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海流 精彩片段:
代跋——《深层海流》的意图
去年(一九六一年)一年,我在《文艺春秋》上发表了《深层海流》这部小说。关于这部作品,我感到有必要写一篇后记之类的文章。
一九六○年,我曾在该杂志上发表过题为《日本的黑雾》的一系列作品。这些作品以占领期间在日本发生的离奇事件为题材,尽量采用可信的资料,竭力探索事件的内幕。这些作品以“下山事件”开始,以“朝鲜战争”告终。
我写《日本的黑雾》的动机是由于注意到“下山事件”以及其他种种事件的真相至今还没有被查明;尽管警察当局公布了一些情况,法庭上也作出了判决,但是案情里还有不少难以理解的地方。作为现代史的一部分,将来一定会有人写出美军占领史。我以眼下的看法在提供史料方面尽到自己的一点力量,同时也作了一些个人的推测或思考。
我知道舆论界对我有着种种批评。共同的责难是:作者写作时有个先入为主的成见,认为一切事件都是美军的阴谋造成的。也就是说,认为作者一开始就有固定的框框,只不过从各个事件中摘录对自己适合的资料,把这些汇集起来罢了。
这完全是误解。我并不特别反美,也不是个共产主义者。我只是想做到实事求事罢了。我碰巧调查了发生在占领期间这样一个特殊环境下的几椿没头公案,在调查时注意到每个案件都笼罩着占领军的阴影。
例如,在“帝国银行事件”中,使人感到警视厅的侦查碰上了美军总司令部这堵墙,就来了个大转弯;在“下山事件”中,本来是作为谋杀案而进行侦查的,但是检察当局和侦查二科的意见中途被抛弃了,而集中在自杀论上。无论是“松川事件”还是“白鸟事件”,都使人感到美国特务机关的诡计。不仅如此,连昭和电气公司贪污案和占领期间被隐匿的“日本银行的十六万一千克拉钻石”,也都有美国占领军牵连在内,这是不容否认的。
就拿“木星号”坠落到三原山那件事来说吧,美军本来很快就知道它坠落在什么地方了,却向日本新闻界发出“军方公报”,硬说该机大概坠落在远州滩的海面上了,在这段时间内,美军在飞机坠落的地点附近不知进行了些什么搜查,还不许日本人靠近。这件事很单纯,但是这种手法却使人感到各个事件背后都有着阴谋诡计。
也就是说,我的《日本的黑雾》不过是把用归纳的方法得出的一个个推论蒐集成书而已。由于印成了单行本,有人就把这本书说成仿佛是根据预先形成的概念演绎地写出来的,这是一种肤浅的看法。
《日本的黑雾》虽然写完了,但是日本“独立”之后有些事情从本质上看来也应该说是占领局面的延续。占领局面结束了,但是美国的政策并没有一下子就从日本撤销。美国的占领政策仍然以另外一种形式在日本继续存在。
日美“安全条约”☾1☽具体地指出这一点。这一条约的根据是“日本已于本日和盟国签订和约。该和约生效以后,日本将无有效工具来行使它自卫的自然权利,因为它的武装已被解除。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会遭到危险,因为不负责任的军国主义还没有从这个世界中驱逐出去。”☾2☽因此,“日本希望美利坚合众国在日本国内及周围驻扎其武装部队,以防止对日本的武装进攻,作为日本防御的临时办法。”☾3☽结果,日本给予美国陆、海、空军以驻扎在日本本土及沿海的权利。
这个条约有着以下几点不容忽视的特征。首先,驻日美军“得用以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和日本免受外来武装进攻之安全,包括根据日本政府的明显要求,为镇压由于一个或几个外国之煽动和干涉而在日本引起的大规模暴动和骚乱所给予的援助”☾4☽。从而美国一旦在远东与他国处于交战状态,即便与日本毫无关系,美国也得以将日本领土当作美军基地来利用。
根据日美“安全条约”第三条:“美利坚合众国之武装部队驻扎日本国内及周围的条件应由两国政府之间的行政协定决定之。”☾5☽一九五二年缔结了日美行政协定。为了实施行政协定,又设立了日美联合委员会这一磋商机构。该委员会由日美双方代表各一人(日方为伊关国际协力局长,美方为威廉斯准将)组成,设立了财务、通讯、进出港、调达、工厂、住宅、赔偿、审判管辖权、演习场、民航、商港等许多专门委员会。(见《日本现代史》,合同出版社出版)。
但是,除了这些委员会之外,还秘密设立了针对国内治安——尤其是针对共产党的警备机构:日美联合委员会。日本方面,由当时的内阁调查室长担任该委员会的干事。参加的有国警长官以及警察厅、外务省、邮政局的委员。
在美军占领期间,美军总司令部直接指挥日本国内的警察。美军总司令部撤销后,所辖机关由日军方面接管。但是日美“安全条约”中明文规定了美军驻扎日本的条款;由于必须使日本与共产圈对立,美国就不能完全放手让日本去对付“外国煽动”以及扰乱治安的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