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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橙_附录 那不是我的发条橙

安东尼·伯吉斯
外国小说
总共25章(已完结

发条橙 精彩片段:

附录 那不是我的发条橙

安东尼·伯吉斯

我敲出一个题目——“发条橙”——思忖着这题目应该配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我一直很喜欢这句伦敦话,感觉它不只是对怪异行为(不一定是关乎性的)的怪诞比喻,也许还包含着更深刻的意义。一个故事便开始涌动了。

琳内☾1☽和我已经认清了一种新的英国现象——青少年团伙的暴力。1957年和1958年休假的时候,我们都在咖啡吧见到不良少年。这些少年一身新爱德华风格的时髦服装,鞋底厚重的靴子,奇特的发型。他们看起来如此优雅,不像暴力狂的样子,但胆小的人都怕他们。他们是“时代精神”的化身,似乎想藉此直白地表露他们对世界霸主英国战后衰落的失望情绪,并为爱德华王朝扩张时代招魂,至少通过他们的服饰。他们原来被叫做“爱德华公子哥”。现在到了1960年代,一批穿着更随意的小流氓又取而代之。他们人称“现代哥”和“摇杆仔”,因为第一帮不管是做什么的都穿着现代派服装,其他的则骑着带摇杆和车撑的摩托车。《牛津英语词典》第二版说皮夹克是摇杆仔的标志性服装是对的,但认为他们因喜欢摇滚乐而得名就错了。琳内和我在赶往黑斯廷斯的路上,曾目睹现代哥和摇杆仔们互相往死里打。

这些年轻人好像单纯地酷爱攻击本身。他们正是摩尼教的宇宙原理的体现,为对立而对立,阴与阳相对,X和Y相斥。我预感这些口袋里塞满钞票的新生代身上盲目的能量将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当然,他们也并非前无古人。伊丽莎白女王一世时代的学徒也起过暴动,但对付他们的方式非常简单——有时干脆就地绞死。起初我考虑把这部新作写成历史小说,讲述1590年代的一次学徒暴动,当时,暴力少年们毒打一个卖鸡蛋的妇女,纠缠鸡蛋价格过高,好像威尔·莎士比亚也滑倒在涂着血和蛋黄的路面上,跌破了嘴唇。然而最后我决定搞一下预言,将背景设在不远的未来——比如1970年——那时青少年的攻击性达到如此骇人的程度,使得政府试图采用巴甫洛夫的负强化技术将其斩草除根。我感觉这部小说必须有一个哲学或者神学的基础——青少年的自由意志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选择,尽管大都选择恶;通过科学手段的调节,人为地消灭这种自由意志;而这种行为在神学意义上是不是比自由选择做恶更大的恶呢?

写这部小说所面临的问题完全是在文体方面。讲故事的必须是未来时代的一个流氓少年,必须用他们自己的那种英语来讲。这种英语应该是他们团伙内的俚语和他自己的惯用语混合而成。若用1960年代早期的俚语来写这部书就不对了:像所有俚语一样,它不能持久,也许待到手稿送去排字的时候,它已经散发薰衣草的香味了。这个问题在当时看来似乎很棘手。必须创造一种1970年代的俚语,但我不敢把它信手捏造出来。那完成了一半的草稿中的1960年代的俚语明显是行不通的,我把它锁在抽屉里,去写别的东西了。

琳内和我感觉该去度个假了。有艘俄国轮船从蒂尔伯里出发去列宁格勒,中途停靠哥本哈根和斯德哥尔摩,然后驶回。航行间歇会在列宁格勒酒店作短暂停留。俄国人是有名的善饮,琳内知道跟他们一起会很自在。我完成了白天的小说写作和校改任务,便开始重温俄语。我想说服琳内,让她至少学学西里尔字母,这样就能知道哪里是女洗手间,并且也能说上几句人际交往的客套话。但她不屑于再回学校读书。我叹了口气,埋头苦学我的词汇表和常用动词。不久,灵光一闪,我找到了《发条橙》文体难题的解决办法。我的太空时代的小流氓们的词汇可以是俄语和通俗英语的混合,再佐以押韵的俚语和吉卜赛人的醉话。俄语“少年”的词尾是“纳查奇”,就用它来命名这种drugi或说droogs或说暴力哥们儿所讲的少年惯用语吧。

