。在中国的时候,他的钱总是存放在自己的挚友手中,彼此间甚至连字据都不用签,也都非常的安全。而且每年固定两次,他的朋友总是会按时为他送来红利,他接过来连问都不问,也从来未出过差错。他相信这里的银行也许会同样这么做,但银行里的每个人毕竟还是陌生人。在他看来,金钱就像男人的老婆,怎么可能就这样的交给一个陌生人来为他看管。
至于穿上西服,那更是不可能的事。一直以来,他都是穿着长袍,夏天穿丝绸的,春秋穿缎子的,冬天则穿皮袄或者棉袍。要他换上那种只有两三枚扣子且又开领的西服,对他来说简直无法想象。再说,以一条破布拴在脖子上,在他看来,不但丑陋,而且有失尊严,更糟的是它代表着一种不祥之兆。他永远不会想在自己的脖子上绑上这么一条领带。新中国曾经试图在湖南省废弃长袍马褂,改穿列宁装。王戚扬觉得列宁装到底还是要比西服正规得多,因为它的纽扣较多,领子也是封闭的。即使这样,他还是无法改穿列宁装,这也是他五年前要来到美国的原因之一。不,除了长袍,他永远都不想穿任何其他服装。他不但要在长袍中告终,也要穿着长袍下葬。他并不觉得自己穿长袍妨碍了什么人,除了那个爱啰唆的小姨子之外。他经常穿着长袍在格兰大道行走,从来也没有人注意过他。甚至连来旅游的外地美国人都把他看作是格兰大道上的一种自然现象。
王老爷很喜欢在格兰大道上散步。每隔一天的晚饭后,他都会顺着杰克逊街往下走,到格兰大道后向南拐,溜达过六条马路,直到布什大街,然后穿越过格兰大道往回走。他认为超过布什大街以外的地方就不属于唐人街,而是外国领土了。他在唐人街的边界上停留片刻,浏览着灯火辉煌的唐人街,看一看映有宝塔式建筑屋顶轮廓的天际、像灯笼般的街灯、闪烁着红蓝黄绿霓虹灯的中英文招牌。他看着川流不息的汽车涌入唐人街的心脏,然后深深地吸一口气,便开始往回走。街道上充满着欢快与嘈杂,但一切还算平静,因为没有一个人看上去行色匆匆。
他在大街上闲逛,研究着每一张用中文写的海报与广告。在春节期间,他喜欢看张贴在每一家店铺门上的红黄色对联。如果他发现对联上的词句对仗工整,书法苍劲有力,他就会摆出一副老学究的姿态,摇头晃脑并且有节奏地大声读上两三遍,然后给它打个分数。他给格兰大道上所有的对联都打过分数,并把获得最高分数的那些铭记在心,回到家后就把它们写出来。
他也很欣赏摆在商店橱窗里的展示品——雕刻精致的家具、铜制和陶制的器皿、草帽和竹篮、小盆栽、漆器、丝绸、小瓷器、玉石、金色及淡紫色的丝织锦……他最中意的一件东西是加利福尼亚大街附近一家大礼品店中的牙雕,长八英尺,其上的雕刻错综复杂。店主人以仅会的些许国语,极力向他说明那是一根非常罕见的象牙,它在西伯利亚的冰雪中埋藏了几世纪。雕刻所表现的是皇宫中欢度节庆的故事,这些内容总共花了二十五年的时间才雕刻完成,售价为一万五千美元。
接连三个星期,王老爷都会到橱窗前驻足观赏那件牙雕,盘算着是否要把它买回家。最后他作下了决定。既然他在格兰大道上观赏牙雕能够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又何必非得把它买回家呢?再说,把它搬离格兰大道,剥夺别人观赏的乐趣,那将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他为自己的决定感到高兴;四年来他欣赏牙雕享受到的乐趣,也许并不少于他自己真正拥有那件牙雕一般。
走在格兰大道的北端,他并不觉得舒畅,因为那里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令他作呕。在穿过华盛顿大街的时候,他会绕到另一条马路上去看看那里正在修建的一座寺庙,捐献了五美元后又折回格兰大道。他很少走到过卡尼大街,因为他认为那是菲律宾人聚居的地区,压根儿就不想去那里。他总是在杰克逊街交界处穿过格兰大道,再经过斯托顿街或鲍威尔街回家,绕开格兰大道北边的鸡鱼市场。
回到家中,他总是舒舒服服地坐在他的藤椅中,等着聋子男佣刘龙,给他送上茶水、水烟袋和四份中文报纸。由于种种原因,所有唐人街的中文报纸他全都订了,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要看看编辑们是否又发生了政治争论。他对编辑们之间的论战一直保持着高度兴趣;偶尔也会站队,给他所支持的编辑写上一封匿名信,夸赞一下他的观点和流畅的文笔。他看报纸总是一页不漏地把它读完,包括每一份广告。待他喝完茶、吸罢水烟袋、看完报纸以后,就准备要喝人参汤了。这时候,女佣刘妈就会把人参汤端进来,然后用她的拳头帮老爷捶背,足足要捶五分钟,以平息他的咳嗽。刘妈是刘龙的老婆,身材粗胖,喜欢讲话,简直可以说是王老爷的包打听,她一边捶背一边报告一天的家事情报。
“厨子今天有访客,”她用湖南方言肯定地说,“那个人一副骗子相。我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但他们在厨子的寝室谈了好长时间。”
王老爷未置可否,却嘟囔着问:“山少爷今天晚上在他的房间温习功课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