俄语比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更适合放在英语中做外来语。毕竟,英语中已经混有法语和德语了。俄语中有多音节词,比如zhevotnoye(最好的),也有短词,比如brat(兄弟)。像东方语言一样,俄语不分腿和脚—— 一个noga就把两样都包了,手和胳膊,同样有一个词ruka。这种语言的限制可以把我的可怕的年轻叙事者变成一个有着活动四肢的发条娃娃。我那在抽屉里闷燃的草稿中已经有很多暴力,而完成后的作品中还会有更多,这种陌生的新标志就像一种雾气,可以将书中的破坏行为略加遮掩,保护读者免受自身卑劣本能的伤害。这是个绝妙的讽刺,一群令政治无计可施的少年,施行着极权主义的终极暴力,操一口取自当时两种主要政治语言的俚语。

最后我造出了大约200个词。书是关于洗脑的,那么最好书的文字本身就是洗脑工具。要给读者洗脑,让他学一点俄语。这部小说就是要实验一下语言操控,其中的外来语可以慢慢通过语境了解含义:任何出版商要求加词汇表,我都会断然拒绝。词汇表会对语言操控造成干扰,破坏洗脑的效果。创造新韵律,挖掘老韵律(主要是从钦定版《圣经》中挖掘),用在这种拼凑的怪话上,这做起来非常有趣。到我们踏上亚历山大·拉季谢夫号这艘波罗的海航线上装备精良的轮船准备向蒂尔伯里进发时,小说已经快完成了。

1962年5月,《发条橙》面世了……英国没有一个评论家喜欢它,《泰晤士报文学副刊》说它是:“黏糊糊的空话……肚子空空的腐朽的产物。”下半年,《发条橙》由W.W.诺顿公司在纽约出版。诺顿的副总裁埃里克·斯温森坚持要删掉本书的最后一章。我不得不同意删改,因为我需要这笔预付金,但我并不情愿。这部作品我是精心布局的。全书分为三部,每部七章,总的章数在传统数字观念中象征人的成熟。我的年轻叙事者,这个爱听音乐的恶棍亚历克斯在故事最后终于长大成人,将暴力当作孩子气的玩具抛弃了。这就是末章的主题,是它让这作品成为一部虽然简短但却真实的小说。然而斯温森想要的只是政府通过人为调节带来的可逆的变化。他想让亚历克斯成为一个寓言人物,而不是小说人物。第二十章末尾,亚历克斯说“我真的痊愈了”,他又重饮恶的欢乐。因此,我这部小说的美国版和欧洲版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美国流行小说的粗鲁传统将所谓的英式温和驱逐了。

尽管读的可以说是一本不同的书,美国评论家似乎比英国同行更能理解我的用心。《时代》周刊说:“本书也许看似一本淫秽惊悚的小书,但伯吉斯用英语写了一部珍品——一部哲理小说。这一点也许会被忽视,因为小说主人公说的都是纳查奇语,以便给予他应有的特殊身份——半人半非人。这个‘垮掉的一代’的斯塔夫罗金的朝圣之路是一篇严肃而成功的道德随笔。伯吉斯直截了当地认为作为恶人的亚历克斯比作为一个善良的僵尸的亚历克斯更像是一个人。机械社会的发条决不能冒充道德选择的有机生命。如果恶不能被接受为一种可能性,那么善就是无意义的。”

在美国获得理解让人欣慰,在自己的国家却被误读则让人羞愧。美国批评家们使我不得不认真对待自己的作品,思考这部小说中蕴含的道德观是否合理。我自小接受天主教的教育(这部书也更多的是天主教和犹太教的,而非新教的),自然而然地认为人性应当由其胜任圣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2☽的程度来定义,而假若没有道德的两极对立,就不存在道德选择。我感觉它会是一部危险的书,因为它将善,或者至少是无害,呈现为某种对我的主人公未来的成人生活而言是遥远和抽象的东西,而却把暴力描述为欢乐的酒神赞歌。不过暴力不能不加以表现,因为如果故事一开始我就把亚历克斯推上被告席,给他加上归纳为司法辞令的罪名,这样的话,即使是最随和的老处女读者也会理所当然地抱怨我偷工减料。小说就是要处理具体和个别的事物,哪怕是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于是展现少年暴力这一罪过对我来说便不可或缺了。但是,我自己下笔时的那种兴奋让我感到恶心,奥登说得对,小说家必须与污秽同流合污。

我曾与乔治·德怀尔在其利兹主教辖区探讨小说家的道德责任问题。我被邀请参加《约克郡邮报》组织的文学午餐会,乔治在餐会上带领大家作了饭前祷告。乔治硕士论文做的是波德莱尔,他对《恶之花》了如指掌。文学,即便是这种走俏于文学午餐会的文学,都是这个堕落的世界的一面,它的使命便是澄清堕落的本质。一部小说的主人公犯了罪或是不道德,如果给有思想的读者读,他也能由恐惧得到陶冶,让自己远离自身的罪恶之根。而对于没有思想的读者,它什么作用也不会发生。迷失了本性的文学固然会诱发恶行,但那不是文学的错。《圣经》也曾让纽约的一个杀手受到启发,用孩童祭祀他的邪主;杀人犯黑格,他杀掉女人,然后喝她们的血,就是因为沉迷于圣餐。

1971年秋天,利亚娜☾3☽和我应华纳兄弟公司的要求来到伦敦,下榻克莱里奇饭店,准备参加斯坦利·库布里克电影《发条橙》的一个内部预映。

我对库布里克的作品很熟悉,而且很钦慕。《光荣之路》当时在法国还没有公映,它是对战争的残酷性的一个简洁的隐喻,在这部电影里,法国人比德国人表现得更加凶残。《奇爱博士》便是对我们都期待的核毁灭的一种尖刻讽刺。库布里克通过这种点缀着蘑菇云的独幕剧把握到一种真实的受虐心理:惧怕某种东西,同时又暗中期待它。不过,我感觉他高估了彼得·赛勒斯的演技,让他在这部力作中同时扮演三种大相径庭的角色,以致模糊了强迫性技术崇拜的讽刺性。《洛丽塔》不会成为佳作,不仅因为詹姆斯·梅森和赛勒斯的角色分配有问题,而且因为库布里克并没有找到与纳博科夫文学的奢放风格相匹配的电影手法。我知道,纳博科夫被退过稿;况且,我自己的《发条橙》的全部手稿也被退过。于是我担心那曾经害了电影《洛丽塔》的删减至只剩情节骨架的手法会把电影《发条橙》拍成一部可有可无的色情片。这两部书的作者的意图都在于突出语言,而非性和暴力;然而,电影不是词语构成的。看了《2001太空漫游》,我期待一种对视觉未来主义的专业尝试。小说《发条橙》的背景设置在一个年代不详的未来,或许已经成为过去了;库布里克有机会创造一个幻想的未来,通过布景增加逼真度,它可以对当下生活产生影响。

作品简介:

《发条橙》是一部幻想小说,一个生活在英国未来社会的问题少年,酷爱贝多芬的问题少年操着独特的纳查奇语讲述了他从十五岁到十九岁的成长经历。青春期躁动在幻想题材中被夸大到极致,超越人伦之外,小亚力克斯残暴嗜血,吸毒纵欲,无恶不作。政府采用生物技术对他的改造虽制止了其犯罪行为,却剥夺了其意志自由,从一方面削弱了他的人性,仿佛一个技术社会制造的发条橙,在机械规律的支配下身不由已地行动。终于他恢复了意志自由,又渡过了暴风骤雨期,回首往昔:醒悟到自己始终是上帝手中的一枚发条橙。

安东尼·伯吉斯(1917-1993),英国当代著名作家。他出身天主教世家,但他却心安理得地 背叛了天主教,为此,他在小说中频频展现自由意志和命中注定受天主拯救观点之间的对立。他前半生随军队的职务调遣而东西奔波,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199年他被诊断得了不治之症,但他却活了下来,六十年代以后,他接二连三地发表了三十多部小说和其他作品。主要作品有《发条橙》、《缺少的种子》、《尘世权力》、《马来亚三部曲》等。

作者:安东尼·伯吉斯

翻译:王之光

标签:发条橙安东尼·伯吉斯王之光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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